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是为了保住财产(离婚是为了保住财产还是财产)
何谓离婚财产保全机制?
一、什么是 离婚诉讼 财产保全 为防止 离婚 时一方当事人隐藏、转移、变卖、毁损 夫妻共同财产 ,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离婚诉讼财产保全,是指在离婚诉讼中,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 诉讼 中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受理案件之后、作出判决之前,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执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 民事案件从人民法院受理到作出生效判决需要经过几个月甚至更长的时间。法院判决生效后,如果 债务人 不履行义务, 债权人 申请 强制执行 又需要一段时间。 在这一过程中,如果债务人隐匿、转移或者挥霍争议中的财产或者以后用于执行的财产而得不到制止,不仅会激化当事人双方的矛盾,而且可能会使生效的判决不能得到执行。 有些争执标的物,如水果、水产品等,容易腐烂变质,必须及时处理,保存价款,以减少当事人的损失。 财产保全制度是民事诉讼的重要制度之一,对于保 证人 民法院生效裁判的顺利执行具有重要作用。 二、离婚诉讼财产保全需要担保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 》规定,财产保全分为诉前财产保全和诉讼财产保全,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时,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 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提供担保的价值应相当于请求保全的数额。提供担保的目的是为申请不当而给被申请人造成损失时提供保证。 财产保全主要适用于给付之诉。 离婚诉讼是解除夫妻关系的变更之诉,如果同时兼有分割夫妻共有财产的给付内容,可以适用财产保全措施。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 婚姻法 〉的解释(二)》第二十八条对离婚案件中涉及财产保全措施作出规定:“夫妻一方申请对配偶的个人财产或者夫妻共同财产采取保全措施的,人民法院可以在采取保全措施可能造成损失的范围内,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合理的财产担保数额”。 该条主要包含两层含义: 1、审理离婚案件时,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措施提供担保的数额可适当降低; 2、在采取保全措施可能造成损失的范围内确定合理的财产担保数额。 可见,应否提供担保及担保的数额应视是否 诉讼保全 或诉前保全及具体案情而确定。 现在很多人都把个人的利益看的太过于重要,所以很多人在 结婚 了之后,甚至会出现转移财产的行为,我国婚姻法中,对于这样的行为有一个救助机制,就是财产的保全,就是为了防止出现非法的转移财产导致当事人的利益受损。
离婚财产保全的利与弊
离婚财产保全的利与弊如下:
利:通过财产保全,可以有效地防止对方转移、隐匿财产,从而保障了离婚后自己的财产权益。财产保全可以有效地避免对方在离婚后恶意处置财产,从而避免自己的财产损失。
弊:申请财产保全需要支付一定的费用,会增加经济负担。申请财产保全后,会对日常生活造成一定的影响,例如对方无法使用被保全的财产,导致生活不便。
离婚财产保全提供什么作用
一、 离婚财产 保全提供什么作用 离婚 时,因为一方转移了财产而导致后面的 财产分割 不公平。那么应该怎么进行离婚时的 财产保全 呢?在 离婚诉讼 中,如果对方有可能隐匿、转移、变卖 夫妻共同财产 ,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查封、冻结等保全措施,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比如,一方有意转移共同共有的房产,或一方有意变卖股市的股票以套取资金,就可以申请法院对房屋或股市账号进行查封。 二、房屋的财产保全及手续。 如果一方有可能或正在转移夫妻共有的房产,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对该房产进行财产保全。实践中,如果房屋虽然为 共同财产 ,但产权记载在一方名下,那么,未经另一方同意,一方可以在法律程序上,完成房产转移的过户交易手续,将售房款归为自己掌握。 如果受让方即 买房 方为善意,且支付了相当的对价,法院一般会认定该转让行为有效。而另一方的损失只能向擅自转移房屋一方索赔。根据现行的法律规定,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应该提供提保。意思就是说,既然你申请法院查封另一方的财产,那么你就应该在申请法院保全的同时向法院提供一定的财产作为担保,以保证自己的申请有错误时,另一方可以拿担保弥补损失。 