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财产继承需要公证吗(房屋财产公证费用怎么收费)
继承房产必须要进行公证吗
继承房产对公证没有强制要求,不是必须的。关于继承房产必须要公证的规定已经废止了,继承人在继承房产的时候没有争议的话,可以不用办理公证手续,直接办理继承房产过户手续即可。
继承房产的方式
1、遗嘱继承或遗赠。提供被继承人死亡证明、遗嘱、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亲属关系证明等材料申请房屋过户登记。
2、法定继承。法定继承又有三种路径:
(1)“协商继承”,也就是全部继承人之间如果能协商一致达成不动产分配协议的,可以提交被继承人死亡证明、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以及其他必要的材料申请房屋过户登记;
(2)公证继承,也就是被继承人死亡后,继承人申请继承公证,凭继承权公证书申请办理房屋过户登记;
(3)诉讼继承,全部继承人之间不能协商一致或者无法取得继承权公证的,则需要到法院提起继承纠纷之诉,待法院判决、调解后,持法院出具的生效法律文书申请房屋过户登记。
继承房产过户流程
1、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2、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要到区或市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房产继承分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2)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需要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
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
4)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需要继承人的身份证件;
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另需提交的资料:被继承人所立遗嘱(该遗嘱必须是已公证过的遗嘱,其他形式的遗嘱由于无法认定其真实性,因此暂不予采纳)。
3、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申请人是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申请人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下列文件:《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身份证明(复印件)、房地产权证书(原件)、继承权公证文书或者遗嘱公证书和接受遗赠公证书(原件)契税完税凭证(原件)。
4、遗赠和法定继承、遗嘱继承不同,需要支付税收。
继承房产必须要公证吗
房产继承不需要公证。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申请登记的,由申请人选择是否需要公证。如果想要公证的,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遗嘱继承房产过户手续应该怎么办理
(一)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二)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要到区或市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房产继承分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
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2、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需要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
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
4、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需要继承人的身份证件;
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另需提交的资料:被继承人所立遗嘱(该遗嘱必须是已公证过的遗嘱,其他形式的遗嘱由于无法认定其真实性,因此暂不予采纳)。
(三)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申请人是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申请人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下列文件:《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身份证明(复印件)、房地产权证书(原件)、
继承权公证文书或者遗嘱公证书和接受遗赠公证书(原件)契税完税凭证(原件)。
(四)遗赠和法定继承、遗嘱继承不同,需要支付税收。
遗嘱继承的使用条件
1、被继承人生前立有遗嘱,并且遗嘱合法有效。
2、立遗嘱人死亡。
3、被继承人生前没有签订遗赠扶养协议。
4、遗嘱中指定的继承人未丧失继承权,也未放弃继承权,同时也未先于被继承人死亡。
遗嘱继承的时效问题
立遗嘱是公民的一项私权行为,表现为公民对个人财产的自由处分。公民可以在遗嘱中自主决定其遗产承受人,承受人既可以是其法定继承人,也可以是国家、集体或其他公民(此类遗嘱在法律上叫遗赠)。当然,遗产承受人有权按照遗嘱接受或放弃遗产。
房屋遗产继承是否需要进行公证
房屋遗产继承是否需要进行公证:答案是不是必须。房屋遗产继承是否需要进行公证:答案是不是必须。房产继承不需要公证。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申请登记的,由申请人选择是否需要公证。如果想要公证的,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房屋遗产继承不需要进行公证,是否进行公证由双方自行决定即可,无强制性要求。房屋遗产过户可以直接进行法定继承或遗嘱继承,继承者应当自行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有遗嘱的出示遗嘱,到房管部门办理房屋登记手续、办理。
引用法规:《公证法》第十一条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一)继承;
(二)财产分割;
(三)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
房子遗产继承需要公证吗
法律主观:
遗产继承不需要公证,法律并没有规定遗产继承一定要公证,当事人自己可以选择公证还是不公证。遗产继承并不需要经过公证才有法律效力,公正与否由当事人自己选择。
法律客观:
《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 继承人 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 非婚生子女 、养子女和有 扶养 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房产继承一定要公证吗
法律分析:不一定的。房产继承不必须公证,可以直接进行法定继承或遗嘱继承,也可以通过诉讼处理。房产继承是所有权及使用权继受取得方式的一种,是指依照法定程序把被继承人遗留房屋所有权及其土地使用权转移归继承人所有的法律行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四条 自然人依法享有继承权。
自然人合法的私有财产,可以依法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继承房产需要公证吗
继承房产不需要公证,在7月5日司法部出台了一份关于废弃过户过程中做公证的有关通知,这就意味着以后继承房产都不需要再做公证了;但具体要不要做公证,还是要根据业主的实际情况来定,但建议还是公证一下,这样可以避开很多的风险。
办理房产继承公证要注意什么?
