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判决确定了份额分割(离婚判决确定了份额 分割)

在线问法 时间: 2023.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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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离婚了财产怎么分割 现行《 婚姻法 》第17条到第19条明确了 夫妻共同财产 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以列举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内容,我国法定的夫妻财产制度是婚后所得共同制,那么,婚后所得(包括个人投资所得)如没有合法约定,理应为夫妻共同财产,《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 “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以及 婚前财产 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另外从发挥知识产权的社会功效和经济效益,保护知识产权的完整性、知识产权领域中的有序性,以及有利于经济发展的角度来看,没有付出智力劳动的一方当事人在分割财产时只能享有分割依该知识产权所得的实际财产的权利。

离婚了财产怎么分割的?

离婚 问题在这个社会已经是非常常见的行为了,离婚,两给家庭从原先的结合到分离,涉及到多人的权益,所以生活中,处理离婚的案件也是比较头疼的,因为涉及到双方的 财产分割 问题。那么关于离婚了财产怎么分割的呢? 一、离婚了财产怎么分割 现行《 婚姻法 》第17条到第19条明确了 夫妻共同财产 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以列举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内容。该法也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有协议分割和判决分割两种做法。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有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 《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 “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以及 婚前财产 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 。即如果财产一旦约定是夫妻共同所有,就具有法律效力,不能随意更改。 在我国现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所确定的 夫妻财产 制中,确立了夫妻共同财产法定制度以及夫妻共同财产的约定制度。根据我国夫妻财产制度的内容,我国夫妻共同财产由法定的夫妻共同财产、约定的夫妻共同财产两部分组成。具体内容如下: 《婚姻法》第十七条明确规定: “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 一 ) 工资 、奖金; ( 二 ) 生产、经营的收益; ( 三 ) 知识产权 的收益; ( 四 ) 继承 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 五 ) 其它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 ; 具体来说,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包括: (1)、工资、奖金。 “工资”是指按照国家统计在职工资总额的各种劳动报酬,包括标准工资,有规定标准的各种奖金、津贴和补贴。 “奖金”是除工资总额的劳动报酬外,由国家、政府等权威组织,对特殊贡献或取得优异成绩的特定主体,给予一定货币数量的奖赏,如运动员名次奖、科研成果奖等,这些奖金应当归入夫妻共同财产。 (2)、生产、经营的收益。 生产、经营的收益是指公民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取得的收益。新《婚姻法》加强了个人财产的保护,这就涉及到 夫妻个人财产 的投资经营收益的归属问题。我国法定的夫妻财产制度是婚后所得共同制,那么,婚后所得(包括个人投资所得)如没有合法约定,理应为夫妻共同财产。 (3)、知识产权的收益 知识产权是人们就其智力创造的成果所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知识产权虽然无形,但它都是能够带来财富的“以权利为标的的物权”,所以在当前的离婚案件中,对所涉知识产权也可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来分割。但这并不是讲知识产权中的所有权利夫妻都能够共同享有。因为知识产权是基于人们的智力创造的成果,从公平原则出发,应该对付出劳动的一方权益给予照顾。另外从发挥知识产权的社会功效和经济效益,保护知识产权的完整性、知识产权领域中的有序性,以及有利于经济发展的角度来看,没有付出智力劳动的一方当事人在分割财产时只能享有分割依该知识产权所得的实际财产的权利。而对于其他诸如 著作权 中的人身权、表演权、播放展览权、发行权、改编权、翻译权、注释权等, 专利权 中的 专利申请 权、使用权、销售权、 商标权 中的使用权、禁止他人使用权等权利,是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来分割的。并且在分割财产时对没有付出智力劳动的一方当事人的补偿应以一次性给付为宜。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夫妻一方因继承或赠与所得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如果被 继承人 或赠与人可以明确只归一方,法律保护私有财产的处分权,这种特别指定有法律效力,受法律保护。 (5)、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或妻一方以个人的财产进行投资所获取的物资利益。这里的收益应当指的是 孳息 。这里的个人财产,即指夫妻婚前属于夫或妻的个人财产,也指婚后夫妻约定属于夫或妻的个人财产。投资行为有可能发生在婚前,也有可能发生在婚后。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的收益,必须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已实际取得的收益, 而不包括预期收益。 (6)、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 住房补贴 、 住房公积金 、 养老保险 金、破产安置补助费。从我国《 劳动法 》的角度来讲,上述几项都与劳动者的 劳动关系 、工资关系密切相关。有鉴于此,这四项都应当属于工资性的收入。它是对劳动者工资的一种补充形式。这里的“实际取得”和“应当取得”也是有时间限定的,即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对应的权利即已“实际取得”和“应当取得”。即权利已经形成,至于何时支付则对权利不产生影响。 (7)对一方婚前所得的 土地使用权 的认定。土地使用权在法定条件下,可以依法出售、交换、赠予、租赁、 抵押 、继承等,土地和土地使用权中的各项权利在一定程度上已成为公民个人所拥有的重要物质财富。对一方婚前所得的土地使用权原则上应认定为个人财产 。在我国,房产和地产(指土地使用权)分属两个行政部门管理,其价值体现也是能够独立表现出来的。一方婚前所得的土地使用权,婚后在该土地上修建了房屋且年限不长,分割财产时应注意将土地使用权的价值和房屋价值分开进行处理。另外,一方婚前所得的土地使用权价值在离婚分割财产时增值了,这部分增值的价值应该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理由是夫妻共同财产是随着夫妻身份关系的确立而形成的。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劳动所得和购置的财物,一方或双方继承或受赠的财产以及其他合法收入都应算是夫妻共同财产。土地使用权价值在婚后增值部分可以看作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依该土地的价值而产生的一种利息,是一种合法的收入,所以应该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为双方共同所有。 (8)在涉股案件中对夫妻共同财产认定。目前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中涉及到股票的所有权归属纠纷日渐增多。对这类纠纷的处理主要应从股票购买的资金来源和股票自身的性质来认定。如果是夫妻一方或共同出资购买的股票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在现实生活中很多情况是家庭成员共同出资购买股票这种情况如何认定股票的归属呢?我国目前发行的股票有两种:职工内部股和社会公众股。对于不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份制企业内部职工持有的股份,分割财产时可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因为这不仅职工内部股采取记名方式,不得向企业以外的任何人转让,而且这类股票往往还带有低风险、高收益的福利性质。如果夫妻双方同他们家里其他成员就股票所有权产生纠纷,那他们之间关系可认定为借贷关系,另案处理。如果他们购买的是社会公众股,这种股票可以进行转让和交易,那么这种股票的性质应认定为家庭 共同财产 ,各方按出资情况进行分割。 (9)、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我国婚姻法对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定,采用列举式与概括式相结合的方式,避免对夫妻共同财产规定的不周全。在处理 离婚纠纷 时,应对财产进行具体分析,充分考虑财产的来源,取得时间、婚姻法定财产制等因素综合确定,以维护夫妻双方的合法权利。 1)、股票、债券、投资基金等有价证券的分割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15条的规定:夫妻双方分割共同财产中的股票、债券、投资基金份额等有价证券以及未上市 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时,协商不成或者按市价分配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数量按比例分配。 实践中,比如对股票的分割,在《胡红卫诉黄燕明离婚及分割股票、中签股票抽签表纠纷案》的判决中,法院在分割股票时,判决依据是参考分割时的股市价,并结合该种股票在一个合理的期间内的股价涨落幅度,由当事人双方自行协商一个股价,或由法院判决确定一个股价,按此股价来计算所持该种股票的全部价值量,进行分割。 2)、以夫妻共同财产在 有限责任公司 出资的分割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以一方名义在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额,另一方不是该公司股东的,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出资额部分或者全部转让给该股东的配偶,过半数股东同意、其他股东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二)夫妻双方就出资额转让份额和转让价格等事项协商一致后,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但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人民法院可以对转让出资所得财产进行分割。