申请人财产保全的当事人,可以拿自己单方名下的财产担保,也可以用第三人即 担保人 的财产作保。当事人或担保人如果用现金担保,担保数额一般要等同于欲保全财产的数额。 如果要保全房屋,也可能提供另一套房屋作为担保,只要二套房屋的价格差不多就可以。现在法院一般都比较愿意接受现金担保,简单好处理。因此,提供另一套房屋作为担保的同时,法院也会要求提供少量的现金作为担保。 三、用另一套房屋作保对夫妻名下的房屋进行财产保全。 实践中,如果房屋产权除了记载为夫妻一方或双方的名下外,还有第三人的名子,如一方父或母、或兄弟子妹,以及其他人,因涉及第三人的权益,法院一般不会受理一方当事人的财产保全申请。 1、用房屋担保保全房屋要提交的材料有: 之一, 财产保全申请书 。 之二, 财产保全担保书 ,该担保书需要全体产权人签名。 之三,产权人 身份证 复印件。 之四,用来做担保的 房屋产权证 原件。 之五,要查封的房产的产权登记册或产权证。之六,申请法院保全的保全费用。 2、用现金作保对夫妻名下的房屋进行财产保全。这种情况下,要提供的材料有: 之一,财产保全申请书。 之二,财产保全担保书。如果用现金作为担保,有的法院不同意用第三人名下的存款作为担保,而只能用申请人的名下的现金作担保。如果这笔钱是向第三者借的,最好相关借贷手续及资金流转相关的 证据 都要有个心眼儿留存好,不然,如果另一方主张这些作为担保的资金也是共同财产,那么申请保全一方可又是平添麻烦了。 之三,将作为担保的资金打入银行指定的账户。一般法院没有外币账号,因此,如果用美金或日元作为担保资金,首先可能需要将外币兑换为人民币。 之四,要查封的房产的产权登记册或产权证。法院如果受理的财产保全的申请,会派员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将保全的裁定交至房地产交易中心,该裁定会规定房产在一定期限该房不准买卖。 四、股票账号的财产保全及手续。 一般情况下,法院对股票的查封,一般限于冻结被申请人的资金账户,该账户只准进入资金,不准取出资金,而一般允许股票的继续买卖,以减小由于保全措施给被申请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如果申请人要申请法院查封被申请人股市内的财产,要向法院提交类似于房产保全的相关法律文件,如申请书、担保书、被申请人的股市账户基本信息等。法院受理当事人的申请后,会依法做出裁定,同时,到开户的证券公司依法冻结被申请人的资金账户。 五、银行存款的保全及手续。 如果申请人想对被申请人银行存款进行财产保全,首要解决的是担保问题,法院一般要求申请人提供等值的现金或其他财产作为担保。如果申请人提供了足额的担保,法院核实后,会裁定保全,并到被申请人的开户行对其银行账号进行冻结,被申请人将不能取出资金。 六、汽车财产保全及手续。 法院审查申请人提交的保全材料后,如果裁定保全,会到车管所办理查封汽车的保全手续,裁定生效后,该汽车只能使用,但不能买卖过户。最后,我们想提醒当事人注意财产保全是与 诉讼 紧密相关的,如果没有诉讼,就不可能走财产保全的程序。 另外,财产保全也不是完全没有风险的,保全错误时也要承担赔偿责任。不过在离婚诉讼中,风险相对而言要小一些,因为保全的毕竟是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财产保全是防止另一方在离婚期间转移共同财产中的房产、存款以及股权,这是严重伤害其中一方的权益,并且法律规定在离婚的时候财产分割是对所有的共同财产进行相关的分割,任何一方没有擅自对共同财产进行处理的权利。
想要离婚保住自己的财产不受损失该怎么做
第一,你要看对方有没有虚构债务,如果怀疑对方虚构债务的,你可以列出提问要点,与债权人对质;第二,保护好自己知道的财产,看有没有低价出售夫妻共同财产;第三,看有没有私自转移存款;第四,要注意对方收入状况;第五,需要看对方有没有私自馈赠、买卖的情况。
一、想要离婚保住自己的财产不受损失该怎么做
第一,你要看对方有没有虚构债务,如果怀疑对方虚构债务的,你可以列出提问要点,与债权人对质,对质的要注意问以下这几个方面的内容:1)询问细节问题;2)询问债务的发生时间;3)必要时要做笔迹鉴定;4)审查债务用途和必要性等等。如果有不合理的地方,那么这笔债务很可能就是虚构债务。
第二,保护好自己知道的财产,看有没有低价出售夫妻共同财产:恶意低价出售夫妻共同财产,例如房屋、股份,掌握证据后可以向法官主张行为无效,从而有效的保护自己的财产。
第三,看有没有私自转移存款,通过配偶的身份证号,了解对方的存折线索、开户行等,在审判阶段可以通过查询方式查询转账记录,所有转账信息都可以查清的。
第四,要注意对方收入状况:如果对方收入很高,但是却不见存款时,另一方平时可注意搜集线索,必要时由律师出面调查,法院审判阶段也可要求对方说明收入的用途。
第五,需要看对方有没有私自馈赠、买卖的情况:如果出现一方私自出售夫妻共同财产、或者是赠与第三人的情况,另一方可以依法主张买卖合同无效(但第三人善意取得的除外),并可以追究对方的法律责任。根据法律规定,任何一方均不能擅自处分夫妻重大共同财产,私自处分严重侵害了另一方的合法权益。如果有以上几种情况发生,法院判决的时候,是可以判对方净身出户的,这样可以很好的保护好自己的权利,保护好自己的合法财产不受损害。
二、法律规定的感情破裂的离婚证据的收集技巧
