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押合同无效的情形有什么呢(会导致合同无效的情形包括什么)

在线问法 时间: 2023.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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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规定,质押物在质押期间,非经债权人同意质押就抵押物价值已设置部分再行抵押的,其行为无效,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

未经确认质押无效是什么意思

法律分析:质押无效的意思就是质押合同不受法律保护,质押合同无效的情形:

1、质押物的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有争议的,抵押合同无效。如质押人将他人的财产作质押,或质押人以共同共有财产设立质押而未取得其他共有人同意的质押行为无效。

2、质押物不特定的,抵押合同无效。如只在质押合同上笼统地注明财产一宗,而没有详细清单的,不符合法律关于质押物必须是特定的规定,质押行为无效。

3、应该办理质押物手续而未办理的,质押合同无效。如以担保法第42条规定的特定物作抵押的,必须办理抵押登记。否则,质押合同无效。

4、质押物重复抵押的,质押合同无效。法律规定,质押物在质押期间,非经债权人同意质押就抵押物价值已设置部分再行抵押的,其行为无效。

5、对于通过签订质押合同规避法律的,质押合同无效。如在法律文书生效以后订立质押合同;或经核实尽管有银行贷款,但企业不是在财产质押后贷款的;或贷款中银行资金不到位的,质押合同无效。

6、主合同无效的,质押合同无效。质押合同系保证合同的一种,是一种从合同,它以担保的主合同合法有效为前提条件,主合同无效,则从合同无效。

7、以不能作抵押的财产设立质押权的,质押合同无效。如法律禁止买卖的自然资源,未补办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而由行政划拨的土地使用权,不能强制执行的物品,被依法查封、扣押、监管或采取有其他诉讼保全的财产等,均不能质押。

8、质押物价值处于不确定状态的,质押合同无效。如用财产保险单作质押的,财产保险单的价值体现要依附于其他事件的发生,它本身不是有价证券,也不是可以折价或变卖的财产,故不能用于质押。

9、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前6个月到破产宣告之日的期间内,破产企业对原来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签订质押合同的,其行为无效,质押合同也无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抵押权无效的情形

法律主观:

抵押权无效的情形有两种情况:

1、因主合同无效而无效;

2、主合同有效,但是抵押合同本身无效,抵押合同可能因抵押人主体资格不合格、抵押物不符合法律规定等情形而无效。

《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规定,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八十八条

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民法典》

第三百八十八条

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抵押合同无效的18种情形

抵押合同无效的18种情形具体如下:

1、主合同无效的,抵押合同无效;

2、抵押物重复抵押的,抵押合同无效;

3、抵押物的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有争议的,抵押合同无效;

4、抵押约定不明、抵押物不特定,抵押无效;

5、应该办理抵押物手续而未办理的,抵押合同无效;

6、通过签订抵押合同规避法律的,抵押合同无效;

7、以不能作抵押的财产设立抵押权的,抵押合同无效;

8、共有财产抵押未经共有人同意的,抵押无效;

9、监护人代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抵押合同后未经其追认的所设抵押无效;

10、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订立的抵押合同无效;

11、债务人有多个债权人而将其全部财产抵押给其中一个债权人的行为无效;

12、破产企业在法院受理企业破产案件前6个月至破产宣告期间,对原没有设立抵押的债务设立抵押的合同无效;

13、就划拨土地上的房屋订立抵押合同,只办理了房屋抵押登记手续而未办理划拨土地使用权批准登记的,抵押无效;

14、判决生效后将房屋抵押他人借款,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法院判合同无效、抵押解除;

15、监护人以与被监护人共同共有的财产设定抵押应属无效;

16、抵押属于“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利益”的情形,人民法院可依法直接认定抵押无效;

17、租赁房屋改扩建及装饰工程作为抵押物,抵押无效;

18、银行变更贷款金额后放款但抵押合同未变更,原抵押合同不生效。

签订抵押合同需要注意什么:

1、明确抵押合同是主合同(借款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时,抵押合同也无效;

2、当事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

3、抵押合同中不能约定在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没有清偿债务能力时,就将抵押物的所有权转移给债权人所有,此约定没有法律效力;

4、用必须办理抵押登记的财产比如房产、土地、汽车等作抵+押物的,应向有关部门申请抵押登记,不办理抵押登记手续的,抵押合同不生效;

5、用其他财产作抵押物的,可以自愿向公证部门申请抵押登记,并且只有办理了抵押物登记手续的,才有对抗第三人(抵押合同以外的人)的效力。

综上所述,签订抵押合同需要注意明确抵押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抵押合同在一些情形下是无效的,当事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第三百九十九条

【禁止抵押的财产范围】下列财产不得抵押:

(一)土地所有权;

(二)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但是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

(三)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

(四)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第六百八十二条

【保证合同的从属性及保证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保证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保证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保证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保证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法院如何认定质押合同无效

法律主观:

