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可以申请破产吗(2023年个人可以申请破产吗)
个人可以申请破产吗?
个人不可以申请破产,只有企业可以申请破产。
申请破产的程序如下:
1、成立清算组,人民法院应当在宣告企业破产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
2、清算组接管破产公司,破产企业由清算组接管,负责对破产企业的财产进行管理、清理、估价、处理、分配;
3、破产财产分配,由清算组提出分配方案,在债权人会上讨论通过,报人民法院批准后由清算组具体执行;
4、清算终结,申请人民法院裁定破产终结;
5、注销登记,主动公告、提交承诺,企业自己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简易注销公告》专栏主动向社会公告拟申请简易注销登记及全体投资人承诺等信息;
6、登记机关自行推送信息给相关机构,涉及外商投资企业的还要推送至同级商务主管部门;
7、利害关系人、政府部门提异议;
8、简易注销,公告期满后,企业方可向企业登记机关提出简易注销登记申请。
申请破产清算组成员的要求如下:
1、如果是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应由由股东组成;
2、如果是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应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
3、在破产宣告后,清算组成员由法院指定成立;
4、债权人会议作为一个临时性的机构,仅代表债权人的利益,而不能代表债务人的利益,因此也不能管理和清算破产人的财产。
综上所述,公司申请破产注销的需要向有关部门提交相应的材料和法人身份证明,根据规定的程序成立清算组,对公司的财产进行清算,出具相应的清算报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九条
公司合并或者分立,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公司解散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注销登记;设立新公司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设立登记。
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第一百八十八条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个人能够申请破产吗
总所周知企业是会破产的,只要企业资不抵债,又欠着债权人的债务,债权人就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改企业破产。因此企业破产时很常见的。那么同样作为民事主体的一种,个人能够申请破产吗?接下来就由带大家了解一下吧。一、个人能够申请破产吗
在我国个人破产不可以申请,目前我国没有个人破产制度,在我国破产仅限于企业法人,而不适用于自然人。
一旦出现个人欠债不还、逃债的情况,债权人可以依法申请宣判债务人破产。个人申请破产必须是在资不抵债的情况下。即便是申请了破产,也不是说就不用偿还债务了。法院会根据申请人的情况对债务进行部分减免,但是只能是一小部分。债务人申请破产后,还应该想各种办法,积极履行自己的义务。
二、破产管理人的报酬由什么确定
《企业破产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管理人的报酬由人民法院确定。债权人会议对管理人报酬有异议的,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
根据《确定管理人报酬规定》,管理人获得的报酬是纯报酬,不包括因进行破产管理工作需支付的其他费用。人民法院应根据“债务人最终清偿的财产价值总额”,分段确定管理人报酬:
(1)不超过100万元的,在12%以下确定:
(2)在100万元一500万元的部分,在10%以下确定:
(3)在500万元一1000万元的部分,在8%以下确定;
(4)在1000~--5000万元的部分,在6%以下确定;
(5)在5000万元一1亿元的部分,在3%以下确定;
(6)在1亿元一5亿元的部分,在1%以下确定;
(7)超过5亿元的部分,在0.5%以下确定
三、破产管理人选任规定
关于破产管理人的选任方式,各国存在三种立法例:
1、法院指定管理人
这为日本、西班牙、法国、比利时等国采用。(我国现行破产立法也是采用这一方式)。法院在破产程序中决定指定何人为破产管理人,债权人会议一般不得干预。但债权人会议对法院指定的破产管理人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出异议。这一方式最大的优点在于效率高,破产管理人能及时产生,但其主要弊端是债权人的共同意志难以充分体现。
2、债权人选任管理人
这以美国、瑞士、加拿大等国为代表。在这些国家破产宣告后,由债权人会议选任破产管理人,在破产宣告至破产管理人被选任出来前或债权人会议一直未选任出破产管理人两种情况下,由法院任命临时破产管理人负责清算事务。这一方式反映了破产法对债权人利益的保护基本功能要求,“彻底贯彻债权人在破产程序中的自治精神”。但这一方式的不利之处是效率低,可能会出现债权人会议选不出破产管理人的情形。
3、由机关指定
这以我国台湾地区和英国为代表,但这种选任方式可能导致事权不一,因而受到较多的批评。
我国破产立法究竟应采用何种方式?本文认为可从以下几方面来考虑。首先,从破产管理人的地位来看。在英美法系破产管理人为受托人,在大陆法系则无定论,理论上可归为代理说、职务说和代表说三类观点。这些观点都有一定的道理,但都不全面完整。越来越多的学者开始接受破产管理人具有独立的地位,不是任何一方的利益的代表,当然,也不是债权人利益的代表。因此,破产管理人的选任可说是一项较独立的工作。我们认为,目前我国采取法院指定破产管理人的方式是比较合适的。由于破产程序是在法院主持下进行的法律程序,由法院选任破产管理人,在理论上并无不妥,在实践中能及时产生管理人,保证破产程序的顺利进行。其次,一国采用何种立法例,要考虑该国的自身利益、价值取向、立法精神和目的、法律体系及其相关辅助制度、法律传统等因素即要从本国国情出发。破产管理人制度也不例外。考虑到我国诉讼结构形式受大陆法系职权主义影响较深,具有职权主义诉讼结构的一般特点,破产管理人阶层尚处于发育阶段;而且,市场经济体制也处于发展阶段,各种相关的辅助机制,保障制度还十分欠缺,在公正与效率的较量中,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公正仍将是主导。所以,由法院选任破产管理人是适当的。但是,需要指出的是,由于破产法的基本功能是保护债权人的利益。而债权人会议对破产管理人的监督是保护债权人利益的关键,如果对破产管理人的选任,债权人会议不能予以有效的监督,这与破产法基本功能的要求是不相符的。因此,为了保障破产程序的顺利进行,保护全体债权人的利益,在法院选任管理人后,如有正当理由,可经有表决权债权总额一定比例的债权人表决通过,向法院申请更换管理人。
