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全或主要基于认识错误而中止犯罪的案件的处理

在线问法 时间: 2023.12.05
47
法定符合说认为,行为人所认识的事实与实际发生的事实,只要在犯罪构成范围内是一致的,就成立故意的既遂犯,(1)对象错误具体的事实错误中的对象错误,是指行为人误把甲对象当作乙对象加以侵害,而甲对象与乙对象体现相同的法益,行为人的认识内容与客观事实仍然属于同一犯罪构成的情况,具体符合说认为,行为人所认识的事实与实际发生的事实具体地相一致时,才成立故意的既遂犯,在对象错误中,具体符合说与法定符合说的结论一致:该错误不影响犯罪故意的成立,认定为故意犯罪既遂。

犯罪故意中的事实认识错误是什么意思

在犯罪故意中,事实认识错误的意思是指行为人对与自己行为有关的事实情况有不正确理解。下面由我为你详细介绍犯罪故意中事实认识错误的相关 法律知识 。犯罪故意中的事实认识错误的意思

1、具体的事实认识错误

具体的事实认识错误,是指行为人所认识的事实与现实所发生的事实虽然不一致,但没有超出同一犯罪构成的范围,即行为人只是在某一犯罪构成的范围内发生了对事实的认识错误,因而也被称为同一犯罪构成内的错误。

对于具体的事实认识错误,存在具体符合说与法定符合说的分歧。具体符合说认为,行为人所认识的事实与实际发生的事实具体地相一致时,才成立故意的既遂犯。法定符合说认为,行为人所认识的事实与实际发生的事实,只要在犯罪构成范围内是一致的,就成立故意的既遂犯。我国刑法理论采取法定符合说。

(1)对象错误

具体的事实错误中的对象错误,是指行为人误把甲对象当作乙对象加以侵害,而甲对象与乙对象体现相同的法益,行为人的认识内容与客观事实仍然属于同一犯罪构成的情况。

注意:误把非犯罪对象当作犯罪对象,或者相反,误把犯罪对象当作非犯罪对象而加以侵害的,属于未遂犯和不能犯、过失与意外事件的问题。

在对象错误中,具体符合说与法定符合说的结论一致:该错误不影响犯罪故意的成立,认定为故意犯罪既遂。例如,甲误把丙当作乙杀害,无论根据具体符合说还是法定符合说,甲都成立故意杀人罪既遂。

注意:

第一,理论上有人主张,按照具体符合说,甲成立对乙的故意杀人罪(未遂)与对丙的过失致人死亡罪。这种观点是错误的。按照具体符合说,甲对丙实施了杀人行为,当时甲在主观上也是追求丙这个特定人的死亡,在具体的事实层面主客观一致,所以甲成立故意杀人罪(既遂)一罪。甲对乙不可能成立故意杀人罪(未遂),因为甲对乙根本没有实施杀人的实行行为。

第二,同一犯罪构成内不同对象、不同行为方式的认识错误,不影响犯罪故意的成立,按照客观内容认定犯罪事实。

(2)打击错误

打击错误,也称 方法 错误,是指由于行为本身的差误,导致行为人所欲攻击的对象与实际受害的对象不一致的情况,但这种不一致仍然没有超出同一犯罪构成。

注意:

第一,具体符合说与法定符合说这两种学说在2008年司法考试之前没有明确提出,之前的考题答案直接按照法定符合说给出。2008年考题要求考生掌握两种学说及其结论,但从2009年之后,要求知道两种学说,并重点掌握法定符合说的结论。

第二,打击错误不同于我国传统刑法理论中所谓的“手段错误”。所谓手段错误包含以下几种情况:行为人所使用的手段本来会发生危害结果,但行为人误认为不会发生危害结果;或者行为人本欲使用会发生危害结果的手段,但由于认识错误而使用了不会发生危害结果的手段;或者行为人所使用的手段不可能导致危害结果,但行为人误认为可以导致危害结果发生。这几种情形分别属于过失犯、未遂犯与不能犯的问题,与故意认定中的事实认识错误并不相同。

