拘留过后还会被判刑吗(拘留过后还会被拘留吗)
刑事拘留37天满了还会再判吗
刑事拘留37天满了是否会再判要视情况而定,具体规定如下:
1、在拘留37天刚届满的时候公安机关释放了被拘留者,就不会被量刑。
2、任何公民未经人民法院判决都不得认定为有罪,刑事拘留只是刑事诉讼程序中的强制措施。是否涉嫌触犯刑法,先由负责侦查的公安机关进行侦查,认为不构成犯罪的撤销案件;认为构成犯罪的,则向对口的检查院移交案件。
3、由检察机关审查案件,认为不构成犯罪的,退回侦查机关,解除对犯罪嫌疑人的强制措施,认为构成犯罪的,则向对口的法院提起公诉,由法院判决是否构成犯罪,侦查期限一般为两个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仍应当对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应当建议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有关机关应当在十日以内将处理情况通知人民检察院。
第九十六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如果发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撤销或者变更。公安机关释放被逮捕的人或者变更逮捕措施的,应当通知原批准的人民检察院。
第一百五十六条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拘留结束了还会关着等判刑吗?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拘留是公安机关依法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的一种强制措施,其限制人身自由的时间不超过37天。如果拘留结束后,公安机关还需要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需要提出具体的理由,并经过审批后才能执行。常见的强制措施包括逮捕、监视居住等,这些措施需要经过法院批准后才能执行。
当然,在审判阶段,被拘留过的犯罪嫌疑人可能会因为犯罪事实的严重性或者其他原因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等刑罚,但这与拘留的期限无直接关系。判刑的程度取决于犯罪的性质、情节以及被告人的个人情况等因素。因此,拘留结束后,还需要等待判刑的决定,具体情况需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分析。
被拘留了,一定会被判刑吗
不一定
拘留会不会被判刑要看拘留的性质,如果是刑事拘留则有可能会被判刑。
拘留分为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和刑事拘留。一般情况下,行政拘留和司法拘留期满,拘留所会释放,拘留期间若被发现符合刑事拘留,则期满会转为看守所刑事拘留。刑事拘留若符合逮捕条件的会被决定或者批准逮捕,然后会被检察院审查起诉,最后由法院依法判决确定是否有罪。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由此可知,刑事拘留的期限不超过37天。
刑事拘留会坐牢吗
法律主观:
刑事拘留后,不一定会判刑坐牢。 1.刑拘是一种刑事侦查强制措施,侦查过程中或者侦查结束。 2.如果侦查机关认为 犯罪嫌疑人 不构成犯罪 或者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则可以决定撤销案件。 3.移送公诉机关 审查起诉后 ,公诉机关认为不构成犯罪或者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可以做出不起诉的决定。 4.起诉到人民法院的,经过审判,法庭认为不构成犯罪或者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可以宣告无罪或者免予追究刑事责任。 5.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 6.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并且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拘留出来后还会判刑吗
法律主观:
刑事拘留后会由人民法院审理决定是否判刑,刑事拘留的时间最长一般认为为37天。 公安机关会视情况对其进行刑事拘留,三日提请 检察院批捕 ,可以延长一至四日,检察院一般会在七日内决定是否批准逮捕,如果是流窜作案、结伙作案或多次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批捕的时候可以延长至一个月,也就是说刑事拘留一般是十多天,最长是三十七天。 逮捕后的侦查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如果是交通不便地区、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流窜作案等可经省级检察院批准再延长二个月。对于可能判十年以下刑罚的嫌疑人,经省级检察院批准再延长二个月。 在公安阶段的时间一般是二个半月到三个月左右,最长是八个月。 案件由公安机关的办案人员写出起诉意见书及案卷、证据移送到检察院,即 审查起诉阶段 。这个阶段一般是一个月,重大复杂的可延长半个月。 检察院审查 后认可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补充侦查应当在一个月内 补充侦查完毕 ,补充以两次为限。补充侦查后,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 起诉的期限 。 刑事拘留后需要根据法院审理决定是否判刑,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刑事拘留一定会判刑吗
不一定。
刑事拘留后,不一定会判刑,应当结合具体的案情来确定。
移送公诉机关审查起诉后,公诉机关认为不构成犯罪或者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可以做出不起诉的决定。
起诉到人民法院的,经过审判,法庭认为不构成犯罪或者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可以宣告无罪或者免予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刑事拘留:
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
可以刑事拘留的情况: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刑事拘留的程序
1、根据法律规定,拘留由公安机关执行。
公安机关办案人员认为需要拘留犯罪嫌疑人时,应填写《呈请拘留报告书》,注明有关犯罪嫌疑人的情况和拘留的理由,呈报公安机关负责人审查批准,签发拘留证;检察机关拘留犯罪嫌疑人,由办案人员提出意见,部门负责人审核,检察长决定,再送达公安机关执行。
