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款备案保权(抵工程款的房子怎么备案)
工程结算备案是什么意思工程结算备案
竣工结算文件备案需要上传哪些文件
後工结算文件备案,需要上传竣工报告,付款申请,合同文本,项目的工程量清单,增补项目清单等。
工程竣工验收和工程竣工结算谁先谁后,工程竣工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谁先谁后?
在程序上,是竣工验收在先,竣工结算在后。竣工验收完成,竣工资料交接完毕,才能进行竣工结算,所以竣工结算都是竣工验收的一个以后。
备案方面是先验收,后备案,备案是为了项目的资产转交和工程专用帐户的清帐消户,与施工方没有关系的。
申领建设工程备案证前,工程造价决算备案的详细步骤是什么?望专家指点一二?
大致步骤如下:
1、到建设管理部门的造价站领取结算备案表填写完整;
2、准备施工许可证、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补充协议、结算书、竣工资料及竣工图等资料;
3、甲乙双方提供未拖欠工程款的证明文件;4装订成册。反正武汉是这样的程序,十堰也应该差不多的!
未结算工程款是否可以备案验收?
未结算工程款是可以备案验收的!
结算工程款和备案验收是没有任何关系的。只要工程完工,各分部分项工程验收合格,施工单位上报了竣工验收申请,监理单位完成了预验收,哪怕没有付一分钱给施工单位,只要施工单位在验收那天不闹事,就可以验收并备案!
工程款支付担保制度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规定建筑工程造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在合同中约定。公开招标发包的,其造价的约定,须遵守招标投标法律的规定。发包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及时拨付工程款项。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以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规定当事人对建设工程的计价标准或者计价方法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结算工程价款。因设计变更导致建设工程的工程量或者质量标准发生变化,当事人对该部分工程价款不能协商一致的,可以参照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时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方法或者计价标准结算工程价款。
投标保证担保包括两种做法:
1、一种做法是由专业保证担保机构提供投标保函,一旦出现下列情况,专业保证担保机构将按照合同规定的投标保证担保金额对于业主进行赔偿: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到期之前撤销投标;中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或拒绝提供规定的履约保证担保;中标人拒绝在规定的时间内与业主签署合同。
2、此外还有一种做法,在投标报价之前,投标人按要求直接向业主交纳投标保证金,以此保证一旦中标,将履行签约承包工程。如果投标人行为构成违约,业主将废除其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由于这种做法只有业主、承包商双方当事人,并不涉及第三方保证人提供保证担保,因此不能视为一种严格意义的投标保证担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十八条建筑工程造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在合同中约定。公开招标发包的,其造价的约定,须遵守招标投标法律的规定。发包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及时拨付工程款项。
工程没有备案有什么后果
法律分析:建筑施工合同不备案的后果是可以导致后期出现矛盾纠纷时无法处理,备案不是效力性强制规定,不备案的合同仍可以是有效的合同。备案与否在工程款结算方面有很大影响。对于经过招投标程序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其在自投标人中标时就已成立。法律并未规定需经登记备案才生效。这条规定是国家政府管理部门为了严格管理和监督建设工程合同而采取的行政管理方法。设立这种备案制度,并不是中标合同必须经过行政部门审查批准才生效,而是确定以经过备案的中标合同作为承包人与发包人双方之间结算工程款的依据。
法律依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第十五条 招标人可以根据招标工程的需要,对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预审,也可以委托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预审。实行资格预审的招标工程,招标人应当在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中载明资格预审的条件和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办法。
资格预审文件一般应当包括资格预审申请书格式、申请人须知,以及需要投标申请人提供的企业资质、业绩、技术装备、财务状况和拟派出的项目经理与主要技术人员的简历、业绩等证明材料。
第十六条 经资格预审后,招标人应当向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告知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法,并同时向资格预审不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告知资格预审结果。
在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过多时,可以由招标人从中选择不少于7家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
第十七条 招标人应当根据招标工程的特点和需要,自行或者委托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投标须知,包括工程概况,招标范围,资格审查条件,工程资金来源或者落实情况,标段划分,工期要求,质量标准,现场踏勘和答疑安排,投标文件编制、提交、修改、撤回的要求,投标报价要求,投标有效期,开标的时间和地点,评标的方法和标准等(二)招标工程的技术要求和设计文件(三)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应当提供工程量清单(四)投标函的格式及附录(五)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六)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其他材料。
