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分居期间的债务另一方有无责任



大律云律师团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交通事故
夫妻分居期间的债务另一方有无责任
1495 人赞同
31 人不赞同
夫妻分居期间的债务另一方有无责任
夫妻分居期间的债务另一方有责任,只要该债务是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法律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对于夫妻共同债务,二人应该共同偿还。如果债务是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那么就是个人债务,配偶依法不承担清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