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拒签劳动合同单位可免责吗(员工拒签劳动合同,单位可免责吗)
职工拒签劳动合同该如何处理?
法律主观:
员工拒签劳动合同,自用工之日起未超过一个月,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支付双倍工资或者经济补偿;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劳动者未签订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其他。
法律客观: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者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相关知识劳动合同订立遵循什么原则:(一)合法原则。合法是劳动合同有效的前提条件。所谓合法就是劳动合同的形式和内容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首先,劳动合同的形式要合法,如除非全日制用工外,劳动合同需要以书面形式订立,这是本法对劳动合同形式的要求。如果是口头合同,当双方发生争议,法律不承认其效力,用人单位要承担不订书面合同的法律后果,如本法第八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但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劳动者二倍的应得劳动报酬。”其次,劳动合同的内容要合法。本法第十七条规定了劳动合同的九项内容。有些内容,相关的法律、法规都有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在法律规定的限度内作出具体规定,如关于劳动合同的期限,什么情况下应当订立固定期限,什么情况下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应当符合本法的规定;关于工作时间,不得违法国家关于工作时间的规定;关于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还有劳动保护,不得低于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标准等等。如果劳动合同的内容违法,劳动合同不仅不受法律保护,当事人还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二)公平原则。公平原则是指劳动合同的内容应当公平、合理。就是在符合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劳动合同双方公正、合理地确立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有些合同内容,相关劳动法律、法规往往只规定了一个最低标准,在此基础上双方自愿达成协议,就是合法的,但有时合法的未必公平、合理。如同一个岗位,两个资历、能力都相当的人,工资收入判别很大,或者能力强的收入比能力差的还低,就是不公平。再比如用人单位提供少量的培训费用培训劳动者,却要求劳动者订立较长的服务期,而且在服务期内不提高劳动者的工资或者不按照正常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工资。这些都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但不合理,不公平。此外,还要注意的是用人单位不能滥用优势地位,迫使劳动者订立不公平的合同。(三)平等自愿。平等自愿原则包括两层含义,一是平等原则,一是自愿原则。所谓平等原则就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订立劳动合同时在法律地位是平等的,没有高低、从属之分,不存在命令和服从、管理和被管理关系。只有地位平等,双方才能自由表达真实的意思。当然在订立劳动合同后,劳动者成为用人单位的一员,受用人单位的管理,处于被管理者的地位,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地位是不平等的。这里讲的平等,是法律上的平等,形式上的平等,在我国劳动力供大于求的形势下,多数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地位实际上做不到平等。但用人单位不得于用优势地位,在订立劳动合同时附加不平等的条件。(四)协商一致。协商一致就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要对合同的内容达成一致意见。合同是双方意思表示一致的结果,劳动合同也是一种合同,也需要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合意,一方不能凌驾于另一方之上,不得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对方,也不能强迫命令、胁迫对方订立劳动合同。在订立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要仔细研究合同的每项内容,进行充分的沟通和协商,解决分歧,达成一致意见。只有体现双方真实意志的劳动合同,双方才能忠实地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现实中劳动合同往往由用人单位提供格式合同文本,劳动者只需要签字就行了。格式合同文本对用人单位的权利规定得比较多,比较清楚,对劳动者的权利规定得少,规定得模糊。这样的劳动合同就很难说是协商一致的结果。因此,在使用格式合同时,劳动者要认真研究合同条文,对自己不利的要据理力争。(五)诚实信用。就是在订立劳动合同时要诚实,讲信用。如在订立劳动合同时,双方都不得有欺诈行为。根据本法第八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双方都不得隐瞒真实情况。现实中,有的用人单位不告诉劳动者职业危害,或者提供的工作条件与约定的不一样等等;也有劳动者提供假文凭的情况,这些行为都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此外,现实中还有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订立了劳动合同,劳动者找到别的工作后,就悔约,不到用人单位工作,这也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诚实信用是合同法的一项基本原则,也是劳动合同法的一项基本原则,它也是一项社会道德原则。
员工拒签劳动合同的处理
对于劳动者主动拒绝不签订劳动合同的,法律要求用人单位要做到以下几点:先应当向员工书面告知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签订劳动合同,如果员工表示拒绝,则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员工的通讯地址,
向员工邮寄一份限期签订劳动合同的通知有那些?
