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还原物纠纷原告代理词(车辆返还原物纠纷代理词)
主张返还原物原告的举证责任
法律分析:以所有权人的身份主张返还原物的,不受 诉讼时效 的限制,但该主张以原告举证证明自己对哪些财物享有所有权为前提,根据举证能力的强弱,原告有对哪些财物自己享有所有权有更强的举证能力,因此原告应当承担有关所有权的举证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二条 占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被侵占的,占有人有权请求返还原物;对妨害占有的行为,占有人有权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因侵占或者妨害造成损害的,占有人有权依法请求损害赔偿。占有人返还原物的请求权,自侵占发生之日起一年内未行使的,该请求权消灭。
返还原物纠纷怎么处理
法律分析:返还原物纠纷要区分不动产和动产确定管辖。不动产的损害赔偿纠纷,应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专属管辖。动产的损害赔偿纠纷,适应当依据双方当事人产生请求权的基础法律关系确定管辖,例如,若因合同关系产生的产生返还原物请求权,则应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三条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第二百三十四条因物权的归属、内容发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确认权利。第二百三十五条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
车辆返还原物起诉状
法律分析:返还原物属于民事纠纷,如果当事人不出庭参加人民法院审判的,是可以缺席判决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返还原物起诉状
法律分析:1、注明文书名称,在首页正上方标明民事起诉状。2、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当事人是公民的,写明其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工作单位和住址。如果当事人不具有民事诉讼行为能力,应写明法定代理人的基本情况,并写明其与当事人的关系;当事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写明其全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电话、企业性质、工商登记核准号、经营范围和方式、开户银行及帐号等项内容。当事人应分原告、被告、第三人依次写明,如果有数个原告、被告、第三人,则依据他们在案件中的地位和作用,分别依次排列。当事人委托了诉讼代理人,应在各自委托人后写明其姓名及所在律师事务所名称或其职业。正文包括诉讼请求、依据的事实、理由及有关证据材料。1、诉讼请求:诉讼请求是民事纠纷当事人通过人民法院向对方当事人所主张的具体权利,在起诉状中则表现为原告请求法院审理的具体事项。诉讼请求的提出应当明确、合法、具体,应根据事实和法律,慎重、周密地提出请求,切忌含糊、笼统,更不可无视事实和法律提出无理或非法的要求。2、事实和理由:这是民事起诉状的核心部分,是请求人民法院裁决当事人之间权益纠纷和争议的重要依据。首先,应针对诉讼请求,全面、客观、详细地阐明当事人双方争议的事实或被告侵权的事实。主要写清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双方纠纷的发生和发展情况,当事人之间争执的主要焦点和双方对民事权益争执的具体内容,与案件有直接关联的客观情况和实质性分歧意见。然后,依据事实,分析出双方纠纷的性质,被告所应承担的责任;根据有关法律规定阐明理由,分清是非责任,以论证其诉讼请求的合情、合理、合法。1、致送人民法院名称。2、附项,如果是法人或其他组织则应加盖公章。如果起诉状是委托律师代书,则在起诉日期下写明代书律师姓名及其所在律师事务所名称。3、原告签名:应附上本起诉状副本,副本份数应按被告(包括第三人)的人数提交。随起诉状一起提交证据的,列明证据名称、数量。4、起诉日期。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占有物损害赔偿纠纷中被告要求返还原物,原告称无价值要求赔偿怎
占有物损害赔偿纠纷中被告要求返还原物,原告称无价值要求赔偿怎么处理?占有物损害赔偿纠纷中被告要求返还原物,原告称无价值要求赔偿有以下处理原则:
1、评估原物价值:原告主张原物无价值,法庭或调解机构可能会进行评估来确定原物的确切价值。这涉及专业评估师的参与,通过考虑原物的市场价值、历史价值、潜在用途等方面来进行评估。
2、返还原物选择:原物被认定有一定价值,法庭或调解机构通常会要求被告返还原物给原告。原物已经被丢失、损坏或不可返还,法院会考虑被告支付相当于原物价值的损害赔偿。
3、赔偿金额:原告主张原物无价值,法庭也可以考虑对原告进行赔偿。赔偿金额根据具体情况,如原物的使用价值、历史价值、情感价值等因素来确定。法律纠纷主要就是有关法律规定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其中又以民事纠纷为主。纠纷是当事人就具体的事由产生了误会或者一方刻意隐瞒事实,导致双方协商无果的情形。
民法典关于返还原物的规定
法律主观:
民法典返还原物属于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当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和财产权益时,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侵犯财产的,可以请求以市价赔偿原物损失。处在此种状态中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法院要求侵权人予以消除。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九条 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碍; (三)消除危险; (四)返还财产; (五)恢复原状; (六)修理、重作、更换; (七)继续履行; (八)赔偿损失; (九)支付违约金; (十)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十一)赔礼道歉。 法律规定惩罚性赔偿的,依照其规定。 本条规定的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民法典关于返还原物的规定
民法典关于返还原物的规定是,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占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被侵占的,占有人有权请求返还原物;对妨害占有的行为,占有人有权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因侵占或者妨害造成损害的,占有人有权依法请求损害赔偿。占有人返还原物的请求权,自侵占发生之日起一年内未行使的,该请求权消灭。
