俩人离婚房子贷款情况下房子怎么分
离婚时房子贷款问题是很多夫妻们在分财产时不可避免的难题。如果不妥善处理,不仅会影响夫妻关系,还可能涉及到法律纠纷。今天我们将深入探讨这个问题,为大家提供解决方案。
离婚时房子贷款问题的原因
众所周知,现在大多数夫妻在买房时都是通过贷款来实现的,因为房价昂贵,普通家庭难以负担。在夫妻共同拥有房产的情况下,如果离婚,房子贷款就会成为一个重要问题。如果不妥善处理,将会导致许多问题:
首先,如果房贷仍未还清,未离婚一方无法再单独借贷购房。因为银行以未被偿还的负债为基础,一旦其中一方被“剥离”,负债则会被视为不可负担,从而不允许他/她再次申请贷款。
其次,如果夫妻双方都愿意保留房产,但一方上不起自己的贷款,那么还需要解决如何分摊贷款的问题。
最后,如果房子被卖掉了,亏损的负担应该由谁来承担?这也是一个需要解决的问题。
房贷分摊的解决方案
房贷分摊的解决方案是:可以根据夫妻双方的财务状况达成共识。可以选择协商离婚,将房子卖掉,然后按比例分配。此时,根据夫妻双方所负担的贷款金额、房款金额以及这个房子所增值的部分进行计算。如果一个人负债较多且无法承担,可以让另一个人支付他的贷款部分。这样,房子毕竟是共同购买的,所以归属也应该是共同的。
房子和贷款的归属
房子和贷款的归属有两种选择:
其一,如果夫妻双方都想保留房子,那么贷款也应该根据夫妻双方的财务能力进行分摊。因为房子是共同购买的,贷款也应该由夫妻共同承担。若一方上不起自己那部分的贷款,那么可以协商对这个问题达成共识。
其二,如果夫妻双方都不想继续住在共同住所,可以一起卖掉房子,根据各自所负担的房贷进行分配。同时,如果卖掉房子后有剩余的钱,也应该按比例分配。
法律依据和案例分析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二十条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平均分配。因此,在夫妻离婚时,共同财产的分配是基于这一原则进行的。根据《物权法》第六十条规定:“共有物的享有和处分,由各份共有权人按份进行,但有共有权人另有约定或者实际情况需要的除外。”因此,对于共同拥有的房屋,夫妻之间可以按照实际情况和各自的财务状况协商重新分配。
以某案例为例,王某和张某在2010年共同买下了一套房子,两个人各出一半的款项购房并贷款。但后来两人感情破裂,离婚后产生了很多矛盾,房子的归属成为了争议的焦点。在法院的审判中,根据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配的原则,王某和张某都应当按比例分配房屋。但由于张某赋闲在家并无实际收入,因此在评估各自的财务状况后,法院判决王某继续负担房屋贷款并保留房子的所有权,而张某则获得了50%的房子所有权,并且后期也不需要继续负担房子的贷款。
预防方法和总结
离婚时房子贷款问题的最佳预防方法是在购买房屋时就做好规划和分析。建议夫妻在购房时选择明确的产权归属方式(比如单独或共同产权),避免以后离婚时产生财产上的争议。
总的来说,离婚时房子贷款问题虽然很复杂,但只要夫妻双方充分沟通,尊重对方的权益,达成共识,就一定能够妥善解决。同时,也应充分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和该领域的案例分析,避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