建筑工程备案流程
法律分析:1、网上申报。上首先承包人登陆政府门户网站,然后在建设工程合同备案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合同备案网上申报,依据合同的具体性质、内容在对应的合同备案表中填写相关信息,打印出带条型码的合同备案表。
2、办理备案手续。合同当事人携带相关资料到合同备案管理机构办理合同备案手续。
3、正式签发合同备案表。备案机构审核合同当事人提供的合同备案资料,符合要求的,加盖合同备案专用章。
二、建设工程合同备案需要什么材料
建设工程合同包括了许多种,不同的种类的建设工程合同备案时需要的材料也不同。
1、勘察合同备案
(1)、勘察合同原件3份;
(2)、勘察合同备案表6份;
2、设计合同备案
(1)、设计合同原件3份;
(2)、设计合同备案表6份;
3、招标代理合同备案
(1)、招标代理合同原件3份;
(2)、招标代理合同备案表6份;
4、造价咨询合同备案
(1)、造价咨询合同原件3份;
(2)、造价咨询合同备案表6份;
(3)、标底文件原件一份(标底的成果文件要求装订成册,有编制说明,封面加盖单位公章,注册造价工程师、造价员签字盖章齐全。);
5、施工合同备案
(1)、施工合同6份原件;
(2)、施工合同备案表6份;
(3)、中标通知书1份(复印件加盖原件存放单位公章);
(4)、招标文件原件1份。
法律依据:法律对于建设工程合同的备案有具体的规则,《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47条 :“订立书面合同7日内,中标人应当将合同送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由此可知建设工程合同的备案是有期限的,要在7日内到指定的部门备案。
关于工程中的备案
看看这篇文就知道了!
1、备案就是去建设主管部门登记,需要拿相关证件,比方说公章备案要到工商管理局,项目经理备案到建设局,工程施工备案到建设局和质检站,安全备案到安检局。2、备案多了:有工商备案、财务备案、资质备案、安全备案、证书备案等等。3、根据不同的备案去不同的部门。
看看下面就知道了:
建筑工程报建手续
一、工程立项:(中外合资、外商独资项目)
1、立项申请(开发区审批后,区计委批复);
2、建设用地位置图;
3、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复印件;
4、关于公司成立的批复复印件(外经贸委);
5、营业执照复印件;
6、验资报告复印件。
二、人防审批:
1、《防空地下室建筑设计登记表》(到人防办公室领取);
2、立项、审查、批复等文件;
3、总平面图及施工图(厂房除外)。
三、消防审批:
1、《建筑消防设计防火审核申请表》(到消防处领取);
2、立项、审查、批复等文件;
3、建设单位申请报告;
4、全套图纸。
四、规划审批: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表》(到区规划局领取);
2、立项、审查、批复等文件;
3、人防审批表;
4、消防审批书;
5、建筑施工图两套半:即施工图两套,半套是指封皮、目录、总平面布置图、建筑平、立、剖面图,基础平面图等。两套半图纸的封面须由设计单位盖章,方可有效。
五、建委(办理施工许可证):
1、立项、审查、批复等文件;
2、报建登记表;
3、建设规划许可证;
4、设计招标及中标通知书;
5、施工图审查批准书;
6、施工招标及中标通知书;
7、勘察、设计合同;
8、施工合同。
(1、计委:计委批文
2、计委:投资许可证
3、计委:建设单位自筹基本建设奖金来源审批表
4、统计局:固定资产投资新开工统计登记表
5、建设局:红线定位图(项目选址意见书)
6、消防科:消防审核意见书
7、土地局:建设用地批准书
8、州审图办:图纸审查批准书)
(1、凭两证一书领取施工申请表,施工审批表。
2、审核:
(1)企业资质,项目管理人员证书。
(2)中标通知书。
(3)施工合同,监理合同。
(4)质检、安全手续。
(5)资金到位证明。
(6)图纸审查意见书。
3、局领导批准。
4、办理施工许可证。)
(竣工验收备案需提供资料
一、竣工验收各方签署意见、盖章后的备案表
二、质监站提供的工程监督报告
三、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施工单位填写)
四、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或开工报告批准文件)
五、施工图审查批准书
六、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七、施工单位提供的《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八、公安消防部门、规划部门、环保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
九、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必须提供的其他文件。
竣工验收条件
本工程已符合下列竣工验收要求:
一、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二、施工单位在工程完工后对工程质量进行了检查,确认工程质量符合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符合设计文件及合同要求,并提出工程竣工报告。工程竣工报告经项目经理和施工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三、对于委托监理的工程,监理单位对工程进行了质量评估,具有完整的工程资料,并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团。工程质量评估报告经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
四、勘察、设计单位对勘察、设计文件及施工过程中由设计单位签字的设计变更通知书进行了检查,并提出质量检查报告。质量检查报告经该项目勘察、设计负责人和勘察、设计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五、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六、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七、建设单位已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八、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九、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对工程是否符合规划设计要求进行了检查,并出具认可文件。
十、有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
十一、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等有关部门责令整改的问题全部整改完毕。