其次,在书面通知上,应当明确签订劳动合同的最后期限,并将劳动合同的文本一并发出。再次,无论是发出通知之日还是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都最好是在劳动者入职之后一个月之内,否则将会面临着经济补偿的赔付。最后,用人单位应当告知员工如果不签订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将是终止劳动关系。
在劳动合同的签订问题上,用人单位并非完全被动,因为法律明确规定,只要符合一定条件,用人单位有权终止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五条规定,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综上所述:当劳动者拒签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处理与拒签劳动合同员工之间的劳动关系,而不是被动等待支付双倍工资起算日的到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
エ之日起建立。
员工不签劳动合同公司可以免责吗
法律主观:
员工拒签劳动合同,如果单位在一个月内书面催告员工签订的,单位可免责,单位可以书面通知员工终止劳动合同,无需向其支付经济补偿金,但需要对员工付出的劳动给付相应的报酬。
法律客观: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如果员工拒绝续签劳动合同单位怎么办
法律主观:
工作一年闹掰要求公司多付一倍工资 这对夫妻,男的叫刘某某,女的叫史某某。 2014年3月10日,史某某成了该石材公司的一位员工,从事石材研磨工作。半个月后,她的丈夫刘某某也受聘于该公司,从事与妻子一样的工种。 约一年后,刘某某夫妇与公司闹掰了。他们分别向 洛江区 劳动仲裁 部门提起劳动仲裁,要求裁决公司分别支付他们另外一倍的工资款31976元、58568元。 为何夫妻俩不惜与公司翻脸呢?在他们看来,公司未与他们签订劳动合同,按照《 劳动合同法 》的相关规定,公司得支付他们多一倍的工资。 去年,洛江区 劳动争议 仲裁 委员会的裁决,支持了刘-氏夫妇的请求。 工人拒签合同 要求付 双倍工资 没道理 这个裁决,让石材公司难以接受。去年6月份,该公司作为原告,分别将刘某某、史某某起诉到洛江区人民 法院 。 公司称,公司未与刘-氏夫妇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责任在于刘-氏夫妇,因此公司无需支付他们的双倍工资。 该公司向法庭表示,在刘-氏夫妇进入公司工作后,公司多次要求与他们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他们均以个人原因借故拖延。公司有积极主动与他们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不存在不签合同的主观故意,反倒是刘-氏夫妇恶意拖延,变相拒签。 在起诉中,公司请求判决公司免于支付刘-氏夫妇未签订劳动合同的第二倍工资合计90544.7元;判令公司免于为刘-氏夫妇缴交相关的基本 养老保险 及 基本医疗保险 费。 对此,刘-氏夫妇辩称,双方的 劳动关系 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公司不愿与他们签订劳动合同,未给他们缴纳 社保 的事实存在。 确实未签书面合同 公司得另付9万多元 经审理查明,刘-氏夫妇与公司确实建立劳动关系。双方应按劳动 保险法 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享有各自权利,履行各自义务。 法院认为,公司未与刘-氏夫妇签订劳动合同,依照《劳动合同法》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公司应支付刘-氏夫妇自入职满一个月的次日起至离职之日止的另一倍工资。公司主张刘-氏夫妇故意拖延、拒签劳动合同,但公司所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自己的主张,因此法院不予采纳。 据此,法院一审判决石材公司应支付刘某某另一倍工资31976.7元,支付史某某另一倍工资58568元。 公司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 泉州 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法院终审维持原判。 ■案例提醒 员工拒签劳动合同单位该如何处理 有些公司的员工为了跳槽等方便,拒绝与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然而,用人单位就会存在承担支付因未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而需支付另一倍工资的风险。 那么此情况下,公司如何做,才能有效避免风险呢?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5条规定,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第6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82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法律界人士介绍,在员工拒签劳动合同的情况下,用人单位要有足够的证据证明责任在于员工。如何提供有力的证据呢?比如用人单位将制作、填写完毕的合同文本交予员工签字时,可以要求员工填写回执,以证明用人单位已完成签订劳动合同中提供文本、要求签订、明确合同条款等用人单位一方应当承担的“通知”责任。 为避免败诉风险、减少不必要的损失,法律界人士建议,公司要在用工30天内完成合同签署工作,否则就需要果断地终结劳动关系不合法状态。
