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合同无效的情况是什么
民法典合同无效的五种情形
法律分析:合同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合同的订合是建立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的,合同双方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民法典》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1、主体不适格签订的合同
2、意思表示不真实签订的合同
3、签订违法违规的合同
4、违背公序良俗的合同
5、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的合同
6、格式条款无效的情形: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
7、免责条款无效的情形: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格式条款无效:
(一)具有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法第五百零六条规定的无效情形;
(二)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
(三)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
《民法典》第五百零六条 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合同无效的12种情形
合同无效的12种情形有: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所谓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指的是:
(1)不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
(2)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
(3)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
不能辨认自己行为,指因智力、精神健康原因所致;因醉酒导致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不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得以此为由主张行为无效。
需要注意的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一律无效,没有例外。
2.通谋虚伪表示行为无效
《民法典》第146条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典型表现是股权转让合同中的“阴阳合同”。股权转让双方出于逃税等原因考虑,签订了价格不同的两份股权转让合同。提交市场监管部门做变更登记的合同属于“阳合同”,价格较低;双方真正执行的是另一份合同(或者补充协议、抽屉协议),俗称“阴合同”。此种情形下,因为“阳合同”并非当事人真实意思,因而无效。
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的行为无效
《民法典》第153条第1款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需要注意的是,只有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才导致合同无效。
4.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民法典》第153条第2款规定,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所谓公序良俗,是指公共秩序、善良风俗,也就是合同法第52条第4项规定的社会公共利益。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比如包二奶、赌债、请托等,法律给予其否定性评价,认定行为无效。政治秩序、金融秩序等涉及到不特定多数人公共利益的,也属于公共秩序范畴。
5.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的行为无效
《民法典》第154条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的行为,常见的如甲、乙为公司股东,乙、丙恶意串通,伪造股权转让合同,由乙伪造甲之签名,将股权转让给丙,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值得注意的是,行为人和相对人之间必须具有意思联络、共同恶意,方构成恶意串通。如果只有一方具有损害他人权益的主观恶意,另一方不知情或者虽然知情但并无主观恶意的,不构成恶意串通。
6.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
《民法典》第388条规定,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作为从合同的担保合同,也就无效。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7.符合法定情形的,合同中的格式条款无效
根据《民法典》第497条的规定,格式条款无效的三种情形包括:
(1)符合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一般规定的格式条款无效;
(2)不合理免除或减轻己方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的格式条款无效;
(3)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格式条款无效。
后两种无效情形也可以看作格式条款提供方违反前条规定的公平确定当事人之间权利和义务的法律后果。
8.租赁合同中约定的租赁期限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根据《民法典》第705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因此,当事人约定的租赁期限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是无效的。
9.当事人以虚构租赁物方式订立的融资租赁合同无效
《民法典》第737条规定,当事人以虚构租赁物方式订立的融资租赁合同无效。
“虚构租赁物”是指租赁物并不实际存在、租赁物并未实现所有权的转移,它的核心特征在于“租赁物并不实际存在”。
10.非法垄断技术或者侵害他人技术成果的技术合同无效
《民法典》第850条规定,非法垄断技术或者侵害他人技术成果的技术合同无效。
非法垄断技术,是指通过合同条款限制另一方当事人在合同标的技术的基础上进行新的研究开发,阻止其从其他渠道吸收技术或阻碍其根据市场需求,按照合理方式充分实施专利和使用技术秘密。
11.买卖人体细胞、人体组织、人体器官、遗体的合同无效
买卖人体器官,既违背了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违背了公序良俗原则,绝对无效,《民法典》第1007条对此进行明文规定意在进行强调。
12.承包方未经发包方同意,转让其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让合同无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规定,承包方未经发包方同意,转让其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让合同无效。但发包方无法定理由不同意或者拖延表态的除外。
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可以转让的,但需经发包方同意,未经发包方同意的,转让合同无效;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的,当事人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第七百零五条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主合同无效的情况是什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什么情况下主合同无效
法律分析:可以主张合同无效的情况是:
1、合同是由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
2、合同是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订立的;
3、合同违背公序良俗或者违法的;
4、合同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的合法权益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百四十六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哪些情况下主合同无效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2、恶意串通,并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合同。3、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5、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6、对于造成对方人身伤害或者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免责的合同条款。7、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条款无效。8、根据《民法典》,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民事行为为无效民事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四十六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一百四十七条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九条 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条 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一条 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合同无效的12种情形
合同无效的12种情形如下: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合同无效;
2、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签订的合同无效;
3、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订的合同,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4、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
5、违背公序良俗的合同无效;
6、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合同无效;
7、合同中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无效;
8、合同中租赁期限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9、非法垄断技术或者侵害他人技术成果的技术合同无效;
10、当事人超越经营范围订立违反国家限制经营、特许经营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规定的合同无效;11、企业以借贷名义从事非法活动的无效;
12、出卖人与第三人恶意串通,另行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将房屋交付使用,导致买受人无法取得房屋的合同无效。
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意思表示一致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
合同条款无效的五种情形
法律主观:
协议无效也就是合同无效有以下五种情形:,(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合同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合同无效的,自始至终无效,不具有法律约束力,所以不存在违约情形,不能主张违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五条【无效、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无效】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合同部分条款无效的,不影响违约条款的效力;如果合同整体无效,违约条款无效。,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民法典中对合同无效的情形是怎样规定的?什么样的合同会无效呢?
一.关于合同无效的规定是:
1.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2. 虚假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3.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4.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5. 恶意串通的民事法律行为。
《民法典》无效合同的情形: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所谓欺诈,就是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欺骗对方,目的是使其作出错误的意思表示而与之订立合同。如以次充好、以假充 真,利用托儿共同欺骗他人,假扮订立合同骗取对方的定金、预付款。构成欺诈要有一方有欺诈的故意,实施了欺诈的行为,受欺诈方签订合同是受欺诈的结果 等要件。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行为。即双方当事人互相勾结,为牟取非法利益,共同订立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合同。如以低价变卖国有资产,代理人与第三人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等。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指当事人订立合同在形式上是合法的,但在目的和内容上是非法的。如名为联营、实为借贷的合同,名为借贷、实为非法集资的合同,名为分包、实为转包的合同,为逃避债务而转移资产的合同。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也就是违反公序良俗的合同,它违反了社会公共道德,破坏了社会经济秩序和生活秩序。如提供场地给他人进行淫秽表演、聚众赌博、卖淫嫖娼等活动。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法律是指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行政法规是指由国务院颁布的法规。强制性规定是指法律、行政法规中规定人们必须为某些行为或不得为某些行为,如违法转让探矿权、采矿权的合同,非法买卖麻醉药品的合同。
6、格式条款和免责条款。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以欺诈手段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二.凡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要件的合同,不能产生合同的法律效力,从而属于无效合同。
所谓无效合同是相对于有效合同而言的,是指合同虽然成立,但因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社会公共利益,被确认为无效。可见,无效合同是已经成立的合同,是欠缺生效要件,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不受国家法律保护。
无效合同自始无效,合同一旦被确认无效,就产生溯及既往的效力,即自合同成立时起不具有法律的约束力,以后也不能转化为有效合同。无论当事人已经履行,或者已经履行完毕,都不能改变合同无效的状态。 无效合同是当然无效。由于无效合同是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因而它为法律上的当然无效,既其无效,无须当事人主张即产生无效的法律后果。
存在以下情况的合同无效: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6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7当事人主体不合格的合同;
8内容不合法的合同;
9无效代理订立的合同
法律依据:
《民法总则》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