1、房产继承公证的分类
房产继承公证通常可分为三类公证:即法定继承公证、遗嘱继承公证以及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相结合的公证。现在已经很少有人会立遗嘱了,所以生活中最常见的应该就是法定继承了,法定继承指的是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限定了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原则进行继承的继承方式等。法定关系其实也是根据一个家庭成员关系来进行划分的。
2、房产继承公证材料
房产继承是指按照《继承法》的相关规定,依照程序把被继承人遗留的房屋所有权及其土地使用权转移给继承人的法律行为。大家在办理房产继承公证手续之前,应该先将所需要的材料准备齐全,一般需要被继承人死亡证明,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继承人的身份证件,还需要准备好户口簿等材料。
3、办理公证手续的时间
继承人将相关材料提交上去之后,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的情况下,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不过这只是正常情况下的办理时间,如果遇到一些意外情况,比如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就需要另外计算了。
4、夫妻共同房产继承公证
大家在办理房产继承公证手续前,先了解清楚房屋产权的归属,对于夫妻共有财产的继承,还要考虑到夫妻关系是如何的,如果是夫妻关系有效期间取得的财产,一般情况下都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在这种情况下办理房产继承公证需要注意,只有属于死者的那部分才能作为遗产进行继承,而另一部分则应归在世的一方。
房屋遗产继承需要公证吗
房产继承不需要公证书,这是由于房屋的继承程序之中,公证并不是必要条件,故此司法实践之中的房屋继承,并不需要出示公证书。对于那些在房屋所有者死亡之后,就已经聘请了公证人的,也可以出示公证书。也即是否有公证书并不影响房屋的继承。
一、房产继承需要公证书吗?
房产继承不需要公证书,司法部出台了一份关于废止《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的通知,这意味着伴随房屋遗产继承事项多年的“公证”环节已不再成为必需。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申请登记的,由申请人选择是否需要公证。
《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规定:
1、继承房产,应当持公证机关出具的‘继承权公证书’和房产所有权证、契证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2、为处分房产而设立的遗嘱,应当办理公证。遗嘱人死亡后,遗嘱受益人须持公证机关出具的‘遗嘱公证书’和‘遗嘱继承权公证书’或‘接受遗嘱公证书’,以及房产所有权证、契证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二、房屋继承步骤
1、房屋评估:首先必须通过评估公司对房屋进行市值评估。评估公司会根据房屋所处的路段、坐向、楼层、楼龄等重要因素,作出专业的价格分析和楼价评估,定出准确的物业市值价格。
2、继承公证:申请人应当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领取继承公证书。在办理公证时,必须提供房屋权属人的死亡证明书、合法机关出具的合法继承人名单证明,如有遗嘱应出示原房屋权属人立有的遗嘱原件。若部分合法继承人自愿放弃继承权,必须出具放弃财产承诺证明。
3、房屋测绘:申请人须到房地产测绘部门申请办理房屋面积测绘或转绘手续,领取测绘成果或者附图,以便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4、继承登记:申请人持房地产权证、继承公证书、房屋测绘等证明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继承登记手续。填写《房地产产权登记申请书》,并递交上述资料后,办案人员将收件立案受理,并核发回执。待一切资料审核后,即发放已更改权属人的房产证明。
5、规定需递交的其他资料:如涉及该房屋权属等事项是法院判决、裁定或调解的,必须缴交法院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等。如该房屋经实地测绘,发现已经改建或存在违法建设的,必须提交规划部门的报建审核书或处理决定书。
法律规定的继承权,只是继承人享有的一种期待权,如果被继承人没有死亡,继承关系就不会发生,只有在被继承人死亡以后,继承权才会成为既得权。遗嘱继承权的实现,必须存在被继承人生前立有合法遗嘱和被继承人已死亡,否则遗嘱继承关系也不会发生。如父母健在,其房地产子女就不能继承。父母意愿将自己的房产赠与子女是可以的,但这种行为叫生前赠与,不叫继承。
房屋原来的所有者在离世之后,有权利继承该房屋的主体在办理继承手续的过程之中,可以选择公证,也可以不公证,也即公证并不是完成继承房屋手续的必要条件。故此对于那些并不能拿出房屋继承公证书的,也会被认定为继承已经具有司法效力。
继承房产需要公证吗
继承房产不需要公证。
根据法律规定,如果是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申请登记的,申请人可以自行选择是否需要公证。如果不进行公证,申请人提供被继承人死亡证明、遗嘱、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亲属关系证明等材料即可以申请房屋过户登记。继承房产在一般情况下是不要办理公证的。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为了便捷民事活动,维护民事法律关系的高效运转,已取消了继承房产的公证手续。
房产继承的流程如下:
1、确定继承人身份:首先需要确定合法的继承人,通常是根据法律规定的继承顺序来确定。继承人可以是配偶、子女、父母等亲属。如果存在遗嘱,遗嘱中的受益人也可以成为继承人;
2、申请遗产认定:继承人需要向相关地方的法院或遗产管理机构申请遗产认定。申请时可能需要提供相关的文件,如死亡证明、遗嘱等;
