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应注意的问题(民间借贷应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民间借贷应注意哪些问题
民间借贷 应注意的问题是: 1、订立书面协议,注意妥善保存,无任何书面 证据 ,一旦一方予以否认,对方就会因为拿不出证据而陷入“空口无凭”的境地; 2、提前还款要说清,支付利息。借款人提前还款也构成违约。民间借贷对是否支付利息、利率具体多少等问题都必须清楚地写在协议中; 3、借款利息不得在本金中扣除,贷款人在提供借款时不得预先将利息从本金中扣除。 《 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条 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民间借贷要特别注意什么问题
法律分析:
1、一定要签订借款合同。不能碍于情面不写借款合同。
2、对利息的约定要符合法律规定。年利率不能超过24%。
3、要写清楚借款金额、用途、还款期限、利息。
4、要注意及时催要,对方不还款的,要在有效的诉讼时效之内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规定: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民间借贷应注意哪些问题
民间借贷应注意下列问题:
1、一定要出具借条、欠条或者借款合同等证明借贷事实存在的书面材料。
2、对于利息的约定不能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如果超过了,则超出部分的利息不受法律保护。
3、注意明确约定还款日期、借款金额、借款用途等内容。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民间借贷有什么问题是要注意的
法律主观:
民间借贷需注意的问题包括利率和借款合同的形式。即当事人约定的借款利率不能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并且除自然人之间的合同以外,借款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条
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民间借贷要注意哪些问题
法律分析:一、证据、比较常用的证据有借条、欠条、收据、借款合同、借款保证合同或者银行转账凭证等。总的来说,以上证据都可以看作是借贷凭证。但实际操作中最保险的是借款合同加上收据或银行转账凭证,几项证据组合使用,更能全面的证明事实。二、保证人、如果借款合同或者借据、欠条、收据等字据中有多个借款人和保证人。出借人可以选择起诉其中一部分人。三、合法有效性,确保借贷合同合法、真实。四、利息,双方约定了借贷期限内的利息,没超过年利率24%的利息,法院予以支持;超过年利率24%但没超过36%的这部分利息,如果借款人支付了,主张出借人返还,法院不会支持,如果借款人没支付,出借人主张借款人支付的,法院也不会支持;超过年利率36%的,法院不予支持。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九条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视为合同成立:
(一)以现金支付的,自借款人收到借款时;
(二)以银行转账、网上电子汇款等形式支付的,自资金到达借款人账户时;
(三)以票据交付的,自借款人依法取得票据权利时;
(四)出借人将特定资金账户支配权授权给借款人的,自借款人取得对该账户实际支配权时;
(五)出借人以与借款人约定的其他方式提供借款并实际履行完成时。
第十三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一)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的;
(二)以向其他营利法人借贷、向本单位职工集资,或者以向公众非法吸收存款等方式取得的资金转贷的;
(三)未依法取得放贷资格的出借人,以营利为目的向社会不特定对象提供借款的;
(四)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六)违背公序良俗的。
民间借贷需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注意的问题如下:
(一)签订书面合同。
(二)利息约定要合法。
(三)注意诉讼时效。
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是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在此期间,你必须向借款人主张债权,2年之后,法院对你的债权不予保护;如果没有写明还款日期,适用最长诉讼时效20年
(四)处理纠纷方式灵活。
处理民间借贷纠纷的方式包括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等种类。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民间借贷要注意哪些问题
一、民间借贷要注意哪些问题
(1)要确定对方是否有偿还的能力借款人必须对债务人的经济情况进行核实,了解其信用情况,对那些不守信用、还款能力较差的债务人,坚决不能借,否则即使官司打赢了,钱也不会追回来。(2)要注意保留相关证据民间借贷大部分发生在同事、同学、亲戚及邻里和熟人之间,因为大家比较熟,有时候碍于情面,只是达成了口头协议,没有书面字据或签订借款合同,这就为以后的买下了伏笔。中大财富建议,借款人和债务人最好签订标准的书面合同,同时还要注意保留债务人的身份证、居住证、户口本、房产证和行驶证等的复印件。(3)要约定合法利息在民间借贷中,借贷双方最易产生矛盾的是利息。法律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超过部分是不受法律保护的。(4)要采取担保措施法律规定,如果贷款人没有切实履行还款责任的,担保人要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因此找个担保人无疑给借款人买了个保险,到时候万一找不到贷款人,也可以向担保人求偿。(5)要重视诉讼时效在民间借贷中,很多人并没有对诉讼时效给予应有的重视。一些别有用心的老赖就会钻法律的空子,采用赖账等方式逃避债务。也就是说,还款最后期限后的两年,是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在此期间,债权人必须向借款人索要借款,否则,两年过后,法律对债权人的债权不予保护。
二、债务被告人说话的技巧?
