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证鉴定(残疾证鉴定多久给结果)
残疾证更换需要重新鉴定吗
一般情况,残疾人证期满换证,不需重新作残疾评定。
如果残疾人本人有要求的,可到指定机构作残疾评定;残联对残疾人残疾状况有异议的,可要求残疾人到指定机构作残疾评定。简单来说,就是重新换证一般不需要重新进行残疾等级鉴定,除非你自己要求重新鉴定,或者残联觉得你残疾等级与实际身体状况不符,要求你重新鉴定。
办理残疾证需要的材料如下:
1、申领人身份证复印件;
2、申领人2寸免冠近照3张;
3、个人医院病历;
4、《残疾证》遗失补办的,提供《遗失声明》,声明刊登后满一个月方可补办;
5、已领取残疾证后想再次评残升级的,必须持证满一年后才可重新申请复评。
综上所述,残疾证到期换证,如果认同了原本的残疾状况,换证的时候是不需要重新鉴定的。但是如果残疾程度已经发生了变化,想要改残疾内容的时候,是需要进行重新鉴定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五十九条
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可以向残疾人组织投诉,残疾人组织应当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有权要求有关部门或者单位查处。有关部门或者单位应当依法查处,并予以答复。
残疾人组织对残疾人通过诉讼维护其合法权益需要帮助的,应当给予支持。
残疾人组织对侵害特定残疾人群体利益的行为,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查处。
第六十条
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对有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确需法律援助或者司法救助的残疾人,当地法律援助机构或者人民法院应当给予帮助,依法为其提供法律援助或者司法救助。
伤残鉴定在什么地方做
一、伤残鉴定在哪里做
1、伤残鉴定在哪里做
(1)交通事故到司法鉴定机构申请鉴定;
(2)工伤到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鉴定;
(3)治安或刑事案件造成的人体损伤程度的鉴定属于法医鉴定;
(4)其他法律、法规所涉及的人体损伤由法医机构鉴定,不属于伤残鉴定评定伤残等级的范畴。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和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分别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工会组织、经办机构代表以及用人单位代表组成。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建立医疗卫生专家库。列入专家库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医疗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2)掌握劳动能力鉴定的相关知识。
(3)具有良好的职业品德。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
二、交通事故的伤残鉴定在哪里做
交通事故的伤残鉴定机构必须选择有资质的机构。受害人方可以自行选择法院认可的鉴定机构进行伤残评定。不过,当事人自行委托评定的,对方有时不会认可,这时就需要重新向法院申请伤残等级评定。另外,受害人方可在起诉时申请法院委托有资质机构对伤残情况进行评定。对该评定结果,如无特殊情况,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残疾证鉴定完多久能拿到证
残疾证鉴定完多久能拿到证,具体如下:
残疾人证在资料手续齐全的情况通常在三个月内办理完成,如果需要重新变更档级,新证将于一个月内办理完成。残疾证办理的具体过程一般是:到乡镇或县级残联提交残疾证办理的申请。然后一般会要求到指定医院进行残疾程度分级,开具相应证明。最后就是这些材料会被提交审核通过之后就办理残疾证了。
残疾证的申领手续如下:
1、申领人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3张2寸免冠近期彩色照片到户籍所属街镇残联进行申领。(申领视力残疾必须出示近期医院开具的双眼视力诊断证明);
2、街镇残联初审,对不符合评残标准者,当场告知原因终止办理。符合评残标准者,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申领表》、《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评定表》、《南京市残疾人基础信息统计调查表》;
