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房屋可以赠与吗(农村房屋可以赠与吗合法吗)
农村房屋赠与如何过户
宅基地上农民住宅房屋赠与属于房屋转让的一种,所以首先需要经村民委员会书面同意才可以。那么农村房屋赠与如何过户?
农村房屋赠具体办理流程如下:
1、房屋赠与人与受赠人订立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根据相关规定,房屋赠与一定要采用书面形式。
2、房屋赠与的双方当事人凭房屋所有权证、赠与合同等材料,按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3、办理公证。根据国家及本市的有关规定,房屋赠与必须办理公证手续。
4、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房屋赠与当事人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转移过户登记,并提交下列材料:
过户申请书;身份证件;房地产权证;赠与书及公证书;有关税费的收据。
5、赠与人将房屋交付受赠人。这里的交付以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为准。如果未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但当事人之间订立了书面赠与合同,且赠与人已将房屋产权证原件交给受赠人的,根据人民法院的规定,也应当认定赠与成立。
农村房屋赠予只能是直系亲属吗
法律主观:
房屋可以赠予给 非直系亲属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的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第六百五十八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第六百五十九条规定,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九条
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农村自建房可以赠与外人吗
法律主观:
房屋所有权 人有权对自己的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只要是房屋所有权人自愿赠予的,就可以将农村房屋赠给外村人,这是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利。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的主体是特定的农村居民,宅基地是广大农村 集体经济组织 成员享有的权利,与享有者特定的身份相联系,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不能申请或变相取得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法律客观:
《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四条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物权。 物权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农村的房子可以赠与吗?
农村房屋能赠与,但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首先,赠与人和受赠人都必须是农村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其次,受赠人不能有其他的宅基地房产;农村房屋的产权变动是村集体经济组织所作出的决定。如果不能满足以上条件,农村房屋赠与是不会成功的。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第六百五十九条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农村房屋赠与子女,如何操作?
1、农村房屋赠与子女的,首先需要子女与房屋所有人都是同一村集体的成员,户口在同一村。不是同一村村民的,不能赠与房屋所有权(无法房产办理过户手续,无产权证,以房屋现状赠与的是可以的)。
2、赠与房屋的,需要办理房屋过户手续,赠与才能生效。未办理过户手续的,房屋所有权不发生转移。过户手续包括:(1)双方签订赠与协议;(2)双方共同到房屋所在地房屋管理局办理过户手续。
房屋赠与手续办理流程:
1、赠与人与受赠人签订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
2、办理公证;
3、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4、赠与人将房屋交付受赠人。
扩展资料:
房屋赠与,指一方(赠与人)自愿把自己所有的房屋无偿赠与他人(受赠人),他人愿意接受的民事法律行为。房屋赠与的双方当事人应订立书面合同。
其法律特征:
(1)房屋赠与合同是单务合同、无偿合同
赠与人自愿单方承担将房屋无偿赠与对方的义务,但不享受对等的权利;受赠人则享有无偿接受对方所赠房屋的权利,一般不承担法律上的义务,即使受赠人在接受赠与时附有一些义务,但这些义务并非与所取得的权利互为代价。
(2)房屋赠与合同是实践性合同
赠与人必须把赠与房屋实际交付给受赠人,受赠人接受赠与房屋后,房屋赠与的民事法律行为才完成,合同才算生效。但在实物交付后,则不得再行撤回赠与。如果因赠与人撤回赠与而发生纠纷,受赠方可请求人民法院裁决。
(3)房屋赠与合同是要式合同
房屋赠与同房屋买卖一样,都属于所有权的转移。按照《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的规定,应提交各项证明办理登记过户手续。如果当事人未办理过户手续,根据《合同法》第44条、1999年12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9条的规定,赠与合同仍然有效,但赠与的房屋所有权不能转移。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房屋赠与
农村房屋赠予怎么办理?需要交费吗?
法律主观:
农村房屋赠与要满足受赠人与房屋所有人属于同一村集体的成员且户口在同一村,如果满足上述条件双方签订赠与协议,共同到房屋所在地房屋管理局办理过户手续即可完成房屋赠与。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第六百五十八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第六百五十九条规定,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法律客观: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九条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农村房屋可以赠与吗
法律分析:农村房屋是可以捐赠的,但捐赠人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并且有一定的限制。农村房屋捐赠首先要确认农村房屋的产权,农村宅基地使用证上登记的房产所有人信息只有一个。因此建房时应通过审批表确认创始人的信息。受赠人应当是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因为农村土地一直都是集体的财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六百五十九条 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第六百六十条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请求交付。
依据前款规定应当交付的赠与财产因赠与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毁损、灭失的,赠与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农村宅基地可以赠与吗?有什么条件
农村宅基地可以赠与,但赠与人需要符合法律的要求,要求如下:
1、赠与人必须是本村村集体成员;
2、符合一宅一户的条件;
3、受赠与人原本没有宅基地或符合申请宅基地的条件;
4、受赠人原来宅基地面积加上受赠面积不超过当地法律规定的宅基地使用面积。
农村土地赠与实际上就是指当事人一方将自己所拥有的土地房产无偿地转让给受赠人,受赠人示接受赠与的一种法律行为。其中,将土地所有权和房地产使用权转移给他人的人被称为房地产赠与人,接受他人房地产的人则被称为为房地产受赠人。纳税人在办理无偿赠与减免税手续时,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填写《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登记表》并作出无偿赠与声明,税务机关审核通过后方可办理无偿赠与减免税手续。房屋赠与交易的手续流程为:赠与人与受赠人签订房屋赠与交易的书面合同,也就是赠与书,然后赠与人和受赠人带着这份赠与书和房屋的产权证同时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公证和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最后就是赠与人将房屋交付受赠人。赠与是合同行为,赠与人必须是标的的有权处分者。宅基地使用权只是用益物权,在其流转方式上是有限制的,原因是:宅基地使用权是农民的基本生活保障和安身立命之本,若允许转让,可能导致农民流离失所;宅基地使用权是一种福利,是通过分配无偿取得的;自由转让将为非法骗取宅基地牟利提供激励,导致农用地减少,加大粮食危机的可能。但宅基地使用权、宅基地上的房屋及附属建筑物可以在同一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间流转,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