)(
建设工程施工报建工作程序
依据《行政许可法》、《建筑法》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建设部部令第91号)、《湖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建设工程的施工报建工作主要包括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施工合同备案、质量安全监督(含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各种规费交纳、施工许可证核发等5项内容。
一、建设工程招标投标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在完成建设工程项目立项审批、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勘察设计招投标、勘察设计文件审批、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后进行。建设单位在建设工程项目立项审批机关同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招标投标管理机构办理招标备案手续,在接受招标投标管理机构的监督下进行招标公告、投标入围资格预审、开标、评标、定标和签定施工(监理)合同。省直管建设工程招标备案手续由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办理,委托监管招投标的省直管建设工程有关招标备案手续由被委托监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
二、施工合同备案
施工合同备案在建设单位完成建设工程招标并与中标单位签定施工合同后进行。建设单位向建设工程立项审批机关同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施工合同备案机构领取并填写《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表》,递交有关合同备案资料。施工合同备案机构收到合同备案资料后及时提出备案意见,合同双方按照备案机构的意见协商修改备案资料,再次申请备案。省直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机构为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委托监管施工合同备案的建设工程项目有关施工合同备案手续由被委托监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
三、质量安全监督(含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
建设工程必须办理质量安全监督登记手续。建设单位完成工程项目招标、施工(监理)合同签定与备案后在建设工程项目立项审批机关的同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办理质量安全监督登记手续,并交纳工程质量安全监督费用。质量安全监督登记机构实施建设工程的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质量安全监督等工作。我省建设工程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制度于2006年4月1日起实行(湘建建[2006]78号关于印发《湖南省建设工程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制度(试行)》的通知),建设单位在办理工程项目(含建设单位直接分包的分包工程)施工许可手续前和总承包施工单位承包范围内危险性较大的专项工程施工前,必须通过质量安全监督登记机构的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省直管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登记机构为省质量安全监督总站,委托监管的建设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监督登记有关手续由被委托监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
四、各种规费交纳
省直管建设工程的施工报建费用主要有劳动保险基金、质量监督费、定额测编费、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散装水泥专项基金等内容。各种费用的交纳应在建设单位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之前完成。劳动保险基金是建设工程项目立项审批机关同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劳保基金统筹管理机构为建筑业企业代收的费用。质量监督费由建设工程项目立项审批机关同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质量安全监督登记机构收取。定额测编费由建设工程项目立项审批机关的同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收取。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散装水泥专项基金由建设工程项目立项审批机关的同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有关机构收取。目前,省直管建设工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散装水泥专项基金由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收取。委托监管的省直管建设工程项目各种规费由被委托监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省有关政策收取。
五、施工许可证核发
建设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必须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向建设工程立项审批机关的同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施工许可证。建设单位在申请施工许可证之前,要完成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施工(监理)招标、施工合同备案、质量安全监督登记、各种规费交纳工作,并接受建设工程项目立项审批机关的同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实施的施工许可条件审查。省直管建设工程的施工许可条件审查及施工许可证的核发工作由省建设厅建管处组织实施。为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省建设厅有关部门在完成对省直管建设工程的施工条件审查后可发放该工程项目的临时施工证。临时施工证即施工联系单,建设单位在办理临时施工证时,可只提交规划联系单,待提交规划许可证后,核发施工许可证。委托监管的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许可有关手续由被委托监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