法律客观: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者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相关知识劳动合同订立遵循什么原则:(一)合法原则。合法是劳动合同有效的前提条件。所谓合法就是劳动合同的形式和内容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首先,劳动合同的形式要合法,如除非全日制用工外,劳动合同需要以书面形式订立,这是本法对劳动合同形式的要求。如果是口头合同,当双方发生争议,法律不承认其效力,用人单位要承担不订书面合同的法律后果,如本法第八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但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劳动者二倍的应得劳动报酬。”其次,劳动合同的内容要合法。本法第十七条规定了劳动合同的九项内容。有些内容,相关的法律、法规都有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在法律规定的限度内作出具体规定,如关于劳动合同的期限,什么情况下应当订立固定期限,什么情况下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应当符合本法的规定;关于工作时间,不得违法国家关于工作时间的规定;关于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还有劳动保护,不得低于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标准等等。如果劳动合同的内容违法,劳动合同不仅不受法律保护,当事人还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二)公平原则。公平原则是指劳动合同的内容应当公平、合理。就是在符合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劳动合同双方公正、合理地确立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有些合同内容,相关劳动法律、法规往往只规定了一个最低标准,在此基础上双方自愿达成协议,就是合法的,但有时合法的未必公平、合理。如同一个岗位,两个资历、能力都相当的人,工资收入判别很大,或者能力强的收入比能力差的还低,就是不公平。再比如用人单位提供少量的培训费用培训劳动者,却要求劳动者订立较长的服务期,而且在服务期内不提高劳动者的工资或者不按照正常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工资。这些都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但不合理,不公平。此外,还要注意的是用人单位不能滥用优势地位,迫使劳动者订立不公平的合同。(三)平等自愿。平等自愿原则包括两层含义,一是平等原则,一是自愿原则。所谓平等原则就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订立劳动合同时在法律地位是平等的,没有高低、从属之分,不存在命令和服从、管理和被管理关系。只有地位平等,双方才能自由表达真实的意思。当然在订立劳动合同后,劳动者成为用人单位的一员,受用人单位的管理,处于被管理者的地位,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地位是不平等的。这里讲的平等,是法律上的平等,形式上的平等,在我国劳动力供大于求的形势下,多数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地位实际上做不到平等。但用人单位不得于用优势地位,在订立劳动合同时附加不平等的条件。(四)协商一致。协商一致就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要对合同的内容达成一致意见。合同是双方意思表示一致的结果,劳动合同也是一种合同,也需要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合意,一方不能凌驾于另一方之上,不得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对方,也不能强迫命令、胁迫对方订立劳动合同。在订立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要仔细研究合同的每项内容,进行充分的沟通和协商,解决分歧,达成一致意见。只有体现双方真实意志的劳动合同,双方才能忠实地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现实中劳动合同往往由用人单位提供格式合同文本,劳动者只需要签字就行了。格式合同文本对用人单位的权利规定得比较多,比较清楚,对劳动者的权利规定得少,规定得模糊。这样的劳动合同就很难说是协商一致的结果。因此,在使用格式合同时,劳动者要认真研究合同条文,对自己不利的要据理力争。(五)诚实信用。就是在订立劳动合同时要诚实,讲信用。如在订立劳动合同时,双方都不得有欺诈行为。根据本法第八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双方都不得隐瞒真实情况。现实中,有的用人单位不告诉劳动者职业危害,或者提供的工作条件与约定的不一样等等;也有劳动者提供假文凭的情况,这些行为都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此外,现实中还有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订立了劳动合同,劳动者找到别的工作后,就悔约,不到用人单位工作,这也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诚实信用是合同法的一项基本原则,也是劳动合同法的一项基本原则,它也是一项社会道德原则。
劳动合同续签时,员工拒签合同公司要给赔偿吗
劳动合同续签时,员工拒签合同公司要给赔偿吗
法律分析:
不需要,但如果是因为公司降低劳动条件而拒签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员工拒签劳动合同怎么办
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员工拒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可以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且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只要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无论劳动者出于何种原因不签,用人单位都可以在一个月内及时书面通知终止劳动合同,从而免除支付二倍工资和经济补偿的法律责任。但必须明确的是,在劳动者拒绝签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必须在法定的一个月内书面通知终止劳动合同。
赔偿的情形有哪些?
