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夫妻双方离婚债务如何去分配(如果夫妻双方有一方不离婚怎么办)
离婚夫妻财产债务如何分配
法律分析: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负的债务,应当用共同财产清偿,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应首先清偿共同债务,清偿后的余额,由夫妻双方协商分割,如果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应在离婚时协商确定清偿责任,如果协商分割不成或协商确定清偿责任不成的,可诉请人民法院判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如果离婚的情况一般债务如何分配?
离婚债务应该按如下规则分配:1、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2、个人债务,一般由债务人自行清偿,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清偿】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夫妻离婚后的债务如何分配
法律主观:
按照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 债务 ,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 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 债权人 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夫妻离婚财产和债务怎么分割
夫妻离婚财产和债务的分割方式如下:
1、如果婚前夫妻一方借款购房,且借款用于婚后夫妻共同生活的,这种情况下,该房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分割财产时,该房产由贷款购买一方占有、使用并偿还贷款,可以先由贷款购买一方给予另一方补偿。
2、如果婚前夫妻一方购房时信用贷款仅仅是首付而已,婚后夫妻共同还款,但名下没有登记在夫妻另一方的话,这种情况下,该房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分割财产时,该房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如果是双方约定由一方继续使用该房屋,且继续使用房屋的一方给予另一方经济补偿的,可以准许。
3、如果婚前夫妻一方父母出资购房,且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这种情况下,该房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分割财产时,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4、如果婚前夫妻一方贷款购房,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虽然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但婚后双方共同还贷部分以及房屋增值部分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分割财产时,该房产由贷款购买一方占有、使用并偿还贷款,双方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5、如果婚前夫妻一方首付购房,婚后夫妻共同还贷,但名下登记在另一方名下的,这种情况下,虽然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但实际取得房屋的一方对另一方来说享有房屋权益。
男方出的首付,离婚后分配的情况如下:
1、房屋登记在男方名下:如果房屋登记在男方名下,那么离婚后房屋归男方所有。女方无权要求分割或赔偿。但如果女方能够证明自己也曾为购房提供过资金或贷款,可以依法要求返还;
2、房屋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如果房屋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那么离婚后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分配。如果男方出资付清首付,但后续房贷和房产维护费用都是夫妻共同承担,可以考虑按照二者出资比例进行分配。如果男方出资购买房屋,但夫妻之间存在其他财产争议,可以综合考虑夫妻财产状况,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分割;
3、房屋登记在女方名下:如果房屋登记在女方名下,但男方出资购买并支付首付,那么可以考虑将房屋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在分割时,可以综合考虑夫妻财产状况,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分割。
综上所述,离婚后的房产归属问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建议咨询专业律师的意见,以便合理维护自身权益。同时,建议在婚前签订婚前财产协议,明确双方财产归属,以避免后续财产争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离婚的债务如何分担
离婚的债务的分担具体如下:
1、如果夫妻一方所欠债务是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共同经营,那么这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双方在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内有偿还责任;
2、如果夫妻一方的债务发生在结婚以前,那么也是其个人债务,另一方不承还款责任;
3、如果夫妻之间关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分配和归属有约定,各自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各自的债务各自承担,那么,其中一方的卡债,则另一方无须承担还款责任;
4、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如果夫妻一方欠的债是用于其个人开支或者从事非法活动,比如赌博、放高利贷,另一方不用承担偿还责任;
5、婚后以个人名义所负超出家庭日常生活范围的债务:
(1)基于夫妻共同利益管理共同财产产生的,为共同债务;
(2)由夫妻双方共同决定生产、经营事项产生的为共同债务;
(3)夫妻共同消费支配的,为共同债务;
(4)形成夫妻共同财产的,为共同债务;
6、夫妻之间进行协商;
7、如果协商不成,则由法院根据实际的情况进行判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夫妻离婚后债务如何分配
离婚夫妻债务的分担:1、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债务,以共同财产偿还;如该项财产不足清偿时,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2、男女一方婚前、或单独所负债务,由本人偿还。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给予适当的经济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由人民法院判决。【法律依据】《婚姻法》第四十一条,共同债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