3、确定房产权属:在遗产认定程序中,法院或遗产管理机构会对房产进行调查,核实房产的权属情况。他们可能会要求提供相关的房产证、土地证等文件;
4、确定继承份额:根据继承人的身份和法律规定,确定每个继承人的继承份额。继承份额根据法律规定的继承顺序和比例来分配;
5、办理过户手续:一旦继承份额确定,继承人需要办理房产过户手续。这可能包括填写相应的表格、提供必要的文件和证明材料,并支付相关的费用和税款;
6、更新房产登记:完成过户手续后,需要将房产登记簿上的权属信息更新为继承人的名字。这通常需要向相关的土地管理部门提交申请,并支付相关的费用。
房产继承需要的证件资料包括如下:
1、死亡证明:继承人需要提供逝者的死亡证明,以证明继承人的继承资格;
2、遗嘱:如果逝者在生前立有遗嘱,继承人需要提供遗嘱作为证明文件。遗嘱应经过公证或其他法定程序认可的方式;
3、房产证书:继承人需要提供逝者名下的房产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房屋权属证明文件。这些文件用于证明继承的房屋财产;
4、土地证书:如果房产是以土地使用权形式存在的,继承人可能需要提供相应的土地证书或土地权属证明文件;
5、继承人身份证明:继承人需要提供自己的身份证明文件,如身份证、护照等;
6、继承人关系证明:如果继承人是逝者的亲属,可能需要提供亲属关系证明,如户口本、结婚证、出生证等;
7、其他相关证明文件:具体情况可能还需要提供其他相关的证明文件,如银行存折、财产评估报告等。
综上所述,继承的房产不一定要公证。双方自行决定即可、法律未作强制性要求。继承房产属于民事法律行为,当事人申请登记的提交死亡证明、遗嘱或者法定继承证明即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四条
自然人依法享有继承权。
自然人合法的私有财产,可以依法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
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当事人申请登记的,应当提交死亡证明材料、遗嘱或者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等,也可以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
继承房产必须办理继承公证吗
继承房产不是需要办理继承公证的,现在继承房屋已经不再一定需要公证书或生效法律文书了,如果继承人觉得有必要或是有继承分割的问题可以办理继承公证,如果不存在纠纷继承可以正常进行的话就不用公证了,还可以剩下一定的继承费用。
公证处收费标准
1、证明财产继承、赠与的,按接受人收取金额总数收费:(1)不满1万元的,按1%收费,但较低收费10元;(2)1万元以上的,按2%收费。
2、证明股票、房屋转让、山东省房屋买卖、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的,按股票面额或房价的千分之三收费,但较低收费不得低于10元。
3、证明出生、生存、死亡、身份、国籍、经历、委托书、亲属关系、婚姻状况、未受或受过刑事处分的,收费10元。
4、证明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转让、山东省房屋转让、房屋买卖及股权转让:(1)50万元以下的部分收3‰,不足200万元的收200元;(2)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收2.5‰;(3)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收2‰;(4)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收1.5‰;(5)2000万元至5000元的部分收1‰;(6)5000万元至1亿元的部分收0.5‰;(7)1亿元以上的部分收0.1‰。
5、证明遗赠抚养协议的真实性,收费10~50元。
6、证明担保书、公司章程、资信情况等有关文书,收费50~200元。
7、证明印鉴属实,副本、节本、译本与原本相符,影印件与原件相符,收费5元。
8、证明遗嘱的,收费200元;证明遗嘱效力的,收费300元。
房产继承流程
1、公证
继承人在办理房产继承手续之前,先要将进行遗产继承公证,继承人在办理继承过户的时候要先去房屋所在地的区公证处办理继承权的公正,如果房子的属性还是外销商品房的话还需要去市公证处办理公证。这里,公证处会按照受益额的百分之二来收取继承权公证费,收取200元。
2、房地产管理
继承人在办理完遗产继承公证的手续之后,需要带着继承权公证书的原件、继承过户的申请书、继承人的身份证、房地产权原件、房屋平面图、契税完税证以及契税完税贴花、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等到房地产进行继承登记。
3、费用交纳
继承人在办理房产继承手续的过程中也会产生几笔费用,需要交的三大主要费用是:手续费、印花税、测绘费。这过程中的收费也是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来的,使用的是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法。也就是说按照房地产价格总额大小划分费率档次,分档次计算各类档次的收费,个档次收费额累计之和就是收费的总额。
房屋公证费用是由于房价决定的,并且采用分段累加的方式。少于20万元:收取总房价的2%;20万元至50万元:总房价的1.5%;50万元至100万元:总房价的1%;100万元以上:总房价0.5%。
4、房产过户登记
继承人在办理了上面的这些手续之后,就可以办理房屋过户登记了,申请人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身份证明的复印件、房地产权证书的原件、继承权公证文书或者遗嘱公证书和接受遗赠公证书的原件、契税完税凭证的原件等。
继承人在办理房产过户登记的时候需要提供公安部门开具的被继承人死亡证明;领取并填写房屋产权登记申请书;房屋产权证书;申请人的身份证,同时需要提交复印件;相关完税;继承公证或者法院调解书、判决书;其他相关文件。
5、领取证书
如果相关部门将资料审核完毕并通过后,新的房产证书就会出来,按时领取就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