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债务一方无力偿还怎么处理(离婚后债务无力偿还怎么办)
离婚判决后没钱偿还怎么办
一、离婚判决后债务无力偿还的办法:
1、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2、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3、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情况,有权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的存款,但查询、冻结、划拨存款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人民法院决定冻结、划拨存款,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
4、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
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
5、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
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
6、人民法院采取本法第二百一十八条、第二百一十九条、第二百二十条规定的执行措施后,被执行人仍不能偿还债务的,应当继续履行义务。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的,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法院执行。
二、能够证明为个人债务应符合以下条件:
1、债务是原夫妻一方个人独自所负,其配偶及其子女都不知道,也不同意,更没有与其一同前往借债;
2、借到的款项或所负的债务,都由其个人使用,且用于其私人为目的,而没有用于家庭的有关开支。如将该款用于赠与,或请其朋友吃喝玩乐,或用于赌博、吸毒等;
3、要有足够的证据证明该款系个人独自所借(如个人出具借据等)及用于其个人使用。在诉讼中,证明系个人债务一般应由债权人负举证责任,证明用于其个人使用一般应由其配偶负举证责任。
三、离婚判决赔偿强制执行的条件是:
1、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必须已经生效;
2、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具有可执行的内容;
3、申请执行人必须是法律文书规定的权利人或者权利承受人;
4、义务人没有按期履行义务;
5、属于执行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 被执行人或者被执行的财产在外地的,可以委托当地人民法院代为执行。受委托人民法院收到委托函件后,必须在十五日内开始执行,不得拒绝。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结果及时函复委托人民法院;在三十日内如果还未执行完毕,也应当将执行情况函告委托人民法院。
受委托人民法院自收到委托函件之日起十五日内不执行的,委托人民法院可以请求受委托人民法院的上级人民法院指令受委托人民法院执行。
第二百六十条 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
第二百六十一条 人民法院采取本法第二百四十九条、第二百五十条、第二百五十一条规定的执行措施后,被执行人仍不能偿还债务的,应当继续履行义务。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的,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法院执行。
离婚后女方无力偿还丈夫欠下来的债务怎么办
夫妻离婚债务女方无力偿还的处理方式是:如果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可以请求另一方进行偿还。夫妻共同债务的承担的方式是首先应当由共同财产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夫妻离婚共同债务一方不还怎么解决
法律主观:
夫妻一方不还共同债务可以起诉之后依据判决书申请强制执行,同时如果在无法偿还个人债务时,在夫妻双方都同意的情况下是可以执行夫妻共同财产来偿还偿还债务的。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离婚时的共同债务一方无力偿还怎么办
法律主观:
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之间是连带偿债责任,一方恶意不还款当事人可以民事诉讼,如果法院判决生效之后仍恶意不还,情节严重的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是指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实践中并不以夫妻一方是否知道债务的存在而承担责任,而是看该笔债务是否属于共同债务,包括是否为了共同生活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是否为履行法定义务所负债。如果认定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即使一方不知情,那么也是要承担责任的,也就是具有归还的义务。但要是认定为夫妻个人债务的,那么不管另一方是否知道,此时都是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夫妻债务并非都是单方举债,也有共同举债的情况。应如何确定夫妻之间的债务举证责任和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应当具体情况具体对待:,1、认为是共同债务的举证责任,对于夫妻共同举债的,原则上应认定共同债务。如果有相反主张者,由提出相反主张者举证。,(1)一方主张是共同债务,另一方主张是个人债务,由主张个人债务者举证,并由其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即主张个人债务者不能证明属于另一方个人债务,应认定为共同债务。,(2)互相认为是对方个人债务的,双方都承担举证责任。,如果一方举证不能,另一方能够证明属于对方个人债务,由举证不能者承担不利后果。双方都无法证明属于对方个人债务时,应认定为共同举债者的共同债务。,2、认为是单方债务的举证责任,对于夫妻单方举债的,原则上由举债方举证。