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用地使用权去抵押有什么特别规定
在经营活动中,企业需要考虑到资金周转问题,为此可能需要抵押或质押资产以获得资金支持,其中建设用地使用权是一个可能的选项。但是,在抵押建设用地使用权时,需要注意存在的特别规定,以避免未来出现法律风险。
建设用地使用权是指国家为了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而对土地实行集体所有制并依照法定程序划拨给社会组织或个人用于建设用地的使用权。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是指以建设用地使用权为抵押物,取得借款资金或其他财物进行经营活动,由于建设用地使用权具有非常重要的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因此对于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存在一些特别的规定。
首先,抵押人应当是该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合法持有人,而且在抵押时应当已经有取得该使用权的法定程序,并有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出让及验收决定书等土地法律文件等。此外,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必须经过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的批准,并进行公示和登记,登记后方可对抵押权享有优先受偿权。
问题解决方式:
在抵押建设用地使用权时,贷款人和抵押人需要注意以下问题:
1. 合法性问题:抵押人应当在建设用地使用权取得、土地出让等方面全面了解规定,并综合判断取得法律文件的法律有效性,并获得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批准。
2. 登记问题: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在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的登记手续必须完备,包括公示、登记等环节。
3. 风险问题:抵押人和贷款人应当充分了解市场状况和风险评估,严格控制抵押物的价值与借款的金额的比例。
以上问题需要抵押人和贷款人认真审查,以避免出现法律风险。
引用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行政法》,第43条规定:“行政机关应当在法定程序规定的时限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并告知申请人或者相关利害关系人,同时公告”。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法》,第54条规定:“国家对土地实行统一所有,实行分类管理,实行有偿使用,实行多层所有权,其中,建设用地使用权属于国有财产”。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以不动产为抵押的,当事人应当缴纳登记费用进行登记,登记证明抵押权人依法享有优先受偿权”。
案例分析:
某公司为获得500万元的借款,向银行进行抵押,抵押物为该公司持有的建设用地使用权。银行在审核过程中发现,该土地原为农村集体土地并未经过国家土地管理部门进行划拨,且没有签订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该公司提出相关土地法律文件时,出现了重要的缺失,导致该抵押物的合法性不被确认。银行决定拒绝该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抵押,避免未来法律风险的发生。
预防方法:
为避免类似案例的发生,抵押人需要注意以下方法:
1. 审查土地法律文件。
2. 确定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合法性。
3. 获得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的批准并进行公示和登记。
4. 控制借贷规模。
总结:
抵押建设用地使用权是一种重要的融资手段,但在操作中需要遵守特别规定,从而避免未来法律风险的发生,特别是要注意土地法律文件的合法性。抵押人和贷款人应当切实遵守规定和法律,以保证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