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也不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视为其同意转让,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用于证明前款规定的过半数股东同意的 证据 ,可以是股东会决议,也可以是当事人通过其他合法途径取得的股东的书面声明材料。 3)、以夫妻共同财产在 合伙企业 出资的分割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以一方名义在合伙企业中的出资,另一方不是该企业 合伙人 的,当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其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对方时,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的,该配偶依法取得合伙人地位; (二)其他合伙人不同意转让,在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受让权的,可以对转让所得的财产进行分割; (三)其他合伙人不同意转让,也不行使优先受让权,但同意该合伙人退伙或者退还部分财产份额的,可以对退还的财产进行分割; (四)其他合伙人既不同意转让,也不行使优先受让权,又不同意该合伙人退伙或者退还部分财产份额的,视为全体合伙人同意转让,该配偶依法取得合伙人地位。 4)、以夫妻共同财产投资设立独资企业的分割 夫妻以一方名义投资设立独资企业的,人民法院分割夫妻在该独资企业中的共同财产时,应当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一方主张经营该企业的,对企业资产进行评估后,由取得企业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二) 双方均主张经营该企业的,在双方竞价基础上,由取得企业的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 双方均不愿意经营该企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个人独资企业法 》等有关规定办理。 5)婚前承租公房,婚后房改购为产权房的处理 不论产权证记载是哪一方的名字,均作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6)对房屋现价有争议的处理 因房价上涨,离婚时不愿意按合同购买价格分割,则: 1、双方均要房,法院组织竞价; 2、一方得房一方得款,房价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由相关部门对房屋作价评估。 3、双方均不要房子的,由原告、被告共同申请拍卖或转让后,法院再处理。 7)离婚时没有取得 房产证 或没有取得完全产权如何处理 如果离婚时,争议的房产的产权证还没有发放,人民法院要么告之当事人申请 中止审理 ,待产权证发放下来再作处理;要么先判使用权归属,而后产权证下来,再由争议方另行起诉要法院处理。 8)父母出资为夫妻 购房 该出资的认定 1、 结婚登记 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的出资应认定是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 2、结婚登记后,该出资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 若相关当事人另有约定,从其约定。 9)、军人复员费的分割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13条规定:军人的伤亡保险金、 伤残 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属于个人财产。 第14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 前款所称年平均值,是指将发放到军人名下的上述费用总额按具体年限均分得出的数额。其具体年限为人均寿命七十岁与军人入伍时实际年龄的差额。 ● 军人离婚 时财产如何分配 军人身份特殊“另类”财产多——— 军人由于履行特殊义务,他们除日常工资外,还包括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复员费、转业费等。 军人离婚时这些财产如何分配,必须先分清哪些财产属夫妻共同财产,哪些属个人财产。个人财产各自所有,共同财产一般平均分配。 ●军人伤亡保险金等财产的分配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13条规定: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应确定为军人个人所有。 10)、 征地补偿 款的分割 我国的法律 法规 并没有对征地补偿款做出具体的分割,在司法实践中认为,征地补偿款虽然是以被 征地 农民作为直接的补偿对象,但收益人往往包括补偿对象的配偶、子女等,其目的是为了解决征地对象及其家庭今后的生产和生活问题。这一点和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的作用是相同的。因此,在判定征地补偿款归属的过程中应当类推适用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的法律原则,在财产分割中应当依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11)、 买断工龄 款的分割 买断工龄款补偿费是职工与单位 解除劳动合同 的 经济补偿金 。在我国司法实践中,对买断工龄款属于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尚有争议。一般认为,依照我国法律的性质,个人财产属于与个人人身性质密不可分的。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关键看该收入是否具有个人人身性质。买断工龄款则是基于工作,因此 工龄 款具有夫妻共同财产的性质,在财产分割中以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全省民事审判工作座谈会纪要》认为:所谓买断工龄款,即用人单位一次性对职工进行经济补偿,职工获得补偿离开工作单位,从此单位不再对职工负担经济责任所支付的款项。