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人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效(代理人签订的合同对被代理人有效吗)
代理人签订的转发包合同有效吗
一、代理人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效
1、代理人签订的合同经授权有效。代理人可以持当事人的委托书代为签字订立合同,或者由相对人对代理人发出催告,要求其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予以追认的法律行为同样发生法律效力。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百六十一条
民事主体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依照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民事法律行为的性质,应当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
第一百六十二条 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
二、什么人能成为合同中的代理人
1、代理人是受被代理人的委托,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其效力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委托代理的形式主要有两种,即书面和口头形式,当事人在实际运用中,可以用口头形式,也可以用书面形式,但法律规定用书面形式的,应按法律规定,采用书面形式,如代签经济合同等,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2、委托代理是指代理人的代理权根据被代理人的委托授权行为而产生。因委托代理中,被代理人是以意思表示的方法将代理权授予代理人的,故又称 “意定代理” 或
“任意代理”。
3、委托代理人通俗地说,就是当事人没有空或者不想出面做一件事,就拜托其他人帮当事人去完成这件事,这个帮当事人的人就叫委托代理人。
代理劳动合同有效吗
法律主观:
代理合同是指代理人依据被代理人的委托,以被代理人的名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其效力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的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
代理合同不是劳动合同,区别在于:
1、主体不同,代理合同的双方主体是平等的民事主体,而劳动合同双方主体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地位上不平等。
2、调整的法律不同,代理合同受《合同法》调整,属于民商事法律范围,劳动合同受《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调整,属于经济法领域。
3、合同内容不同,代理合同的内容一般为具体授权委托事项,而劳动合同为劳动相关的事项,包括工作内容和福利保障等。
4、合同的性质不同,代理合同属于劳务合同,以完成某项委托为内容。劳动合同是持续的工作状态以完成某项工作任务为内容。
5、报酬取得不同,代理合同的劳务费一般一次性取得,而劳动合同的报酬是以工资、奖金福利等形式给予的。
6、法律后果不同,违反代理合同所产生的纠纷可以直接起诉至人民法院,而违反劳动合同产生的劳动争议应当先通过劳动仲裁机构进行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的才能起诉于法院。
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谢谢。
法律客观:
劳动合同是单位对员工一种负责的证明,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根据《劳动法》第18条的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和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都是无效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无效,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引起无效的原因大体有以下几种:1.合同主体不合格。如受雇一方提供了假的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聘用单位不具备招聘资格等。2.合同内容不合法,即劳动合同有悖法律、法规及善良风俗,或是损害了国家及社会的公共利益。如约定制造冰毒、假钞等。内容不合法的劳动合同不受法律保护。3.意思表示不真实。劳动合同是双方合意的产物,应该是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违背一方的真实意愿,因而是无效的。4.合同形式不合法。这是指劳动合同没有采取书面形式、当事人也未实际履行主要义务,或者依法或应当事人要求应当鉴证的劳动合同没有鉴证等。在一般情况下,只要当事人采取补救措施,使合同形式上合法化后,就可以认定合同有效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购销合同代理人签字加盖公章有效吗
一、合同代理人签字和盖章效力一样吗
1、当事人委托代理人签订合同的,代表人的签字和盖章是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合同自签字或者盖章时成立。
2、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六十一条 【代理适用范围】民事主体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依照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民事法律行为的性质,应当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
第四百九十条 【合同成立时间】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二、代理合同双方的法律责任有哪些
1、代理人和被代理人之间负连带责任。委托书授权不明的,被代理人应当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负连带责任。如果代理人知道被委托代理的事项违法仍然进行代理活动的,由被代理人和代理人负连带责任。
2、代理人不履行代理职责,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责任。如果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同自己或者同自己所代理的其他人进行民事活动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这种情况实际上是代理人独断代理行为。如果代理人和第三人串通,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的,由代理人第三人负连带责任。
3、无权代理造成损害的责任。如果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的代理行为,只有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被代理人才承担法律责任。未经追认的行为,由行为人承担法律责任。
4、如果本人知道他人以本人的名义实施民事行为而不作否认表示的,视为同意。如果第三人知道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已经终止还与行为人实施民事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失的,由第三人和行为人负连带责任。
5、先没有取得被代理人的同意,应当在事后及时告诉被代理人,如果被代理人不同意,由代理人对自己所转托的人的行为负法律责任。但在紧急情况下,为了保护被代理人的利益而转托他人代理的,不受这个限制。
代签的合同有效吗
合同代签不一定具有法律效力。如果代签是经过被代签人委托的,则代签合同有效。如没有经过委托的,则合同属于效力待定的,事后经过被代签人追认了,则合同有效;没经过追认的,则合同无效。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但是,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
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和行为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