3、申领人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评定表》到残联接受审查盖章。区残联工作人员根据残疾情况,帮其预约前往医院评残的日期,申领人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评定表》在规定的日期,到指定医院进行残疾等级评定;
4、根据评定结果,残联对达到残疾标准的残疾人签注意见,通过后打印残疾证;
5、残疾证送经市残联审核、盖章后,区残联通知街镇残联领取。街镇残联通知申领人前来领取残疾证。
综上所述,残疾人证在资料手续齐全的情况通常在三个月内办理完成,如果需要重新变更档级,新证将于一个月内办理完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
残疾人残疾状况变化不再符合残疾标准或死亡的,发证残联应及时将残疾人证注销;残疾人本人或智力、精神残疾人及未成年残疾人的监护人要求注销残疾人证的,提交相应身份证明材料和书面申请,发证残联可收回残疾人证,并在残疾人人口基础数据库中注销相关信息。残疾人证注销后,一年内不得重新申请。残疾人残疾状况变化的认定,以指定机构作出的残疾评定结论为准。
残疾证丢了需要重新鉴定吗
法律主观:
1.一般情况,残疾人证期满换证,不需作残疾评定。 2.如果残疾人本人有要求的,可到指定机构作残疾评定; 3.残联对残疾人残疾状况有异议的,可要求残疾人到指定机构作残疾评定。 简单来说,就是重新换证一般不需要重新进行残疾等级鉴定,除非你自己要求重新鉴定,或者残联觉得你残疾等级与实际身体状况不符,要求你重新鉴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 第五十九条 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可以向残疾人组织投诉,残疾人组织应当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有权要求有关部门或者单位查处。有关部门或者单位应当依法查处,并予以答复。 残疾人组织对残疾人通过 诉讼 维护其合法权益需要帮助的,应当给予支持。 残疾人组织对侵害特定残疾人群体利益的行为,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查处。 第六十条 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对有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确需法律援助或者司法救助的残疾人,当地法律援助机构或者人民法院应当给予帮助,依法为其提供法律援助或者司法救助。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
第四十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对生活确有困难的残疾人,通过多种渠道给予生活、教育、住房和其他社会救助。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后生活仍有特别困难的残疾人家庭,应当采取其他措施保障其基本生活。
各级人民政府对贫困残疾人的基本医疗、康复服务、必要的辅助器具的配置和更换,应当按照规定给予救助。
对生活不能自理的残疾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情况给予护理补贴。
残疾人证的鉴定标准是什么?
残疾人证的鉴定标准体现在视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和多重残疾这几方面,进行鉴定需要依据实际情况查看对应的伤残情况。办理残疾人证应当准备好申办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等申请材料,由居委对申请材料进行核对,接着到医院评残,然后经过初审、复审后审批通过即可获得残疾人证。
一、残疾人证的鉴定标准是什么?
(一)视力残疾标准
1、盲
一级盲:最佳矫正视力低于0、02;或视野半径小于5度。
二级盲:最佳矫正视力等于或优于0、02,而低于0、05或视野半径小于10度;
2、低视力
一级低视力:最佳矫正视力等于或优于0、05,而低于0、1。
二级低视力:最佳矫正视力等于或优于0、1,而低于0、3。
(二)言语残疾标准
一级指只能简单发音而言语能力完全丧失者;二级指具有一定的发音能力,语音清晰度在10-30%,言语能力等级测试可通过一级,但不能通过二级测试水平;三级指具有发音能力,语音清晰度在31-50%,言语能力等级测试可通过二级,但不能通过三级测试水平;四级指具有发音能力,语言清晰度在51-70%,言语能力等级测试可通过三级,但不通过四级测试水平。
(三)肢体残疾标准
1、肢体残疾包括:
(1)脑瘫:四肢瘫、三肢瘫、二肢瘫、单肢瘫
(2)偏瘫:
(3)脊髓疾病及损伤:四肢瘫、截瘫
(4)小儿麻痹后遗症
(5)后天性截肢
(6)先天性截肢
(7)先天性缺肢、短肢、肢体畸形、侏儒症
(8)两下肢不等长
(9)脊柱畸形:驼背、侧弯、强直
(10)严重骨、关节、肌肉疾病和损伤
(11)周围神经疾病和损伤
2、肢体残疾的分级
