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签劳动合同员工不愿意签(补签劳动合同员工不愿意签违法吗)
劳动合同丢失员工不肯补签
员工不愿意补签劳动合同的结果是,由于缺乏劳动合同的保护,为了避免被迫支付员工双倍工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与员工的劳动关系,只需要额外支付一个月的工资即可。而员工因不签劳动合同而被辞退的,劳动仲裁不会支持员工撤销辞退决定的请求。
一、员工不愿意补签劳动合同的结果是什么
用人单位劳动合同丢失员工不愿意补签,用人单位可以和劳动者协商解除劳动关系,依法结清劳动者的合法工资,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二、解除劳动合同得赔偿标准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非因劳动者的过失,用人单位辞退劳动者的,须提前一个月通知或额外支付一个月的工资。对于在单位工作一年以上的员工,每满一年即需要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最多支付一年工资予以补偿。
跟员工补签劳动合同,员工拒绝怎么办
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工单位订立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须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有些单位的人事最害怕出现员工拒绝续签劳动合同的情况,此时并不是单位不按照规定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而是员工不愿意签订,如果不能正确的处理,势必会给单位造成损害。那么员工拒绝续签劳动合同该怎么办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员工拒绝签订劳动合同怎么办
《劳动合同实施条例》第五条规定,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工单位订立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须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因此,如果是员工自己拒绝签订劳动合同的,公司不需要像员工进行赔偿,而且,公司还应该改书面终止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
二、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的后果是什么
1、未签订合同并不能免除用人单位为员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义务。
按照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只要发生了用工行为,与员工形成了劳动关系,即使是没有签劳动合同书,员工就享有劳动法上规定的各项权利,单位也负有劳动法上的各项义务。其中,依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就是用人单位不能免除的强制性法定义务。假如单位没有缴纳社会保险费,员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可以责令单位缴纳,甚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并对用人单位进行处罚。
2、单位终止或者解除事实劳动关系(辞退员工)需要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
按照法律的规定,如果双方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时,需要依法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未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还需要加付额外的经济补偿金。而如果是签订了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到期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则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
3、单位终止或者解除事实劳动关系(辞退员工)造成员工失业的,可能需要赔偿失业损失。
如果因为单位没有依法为员工缴纳失业保险费,导致员工被辞退后无法领取失业保险待遇时,员工可以依法要求用人单位给予赔偿。
4、员工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或者赔偿
如果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员工要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必须提前30日书面通知单位,否则就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造成单位损失的,应该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劳动合同约定了员工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违约责任,单位也可以依法要求员工承担为违约责任(如违约金等)。但是,如果单位没有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员工不但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而且不需要对单位承担违约责任或者赔偿责任。
5、单位不能以试用不合格辞退员工。
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最长不超过6个月),在试用期内,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且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但是,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则不存在试用期(因为口头约定的试用期是无效的),单位虽然可以辞退员工,但需要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未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还要加付额外的经济补偿金。
6、不签劳动合同不利于单位保护商业秘密。
商业秘密的构成要件之一,是单位必须对所谓商业秘密采取了一定的保密措施。而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密条款或者签订专门的保密协议,是对商业秘密采取保密措施的表现形式之一。如果没有签订保密条款或者保密协议,明确保密的范围和法律责任,单位就难以证明哪些属于商业秘密,是否已对其主张的所谓商业秘密采取了保密措施,从而有可能不被认定为商业秘密。这对企业的发展,是非常不利的。
7、不签劳动合同造成员工损失的,单位要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因为单位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包括劳动合同到期后不及时续订劳动合同),造成劳动者工资损失、工伤、医疗等待遇损失的,除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外,同时还要支付25%的额外赔偿费用。劳动行政部门还可以责令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给予行政处罚等等。
8、用人单位可能面临劳动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
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员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一经查实,劳动行政部门可以责令单位改正,并可以给予罚款的处罚。
要是员工拒绝续签劳动合同的话,此时单位的人事部门必须要尽快采取相应的措施,包括与该员工进行协商,劝其尽快签订劳动合同,如果协商无效的话,最好是能够终止劳动关系,这样才能避免单位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
单位要求补签劳动合同员工不肯签
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劳动者补签劳动合同拒签的话,那么是可以书面终止双方的劳动合同;而且用人单位也不需要支付任何的经济补偿;但前提是补签的劳动合同是属于维持原有,没有故意降低报酬才可以实施。
一、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劳动者补签劳动合同拒签如何处理?