(3)因果关系的错误

所谓因果关系的错误,是指行为人侵害的对象没有错误,但造成侵害的因果关系的发展过程与行为人所预想的发展过程不一致,以及侵害结果推后或者提前发生的情况。

因果关系的错误又可以分为三类:

1)狭义的因果关系错误,是指结果的发生不是按照行为人对因果关系的发展所预见的进程来实现的情况。由于故意的认定不要求行为人明确认识因果发展的具体样态,而只要求认识到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结果即可。所以,狭义的因果关系错误并不影响故意犯罪的成立。

2)事前故意(Weber的概括的故意),是指行为人误认为第一个行为已经造成危害结果,出于其他目的实施了第二个行为,但实际上是第二个行为才导致预期的结果发生的情况。例如甲以杀人故意对乙实施打击,造成乙休克之后,甲以为乙已经死亡,为了毁灭罪证,将乙扔到水里(掩埋、碎尸或者扔下悬崖等等),实际上乙是死于后一行为。刑法理论的通说认为,这种情况下,不影响故意犯罪的成立。

3)犯罪构成的提前实现,是指提前实现了行为人所预想的结果。

2、抽象的事实认识错误

抽象的事实认识错误,是指行为人所认识的事实与现实所发生的事实,分别属于不同的犯罪构成,即行为人所认识的事实与所发生的事实跨越了不同的犯罪构成(因而也被称为不同犯罪构成间的错误)。抽象的事实认识错误包括以下两种情形:

(1)对象错误,是指行为人误把甲对象当作乙对象加以侵害,但甲对象和乙对象体现不同的法益,分属不同的犯罪构成。

(2)打击错误,是指由于行为人本身的差误,导致行为人所欲攻击的对象与实际受害的对象不一致,而且这种不一致超出了同一的犯罪构成范围。

注意:抽象的事实认识错误不存在因果关系错误的情形,因为后者成立的前提是实行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存在客观因果关系。而实行行为与危害结果具有因果关系,就表明二者属于同一个案件,行为人的行为只能成立一个故意犯罪既遂。这样一来,也就不存在客观事实和主观内容分别符合不同犯罪的客观要件和主观要件的问题了。

抽象的事实认识错误的处理原则:在主客观相统一原则基础上,以法定符合说为标准判断故意的成立,即在主观故意与客观事实的法律评价相一致的范围内认定是否成立故意犯罪。

抽象的事实认识错误具体分为以下几种情形:

(1)主观上想犯轻罪,客观上却触犯重罪,如果客观事实在法律评价上包含轻罪的客观事实,则按照轻罪的故意犯罪既遂处理。该种情形不可能成立重罪的故意犯罪既遂,因为行为人没有认识到重罪的客观事实(但对重罪事实可能成立过失犯罪,属于想象竞合犯)。

(2)主观上想犯重罪,客观上却发生轻罪的结果,如果主观故意在法律评价上包含轻罪的故意,根据案件具体情形是否成立重罪未遂,有两种处理结论:

第一,当案件存在重罪的实行行为,并导致重罪的危险结果,则成立重罪未遂,同时也成立轻罪(既遂),认定为重罪未遂与与轻罪(既遂)的想象竞合犯,择一重罪处罚。

第二,如果没有重罪的实行行为,也没有重罪的危险结果,则不成立重罪未遂,只是成立轻罪(既遂)。

注意:

第一,在抽象的事实认识错误中,按照法定符合说,如果主客观没有重合内容的,则不成立犯罪或者仅仅成立客观内容的过失犯罪(如果连过失都不存在,则属于意外事件)。

第二,主观内容与客观内容涉及不同犯罪,但法定刑完全相同,而且按照法定符合说,主客观内容完全重合的,按照客观内容认定犯罪的性质。

例如甲以为是伪造的票据进行诈骗,但实际上却是伪造的金融凭证(或者相反)。甲主观上是票据诈骗罪的故意,但在客观上是金融凭证诈骗罪的行为。按照法定符合说,两罪具有重合性:甲具有票据诈骗罪的故意,当然包含着实施同等程度或者更低程度的金融诈骗的故意。所以,在金融凭证诈骗罪的范围实现了主客观相统一,成立金融凭证诈骗罪。事实认识错误

