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协议是否可以取消(委托协议模版)
和律师签了委托协议书如何解除
解除律师委托合同需要拿着签订的委托代理协议去律师所,向律师所负责人反映情况,要求解除代理协议。按照规定,如果不是因为律师的原因造成的,律师费是不退的。但是委托人可以与律师所协商退费的问题。在解除委托关系前,律师必须采取合理可行的措施保护委托人利益。办理解除代理协议时,应该与律师事务所签定解除协议,取回留存在律师所得相关证据原件,并写好签收收条。
委托人可以通过解除委托合同协议书与律师解除委托关系。根据规定,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解除合同的方式采用通知的方式,由于解除权属于形成权,因此解除合同的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时,合同即解除。
和律师签了代理协议解除方法如下:
1、可以就解除合同问题与律师依法进行交涉,交涉未果的可以请求该律所或者当地律协司法局进行调解,如果当事人坚持,亦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
2、当事人作为委托人,律师作为受托人,双方均有权随时解除彼此之间形成的委托代理合同,因解除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如果该造成损失的原因并非主张解除合同一方造成的,则不必赔偿损失,如果是解除合同一方原因所致,则应当赔偿损失。
代理协议需要下列材料:
1、授权委托书;
2、居民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
3、系近亲属委托的,应当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当事人存在近亲属关系的书面材料;
4、系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应当提交推荐证明;
5、委托工作人员的,应当提交能够证明受委托人系其工作人员的劳动合同或社会保险关系等证明材料;
6、委托人和受委托人双方签名的《受委托人在诉讼代理中不收取报酬的承诺书》。
综上所述,解除律师委托合同需要拿着签订的委托代理协议去律师所,向律师所负责人反映情况,要求解除代理协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三条
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因解除合同造成对方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该当事人的事由外,无偿委托合同的解除方应当赔偿因解除时间不当造成的直接损失,有偿委托合同的解除方应当赔偿对方的直接损失和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
第九百三十四条规定
委托人死亡、终止或者受托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终止的,委托合同终止;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根据委托事务的性质不宜终止的除外。
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第三十二条
委托人可以拒绝已委托的律师为其继续辩护或者代理,同时可以另行委托律师担任辩护人或者代理人。律师接受委托后,无正当理由的,不得拒绝辩护或者代理。但是,委托事项违法、委托人利用律师提供的服务从事违法活动或者委托人故意隐瞒与案件有关的重要事实的,律师有权拒绝辩护或者代理。
与律师签订委托协议后能不能取消
我们生活中如果遇到一些纠纷没有办法再进行协商的话可以选择起诉,起诉的问题也会涉及到找自己的辩护律师,可以委托律师帮忙解决这一个纠纷,那么,与律师签订委托协议后能不能取消,接下来由为您介绍与律师签订委托协议后能不能取消及其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一、与律师签订委托协议后能不能取消
(一)和律师签订委托代理合同生效后,委托人与律师协商一致的,可以解除委托合同。但委托人不得擅自解除,如果擅自解除的,要承担违约责任。
(二)第五百六十二条【合同约定解除】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三)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四)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二、哪些情况可以行使法定解除权
(一)合同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2、在履行期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立即解除合同。在合同的履行期限到来之前,一方当事人发现另一方当事人履约能力严重不足、信用严重缺陷或其客观行为表明他将不会或不能履约的,可通知对方在法定期限内对履行合同提供充分的担保,对方未能在法定期限内提供充分担保,可立即解除合同。
三、律师费一般是多少
(一)律师费有明文规定,可查询当地律师费收费标准一般来说根据标的额按比例计算。各地区有一定差异,大致如下:无财产争议案件:普通民事、经济、行政案件,不涉及财产的,根据案件性质、复杂程度、工作所需耗费时间等因素,在6000—100000元之间协商收取;外地民事、经济、行政案件不涉及财产的,代理费不低于20000元。
以上内容就是整理的关于与律师签订委托协议后能不能取消相关内容,和律师签订委托代理合同生效后,委托人与律师协商一致的,可以解除委托合同。但委托人不得擅自解除,如果擅自解除的,要承担违约责任。
委托协议可以取消吗
委托协议可以取消,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 委托合同 。因 解除合同 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该当事人的事由以外,应当赔偿损失。委托合同是以双方信任为存在的条件,如果一方不守信用,失信于另一方,继续履行合同已无必要,法律赋予了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即只要一方想终止合同,就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且不须有任何的理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 合同法 第四百一十条 【任意解除权】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因解除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该当事人的事由以外,应当赔偿损失。
授权委托书可以随时解除吗
授权委托合同是可以随时解除的,但是委托人解除合同导致对方受损的,委托人应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授权委托合同的特征有,具有人身性,既可以是无偿的,也可以是有偿的。
一、授权委托合同是可以随时解除的吗
授权委托合同是可以随时解除的,委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但因解除合同造成对方损失的,无偿委托合同的解除方应当赔偿因解除时间不当造成的直接损失,有偿委托合同的解除方应当赔偿对方的直接损失和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三条 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因解除合同造成对方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该当事人的事由外,无偿委托合同的解除方应当赔偿因解除时间不当造成的直接损失,有偿委托合同的解除方应当赔偿对方的直接损失和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三十四条 委托人死亡、终止或者受托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终止的,委托合同终止;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根据委托事务的性质不宜终止的除外。