2、公安机关执行拘留对,应持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签发的《拘留证》,向被拘留人出示《拘留证》,并宣布对其实行拘留。
责令被拘留人在拘留证上签名或盖章。被拘留人拒绝签名或盖章的,应加以注明。执行拘留的人员在必要时,可以依法使用警械和武器。拘留时不出示拘留证,或先行拘留再补办拘留证,都是违法的。
3、根据《刑事诉讼法》第62条的规定,公安机关在异地执行拘留时,应当通知被拘留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被拘留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应当予以配合。
依照《刑事诉讼法》第64条的规定,决定拘留的机关在拘留后,除有碍侦查或无法通知者外,应当把拘留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24小时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有碍侦查的情况包括:
其他共同犯罪嫌疑人闻讯后有可能逃匿、毁弃或者伪造证据的;
可能互相串通,订立攻守同盟的;
其他犯罪有待查证及还未采取相应措施的,等等。
但在上述情形消除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者他所在的单位。对没有在24小时内通知的,应当在拘留通知书中注明原因。无法通知的情况包括:被拘留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的;被拘留人无家属或工作单位等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刑事拘留后会被判刑吗
刑事拘留后不一定会被判刑。
刑事拘留后经过侦查如果有充分证据证明犯罪事实,移交检察院后检察院提起公诉后法院判决追究刑事责任的,会被判刑,反之没有构成犯罪,或者具有法定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则不会被判刑。还要经过批捕、提起公诉和审判等程序;若法院经审查后认为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法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才会作出有罪判决。
拘留的程序:
1、公安机关执行拘留必须出示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签发的拘留证(持证);
2、执行拘留的人员不得少于两人;
3、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24小时;
4、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24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5、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6、公安机关在异地执行拘留的时候,应当通知被拘留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被拘留人所在地公安机关应当予以配合。
检察院拘留犯罪嫌疑人必须由检察长决定,送达公安机关执行,必要时人民检察院可以协助公安机关执行。
综上所述,综上可见,刑事拘留后到判刑之间有一个时间过程,此过程需要公安机关取证,如果经查证犯罪嫌疑人有罪,便对其的判刑,反之则应该释放犯罪嫌疑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
批捕权,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由检察长决定。重大案件应当提交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
第九十条
审查批捕,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情况分别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对于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执行,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
拘留过后还会被判刑吗
法律主观:
一般不会,除非该治安案件被转为刑事案件。 行政拘留是一种重要的也是常见的行政处罚的种类。行政拘留是指法定的行政机关(专指公安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人,在短期内 限制人身自由 的一种行政处罚。行政拘留是最严厉的一种行政处罚,通常适用于严重 违反治安管理 但 不构成犯罪 ,而警告、罚款处罚不足以惩戒的情况。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派出所拘留了,法院还判刑吗?
依情况而定,如果是行政拘留的话不会再被判刑。因为行政拘留本身就是一种行政处罚,根据一事不再罚原则。对于同一件事,不能给予二次处罚。如果是刑事拘留的话是有可能被法院判刑的,因为刑事拘留本身不是处罚,只是保证刑事诉讼顺利进行的强制措施而已。目的是防止嫌疑人逃跑,或在社会上危害他人的安全。
法律分析
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两者的性质不同。行政拘留是违反治安管理的违法行为,由公安机关根据具体情节予以决定。而刑事拘留是触犯刑法被采取的强制措施。只有在治安拘留期间,案件性质发生转变的,才可转为刑事拘留。刑事拘留适用的是刑法的相关规定。行政拘留是行政处罚的一种,和判刑两个概念。只有在刑事拘留后,经过办案机关的侦查和审查,然后确定有罪,然后再提交检察院走司法程序,诸如批捕、起诉等等,然后等法院来判决,如果确实犯了罪,就会判刑了。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都是处罚方式的一种,但是两者的性质不同,所依据的法律也不同。一般来说,行政拘留的当事人,违反了公共秩序,造成了公共安全危害,社会危害性较刑事拘留的程度要小,因此处罚的力度较轻。但是刑事拘留的当事人社会危害性大,对社会造成了严重的社会影响,因此处罚的力度要重得多。行政拘留一般不会判刑,但是如果在拘留过程中,警方查到犯罪证据或者案件性质发生了改变,是需要判刑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刑事拘留会判刑坐牢吗
法律主观:
被处以刑事拘留的行为人,不一定会被判刑,更不一定需要坐牢。 首先,刑事拘留并不是刑事处罚,公安机关没有权利对被拘留的行为人进行定罪。只有经过审判的行为人,才能够被 认定为犯罪 分子。对于证据不足的案件,公安机关当然可以释放涉案的行为人。这时候行为人既不会被坐牢,更不需要判刑。其次,就算行为人被定罪判刑,也不一定需要坐牢。日常生活中所说的坐牢,主要是指刑法规定的自由刑。根据刑法的规定,法定的刑罚类型还包括了管制这一项刑罚。被判处管制的行为人,不需要在监狱中服刑,也就不需要坐牢。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