如果劳动都拒绝签订劳动合同,单位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限期签定,仍不签定的,书面通知终止合同。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超过一个月的,要根据该劳动者拒签的理由是否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情形,如果用人单位在提高或维持原有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的情况下,提出与劳动者续签合同而劳动者不同意签合同的,用人单位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关系(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但应当要求该劳动者写书面声明,说明拒签合同的理由,保留书面证据。
二、如何避免签订无效劳动合同?
最关键的是在签订劳动合同时要坚持合法的原则,即在当事人双方协商确定劳动合同内容的条款时,要严格遵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如招用16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就违反了国家禁止招用童工的规定;在合同里规定女职工在法定的婚育年龄不得结婚、生育,就违反了《妇女权益保障法》、《婚姻法》等法律的规定;甚至有些合同书规定工伤费用自理,半年支付一次工资、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费自理等等,更是违反了国家劳动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另外,签订劳动合同一定要坚持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这是避免产生无效劳动合同的重要原则。从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地位就是平等的,合同的各项条款的确定,都要经过双方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任何一方不得使用强加于人和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签订劳动合同。如一些劳动者为了尽快谋求工作而默认了用人单位在合同中规定不公平条款;还有些用人单位不真实或夸大介绍本单位的情况,诱使劳动者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也有些劳动者隐瞒自己的真实情况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等,都使劳动合同从签订之日就成为无效劳动合同,其结果是使双方的合法权益都受到损害。
综合上面所说的,补签劳动合同如果劳动者不愿意的话,那么用人单位是可以立即的采取措施来保障自己的权益,从而就可以利用书面的形式发出终止劳动合同的要求,所以,劳动合同是必须要由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亲自协商处理,而且双方亲自签订,这样才能保障双方的劳动关系。
员工不愿意补签订劳动合同怎么办
员工不愿意补签订劳动合同,人单位应该保存相关证据,以避免发生劳动纠纷。
如果员工坚持不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能够继续双倍付薪,或者终止合同。
订立劳动合同的流程如下:
1、审查新员工的主体资格;
2、对新入职员工履行告知义务,签订劳动合同前如实告知新员工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劳动报酬;
3、签订劳动合同;
4、发放劳动合同;
5、劳动合同一式二份:公司和员工各执一份。
签订劳动合同需要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用人单位应具有合法的经营资格和用工资格;
2、劳动者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劳动者应当符合用人单位所需求的从业资格;
4、双方当事人应当自愿达成协议,不存在任何形式的欺诈、胁迫等违法行为。
劳动合同还需要包含以下内容:
1、双方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地址;
2、劳动合同期限或者工作任务的期限;
3、工作内容、工作地点;
4、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
5、工资报酬以及其他福利待遇;
6、社会保险和福利
7、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
8、解决劳动争议的方式和途径。
综上所述,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依规签订劳动合同,不得侵犯员工的合法权益,同时也要确保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在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要注意合同中各项条款的合法性、合理性和透明度,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十条
【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公司倒签劳动合同员工不同意
公司补签劳动合同,员工不同意是可以保存相关的证据材料,在对方提起仲裁、诉讼的情况之下,可以利用证据材料来反驳对方。如果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是因为劳动者所造成的,那么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双倍的工资。
一、公司补签劳动合同,员工不同意怎么办?