事实认识错误,是指行为人对与自己行为有关的事实情况有不正确理解。这类错误是否影响行为人的刑事责任,要根据不同的情况作不同的处理:如果属于对犯罪构成要件的事实情况的错误认识,就要影响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如果属于对犯罪构成要件以外的事实情况的认识错误,则不影响行为人的刑事责任。事实认识错误种类繁多,比较复杂。

(一)客体错误

客体错误,是指行为人意图侵犯一种客体,而实际上侵犯了另一种客体。比如,行为人误认为正在抓捕人犯的警察正与其朋友打架,于是上前将警察打伤。在此案中,行为人意图侵犯的是他人的健康权利,却由于其认识错误,而实际上侵犯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正常的公务活动。对于这种认识错误,应当按照行为人意图侵犯的客体定罪,认定为故意伤害罪。

(二)对象错误

对行为对象的认识错误,有以下几种情况:

(1)误把甲对象作为乙对象加以侵害,而二者体现相同的社会关系。如行为人在行为时,误把甲认为是乙而对其实施杀害行为。这种对体现相同社会关系的具体目标的错误认识,并没有使行为人罪过的内容发生改变,所以行为人仍应负故意杀人罪的刑事责任。

(2)误把甲对象作为乙对象加以侵害,而二者体现的社会关系不同。比如,行为人意图盗窃办公室的一般财物,却到值班室将枪支作为一般财物加以盗窃。对于这种错误,只能根据行为人的主观故意内容认定犯罪性质,即行为人以盗窃一般财物的故意实施盗窃行为,成立盗窃罪。

(3)误将犯罪对象作为非犯罪对象加以侵害。比如,行为人误以人为兽而实施杀伤行为。对于这种错误,由于行为人没有认识到自己的行为可能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而不是故意犯罪,而应根据实际情况成立过失犯罪,或是意外事件。

(4)误将非犯罪对象作为犯罪对象加以侵害。比如行为人意图杀害甲,但在黑夜中将牲畜误认为是甲而加以杀害。对于此种错误,由于行为人主观上存在故意,客观上实施了犯罪行为,只是由于认识错误而未得逞,应而构成犯罪未遂。

(三)行为认识错误

行为认识错误包括两种情况:

(1)行为人对自己行为的实际性质发生了错误的理解。比如,行为人把不存在的侵害行为误认为是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实行防卫,致人死伤。这种情况下,由于行为人不存在故意犯罪的故意,因而不应论以故意犯罪,而应根据实际情况成立过失犯罪,或是意外事件。

(2)行为人对自己行为手段存在错误认识。

手段错误有三种形式:

其一,行为人由于愚昧无知或者迷信使用了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导致危害结果发生的方法。比如,行为人企图用画符念咒的方法达到杀人的目的。这种情况下,由于这种手段本身缺乏危害社会的可能性,行为不具社会危害性,因此,不能成立犯罪。

其二,行为人意图采用的犯罪手段具有产生危害社会结果的可能性,但由于认识错误而使用了不能导致危害结果发生的手段。比如,行为人误以砂糖为砒霜,实行杀人。这种情况下,行为人主观上存在犯罪的故意,客观上实施了危害社会的行为,只是由于认识错误,采用了不能使犯罪得逞的手段,因此成立犯罪未遂。

其三,行为人不具有危害社会的意图,但由于误解工具或拿错物品造成损害结果。如,行为人误把砒霜当作砂糖给人服用,造成他人死亡。在这种情况下,行为人如果在主观上有过失,成立过失犯罪。

(四)因果关系错误

因果关系错误,是指行为人对自己所实施的行为和所造成的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实际发展有错误认识。

因果关系错误主要包括以下四种情况:

(1)行为人误以为自己的行为已达到预期的犯罪结果,但实际上并没有发生这种结果。比如,行为人欲杀甲,将甲从悬崖上推下,以为甲已坠崖身亡而离去,但实际上甲被树枝挂住而未死。在这种情况下,行为人已着手实行犯罪,但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因此构成故意杀人罪的未遂。

(2)行为人所追求的结果事实上是由于其他的原因造成的,但行为人误以为是自己的行为造成的。比如,上例中,甲坠崖未死,但在受伤回家的路上,被违反交通规则的汽车轧死。在这种情况下,行为人虽然相信自己的行为已致甲死亡,事实上甲最终确实死亡,但我们却不能认定行为人构成故意杀人罪的既遂,因为甲的死亡并不是行为人的杀人行为直接造成的,而是由交通事故导致的,因此甲负故意杀人未遂的刑事责任。

(3)行为人的行为没有按照其预想的方向发展及其预想的目的停止,而是发生了行为人所预见所追求的目标以外的结果。比如,行为人意图伤害甲,不料刺中甲腿上的动脉血管,致使甲流血过多死亡。在这种情况下,虽然行为人的行为导致了甲的死亡,但行为人并无杀害甲的故意,因此不能认定行为人构成故意杀人罪,而只能让其负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刑事责任。

(4)行为人实施了两个行为,伤害结果是由其中一个行为造成的,行为人却误以为是由另一个行为造成的。比如,行为人意图杀害甲,在用暴力致其昏迷后,行为人以为甲已死亡,为隐匿罪证,行为人将甲抛下悬崖,致使甲摔死。刑法理论上对这种情况存在着较大的争议。我们认为,此种情况,行为人主观上具有杀害他人的故意,客观上实施了杀人的行为,并且甲的死亡结果也确实是由他的行为所直接造成的,因此其错误认识并不能影响他的刑事责任,行为人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行为人构成故意杀人罪,而只能让其负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刑事责任。故意犯罪过程中事实认识错误的归责的几种情形

1.对象认识错误。在故意犯罪过程中,行为人预想加害的对象与实际加害的对象不一致,但在法律性质上是一致的情况。如甲预定杀害乙(人),因为把丙(人)误认作乙,而杀害了丙。这就产生了预想加害的对象(乙)与实际加害的对象(丙)不一致的情况。

(1)这种情形被称为“对象错误”或“具体事实错误”。又称法律性质相同的对象之间的错误,或者“同类对象错误”。

(2)判断对象之间的法律性质是否相同的依据:是否属于同一法律条文(罪状或犯罪构成)的犯罪对象。如甲欲杀乙(人),因为误认而杀了丙(人),乙、丙都属于故意杀人罪条文中的犯罪对象“有生命的自然人”。属于同一条文的对象,因此,属于法律性质相同的对象错误。

(3)评价(或归责)要点“法定符合说”:通常行为人甲直接对丙的死亡结果承担故意罪责。即直接认定甲构成故意杀人罪既遂。再简单点说,甲杀死了丙如同没有发生错误实际杀死了乙一样定罪处罚。

(4){常见错误}对本案甲对乙故意杀人未遂;对丙过失致人死亡。想象竞合犯,从一重罪处罚,即按照故意杀人未遂定罪处罚。

2.客体错误。在故意犯罪过程中,行为人预想加害的对象与实际加害的对象不仅在事实上不一致而且在法律性质上也不一致。例如,行为人甲看到一个黑影子,以为是仇人来了,一枪打过去了,也听到扑通一下,像人中弹倒地的声音。后来才知实际打死的是一头牛,而不是仇人,也不是其他人。因为甲预想杀害的是“人”,实际打死的是“牛”,二者显然不属于同一法律条文的对象。人是故意杀人罪的对象,牛是财物,是有关财产犯罪条文的对象,属于法律性质不同的对象。