2,被告方上庭后,首先稳定自己的情绪,注意谈吐,不说脏话、气话,不抢话、插话,当需要你发言时再表达自己的观点,如果有律师陪同,则由律师为主陈述你的观点和证据,如果需要补充,请三思而后“言”。
3,被告方在庭上不能接打电话,不能随意发言等,总之,法庭是讲道理的地方,法官安排你发言的时候你才发言,别人发言的时候,你就算有再大的意见,都要等对方说完了,法官允许你发言的情况下才能说。在法庭上不听从法官的指挥,就是违反法庭纪律。
三、
四、民间借贷要注意问题有哪些
法律分析:应当注意是否符合合同有效的法定是双方协商一致而场所,不是用于贩卖毒品或赌博等非法目的。自然人借款是属于实践性合同,即需要在当实际将借款支付给借款人,然后由借款人出具收条。最好是用银行转账形式出借款项。此外,如果借款有利息,应当在借款合同中予以注明,否则视为无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
第六百六十九条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八条借贷双方对逾期利率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为限。未约定逾期利率或者约定不明的,人民可以区分不同情况处理:
(一)既未约定借期内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参照当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计算的利息承担逾期还款违应予支持;
(二)约定了借期内利率但是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借期内利率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应予支持。
第二十五条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应予支持,但是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民间借贷要注意什么问题
法律分析:1、一定要签订借款合同。2、利率可以高于银行利率,但不能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3、要明确对方的借款用途。如果出借人明知借款人要从事非法活动仍给予借款的,这种借贷关系属于违法的借贷,不受法律保护。4、可以要求对方提供担保。
法律依据:《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一条 本规定所称的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因发放贷款等相关金融业务引发的纠纷,不适用本规定。
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第二十四条 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自然人之间借贷对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除自然人之间借贷的外,借贷双方对借贷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民间借贷合同的内容,并根据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报价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
第二十五条 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民间借贷应注意哪些问题
法律分析:(一)最好签订书面合同。民间借贷大多以“借据”的形式代表合同,一般来说这也是可以的。但由于借据过于简单,如果发生纠纷很难凭此处理。因此借贷双方最好签订正式的借贷合同,详细确定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以免留下后患。当然,如果当事人之间确实没有书面借据或合同的,但双方都承认借贷一事的,可以确认双方借贷关系存在 (二)有关利息的约定要合法。在民间借贷中,借贷双方最易产生矛盾的是利息。法律对此有明确规定:
(1)借贷双方对有无约定利率发生争议,又不能证明的,可以参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计息。
(2)当事人约定了利率标准发生争议的,可以在最高不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的标准内确定其利率标准。
(3)在有息借贷中,利率可适当高于银行利率,但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即不得搞高利贷。
(4)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否则不受法律保护。
(5)当事人因借贷外币、台币等发生纠纷的,出借人要求以同类货币偿还的,可以准许。借款人确无同类货币的,可以参照偿还时的外汇牌价折合人民币偿还。出借人要求支付利息的,可以参照中国银行的外币储蓄利率计息。
(三)要特别注意诉讼时效。民间借贷由于大部分发生在亲朋好友之间,很多人并没有对它给予应有的重视。孰料,一些无赖之徒正好钻了这个空子,采取赖账、久拖、回避的方式,以逃避债务。在此提醒大家:还款最后期限后的两年,是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在此期间,必须向借款人索要借款;否则,两年过后,法律对债权不予保护。
(四)处理纠纷方式灵活 。处理民间借贷纠纷的方式包括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等种类。这里特别需要推介的是第四种方式:“诉讼”,它特指法定的一种简易程序,也即督促程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六十九条 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