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才算夫妻共同财产(怎样才算夫妻共同财产范围)
结婚多久财产才能算夫妻共有
结婚仅一天财产就能算夫妻共有财产。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包括:
1、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2、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3、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4、夫妻取得的共同债权。
离婚时财产分割的一般原则如下:
1、男女双方之间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
2、没有约定的,一方可以到法院起诉分割财产;
3、若是对方出轨属于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情形的,另一方有权请求离婚损害赔偿。财产的分割方式:
(1)实物分割。即财物可以分割的情况下,在不影响其财产的使用和用途的前提下,对财产进行分割,双方各自根据其分割的份额取得应得的财产;
(2)价金分割,即将共有物变卖或者拍卖,夫妻双方就变卖、拍卖取得的价金进行分割;
(3)作价补偿。即由夫妻一方取得财物,根据财物的价值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综上所述,夫妻一方的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夫妻结婚后多少年财产才算是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结婚后财产才算是夫妻共同财产如下:
1、一方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婚后由双方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房屋和其他价值较大的生产资料经过8年,贵重的生活资料经过4年,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2、但夫妻一方的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3、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新婚姻法关于夫妻共同财产是怎样规定的?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财产主要包含夫妻共同获得的工资、奖金、劳动获得的报酬、生产经营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知识产权的收益等。
一、新婚姻法关于夫妻共同财产是怎样规定的
新婚姻法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主要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获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收益,继承或受赠的财产及其他夫妻共有的财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二、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方法
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当均分。在实践中,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一般采用如下方法:
(1)、实物分割。即财物可以分割的情况下,在不影响其财产的使用和用途的前提下,对财产进行分割,双方各自根据其分割的份额取得应得的财产。
(2)、价金分割,即将共有物变卖或者拍卖,夫妻双方就变卖、拍卖取得的价金进行分割。
(3)、作价补偿。即由夫妻一方取得财物,根据财物的价值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夫妻离婚财产分割的,应当注意以下因素:
(1)、夫妻双方对财产归属有书面约定,或者有口头约定,双方没有争议的,离婚时应当按照相关约定处理,但是规避法律和损害国家、集体、他人利益的约定无效。
(2)、夫妻分居后,分别管理、使用和获得的财产,仍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各自所有,但差额悬殊的,分得财产多的一方应当补足。
(3)、主张为一方个人财产的,负有举证责任,不能证明的,只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4)、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当均分,但可能因为一方有过错等原因分配不等。
(5)、夫妻双方对财产分割的协议,在离婚后正式生效,且只对夫妻双方有约束力,不能以协议对抗第三人,如不能对抗第三人的债权。
(6)、离婚时一方有隐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行为的,人民法院在判决时可以少分或者不分,但是误将个人财产作为夫妻共同财产隐藏、转移的,不影响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
(7)、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未从家庭共同财产中析出,一方要求分家析产的,可以先就离婚案件和已经查清的财产问题进行处理,对一时难以查清的财产分割问题可告知当事人另案处理,不影响离婚案件的审理。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包括工资、劳动报酬、经营收益都归夫妻共有,这一规定有助于夫妻共同协作,如果夫妻双方在共同财产上分割产生了纠纷和争议,首先应当协调解决,如果协调不成,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诉讼来解决。
怎么判定夫妻共同财产
一、怎么判定夫妻共同财产
1、判定夫妻共同财产如下:
(1)财产的来源。凡是婚后工资奖金所得、生产经营收益所得、知识产权收益所得,在没有相反证明的情况下,都是夫妻共同财产;
(2)取得财产的时间。凡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如果没有相反的证明,都是夫妻共同财产;
(3)财产的使用性能。如果该部分财产价值较大,在家庭财产中占有份额较重,也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4)从财产与夫妻双方的人格和身份所具有的特定关系分析否是夫妻共同财产。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夫妻财产的分割形式有哪些
夫妻财产的分割有以下形式:
1、约定财产的分割,首先要看当事人是否对财产有约定,夫妻双方对财产归谁所有以书面形式或以口头形式约定,双方无争议,且内容合法有效者,应按约定处理;
2、法定共同财产的分割,夫妻双方无约定、有约定但双方有争议或约定内容不合法的,按法定的分割方法来处理,即个人财产归个人,夫妻共同财产在照顾妇女儿童权益的原则下均等分割。
什么才是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主观:
一、夫妻共同财产有什么法律规定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什么是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的主体,是具有婚姻关系的夫妻,未形成婚姻关系的男女两性,如未婚同居、婚外同居等,以及无效或被撤销婚姻的男女双方,不能成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主体。
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婚前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自合法婚姻缔结之日起,至夫妻一方死亡或离婚生效之日止。
夫妻共同财产的来源,为夫妻双方或一方所得的财产,既包括夫妻通过劳动所得的财产,也包括其他非劳动所得的合法财产,当然,法律直接规定为个人特有财产的和夫妻约定为个人财产的除外。这里讲的“所得”,是指对财产权利的取得,而不要求对财产实际占有,如果一方在婚前获得某项财产如稿费,但并未实际取得,而是在婚后出版社才支付稿费,此时这笔稿费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同理,如果在婚后出版社答应支付一笔稿费,但直到婚姻关系终止前也没有得到这笔稿费,那么这笔稿费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所有权,双方享有同等的权利,承担同等的义务。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特别是夫妻一方对共同财产的处分,除另有约定外,应当取得对方的同意。
不能证明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推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最高人民法院1993年11月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中规定:“对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难以确定的,主张权利的一方有责任举证。当事人举不出有力证据,人民法院又无法查实的,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此规定即是这一原则在法律上的体现。
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当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财产的来源等情况,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妻一方死亡,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分归另一方所有,其余的财产为死者遗产,按照民法典处理。
三、 夫妻共同财产有什么特征
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该由夫妻共同承担。
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怎样才算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分析:以下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明确表示为夫妻共同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什么是夫妻双方共同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等等。以房子为例,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付的按揭款以及房子的增值部分是双方共有的财产。房产是否属于共同财产与结婚年限无关,如果是婚前财产,那么无论结婚多久也无法变成共同财产。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除夫妻双方另有约定外,婚前个人财产属于夫妻一方所有,并且婚前个人财产并不因夫妻双方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婚前按揭房产由一方在婚前进行了产权登记,按照不动产登记的原则,该房产应为一方的婚前财产。
非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形有: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其他应当归一方财产的,应包括:
(1)夫妻一方从事职业、工作和业余学习、兴趣、爱好等专用的财产;
(2)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
(3)一方具有人身性质的补助金、人身保险费、医疗费、伤残费、保健费等;
(4)一方在社会贡献中所得的荣誉奖品、奖章等;双方约定为个人所有的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