买断工龄款的结构构成比较复杂,主要是对职工放弃工作岗位后对职工今后生活所提供的一种基本保障,性质上类似养老保险金,这种款项是与特定人身密不可分的,应当视为一种个人财产,一般不宜作为共同财产分割。 12)、比赛奖金的分割 认定夫妻一方在体育竞赛中获得的奖金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还是一方还是一方个人财产,与是婚前还是婚后取得没有绝对关系,主要在于奖金的荣誉性质,比赛奖金体现了国家和社会对个人的比赛成绩的一种肯定与评价,带有明显个人的荣誉性,有着人身权的性质。和比赛奖牌一样,比赛奖金也属于一方个人财产。 13)、陪送嫁妆的分割 在我国民间传统风俗中,嫁妆一般是女方为女儿出嫁而陪送的财物,也就意味着是对女儿个人的赠与,而非是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在司法实践中,从我国传统的风俗的角度上,如果没有明确赠与给夫妻双方的意思表示,一般是将嫁妆作为个人财产来处理。 14)、保险金的分割 保险金的取得是基于 保险合同 而产生的风险收益,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以个人财产或夫妻共同财产进行人身投保或为其共同财产投保,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保险金应该按保险费和保险金各自分析: 首先,对于保单已缴纳保费,如果没有变更受益人,该权利属于保单的投保人兼受益人,但由于其中一部分保费是在夫妻关系续存期间缴纳的,这部分保费应当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因此,作为投保人的一方,应当给予对方相当于该部分已缴纳保费的权利。 其次,对于保单所载明的保险金,在保单持续有效的情况下,如果发生保险事故时,保单的受益人不变。如果发生保险事故前,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已申请变更了受益人,那么,该笔保险金就归变更后的受益人享有。 根据我国目前的法律规定,保单所载明的受益人对保险金的权利是预期的、不确定的,不应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15)、虚拟财产的分割 虚拟财产专属于游戏玩家或游戏营运商,能够被其所有者支配、管理和使用。虚拟财产是游戏者花费大量时间取得的结果,有的虚拟财产是玩家用现实中的金钱换取的,即有些游戏所谓的装备等。现实生活中,虚拟财产买卖的现象也很正常。由此可知,虚拟财产属于法律上财产的范畴,可以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具有交换价值,可以使所有者获得经济收益,在现实中也可以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实际分割中如果难以确定其具体价值,可以参考其他取得财产的方式,一般可以采取竞价的方式,出价高的一方可以获得游戏账号,同时给予对方相应的补偿。 16)、夫妻 分居 期间各自所得财产的分割 分居,又称为别居,是指在不解除婚姻关系的情况下终止夫妻共同生活。 我国现行法上未规定分居制度,因而只存在事实上的分居。对于夫妻分居期间各自所得的财产是否仍然适用法定夫妻共同财产制,有不同的认识。目前学界通说及有关司法解释主张夫妻虽然在事实上处于分居生活的状态,但在法律上婚姻关系仍然存续,因而分居期间一方所得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4条规定:“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财产时,各自分别管理、使用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双方所分财产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修正后的婚姻法对此没有明确规定,在实践中认定夫妻分居期间取得的财产,仍得适用该条司法解释的规定。 二、约定的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如何分割 我国新的《婚姻法》首次确立了约定夫妻财产制。《婚姻法》第 19 条第 1 款规定: “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 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 。由此可见,约定的夫妻共同财产有如下几个特征: (1)约定财产的广泛性。即可以是婚前的个人财产,也可以是婚后所得的财产。在财产的种类上也没有任何限制。除了《婚姻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所涉及到的财产种类外,还包括一切可以取得收益的财产和财产权利; (2)约定时间的不特定性。夫妻约定财产,可以在婚前约定,也可以在婚后约定。甚至可以对财产进行重新约定。何时约定,是否需要重新约定,完全取决于夫妻二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3)约定形式的多样性。即约定为各自所有、共同所有、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等形式; (4)契约优先性。在这里,对夫妻财产的约定,国家法律也采取的是契约优先的原则。即有契约依契约,无契约依法定。是夫妻共同财产,还是夫或妻的个人财产首先取决于夫妻双方的意思表示; (5)约定财产受法律保护。 《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 “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 。即如果财产一旦约定是夫妻共同所有,就具有法律效力,不能随意更改 离婚了财产怎么分割 的呢?我国婚姻法中对于 离婚财产 的分割,如果是双方共同的财产,比如是婚后共同劳动所得的财产属于共同财产,双方接受赠与或者继承的,也属于共同财产,工资奖金等也属于,这些财产是双方均等分割的。