(1)这种情形被称为客体错误或抽象事实错误。原因是:既然对象的法律性质不同,因此,就不是简单的对象错误,而是涉及社会关系(客体或法益)的错误。

(2)评价或归责:①对预定实施的故意罪,成立故意犯罪未遂。如上例,甲成立杀害其仇人的犯罪(故意杀人罪)未遂。因为(认识错误)意志以外原因未得逞(未杀死任何人)。属于对象不能犯未遂。②对因错误而实际实施的行为或加害的对象,排除故意,即不成立故意罪。如甲在盗窃提包(普通财物,故意犯普通盗窃罪)时,把提包连同装在其中的枪支、弹药一并窃取。仅负盗窃罪的故意罪责,不负盗窃枪支罪的罪责。类似的情况还有,行为人把根本不含毒品的物质误认为毒品贩卖,只能构成贩毒罪未遂,不负(故意)诈骗罪的罪责。因为承担故意罪责应当以行为人“明知”的范围为限。同理:误把尸体当活人杀害的;误把男人当妇女强奸的:①构成故意杀人罪、强奸罪的未遂,属于对象不能犯未遂;②对毁损尸体不承担故意罪责;对客观上强暴男人,因为法律上没有规定为犯罪,不需考虑追究刑事责任问题。

(3)不同类对象错误但有重合部分的,按想象竞合从一重范围处罚,如以销售假药的故意实际销售了劣药,成立销售劣药既遂;但在未遂罪较重时,成立重罪未遂,如甲欲杀乙致丙轻伤,成立故意杀人未遂。

(4)不适用(法定符合说)归责的情况:甲投毒杀害妻子,造成妻子死亡的同时还造成其儿子死亡的结果。因为发生了甲预期犯罪结果(妻子死亡),甲对妻子死亡的故意已经实现并承担责任,所以又造成额外结果的(儿子死亡),不属于错误论问题。属于一行为(投毒杀妻)造成二死亡结果的情况(想象竞合犯)。择一重罪以故意杀人罪既遂定罪处罚即可。

3.方法或手段错误,指行为人使用犯罪方法或使用犯罪工具发生错误,以至于犯罪未得逞的情况。比较典型的如,为了杀人做了一个炸弹是哑的,不能爆炸。再如,为了杀人而投放危险物质,因为毒药失效或者是假的而未能将人毒死。对此,可以认为行为人因为方法、工具错误的意志以外原因而未得逞,按照故意犯罪未遂的情况来处理。

4.因果关系的错误。故意犯罪过程中发生的因果关系的错误。有以下三种情况:

(1)没有发生结果,自以为发生了结果,构成犯罪未遂。如,甲杀害乙,把乙都埋了。可是乙命大,不久从坑里爬出来把甲给告了。这种情况属于犯罪未遂。

(2)发生了某种结果,行为人自以为没有发生。如,甲开枪击中了乙,并导致死亡。甲以为没有击中,让乙逃脱了。这不以行为人的认识为转移,成立犯罪既遂。

(3)结果确实发生了,行为人也认识到了,但对导致结果的原因有误解。如,甲投毒杀乙,然后抛“尸”井中。甲以为乙死于中毒,而事后查明,乙死于溺水。行为人认识到死亡结果发生了,只是对死因是毒死还是溺死有误认。这种情况不影响定罪,也不影响既遂罪的成立。在理论上解释,行为人犯罪并非只有一个动作,而是连续的动作,这几个连续的动作这并非是几个犯罪行为,而是一个犯罪行为。所以行为人毒杀被害人和后续的抛尸行为是一个整体,其造成的死亡结果都可归因于杀人行为。在这意义上讲,不存在对该结果不承担故意罪责的问题。因果关系的错误只是误解,判断起来很简单。

如2007年卷二多选第54题:刘某基于杀害潘某的意思将潘某勒昏,误以为其已死亡,为毁灭证据而将潘某扔下悬崖。事后查明,潘某不是被勒死而是从悬崖坠落致死。答案是:刘某在本案中存在因果关系的认识错误,构成故意杀人罪既遂。