即举债者认为属于共同债务,而另一方认为属于举债者个人债务,应当由举债者承担举证责任,如果举债者不能证明属于共同债务,则应当认定为举债者个人债务。,但对下列情况,其举证责任分配和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则可有例外:,(1)举债方认为是夫妻另一方的个人债务,另一方主张是共同债务,由主张是另一方个人债务的举债者承担举证责任。如果举债者不能证明是另一方个人的债务,可以认定为共同债务。不宜认定为举债者的个人债务。因为另一方承认是共同债务,可视其对共同债务的自认,按其自认确定为共同债务。,(2)互相认为是另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都应举证。由举证不能的一方承担不利后果。双方都不能举证证明属于对方对方个人债务的,由举债者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即由举债者个人承担债务。这实际上就是由举债方承担举债不能的责任。,3、一方承认曾有债务,但认为债务已还清的举证责任,一方承认曾有债务,但认为债务已还清,对此,不发生举证责任转换或倒置问题,仍应由主张债务存在的一方承担举证责任。
法律客观: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第一款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离婚后无力偿还债务怎么办
离婚后无力偿还债务的,另一方可以通过先予偿还的方式解决其无力偿还夫妻共同债务的问题。法律规定,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即债权人可以向夫妻任意一方要求偿还全部债务,一方在偿还之后可以向未承担偿还责任的一方进行追偿。如果是一方的个人债务,则另一方没有偿还责任。债务人可以自行与债权人协商债务的偿还问题。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六条
夫或者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共同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离婚后债务一方无力偿还怎么处理
您好,需要根据债务的性质做具体判断。
如果是夫妻双方婚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离婚后债务判定由一人承担,但当事人无法偿还的,债权人有权向另一方索取债务。另一方清偿债务后,有权要求当事人偿还相应款项。
如若是个人债务,通常由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进行协商,根据双方的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还款计划。若债务人有能力偿还但拒绝偿还的,债权人可以通过诉讼途径向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迫使债务人旅行还款义务。
希望所提供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
【相关法条】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离婚后共同债务一方不履行怎么办
【法律分析】
在离婚时夫妻双方之间如果有共同债务,所谓共同债务就是在银行或者在外迁的债务,这个贷款金额是用于家庭使用掉的情况下就被称之为共同债务,在离婚时双方可以自行沟通协商,由谁来承担或者双方共同承担。如果其中一人不愿意偿还债务,可以通过法院进行起诉,在起诉的时候准备好相应材料,如果之前是通过协议离婚的,规定双方共同来承担债务,这种情况通过法院起诉就为作为有效证据,也可以向法院提起申请,要求强制执行,当然法院工作人员会进行核实,如果情况属实就会强制执行,这种方式适用于起诉离婚的情形,当事人之所以在在此种情况下可以申请强制执行,是因为法院已经依法做出了生效的判决、裁定或调解书或者存在仲裁机关做出的裁决书和经公证的债权文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夫妻贷款离婚协议签订由女方偿还,离婚后女方还不上银行会找男方吗
您好,如果贷款有夫妻共同签名,银行可能找男方要求偿还,但男方可以在偿还之后向女方追偿。
如果贷款有夫妻共同签名,则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我国民法典有规定,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所以,夫妻可以在离婚协议中约定债务由一方承担,只要离婚协议签订时,有双方真实、一致的意思表示,没有欺诈、胁迫等情形,那么协议就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女方应当承担还款的义务。但是,夫妻间的约定,对第三方,即银行,是没有法律约束力的,所以银行仍旧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如果女方无力偿还,则男方需要承担偿还责任。男方在承担偿还责任后,可以根据夫妻内部约定,即离婚协议的约定,向女方追偿。
【相关法条】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三十五条: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
一方就夫妻共同债务承担清偿责任后,主张由另一方按照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承担相应债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六十九条:当事人达成的以协议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调解离婚为条件的财产以及债务处理协议,如果双方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以及债务处理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和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的规定判决。
当事人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签订的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的条款,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登记离婚后当事人因履行上述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