在法律上离婚房产份额是怎样分割的

法律上 离婚房产 份额分割的规定 根据国家的法律规定,对于不动产所有权的设立、变更、转移等行为,均应以登记公示为生效要件。且物权一经确立,即具有绝对性和排他性。产权证是房屋权利归属的法定依据。除非另有协议,法院在认定房屋权利人时,非常强调应当以 房产证 记载的权利人为准。即使某一共同共有的权利人,在购 买房 屋时没有出资,但由于其名字记载于产权证之上,因此,其他共有人也不能以该共有人在 购房 时没有出资为由,在共有关系终止时,剥夺其房产分割的权利。 一、新 婚姻法 ,房产增值部分, 离婚财产 如何分割 《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第五条规定:确定了夫妻一方婚前或者婚后购买的房屋产生的增值部分,属于一方个人财产。 离婚 时房屋增值部分不予分割。 二、新婚姻法,婚内 房屋赠与 ,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第六条规定:针对的是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将 房产赠与 另一方,未过户的,可以撤销赠与行为。也就是说,未过户的赠与属于不产生效力的赠与,说的天花乱坠,把房子给你要和你 结婚 。没有过户,想什么时候要回去就什么时候要回去了。因此,有人要赠与房产的,先过户。 三、新婚姻法,一方父母出资买房,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第七条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此时,即使房子是婚后由父母购买的,如果是产权登记在出资方父母子女名下的,离婚时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 四、新婚姻法,双方父母出资买房,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第七条规定: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也就是说父母出资购买的,是父母对子女的赠与,另一方无权进行分割。 五、新婚姻法,婚前一方购买房屋,婚后共同还贷,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第十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 买卖合同 ,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 银行贷款 ,婚后用 夫妻共同财产 还贷, 不动产登记 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 个人债务 。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此时,对于夫妻一方婚前购买的房屋,即使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离婚时房屋归属于购买房屋的一方,另一方只能得到一定的补偿。 六、新婚姻法,以 按揭贷款 的方式买的房屋,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以按揭贷款方式买的 房屋所有权 归属是有特殊性的。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是以共同收入来偿还银行贷款本息的,所以只能认定该套房屋的现有价值属于夫妻共同所有。对于房屋产权的分隔,在实践中,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当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财产的来源等情况,由双方协议处理。根据我国《婚姻法解释(二)》第21条也只规定了:“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但应当分两种情况区别对待:一是在婚前,夫妻一方在婚前已付了房款,那么这个房子肯定是夫妻一方婚前个人财产。二是在婚后,偿还房屋的按揭贷款是由双方共同支付的,应当归属于双方 共同财产 ,按按揭的数额分割。 法律上对于离婚房产份额的分割,首先需要看夫妻双方是否有 协议离婚 ,如果协议离婚的话,那么对于房产份额的分割就需要看夫妻协议时的意见,双方商议时的结果决定着对房产份额的最终所得。如果是 诉讼离婚 ,那么法院会根据夫妻共同财产来做主要参考,进行财产的分割。

夫妻离婚财产分割份额如何确定

夫妻离婚财产分割份额确定为双方平等均分;夫妻双方协议一致的,可以不平分;协议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分割,人民法院会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判决。属于男女双方的共有财产才能分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房产约定份额离婚怎么判