5.打击错误。与对象错误和客体错误相似的还有打击错误,又叫做目标打击错误、对象打击错误。典型的情况如,行为人看见张三、李四一起走来,他想杀张三,就朝张三瞄准 射击 ,但是枪法不准,偏偏打中旁边的李四。从现象看,这也是对象错误,或者最终的结果表现为对象错误。但是,这种错误不是产生于辨认的错误,行为人在对象的辨认上是正确无误的,而是产生于行为本身的差误(枪法不准)。对这种情况怎么解决呢?通说采取“法定符合说”,其定性与对象辨认错误是一致的。也就是直接认定为一个故意杀人既遂。理由是行为人有杀人的故意和行为,并且也实际杀害了一个人,完全具备故意杀人罪的要件,所以是犯罪既遂。在理论上也可以这样分析:行为人对一个人(张三)是直接故意,对另一个人(李四)是间接故意的,由于行为误差,对一个人(张三)是未遂,对另一个人(李四)是既遂。但行为人只有一个开枪射击张三的行为,因此不能定数罪,只能按照高度行为定一个故意杀人罪既遂。因此对行为差误或者打击错误,一般可以适用对象辨认错误的评价(或归责)方法解决。例如2006年多选52题:“甲举枪射击乙,但因没有瞄准而击中丙,致丙死亡。正答案是:甲的行为属于a打击错误;b同一犯罪构成内的事实认识错误;c故意杀人(既遂)罪。ab是事实认识错误的分类,c是依据法定符合说的结论,即同一构成要件范围内的事实认识错误不阻却故意罪责。错误答案是:甲构成故意杀人(未遂)罪与过失致人死亡罪。

⒍注意:对于上述“2.客体错误”,“3.方法或手段错误”,可简单从犯罪未遂(未遂论)角度掌握。

猜你喜欢:

1. 共同犯罪中的认识错误是指什么

2. 要如何识别过失犯罪与故意犯罪

3. 判断直接故意的程度的方法是什么

4. 蓄意的意思是什么

5. 关于以“醉酒”方式奸淫妇女的刑事认定

公安机关对立案后不构成犯罪的刑事案件如何处理

公安机关会对立案后不构成犯罪的刑事案件撤销案件,解除有关人员强制措施,可能涉及国家赔偿。

法律分析

如果对此事不服,可以向公安机关申诉。没有效果可以像当地检察机关举报。因为检察机关是法律监督机关。公安机关立案后应该对案件实施侦查,发现犯罪嫌疑人的应该采取拘留、逮捕等的刑事强制措施,如果公安机关失职的,当事人可以进行复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公安机关决定撤销案件或者对犯罪嫌疑人终止侦查时,原犯罪嫌疑人在押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书。原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应当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对原犯罪嫌疑人采取其他强制措施的,应当立即解除强制措施;需要行政处理的,依法予以处理或者移交有关部门。对查封、扣押的财物及其孳息、文件,或者冻结的财产,除按照法律和有关规定另行处理的以外,应当解除查封、扣押、冻结,并及时返还或者通知当事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版权声明】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互联网、律师投稿,刊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于本网联系,我们将予以及时更正或删除。【在线反馈】

小交通事故对方不处理怎么办

小交通事故对方不处理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对方对事故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如果对方在人民法院判决生效后仍然不履行赔偿义务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
2023-12-14 15:44

非法集资案件处理流程(非法集资案件处理流程及工作要求)

非法集资资产处置顺序法律主观:非法集资案件,行为人非法取得的涉案财产应当返还被害人,省级人民政府应组织、督导各相关部门依据工作职责和实际需要,及时开展涉嫌非法集资案件调查取证,省级人民政府应加强对涉嫌非法集资案件立案侦查的组织领导, ...
法律
930热度

70岁老人寻衅滋事如何处理

70岁老人寻衅滋事,若不构成犯罪,应对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一千元以下罚款,但不可以对70岁老人执行行政拘留;若构成寻衅滋事罪的,需承担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 ...
2023-12-19 14:20

