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汽车交强险赔偿的条件是什么(小汽车交强险怎么查)
小汽车交强险赔偿的条件有哪些
法律分析:小汽车交强险赔偿的条件有:1、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2、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是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的;3、道路交通事故不是受害人故意造成的。
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交强险赔偿需要具备的条件有哪些
法律分析:
交强险赔偿范围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事故方车辆投保了交强险;
2、不存在损失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等不予赔偿的情形;
3、在规定的责任限额内赔偿,如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8万元。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1、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2、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3、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身损害赔偿解释》 第十八条 (一)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二)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除第1项外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三)受害人死亡的赔偿项目包括:除第1项费用外,还包括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四)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的慰抚金。
一、无交强险上路出了交通事故怎么判责:
1、车主没人购买交强险的,发生交通事故后,不影响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2、发生交通事故后,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3、未投保交强险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并处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2倍罚款。
二、交强险办理需要什么条件:
1、车主携带有关证件到具备经营强制保险资格的保险公司投保。
2、在保险公司的指导下,如实填写投保单。
3、保险公司经办人员验车、验证、保证承保车辆的保单内容与行车证、实际车辆信息相符。
4、根据车辆的使用性质、实际情况确定保险费额。
交强险赔偿需要具备的条件是怎样的
法律分析:交强险赔偿需要具备以下条件:1、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事故;2、本车以外的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3、保险公司赔偿金额不超过责任限额。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交强险赔偿的条件是什么
交强险赔偿 的条件:被保险机动车发生 道路交通事故 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 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小汽车交强险赔偿条件是什么?
一、小 汽车交强险 赔偿条件是什么? 相对于商业三者险20多条免责条款, 交强险 的免责为“受害人故意行为造成损失”、“被保险人自身财产损失”、“相关仲裁及 诉讼费用 ”和事故造成的某些间接损失,保障范围要大许多。而且,无论事故中被保险车辆有没有责任,交强险在责任限额范围内都予以赔偿,并且没有免赔额和免赔率。办理 交强险理赔 所需的材料: 1、交强险的保险单; 2、被保险人出具的索赔申请书; 3、被保险人和受害人的有效 身份证 明、被保险机动车行驶证和驾驶人的驾驶证; 4、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事故证明,或者人民法院等机构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及其他证明; 5、被保险人根据有关法律 法规 规定选择自行协商方式处理 交通事故 的,应当提供依照《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规定的记录交通事故情况的协议书; 6、受害人财产损失程度证明、人身 伤残 程度证明、相关医疗证明以及有关损失清单和费用单据; 7、其他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二、交强险理赔注意事项有哪些? 1、交强险是国家通过法律强制实施的对于机动车所有人所需承担的保险费,对于车主发生 意外事故 时有一定的经济保障。 2、关于如何选择能办理交强险投保的公司,我们应该注意,要尽量选择那些国家批准的保险 代理 机构,避免上当受骗 3、投保完毕保险公司会给您签发相关的保险单和保险标志,车主要在被保车辆上放如您的保险标志。 4、关于如何办理交强险的理赔,各个保险公司已经简化了理赔的流程,车主朋友们还有应该注意一些相关的事项,如如遇突发事故,涉及第三方的人生事故, 医疗事故 ,财产安全等,应该及时联系保险公司,保险公司会告知保险人和受害人理赔的程序,我们应该按着流程走,一般来说,保险公司收到保险的相关证明之后会在五个工作内之内对肇事事故双方损失进行核定,在和保险人达成协定后支付 赔偿金 。 5、另外注意及时续保,因为没有继续及时的办理保险业务就会失去原有的保障,万一发生意外没有续保,就会出现不必要的损失,交强险的理赔凭证应该随时携带,方便理赔。 综上所述,交强险是国家强制小汽车车主购买的,每年的保费在950元。小汽车发生交通事故,只要没在仅有的免责范围内,保险公司都会赔付,不管车主是否有责任。当然,有无责任和 交强险赔偿限额 有关,车主没责任的话,保险公司对事故受害人的赔偿比较少。
交强险赔偿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解答交强险赔偿需要具备的条件:1、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事故;2、本车以外的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3、保险公司赔偿金额不超过责任限额;4、不存在免责事由。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汽车交强险赔偿范围包括哪些,赔偿限额是怎样的
一、汽车交强险赔偿范围包括哪些?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在2006年3月1日国务院第127次常务会议通过,于2006年7月1日起施行。条例实施后,受害一方的权利得到了极大的保障,但是,交强险的赔偿范围具体包括哪些,很多人不明确。
《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由此可见,交强险只对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承担赔偿责任,另一方面,保险公司只对受害人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只在相应的责任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
《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和标准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执行。”民法通则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中有关赔偿项目和赔偿标准的规定,就是本条所说的有关法律规定。
《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扶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
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十七条规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第十八条规定: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二、交强险赔偿限额是怎样的
(一)保监会有关负责人介绍,确定赔偿责任限额主要是基于以下各方面的考虑:
1、满足交通事故受害人基本保障需要。
2、与国民经济发展水平和消费者支付能力相适应。
3、参照了国内其他行业和一些地区赔偿标准的有关规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2008年2月1日前)
(二)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50000元人民币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8000元人民币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人民币
(三)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0000元人民币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600元人民币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400元人民币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2008年2月1日后)
(四)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人民币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人民币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人民币
(五)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元人民币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元人民币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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