物权人请求返还原物应以原物的存在为前提。因为返还原物请求权就是为了保护物权的圆满状态,如果原物已经灭失,实际上物权因其客体的消灭而消灭,此时物权人只能请求无权占有人承担违约赔偿责任或侵权赔偿责任。如果原物仍然存在,但是遭受了毁损,则物权人可以请求无权占有人返还,并承担修理、恢复原状的责任,如果物权人遭受了损失,还可以要求无权占有人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按照规定,返还原物请求权其实就是指物权人的物被他人侵占,作为物权人来说是可以要求对方返还的,否则的话可以通过法律的手段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三十五条
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
第四百六十二条
占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被侵占的,占有人有权请求返还原物;对妨害占有的行为,占有人有权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因侵占或者妨害造成损害的,占有人有权依法请求损害赔偿。
占有人返还原物的请求权,自侵占发生之日起一年内未行使的,该请求权消灭。
法院判决返还原物的法律规定
法律主观:
山东省各级法院返还原物判决书 ()_民初字第__号 原告(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 (或代表人)(写明姓名和职务) 法定代理人 (或指定代理人)(写明姓名等基本情况) 委托代理人 (写明姓名等基本情况) 被告(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人)(写明姓名和职务) 法定代理人(或指定代理人)(写明姓名等基本情况) 委托代理人(写明姓名等基本情况) 第三人(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人)(写明姓名和职务) 法定代理人(或指定代理人)(写明姓名等基本情况) 委托代理人(写明姓名等基本情况) (写明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和案由)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或依法由审判员___独任审判),公开(或不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写明本案当事人及其 诉讼代理人 等)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___诉称,(概述原告提出的具体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被告___辩称,(概述被告答辩的主要内容) 第三人___述称,(概述第三人的主要意思) 经审理查明,(写明法院认定的事实和证据) 本院认为,(写明判决的理由)...... 依照(写明判决所依据的法律条款项)的规定,判决如下: (写明判决结果) (写明诉讼费用的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____人民法院 审判长___ 审判员___ 审判员___ ____年_月__日 (院印)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书记员___
法律客观:
一、返还原物纠纷诉讼的法律适用处理返还原物纠纷的法律依据主要是《物权法》第34条的规定。二、确定该案由应当注意的问_适用本案由时要注意,返还原物与返还财产并不完全相同。返还原物是指物的返还,返还财产是指财产的返还,财产的形态既包括物也包括权利。所以,返还财产的范围要大于返还原物的范围。返还原物是指对物质形态的物的返还。三、返还原物纠纷诉讼的管辖返还原物纠纷区分返还物属于不动产和动产而分别确定管辖。不动产返还纠纷,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4条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专属管辖。动产返还纠纷,则根据当事人之间产生返还请求权基础法律关系确定管辖,如因合同关系占有动产的,按照合同纠纷案件的管辖规定处理,如因不当得利返还的,按照一般地域管辖的规定处理。四、返还原物诉讼中的举证责任这类诉讼是指原告诉请被告返还其占有的动产或不动产的诉讼。在多数国家,这类诉讼的举证责任由不占有财产的一方当事人,即原告负担。不少国家的民法规定,对物的占有具有权利推定的效力。我国民法通则及民法理论均未承认占有具有权利推定的效力,但从审判实践看,物品的占有者在举证责任问题上也是处于有利地位的。这是由于未占有物品的原告是提起诉讼的一方当事人,他首先必须证明作为诉讼请求根据的事实,即证明对所争执的物品享有合法权利的事实。如证明对该物品享有所有权,享有占有权等。如果原告主张的引起权利发生的法律事实得不到证明,而被告也未能证明对该物享有合法的权利,人民法院通常也会依据被告外观上占有物品的事实,作出有利于被告的裁判。例如,在河北省廊坊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关于房屋地基纠纷的上诉案中,上诉人李某主张由廊坊镇卫生部门占有和使用的一块宅基地的使用权归其所有。在一审中,李某提出买房时的文契作为证据,但该文契的四至栏中有些疑点,经过多方调查,仍然无法消除这些疑点。一审法院认为此文契不足以证明地基使用权归李某所有,虽然被告也未能证明自己对该地享有使用权,但鉴于占有这一事实,一审法院作出了维持原状的判决。在二审中,上诉人未能提供新的证据,二审法院也未能收集到足以确定该地所属的其他证据,由于该地的历史归属不能认定,法院作出了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判决。行使物权请求权中的返还原物请求权,其请求权基础是物权法第三十四条关于无权占有不动产或动产的规定。但由于返还原物请求权系依物权产生的权利,如果物权消灭,则返还原物请求权随之消灭;若原物灭失,则返还物权请求权随之丧失。
返还财产纠纷案由
返还原物纠纷的案由就是返还原物纠纷,返还原物纠纷,是指权利人请求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人返还该物的纠纷。返还原物包括返还动产和返还不动产。返还原物与返还财产并不完全相同。返还财产指财产的返还,财产的形态包括物也包括权利。
一、适用返还财产责任方式的情况一般有两种:
1、侵权行为人无权占有受害人的所有物。例如,在腾房案件中,甲非法占用了拆迁办安置给乙的房屋;
2、非法侵占他人财产的物权凭证,如父亲甲起诉要求儿子乙返还自己居住的房屋的所有权证书。
二、返还原物纠纷的处理如下:
1、返还原物纠纷可以通过协商方式处理,即纠纷双方当事人就返还原物一事和平协商处理;
2、返还原物纠纷可以申请第三方介入调解处理;
3、返还原物纠纷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处理,提起诉讼方需要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
三、返还原物请求权的构成要件包括:
1、享有返还原物请求权的权利人为物权人;
2、须有他人无权占有动产或不动产的事实;
3、相对人须为现在的无权占有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三十五条 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
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 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