公司补签劳动合同,员工不同意是可以保存相关的证据材料,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工单位订立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须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因此,如果是员工自己拒绝签订劳动合同的,公司不需要像员工进行赔偿,而且,公司还应该改书面终止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
二、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的后果是什么
1、未签订合同并不能免除用人单位为员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义务。
按照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只要发生了用工行为,与员工形成了劳动关系,即使是没有签劳动合同书,员工就享有劳动法上规定的各项权利,单位也负有劳动法上的各项义务。其中,依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就是用人单位不能免除的强制性法定义务。假如单位没有缴纳社会保险费,员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可以责令单位缴纳,甚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并对用人单位进行处罚。
2、单位终止或者解除事实劳动关系(辞退员工)需要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
按照法律的规定,如果双方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时,需要依法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未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还需要加付额外的经济补偿金。而如果是签订了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到期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则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
3、单位终止或者解除事实劳动关系(辞退员工)造成员工失业的,可能需要赔偿失业损失。
如果因为单位没有依法为员工缴纳失业保险费,导致员工被辞退后无法领取失业保险待遇时,员工可以依法要求用人单位给予赔偿。
4、员工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或者赔偿
如果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员工要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必须提前30日书面通知单位,否则就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造成单位损失的,应该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劳动合同约定了员工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违约责任,单位也可以依法要求员工承担为违约责任(如违约金等)。但是,如果单位没有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员工不但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而且不需要对单位承担违约责任或者赔偿责任。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建立的劳动关系,是需要通过书面的劳动合同来做证明的。若是用人单位长时间没有和劳动者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那么必然是需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的,也就是需要支付双倍的工资。这在《劳动合同法》当中是有非常明确的规定。
补签劳动合同员工不愿意签
单位要求补签劳动合同员工不肯签不需要采取过多的措施,这个时候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因为如果之前根本就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这个时候要求补签劳动合同,对于劳动者来说是一种保护。
一、单位要求补签劳动合同员工不肯签怎么办?
单位要求补签劳动合同员工不肯签不需要采取过多的措施,这个时候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到期后,如果是员工不愿续约的,一般情况下员工不可以再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或经济补偿金;但是,如果是因用人单位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而导致员工不签订劳动合同的,则员工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形是什么?
根据现在的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的话只有用人单位给予补偿的可能,劳动者不需要补偿经济损失。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终止。终止劳动合同有3种情形有:
1、公司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工资待遇等)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终止劳动合同的,没有经济补偿。
2、公司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工资待遇等)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终止劳动合同的,有经济补偿。
3、公司和劳动者一方或者双方不予续订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合同的,有经济补偿。
所以如果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的情形是后面两种情况的话,那单位就要补偿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四十六条第五款、第四十七条、第九十七条的规定,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算,按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在现实生活当中,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就和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也就是需要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如果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事后是可以和对方协商来不签劳动合同的,这个时候如果劳动者拒绝补签劳动合同,就不需要有用人单位在支付双倍工资。
员工不同意补签劳动合同怎么办
法律主观:
根据法律规定,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 书面劳动合同 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 终止劳动关系 ,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法律客观:
员工不签劳动合同对谁有利当然是对公司有利。企业不签订劳动合同,就没有正式与员工建立劳动合同关系,在法律上讲,对员工是百害无一利的。不跟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企业是需要支付双倍工资的,而且公司仍然需要为员工缴纳各项社保,这个义务是逃不掉的。不跟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公司还是要帮员工缴纳社保。很多员工都向自己的公司提出“不想签劳动合同”,而公司也自己打着小算盘,想着既然是你自愿的,不签就不签,还省事些,而且我想什么时候辞退你就什么时候辞退你,还可以不为你缴纳五险一金。索性就真的不和他们签订劳动合同了。但是,员工真的这么没有法律意识吗?公司真的可以逃避风险吗?那你真的是想多了,这样做公司肯定是需要承担风险的。《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简单来说,如果公司不跟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的话,企业是需要支付双倍工资的,如果没有支付,员工是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的。而且就算没有签劳动合同,公司仍然要为员工缴纳各项社保,这个义务是逃不掉的!这么看来不签订劳动合同对公司来讲是丝毫没有好处的。不仅要承担风险,还免不了应尽的义务。
员工离职前拒绝补签劳动合同
法律主观:
关于没签合同离职,需要具体分析,例如:劳动者离职1年内,都可以 申请劳动仲裁 ,要求支付 未签订劳动合同 的双倍工资、拖欠的工资、奖金、提成等。 1、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内的 劳动争议仲裁 委,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2份、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相关证据复印件和证据清单2份;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北京地区不需要提供登记信息)! 2、提交材料后,5个工作日仲裁委给予立案,然后给双方举证期,给对方答辩期;然后开庭审理,之后对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不成仲裁委下达裁决书;劳动仲裁60天内结案;对于裁决书不服,劳动者可以起诉到法院; 3、可以不请当地律师代理,请专业人士提供远程指导服务并写 劳动仲裁申请书 、证据清单等法律文书。并且申请劳动仲裁期间,不耽误劳动者去新单位工作!《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 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 因 拖欠劳动报酬 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 书面劳动合同 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 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