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霸王条款是否需要履行呢(合同霸王条款到底有效吗)
合同霸王条款需要进行履行吗
合同霸王条款不需要履行。霸王条款是合同一方当事人单方面制定的逃避法定义务、减免自身责任的不平等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和告示或者行业惯例等,以此限制合同另一方当事人的权利,严重侵害其利益,当事人可以主张有关霸王条款无效。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四百九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格式条款无效:
(一)具有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法第五百零六条规定的无效情形;
(二)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
(三)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
合同霸王条款需要履行吗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合同霸王条款无效,因此不需要履行。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格式条款具有法律规定情形的,或者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
合同霸王条款需要履行吗
法律分析:对于合同中的条款,首先要甄别到底是霸王条款还是一般合同中的格式条款。如果是霸王条款则不需要履行,如果是格式条款要看格式条款的制订人是谁,如果是政府等社会公共机构,则该格式条款就不属于霸王条款范畴,如果不是社会公共机构制订而是个人制订则属于霸王条款,无需履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格式条款无效:(一)具有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法第五百零六条规定的无效情形;(二)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三)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
房屋租赁合同的霸王条款一定要遵守吗?不遵守会怎么样?
房屋租赁合同当中的一些霸王条款并不一定都要遵守,作为年轻人在租房子的过程中,就应该先提前看一下所谓的房屋租赁合同。因为有一些房东在保障租赁合同的过程中,都只保障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却从来没有考虑过租房人员的合法权益。尤其是面临着一些霸王条款无理收费的一些条项,年轻人是有权拒绝的。如果年轻人不拒绝,这样的一些无理条件,只会造成自己的经济损失,对自己没有任何的好处。
很多年轻人在租房子的过程中,都会觉得和房东之间签订的租房合同,也只不过是走个过场,却没有仔细的查看租房合同当中对自己究竟会有哪一些好处。而且要仔细的查看一下在合同当中是否会容易出现一些霸王条款,例如要求人员出示人员登记费,很多房东认为只要把房子租出去以后,房子里面所产生的任何费用和房东都没有关系。但其实这样是非常不合理的,尤其是当人员在租小区式的公寓时,里面所产生的物业费,就应该由房东去进行支出。
但其实大多都是羊毛出在羊身上,所租的房子费用如果较高的时候,费用都应该由房东去承担。但如果租到的房子费用已经低于市场的价格,房东有权利要求租客去进行承担物业费以及其他的一些房屋开支费用,像水电费都是由租客使用的过程中去进行计算的。租客在租房子的时候提前把一些费用计算清楚,这样才能防止日后再退房子的时候,和房东有一些说不清的问题。
身为年轻人在租房子的过程中,如果能够好好的爱惜房东的房子,房东也会因为租客的一些行为会觉得自己遇到了一个较好的租客。但是当代的一些年轻人在租完房子以后,并没有好好的爱惜房东的房子,反而会肆意的在房子里面随意的堆垃圾。会直接引起房东的反感,甚至宁可连租金都不要了,也要让租客搬走。
合同霸王条款不能履行吗
合同霸王条款不需要履行,因为霸王条款属于违反法律和公序良俗的条款,属于无效条款: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以及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都属于无效合同。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四十六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四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五百零五条
当事人超越经营范围订立的合同的效力,应当依照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编的有关规定确定,不得仅以超越经营范围确认合同无效。
合同霸王条款是否需要履行
法律分析:合同霸王条款无效,因此不需要履行。霸王合同往往会造成一方当事人利益的损害,而从法律角度来看的话,这样的合同条款一般都是会被认定为无效。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六条 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者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的,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