中国刑事案件追诉期是多久

刑事案件追诉期是多久法律分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法律客观:《刑法》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 ...
法律
383热度

不同情况下的交通事故如何处理

不同情况下的交通事故的处理方式为:如果交通事故事故比较轻微,没有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的,可以将车移到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后,自行私了;如果交通事故中出现人员伤亡的,应当立即停车,打开危险报警闪光灯,设置危险警告标志等;然后报警、及 ...
2023-12-14 16:00

完全或主要基于认识错误而中止犯罪的案件的处理

法定符合说认为,行为人所认识的事实与实际发生的事实,只要在犯罪构成范围内是一致的,就成立故意的既遂犯,(1)对象错误具体的事实错误中的对象错误,是指行为人误把甲对象当作乙对象加以侵害,而甲对象与乙对象体现相同的法益,行为人的认识内容与 ...
刑事
47热度

人体器官捐献后的遗体怎么处理

人体器官捐献后的遗体的处理是由医院进行符合伦理原则的医学处理,恢复遗体原貌,对于有遗体捐献意愿的捐献者,由省级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联系接收站接收。 法律依据: 《人体器官移植条例》第二十条 摘取尸体器官,应当在依法判定尸体器官捐献人死 ...
2024-01-03 15:52

农村离婚案件主要有哪些特点, 离婚财产又该如何分割

一、农村离婚案件的主要特点1. 当事人文化程度相对较低相较于城市,农村地区的受教育程度普遍较低,导致部分夫妻在面对婚姻危机时,缺乏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方法,二、离婚财产分割的方法1. 夫妻共同财产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 ...
法律
10热度

案件到检察院后的流程

案件到检察院后的流程是检察院审查起诉,并作出是否起诉的决定,最后向法院提起公诉。根据法律规定,检察院要对公安机关移交来的证据进行审查,在一个月以内作出是否起诉的决定。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 ...
2023-12-11 16:14

离婚案件起诉开庭时被告不到庭如何处理呢

原告起诉离婚被告不出庭怎么办法律主观:起诉离婚对方不出庭的办法: 若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法律主观:起诉离婚开庭被告不出庭的解决方式: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人 ...
婚姻
42热度

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均为夫妻一方,离婚案件中对于人身保险合同的保单现金价值部分应如何处理?

首先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投保人不愿意继续投保的,保险人退还的保险单现金价值部分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处理;投保人愿意继续投保的,投保人应当支付保险单现金价值的一半给另一方。
2023-09-05 10:54

民事案件开庭时被告不出庭如何处理

2、法律主观:民事诉讼被告不出庭会怎么样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被告经人民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不是必须出庭的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根据 ...
法律
583热度

被敲诈勒索如何处理呢

被敲诈勒索应当立即报警处理。报警后公安机关会进行调查,对尚不构成犯罪的,对行为人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对于构成犯罪的,警方经过侦查后会移送检察院提起诉讼,最后由法院审判,让其负相应的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 ...
2023-12-13 15:30

车撞了电动车的处理流程,车撞电动车,电动车主要责任

本文旨在探讨车撞电动车的处理流程及电动车主要责任。首先,当发生车撞电动车事故时,受害者应立即报告交通事故,并尽快与当地公安机关联系,以便进行证据采集、现场勘查和处理。其次,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条例,驾驶者应承担主要责任:如 ...
法律
44热度

离婚继承的财产如何处理

离婚继承的财产的处理方式为在婚姻存续期间若是通过法定继承获得的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当协商分割,若是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若是通过遗嘱继承的财产,且在遗嘱中,明确只归一方的,则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需要进行分 ...
2024-01-03 15:36

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2021)

”八、将第十二条修改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在本单位内部通过借款形式向职工筹集资金,用于本单位生产、经营,且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以及本规定第十四条规定的情形,当事人主张民间借贷合同有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最高 ...
法律
436热度