1.看分居时间——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2.看婚前是否对精神病有所隐瞒——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3.看是否有犯罪行为——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4.看有无禁止性结婚的疾病——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的疾病,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二)能够证明对方有过错的离婚证据的收集技巧
1.重婚、与他人同居的证明——提交上述行为相关的相片或居委会、村委会、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等离婚证据;
2.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证明——提交法医鉴定,提出证人;
3.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证明——提交居委会或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涉及行政处罚、刑事犯罪的,应提交有关处罚决定或判决书。
综上,离婚后,如果您发现有关隐藏财产的提示,您有权在两年内提交法律,并建议对财产进行分割。 如果财产分割被认为不平衡,则必须重新分类财产的法律索赔,并且人民法院也接受该案件。 除非签署协议存在欺诈或冲突,否则不予接受。
离婚怎么保住自己的存款
离婚想保住自己的存款要了解法律和财务知识,可以咨询专业人士,保护个人财产。
在离婚前,建议你了解相关的法律和财务知识,包括财产分割、共同财产的定义、个人财产的保护等。这有助于您在离婚过程中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利益。建议咨询专业的律师和财务顾问,他们可以为你提供有关财产分割和保护的建议,并帮助你制定财务计划以确保您的存款安全。
在离婚前,建议你采取措施保护个人财产。这包括将存款转移到另一个银行账户,将贵重物品转移到安全的地方,以及记录所有财产的价值和存放地点。如果需要支付赡养费或抚养费,建议与对方协商分阶段支付。这可以确保你的付款是可控的,并且不会对你的财务状况造成太大压力。
保留相关文件
在离婚过程中,建议你与对方保持透明度,并诚实地披露自己的财务状况。这有助于避免不必要的争议和误解,并有助于你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利益。在离婚过程中,建议你不要单独处理财产。如果你需要处理财产,请与律师和财务顾问一起制定计划,以确保你的存款得到保护。
在离婚过程中,建议你保留所有相关文件,包括银行账户记录、投资组合、房地产等,这些文件可以帮助你证明自己的财产所有权和价值。在离婚后,建议你考虑长期规划,以确保你的财务安全和稳定性。这包括重新评估投资组合、重新安排工作或退休计划等。
离婚怎么保住自己的存款
法律分析:
夫妻个人财产是指法律规定归夫或妻一方所有,并由所有方支配、使用和处分的财产。在夫妻离婚时,夫妻个人的财产不必参加分割。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可以依约定产生,如没有约定的,则适用法律规定。
(一)婚前财产公证
婚前财产公证是一种证明婚前个人财产的有效方式。建议结婚前对于大额财产例如房屋、车辆、存款、保险、股票、债券等进行公证。
(二)保留必要证据
建议注意保留自己的婚前存款、保险、股票、债券的书面证明;购置重大物品的发票、受赠财物时的书面赠予合同等。
离婚要提早准备 两招“防”财产转移
第一招:进行婚前财产公证或者婚前协议
婚前财产公证可有效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即使诉讼到法院,法院也能及时审理,不会出现举证不足或无法查实的后果。
第二招:清楚夫妻双方在处理财产时的法律权限
根据法律规定,若无特别约定,个人财产未经协商只能由个人处理,而共同财产的处理须经双方同意。所以只要清楚了这一点,夫妻任何一方都可理直气壮地按规定处理财产,而不必考虑怕影响情感等因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离婚财产保全是怎么回事
法律主观:
在 离婚案件中 ,一方当事人如果存在恶意转移、隐藏、挥霍或处分 夫妻共同财产 或个人财产的情形,继而会影响共同债务清偿,在此种紧急情况下,另一方当事人有必要向受理离婚案件的法院 申请诉前财产保全 ;诉讼中,法院认为可能因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或其他原因,使法院的判决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的,也可以依职权对争议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以保证判决的顺利执行。
法律客观: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