以残疾者在无辅助器具帮助下,对日常生活生动的能力进行评价计分。日常生活活动分为八项,即:端坐、站立、行走、穿衣、洗漱、进餐、入厕、写字。能实现一项算1分,实现困难算0、5分,不能实现的算0分,据此划分三个等级。
(一)重度(一级):宣传不能或基本上不能完成日常生活活动(0-4分)。
1、四肢瘫或严重三肢瘫。
2、截瘫、双髋关节无主动活动能力。
3、严重偏瘫,一侧脚体功能全部丧失。
4、四肢均截肢或先天性缺肢。
5、三肢截肢或缺肢(腕关节和踝关节以上)。
6、双大腿或双上臂截肢或缺肢。
7、双上肢或三肢功能严重障碍。
(二)中度(二级):能够部分完成日常生活活动(4、5-6分)
1、截瘫、二肢瘫或偏瘫,残肢有一定功能。
2、双下肢膝关节以下或双上肢肘关节以下截肢或缺肢。
3、一上肢肘关节以上或一下肢膝关节以上截肢或缺肢。
4、双手拇指伴有食指(或中指)缺损。
5、一肢功能严重障碍,两肢功能重度障碍,三肢功能中度障碍。
(三)轻度(三级):基本上能够完成日常生活活动(6、5-7、5分)。
1、一上肢肘关节以下或一下肢膝关节以下截肢或缺肢。
2、一肢功能中度障碍,二肢功能轻度障碍。
3、脊柱强直:驼背畸形大于70度;脊柱侧凸大于45度。
4、双下肢不等长大于5cm。
5、单侧拇指伴食指(或中指)缺损;单侧保留拇指,其余四指截除或缺损。
6、侏儒症(身高不超过130cm的成人)
(四)智力残疾标准
1、智力残疾的定义
智力残疾是指人的智力明显低于一般人的水平,并显示适应行为障碍。
智力残疾包括:在智力发育期间,由于各种原因导致的智力低下,智力发育成熟以后,由于各种原因引起的智力损伤和老年期的智力明显衰退导致的痴呆。
2、智力残疾的分级
根据世界卫生组织(WHO)和美国智力低下协会(AAMD)的智力残疾的分级标准,按其智力商数(IQ)及社会适应行为来划划智力残疾的等级。
(五)精神残疾标准
1、精神残疾的定义
精神残疾是指精神病人患病持续一年以上未痊愈,同时导致其对家庭、社会应尽职能出现一定程度的障碍。
精神残疾可由以下精神疾病引起:
(1)精神分裂症;
(2)情感性、反应性精神障碍;
(3)脑器质性与躯体疾病所致的精神障碍;
(4)精神活性物质所致的精神障碍;
(5)儿童少年期精神障碍;
(6)其他精神障碍。
2、精神残疾的分级
对于患有上述精神疾病持续一年以上未痊愈,应用”精神残疾分级的操作性评估标准”评定精神残疾的等级;
(1)重度(一级):五项评分中有三项或多于三项评为2分;
(2)中度(二级):五项评分中有一项或两项评为2分;
(3)轻度(三级):五项评分中有两项或多于两项评为1分。
(六)多重残疾
存在两种或两种以上残疾为多重残疾。多重残疾应指出其残疾的类别。多重残疾分级按所属残疾中最重类别残疾分级标准进行分级。
二、办理残疾证的流程是怎么样的?
(一)申请:第一次申办残疾人证的申请人和换发二代证的申请人均需持申请人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及二寸免冠近期彩照七张,到居委会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评定表》(以下简称“评定表”)。
未成年人(16周岁以下)及精神、智力残疾人须在法定监护人陪同下到街镇残联,由监护人代其提出申请,并同时提供监护人身份证及监护人与申请人关系证明。无法定监护人的自愿监护人应在监护人栏中“与其关系”项中注明具体关系并加填自愿声明(自愿做监护人)后签名。
(二)受理:居委会对申请人、照片、身份证、户口簿进行核对(通过数据库管理软件提取公安部居民身份证信息)。
(三)残疾评定:申请人持照片和加盖公章的评定表到指定评定医院评残。
(四)初审:区残联初审员对申请人的相关材料和医院的评定结果进行初审。对于信息虚假或医院做出的残疾评定结果不符合残疾标准的,予以退回。初审通过的,区残联将申请表、评定表等材料一式三份报市残联审核批准。
(五)复审:市残联复审员根据残疾标准和残疾人证管理办法,对申请人办证申请、区残联的受理程序、残疾评定结果、区残联的初审意见进行复审。对于不符合残疾标准、区残联初审意见错误或不明确及其他不符合规定者,予以退回,不予批准。对于符合残疾标准及办理程序的,在相关资料上签署审核意见后返还给区残联,市残联留存一份申请表、评定表等资料备案。
(六)打印、盖章:区残联将通过市残联复审的残疾人证打印,留存一份申请表、评定表等相关档案资料。在填发机关栏加盖区残联残疾证专用公章后,将残疾人证报市残联。市残联在批准机关栏内加盖办证公章,在持证人像上加盖钢印后返还区残联。
(七)发放:申请人带身份证到县(市)区残联领取经审核批准的第二代残疾人证,同时交回第一代残疾人证,并回街道办事处(乡镇)残联登记。
(八)存档:申请表、评定表各一式三份。申请表:市、区、街镇残联各留一份存档;评定表:评残医院、市、区残联各留一份存档。(白色表格交市残联、黄色表格交区残联、红色申请表交街镇残联、红色评定表交医院)。
(九)证件迁移及补办手续:证件迁移由残疾人带户口迁移证明原件到街镇残联提出申请,街镇残联出具证明后,到区残联办理档案提取手续,并将残疾证交回(在新户口所在地重新办证)。补办手续在报纸刊登挂失声明后,持报纸信息到街镇残联提出补办申请,街镇残联出具残疾人的相关信息证明信后携带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到区残联办理补办。
三、精神病人办理残疾证的条件有哪些?