1、2N 赔偿金
除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公司无权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否则即属于违法解除,需支付赔偿金。
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时,员工没有以下几种情况,一般公司都应支付2N赔偿金 :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的;
(4)员工同时与其他公司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公司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公司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公司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N+1补偿金
经济补偿金的情形是员工因公司过错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公司依法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依法终止时公司给员工的补偿。
在以下三种情形中,员工无过错,却被公司辞退,需要提前30天通知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代通知金),也就是我们常听到的 N+1:
(1)员工因患病或非因公负伤不能从事原工作或其他工作被辞退的;
(2)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被公司辞退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公司与员工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公司提出解除合同的。
3.N补偿金
公司因自身因素(大部分是支撑不下去或职位取消)而需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时,需给大家 N 补偿金,最常见的情况有下面几种:
(1)公司经济性裁员,按照企业破产法规定重整;
(2)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3)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公司决定提前解散的;
(4)劳动合同期公司无故拒绝续签或降低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员工拒绝续签的;
(5)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因任务完成而终止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 【基本原则】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四条 【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员工拒签劳动合同怎么办
员工拒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五条
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员工拒签劳动合同,单位可免责吗
员工拒签劳动合同,单位不可免责。
因为按照规定,不签劳动合同的期限,如果自员工工作之日起计算,超过一个月的,则应向其支付两倍的工资;如果超过一年还是没有签订的,则视为公司与员工之间签署的是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员工签劳动合同的手续:
1、企业先到劳动局备案,申请社会保障证书,后续每年根据上一年度社保办理情况年审。
2、领取当地的劳动合同样本。
3、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
4、根据劳动合同,办理员工的相应人事档案,然后申请就业证
5、带着合同、就业证到社保处办理保险。
综上所述,员工拒签劳动合同,单位不可免责。因为按照规定,不签劳动合同的期限,如果自员工工作之日起计算,超过一个月的,则应向其支付两倍的工资;如果超过一年还是没有签订的,则视为公司与员工之间签署的是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八十三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员工拒签劳动合同企业将其解雇行为合法么
一、员工拒签劳动合同,企业将其解雇的行为合法么
1、员工拒签劳动合同,企业将其解雇的行为是合法的。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员工拒签劳动合同,属于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行为,用人单位可以将其解雇。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二、拒签劳动合同声明是什么
拒签劳动合同声明,就是在用人单位在提高或维持原有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的情况下,提出与劳动者续签合同而劳动者不同意签合同的,用人单位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关系,可以要求该劳动者写书面声明,说明拒签合同的理由,保留书面证据。劳动拒绝签订劳动合同,单位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限期签定,仍不签定的,书面通知终止合同。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企业要求员工签署劳动合同,员工不签,那产生劳动纠纷企业要承担责任吗?
要承担责任,用人单位必须要让劳动者签劳动合同。
法律分析
如果不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要支付劳动者两倍工资做为赔偿。只要劳动者没签劳动合同,工资之后如果劳动者去劳动监察举报,就会让单位赔偿二倍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劳动合同的主体即劳动法律关系当事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的主体与其他合同关系的主体不同:其一,劳动合同的主体是由法律规定的具有特定性,不具有法律资格的公民与不具有用工权的组织不能签订劳动合同;其二,劳动合同签订后,其主体之间具有行政隶属性,劳动者必须依法服从用人单位的行政管理。劳动合同有利于避免或减少劳动争议。劳动合同明确规定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权利义务,这既是对合同主体双方的保障又是一种约束,有助于提高双方履行合同的自觉性,促使双方正确行使权力,严格履行义务。因为劳动合同的订立和履行有利于避免或减少劳动争议的发生,有利于稳定劳动关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