以上就是个人能够申请破产吗的相关内容。通过上述内容我们可以知道,在我国个人破产不可以申请,目前我国没有个人破产制度,在我国破产仅限于企业法人,而不适用于自然人。
个人能申请破产吗
法律主观:
不能,目前我国没有个人破产制度。 破产,是指 债务人 因不能偿债或者资不抵债时,由 债权人 或债务人诉请法院宣告破产并依破产程序偿还 债务 的一种法律制度。 狭义的破产制度仅指 破产清算 制度,广义的破产制度还包括重整与和解制度。 破产多数情况下都指一种公司行为和经济行为。
法律客观:
《 企业破产法 》第七条 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 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 清算 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 申请破产 清算。
个人可以申请破产吗
个人不可以申请破产。根据查询中华人民共和国法相关法律法规。我国的破产法只适用企业,不适用个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债务人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清算申请。而个人不属于企业法人,所以个人不可以申请破产。
个人破产申请的条件
个人没有破产申请条件,只有企业资不抵债时才可以申请破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
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是指债务人对请求偿还的到期债务,因丧失清偿能力而无法偿还的客观经济状况。
个人可以申请破产吗
不可以。
我国的个人破产制度尚未完善,没有专门出台针对个人破产的相关法律法规,破产申请是债权人或债务人以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向法院提出的对债务人实行破产宣告的请求。它是法院受理破产案件的依据,也是破产程序开始的前提。
在中国只有企业法人可以申请破产,若个人全部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可以根据相关的民事纠纷案件的司法解释体系来处理,债权人可以通过一般的民事诉讼程序实现其债权,并对债务人相关权利义务进行相应的限制。在我国目前不能申请个人破产。
一、什么时候可以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的规定,可以向债务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申请启动破产程序,以清理债务或进行重整。
企业申请破产,一方面是整理并核算对外债务,防止部分债权人的过激行为,另一方面是为了赢得时间以期寻找重新运营的机遇。根据《企业破产法》的有关规定和破产法理论,债权人或债务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并不必然引起破产宣告,破产申请的提出在理论上通常被认为是申请向人民法院待命破产请求权,迫使债务人以其最大的偿债能力来公平、公正地清偿债务。因此,只有在人民法院审查认为债务人已具备破产宣告的条件时,才依法宣告破产,也正是从破产宣告时开始,人民法院所受理的破产案件才是真正进入了实质性的破产程序,也就是破产清算程序。
三、申请破产后是否还需要还债?
企业在考虑申请破产时,需了解公司性质是否具备破产申请的资格,以及破产财产清偿的相关内容。除此之外,公司性质是有限责任还是无限责任,因为,公司性质影响债务清算。
不同形式的企业的处理方式不同:
(一)无限责任公司是指由两人以上的股东所组成并且股东对公司的债务负连带无限责任的公司。如果无限公司的股东只剩下一人,那么,无限公司应解散或变更成为独资企业。无限责任公司破产的话,如果公司资不抵债,个人还要承担剩下的债务,会危及个人财产。
(二)有限责任公司是由若干人以上(一般为5人)和若干人以下(一般为21人)的股东所组成,股东就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负有限清偿责任的公司,简称有限公司。也就是说只要公司经过法定的清算程序,且股东没有抽逃资金和资产等现象,就算资不抵债,法人和股东也不需要承担责任的。
《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
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
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七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
个人可以申请破产吗
可以。1、个人可以申请破产。2、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的,应当向法院提交破产申请书。3、证明债权、债务性质、数额和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4、资产不足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提供相关证据材料。5、律师代理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的,应当向法院申请破产申请书,证明债权、债务性质、数额和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偿还全部债务,或者提交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相关证据材料。
个人申请破产的条件:1、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不能清偿,是指债务人对请求偿还的到期债务,因丧失清偿能力而无法偿还的客观财产状况,也称不能支付或支付不能。(1)债务人丧失清偿能力。认定债务人是否具有清偿能力,一般根据债务人的财产、信用、劳务等因素综合构成的。支付货币或财产为通常的债务清偿方法;以信用方法清偿债务,主要是指债务人借新债还旧债,或者协议延期偿还债务;以能力方法清偿债务,主要是指债务人以提供债权人接受的劳务、技能服务等折抵货币清偿债务。当债务人以所有方式均不能清偿债务时,即构成丧失清偿能力。缺乏清偿能力的认定应以客观状态作为标准,即缺乏清偿能力并非债务人主观上不愿或出于恶意而拒绝支付,而是不能支付的客观情况。(2)债务人不能清偿的是已到偿还期限,提出清偿要求的、无争议或者已有确定名义的债务。(3)债务不限于以货币支付为标的,但必须是能够以货币评价的债务,否则因其债务形式在破产程序中无法得到偿还,宣告债务人破产没有实际意义。(4)不能清偿是债务人在相当长的时间内或者可预见的相当时期内持续不能清偿,而不是一时的资金周转困难等问题暂时停止支付。(5)不能清偿指债务人的客观财产状况,不依其主观认识或表示确定,应由法院根据法律和事实裁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