(一)精神残疾的定义精神残疾是指精神病人患病持续一年以上未痊愈,同时导致其对家庭、社会应尽职能出现一定程度的障碍。精神残疾可由以下精神疾病引起:
1、 精神分裂症;
2、 情感性、反应性精神障碍;
3、 脑器质性与躯体疾病所致的精神障碍;
4、 精神活性物质所致的精神障碍;
5、 儿童少年期精神障碍;
6、 其他精神障碍。
(二)精神残疾的分级对于患有上述精神疾病持续一年以上未痊愈,应用“精神残疾分级的操作性评估标准”评定精神残疾的等级;
1、 重度(一级):五项评分中有三项或多于三项评为2分;
2、 中度(二级):五项评分中有一项或两项评为2分;
3、 轻度(三级):五项评分中有两项或多于两项评为1分。
以上就是由我为您整理的残疾人证的鉴定标准是什么的相关内容,我们可以了解到残疾等级级别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这也是残疾人享受国家和地方政府优惠政策及扶助规定,维护合法权益的依据。
肢体残疾一二三四残疾标准
肢体残疾一二三四残疾标准是:一级肢体残疾、二级肢体残疾、三级肢体残疾、四级肢体残疾。
1、一级肢体残疾:指肢体功能受到轻度限制或丧失的残疾。具体表现为肢体活动能力受到轻度影响,但仍能完成日常生活中的基本动作,如走路、站立、抓握等。一级肢体残疾的人可以通过辅助器具或康复训练来改善肢体功能,提高生活质量。
2、二级肢体残疾:指肢体功能受到中度限制或丧失的残疾。具体表现为肢体活动能力受到中度影响,需要辅助器具或他人的帮助才能完成日常生活中的基本动作。二级肢体残疾的人需要进行较长时间的康复训练,以提高肢体功能和独立生活能力。
3、三级肢体残疾:指肢体功能受到重度限制或丧失的残疾。具体表现为肢体活动能力受到严重影响,无法完成日常生活中的基本动作,需要全面依赖他人的帮助。三级肢体残疾的人需要长期护理,以提高生活质量和自理能力。
4、四级肢体残疾:指肢体功能完全丧失的残疾。具体表现为肢体活动能力完全丧失,无法进行任何肢体动作,完全依赖他人的照顾和护理。四级肢体残疾的人需要全面的护理,以提供基本的生活支持和照顾。
残疾人评定注意事项:
1、确保评定过程的公正性和透明度:在进行残疾人评定时,要确保评定过程公开、公平、公正,避免人为干预和歧视现象。评定人员应具备专业知识和职业道德,严格按照评定标准和流程进行操作。同时,要加强对评定机构的监管,确保评定结果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2、充分尊重残疾人的意愿和隐私:在评定过程中,要充分尊重残疾人的意愿,确保其在自愿、平等、保密的原则下进行。同时,要保护残疾人的隐私,对涉及个人隐私的信息严格保密,防止信息泄露给残疾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3、关注残疾人的实际需求:在评定过程中,要深入了解残疾人的需求,关注其生活、工作和心理等方面的问题。评定结果应切实反映残疾人的实际状况,为其提供有针对性的帮助和支持。此外,要加强与社会福利、教育、就业等部门的沟通协作。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伤残鉴定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