【法律分析】

夫妻买房在办证时约定房产产权的份额在签合同的时候都会注明,可以直接附加协议注明产权份额,或者直接在合同上补充产出份额的比例说明,只要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胁迫、欺诈等情形,这样的约定是有效的,在离婚时,房屋依照合同约定的份额由双方进行分配。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对于不动产所有权的设立、变更、转移等行为,均应以登记公示为生效要件。且物权一经确立,即具有绝对性和排他性。产权证是房屋权利归属的法定依据。除非另有协议,法院在认定房屋权利人时,非常强调应当以房产证记载的权利人为准。即使某一共同共有的权利人,在购买房屋时没有出资,但由于其名字记载于产权证之上,因此,其他共有人也不能以该共有人在购房时没有出资为由,在共有关系终止时,剥夺其房产分割的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房产证写明份额离婚怎么分配

房产证上写明了份额的房子,离婚的时候夫妻双方按照房产证上所写的份额进行分配即可。房产证写明份额,离婚分配的方法就是按照房产证上的具体份额来分配的,夫妻双方也可以协商的形式确定分割。难以分割,或因未分割会减损价值的,应当对折价或拍卖或者变卖,取得钱款予以分割对于夫妻共有的房产如何分割。

根据意思自治原则,离婚时由夫妻双方协商决定,可以一人一半,也可以按购房时各自的出资份额进行分割。

共同房产的分割方式有哪些?

1.实物分割,即在不影响财产的作用、价值和特定用途的情况下,进行实际分配,双方根据其分割的份额取得应得的财产;

2.价金分割,即将共有物变卖,双方分割取得的价金,主要在共有物不能实物分割或分割后有损其价值与用途时采用;

3.价值补偿,即共有物归一方所有,对另一方应得的部分补偿相当的价金。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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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03 15:44

妻子起诉离婚我不想离怎么办(妻子起诉离婚我不想离怎么办关于法院判决小孩抚养费)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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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能不能分割嫁妆

夫妻离婚不能分割嫁妆,但是夫妻另有月的除外。女方的嫁妆一般是女方娘家在婚前赠与给女方个人的,所以应属于女方个人财产,离婚时依法不予分割,但是如果夫妻约定婚前财产婚后共同所有的,则嫁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由双方协议分割,协议 ...
2023-12-11 16:30

女的出轨离婚财产怎么分割(净身出户的5个条件)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3、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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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都同意离婚的是不是法院就判决准予离婚了

夫妻都同意离婚的不是法院就判决准予离婚。法律规定,法院判决离婚的前提就是夫妻感情已经破裂,经调解也不能挽回婚姻关系,所以如果法院认为夫妻的感情仍未破裂,即使双方都同意离婚,法院仍会依法不予判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
2023-11-07 15:21

离婚后起诉小三返还财产(离婚后起诉小三返还财产判决书)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3、对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应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女方或无过错方等原则给一方所有,8、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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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判决离婚后,财产分割原则是怎样的

二审判决离婚后,财产的分割原则如下: 1、男女平等原则; 2、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原则; 3、照顾无过错一方原则; 4、尊重当事人意愿原则; 5、有利于生产、方便生活等原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 ...
2023-09-22 14:59

男方提出离婚财产怎么分割(女方出轨男方提出离婚财产怎么分割)

假如男方说要离婚财产怎么分割法律分析:男方提出离婚的,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男方要离婚女方怎么争取最大利益男方要离婚女方怎么争取最大利益:1、对方存在婚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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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婚前买房,一方买房,离婚后怎样分割房产

夫妻婚前买房,一方买房,离婚后不予分割,仍归购房人所有。夫妻的个人婚前财产不会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所以离婚时对于个人财产无需分割。不过如果夫妻间有约定婚前财产婚后共同所有,那么由于此时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所以可由 ...
2023-11-15 15:48

离婚后财产分割房产判决书(离婚后财产分割纠纷判决书)