债务纠纷扣车子应该怎样处理

债务纠纷扣押车子的情况当事人可以报警处理,行为人私自扣押他人车辆的行为是侵权行为,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债权人要实现自己的债权,可以通过协商、调解或者诉讼等方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七条 损害发生后, ...
2023-12-29 14:25

如果开庭被告没到场会怎样处理,如果开庭被告没到场会怎样处理案件

而在其他情况下,如案例二所示,法院可能会决定休庭或延期审理,以便等待被告出席庭审,休庭或延期审理如果被告的缺席可能对案件产生严重影响,或者法院认为需要被告亲自出席以获取关键证据,法院可能会决定休庭或延期审理,二、开庭被告没到场怎么处 ...
婚姻
62热度

相关部门及房屋征收部门工作人员违法怎么处理

对相关部门及房屋征收部门工作人员违法的处理: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的工作人员违法的,由人民政府责令改正并通报批评,如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于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如构成犯罪的,将 ...
2024-01-03 16:16

一般刑事案件处理流程(一般刑事案件处理流程图)

三、审判阶段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对于起诉书中有明确的指控犯罪事实并且附有证据目录、证人名单和主要证据复印件或者照片的,应当决定开庭审判,2、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 ...
法律
421热度

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均为夫妻一方,离婚案件中对于人身保险合同应如何处理?

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投保人不愿意继续投保的,保险人退还的保险单现金价值部分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处理;投保人愿意继续投保的,投保人应当支付保险单现金价值的一半给另一方。
2023-08-29 14:28

交通案件赔偿不起怎么办(交通案件多久不处理)

二、交通事故的处理原则是什么公安机关处理交通事故,应当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认定交通事故责任、确定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情况后,召集当事人和有关人员对损害赔偿进行调解,3、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后15日 ...
法律
295热度

案件第二次退查,可以取保吗

案件第二次退查,是可以取保候审的。如果犯罪嫌疑人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的,可以取保候审;如果犯罪嫌疑人根本就不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公安机关在一个月之内又完成了相关的补充侦查的话,案件会照常移交到检察院审查起诉的。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 ...
2023-12-11 16:06

侵权案件的主要类型及其实例分析

通过加强法律意识、完善法律制度、政府监管和社会参与等措施,我们可以更加有效地应对各种类型的侵权行为,保护个人和社会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同时,我们应持续关注侵权行为的变化趋势,以便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应对新型侵权案件的发生,总结通过对各种 ...
婚姻
30热度

对于已经违建的怎么处理

对于已经违建的,当事人可到当地建房办审批,如符合规定,可以补办。如果不能补办的,则就按以下方式处理: 1、拆除违章建筑; 2、如果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进行改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 未取 ...
2023-12-14 16:08

农村离婚案件主要有哪些特点,离婚财产又该如何分割

离婚时夫妻对财产的分割,双方应在协商一致的原则下进行,不能由一方决定,离婚贷款房产分割有如下几种方式:,第一夫妻双方婚后共同贷款买房,取得房屋产权的,该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按一般原则平均分割,5、法律主观:离婚对家庭共同财产如何分 ...
婚姻
660热度

不适用行政调解处理的情形有哪些

不适用行政调解处理的情形有构成犯罪的;多次实施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当事人明确表示不愿意调解处理的;当事人在治安调解过程中又针对对方实施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调解过程中,违法嫌疑人逃跑的等。 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条 对于因民间 ...
2023-12-11 16:14

经济纠纷案件原告这边立案吗(经济纠纷案件原告这边立案吗怎么处理)

只要起诉符合法定条件,人民法院就会在七日内立案,而起诉的法定条件包括原告要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要有明确的被告,要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及事实和理由等,民事纠纷一般以”原告就被告“为原则,即一般由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进行管辖,原告因民事 ...
民事
518热度

商业合同起诉有效期(合同欠款超过三年如何处理)

商业合同诉讼时效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且受 诉讼时效中断 中止影响,商业合同起诉有效期我们在处理民事纠纷的时候,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的民事诉讼时效期限,在期限内提起诉讼,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 ...
法律
545热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