为便于办理省直管建设工程相关施工报建手续,省建设厅拟在省质量安全监督总站三楼设立政务中心分窗口,专门负责施工报建手续的办理。
工程备案资料有哪些
法律分析:(1)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2)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由规划、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 (4)法律规定应当由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对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验收合格的证明文件; (5)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十六条 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的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平等竞争的原则,择优选择承包单位。
建筑工程的招标投标,本法没有规定的,适用有关招标投标法律的规定。
第十七条 发包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建筑工程发包中不得收受贿赂、回扣或者索取其他好处。
承包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利用向发包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提供回扣或者给予其他好处等不正当手段承揽工程。
第十八条 建筑工程造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在合同中约定。公开招标发包的,其造价的约定,须遵守招标投标法律的规定。
发包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及时拨付工程款项。
什么工程必须做工程审计,什么工程项目必须备案,怎么个备案法?
这些没有特殊规定
首先审计和备案的目的你得搞清楚
一,工程审计是依据国家《审计法》等相关规定,对工程概、预算在执行中是否超支,有无隐匿资金、截留基建收和投资包干结余,以及有无以投资包干结余的名义私分基建投资的违纪行为等。审计是以基建项目为标的,以会计师、审计师为主要从业人员。
非政府性投资的建设项目,规模较大而且涉及的利害关系人较多的,必须进行工程造价审计,比如房开企业开发的房地产。企业建造自用的建设项目由企业决定是否审计。 但不管什么建设项目,必须具备一定的规模才需要审计,比如你为政府机关搭建一个简易车棚,造价1000元,这就不需要审计。
二,备案也一样。符合公开招标的都需要在当地相应的管理部门进行备案。
1。.为什么要备案:为加强对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监督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护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防止利用合同危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
合同备案管理的目的,概括来讲,主要有三方面:一是,建立合同备案数据资料,为全市各类项目评价指标、合同管理、司法诉讼等提供依据;二是为规范建筑市场,提高合同的履约率;三是建立企业不良信用档案,促进建筑企业健康有序的发展。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设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招标人自行办理施工招标事宜的,应当在发布招标公告或者发出投标邀请书的5日前,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3。合同备案的程序及提供的资料
办理合同备案手续前,工程项目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工程项目已经计划立项;招标的项目已经完成招标投标程序,并已确定施工单位;符合直接发包的项目已经办理直接发包审批手续;合同当事人已签订书面合同;建设单位已按规定办理了工程支付担保;施工单位已按规定办理了工程履约担保。工程合同备案程序和备案应提供的资料如下:
合同备案需提供的资料: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含装饰合同):
l、施工合同一式(含装饰合同)8份(或自定不少于5份);
2、深圳市建设工程施工报建信息登记核准表;
3、发包人工程支付担保书;
4、承包人履约担保书;
5、招标文件;
6、投标标价书;
7、直接发包的工程提供造价审定机构出具的"造价审定书"•
8、法人代表证明书或委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
工程监理合同:
l、监理合同备案表1份;
2、监理合同时分;
3、计划立项批文;
4、须招标的项目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监理发包表;
5、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
6、总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
7、总监理工程师执业责任保险
8、招标工程的中标通知书
分包合同:
1、分包合同正式文本5份;
2、建设工程发包人同意工程分包的证明文件;
3、分包人的营业执照相资质证书;
4、分包工程如果进行招标的应提供招标书及投标报价书;
5、直接发包的工程,提供与分包合同价相符的预算书;
6、总包人的支付担保书;分包人的履约担保书;
7、法定代表人证明或委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
造价咨询合同:
1、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时分;
2、咨询公司营业执照、工程造价咨询资质证书;
3、项目负责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
4、工程造价咨询执业责任保险书;
5、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