离婚后 房产归属问题法律主观:离婚后解决房产归属的问题应当依据实际情况而定,婚后一方以个人名义的财产出资买房,并且还取得房产证的,应该是属于购房者一方的财产,离婚分割房产时另一方无权请求分割,离婚判决书没写房产如何分割法律主观:离婚 ...
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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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奖金分割时能要求分割吗

夫妻离婚奖金分割时能要求分割,前提是奖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法律规定,如果奖金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法院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如果奖金是夫妻个人财产,则离婚时依法不予分割,仍归获奖人 ...
2023-11-16 16:13

撤销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分割(撤销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分割判决书)

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因此,如果债务人想通过离婚形式恶意逃避债务,债权人可向法院请求撤销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分割约定,若债务人想通过离婚形式恶意逃避债务,则债权人 ...
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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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房产分割无力支付补偿价怎么处理

夫妻离婚房产分割,当事人无力支付补偿价的,双方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该问题进行处理,如果对方必须要求支付,而当事人确实无力支付的,则当事人只能对房屋产权表示放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 ...
2023-11-06 15:30

离婚判决确定了份额分割(离婚判决确定了份额 分割)

一、离婚了财产怎么分割 现行《 婚姻法 》第17条到第19条明确了 夫妻共同财产 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以列举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内容,我国法定的夫妻财产制度是婚后所得共同制,那么,婚后所得(包括个人投资所得)如没 ...
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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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时公房的分割方案是什么

夫妻离婚时公房的分割方案: 1、一方承租的,承租方对另一方可给予适当的经济补偿。 2、夫妻双方均可承租的公房,如其面积较大能够隔开分室居住使用的,可由双方分别租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 ...
2023-12-11 16:38

离婚判决财产分割可以强制执行吗

离婚判决后财产分割不执行怎么办1、法律分析:如果有可供执行财产,你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4、法律主观:法院判决的离婚财产分割不执行怎么办对方不执行判决的,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离婚后进行财产分割的,如果一方不履行财产分割协议或者法院判 ...
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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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脑瘫离婚财产怎样分割

孩子脑瘫离婚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是按照男女平等的原则平均分割;如果夫妻二人之前对财产做了约定的,从其约定;对财产未做约定或约定不成的,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对财产进行分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
2024-01-03 15:36

男方无收入,提出离婚怎么分割(男方提出离婚怎么处理)

男方婚后不工作离婚财产怎么分配法律主观:根据《民法典》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夫妻双方离婚时对共有的房屋的分割应按照如下办法进行:,(一)离婚时,夫妻的共有房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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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上有第三人的名字离婚时怎么分割

房产证上有第三人名字的离婚时的分割:因为分割该套房产涉及到第三个人的利益,所以一般是由三人协议分割,三人协议一致的,按照协议分割房产,协议不成的,三人可以将房产变卖,然后将所得价款按照出资比例进行分割,三人出资比例相同的,对价款进 ...
2023-11-06 15:40

起诉离婚家产怎么分割(净身出户的5个条件)

离婚后房屋分割的法律依据法律主观:离婚后,对于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的房屋,由双方协议分割通过协商的方式处理的,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诉,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的规定,离婚时, 夫妻的共同财产 由双方协议处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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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判决离婚,财产怎么分割

二审判决离婚,财产的分割:双方首先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处理夫妻共同财产;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如果一方当事人有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则法院在分割财产时应让其少分或者不 ...
2023-09-22 14:59

家暴离婚财产怎么分割比例(老公家庭暴力怎么治他)

综上所述,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有协议约定的,按照协议约定分割,无法达成协议的,由法院参照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分割财产,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的,离婚时一般不与分割,2、法院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时候会根据财产的实际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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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提出离婚财产怎么判决(妻子提出离婚法院怎么判决)

离婚时,参与分割的财产只能是夫妻共同财产,个人财产不参与分割,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二、离婚财产分割原则1、男女平等原则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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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决离婚财产怎么分割

若夫妻不能进行协议的,则依法认定为共同财产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离婚时夫妻对财产的分割,双方应在协商一致的原则下进行,不能由一方决定,法律分析: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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