二、授权委托合同的特征有什么
授权委托合同的特征有:
1.受托人应依照委托人的指示和要求处理委托事务。
2.委托合同的订立和履行是以委托人和受托人双方之间的相互信任为基础,具有严格的人身属性。
3.委托合同的客体是受托人办理委托事务的行为。
4.委托合同可以是有偿的,也可以是无偿的。
5.委托合同为双务合同。
6.委托合同为诺成不要式合同。
三、授权委托合同的委托人需要履行哪些义务
提醒你,授权委托合同的委托人需要履行的义务有:
1.支付费用的义务。无论委托合同是否有偿,委托人都有义务提供或补偿委托事务的必要费用;
2.付酬义务。对于有偿委托合同,委托人应向受托人支付约定的报酬。
委托律师可以中途取消吗
委托律师合同可以解除。无偿的委托合同,委托人或者受托人都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因解除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进行赔偿。另外有偿的委托合同,应当对当事人的任意解除权进行限制。根据相关规定,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因解除合同造成对方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该当事人的事由外,无偿委托合同的解除方应当赔偿因解除时间不当造成的直接损失,有偿委托合同的解除方应当赔偿对方的直接损失和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与律师的委托关系。解除时,需要通知律师解除委托合同,如果在诉讼过程中,不需要通知法院解除委托的情况。案件已经起诉的,可以撤销对律师的委托,重新更换律师,也可以不再聘请律师,自己处理诉讼事务。如需撤销委托,需要向律师出具撤销委托通知书,并告知法院。因为,提起诉讼是当事人自己的权利,有权自己行使。聘请的律师,只是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帮助的。所以,是否聘请律师,由当事人自己决定。
民法典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2、在履行期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立即解除合同。在合同的履行期限到来之前,一方当事人发现另一方当事人履约能力严重不足、信用严重缺陷或其客观行为表明他将不会或不能履约的,可通知对方在法定期限内对履行合同提供充分的担保,对方未能在法定期限内提供充分担保,可立即解除合同。
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债权人有权解除合同;合同规定了履行期限,履行期限届满而债务人未履行,债权人可以不必催告,直接解除合同。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它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三十三条 【委托合同解除】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因解除合同造成对方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该当事人的事由外,无偿委托合同的解除方应当赔偿因解除时间不当造成的直接损失,有偿委托合同的解除方应当赔偿对方的直接损失和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三十二条委托人可以拒绝已委托的律师为其继续辩护或者代理,同时可以另行委托律师担任辩护人或者代理人。律师接受委托后,无正当理由的,不得拒绝辩护或者代理。但是,委托事项违法、委托人利用律师提供的服务从事违法活动或者委托人故意隐瞒与案件有关的重要事实的,律师有权拒绝辩护或者代理
取消委托和终止委托
一、委托合同的解除和终止有哪些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三十三条 【委托合同解除】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因解除合同造成对方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该当事人的事由外,无偿委托合同的解除方应当赔偿因解除时间不当造成的直接损失,有偿委托合同的解除方应当赔偿对方的直接损失和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
第九百三十四条 【委托合同终止】委托人死亡、终止或者受托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终止的,委托合同终止;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根据委托事务的性质不宜终止的除外。
第九百三十五条 【受托人继续处理委托事务】因委托人死亡或者被宣告破产、解散,致使委托合同终止将损害委托人利益的,在委托人的继承人、遗产管理人或者清算人承受委托事务之前,受托人应当继续处理委托事务。
二、委托合同终止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一)当事人任意解除委托合同的后果。委托合同的任何一方当事人都有权随时解除委托合同。但是,如果因解除委托合同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自己的事由外,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当赔偿损失。例如,正当委托人昏迷不醒,无法另行安排委托事务的处理,而委托事务的处理又正处于关键阶段时,受托人终止合同,势必会给委托人带来损害,对此损害,受托人就应负责赔偿。当然,如果当事人一方系因不可归责于自己的事由而解除合同时,则可不负赔偿责任。但在这种情况下,解除合同的当事人一方须负举证责任,证明不可归责于自己的事由的存在。关于解除委托合同的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规定:“因解除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该当事人的事由以外,应当赔偿损失。
(二)因当事人一方的原因而终止委托合同的后果。因委托人的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破产,致使委托合同终止将损害委托人利益时,在委托人的继承人、法定代理人或清算组织承受委托事务之前,受托人应继续处理委托事务。
因受托人的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破产,致使委托合同终止的,受托人的继承人、法定代理人或清算组织应当及时通知委托人。因委托合同终止将损害委托人利益的,在委托人作出善后处理之前,受托人的继承人、法定代理人或清算组织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
三、委托合同的终止有什么内容
(一)终止原因
委托合同终止的原因包括一般原因和特殊原因。一般原因是指一般合同所通存的终止原因。如委托事务处理完毕、委托合同履行已经不可能、委托合同的存续期间届满等;特殊原因是指导致委托合同终止特有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两种原因:
一当事人一方解除委托合同。在委托合同中,合同的当事人双方均享有任意终止权,可以任意终止合同。无论是有偿委托合同还是无偿委托合同,也无论是定有期限的委托合同还是未确定期限的委托合同,也无论委托事务的处理进行到何种程度,当事人均有权终止委托合同。
这是因为,委托合同是以当事人的相互信任为基础的。而信任关系属于主观信念的范畴,具有主观任意性,并无一定的规格和限制。如果当事人在信念上对对方当事人的信任有所动摇,就应不问有无确凿可信的理由,均允许其随时终止委托合同。否则,即使勉强维持双方之间的合同关系,也会影响委托合同订立目的的实现。民法典规定:“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