合同无效不必须经过法院认定,可以双方协商认定无效,可由人民法院进行确定。合同无效后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仍然有效,应当认可之前的履行,对于无效行为取得的财产予以返还或作折价补偿。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六条民事法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民法典》施行后合同无效的规定汇总

《民法典》施行后合同无效的规定汇总

【前言】2021年1月1日《民法典》正式施行,作为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保驾护航20余年的《合同法》正式废止,今后关于合同方面的规定都由民法典继续护驾。关于合同最重要的就是合同的效力,大家谈生意、做买卖签订合同时都希望自己所签合同合法有效,只有有效的合同才完全受法律保护。如果当事人订立的合同,因违反法律法规不能生效,不仅无法实现双方的交易目的,还要因合同效力存在瑕疵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此,作为市场经济交易法的合同制度,能否真正发挥保障交易安全促进交易效率的功效,合同效力制度在其中扮演了至关重要的角色。因此有必要单独研究一下什么样的合同才是无效的,只有知道无效的合同情形、种类,才能避免自己所签合同无效。

《民法典》实施后,关于合同无效方面的规定,与以前既有相同也有不同。总结梳理如下,仅供学习参考之用:

一、《民法典》合同无效之规定:

第一百四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四十六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四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五百零五条 当事人超越经营范围订立的合同的效力,应当依照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编的有关规定确定,不得仅以超越经营范围确认合同无效。

第五百零八条 本编对合同的效力没有规定的,适用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的有关规定。

第一千二百六十条 本法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同时废止。

因此,《民法典》实施后,《合同法》和《民法总则》失效。《合同法》52条,合同无效的情形不再适用。《民法典》总则编是对《民法总则》的继承,《民法典》对合同效力的规定与《民法总则》同。《民法典》合同编对合同效力基本没有规定。

二、《合同法》规定的合同无效的情形在民法典实施后有很大改变

《合同法》第52条规定了合同无效的5种情形,即:(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上述第1项情形,《民法典》施行后不再作为合同无效情形,而是合同可撤销情形;第2项情形,体现在《民法典》第154条,表述上略有调整;第3项情形,《民法典》施行后不再作为合同无效情形;第4、5项情形,体现在《民法典》第153条,但表述上作了调整。

三、《民法典》关于合同无效情形的规定

《民法典》合同编未统一列举合同无效情形,而是在第508条规定“本编对合同的效力没有规定的,适用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的规定”,也就是按照总则编第六章“民事法律行为”的规定来认定。按照总则第六章的规定,合同无效情形有5种,以下分述之: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民法典》第144条)

所谓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指的是:(1)不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2)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以及(3)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指因智力、精神健康原因所致;因醉酒导致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不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得以此为由主张行为无效。

需要注意的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一律无效,没有例外。

2.通谋虚伪表示行为无效

《民法典》第146条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典型表现是股权转让合同中的“阴阳合同”。股权转让双方出于逃税等原因考虑,签订了价格不同的两份股权转让合同。提交工商局做变更登记的合同属于“阳合同”,价格较低;双方真正执行的是另一份合同(或者补充协议、抽屉协议),俗称“阴合同”。此种情形下,因为“阳合同”并非当事人真实意思,因而无效;隐藏的“阴合同”才属于当事人真实意思,因为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的情形,因此合同有效。

另一种虚伪表示行为是实践中常见的名实不符的合同,比如名为买卖实为借贷的合同。

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的行为无效。

《民法典》第153条第1款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与合同法52条第5项的不同之处在于,《民法典》上述条文规定了例外情形,即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按照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强制性规定分为效力性和管理性两种,只有违反了效力性强制性规定才导致合同无效。

需要注意的是,只有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才导致合同无效。现实中很多规章、规范性文件亦存在大量强制性规定,但不能仅依此就认定合同无效,因为“位阶不够”。

4.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民法典》第153条第2款规定,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学理上简称“背俗无效”。

所谓公序良俗,是指公共秩序、善良风俗,也就是合同法第52条第4项规定的社会公共利益。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比如包二奶、赌债、请托等,法律给予其否定性评价,认定行为无效。政治秩序、金融秩序等涉及到不特定多数人公共利益的,也属于公共秩序范畴。

现实中一些行为违反了规章所列强制性规定,虽然不能依据违反强制性规定认定行为无效,但若该等强制性规定实则体现了和旨在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则可依据《民法典》第153条第2款,以违背公序良俗为由,认定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比如代持证券发行人股权、代持金融机构股权,法院通常以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为由认定代持行为无效。

5.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的行为无效。

《民法典》第154条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与合同法第52条第2项相比,《民法典》上述规定不再区分利益受损的主体类型(国家、集体、第三人),而是统一规定为“他人”。

因为民事主体合法权益一体受法律保护,只要损害他人合法权益即应受法律否定,没有必要再画蛇添足区分不同类型。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的行为,常见的如甲、乙为公司股东,乙、丙恶意串通,伪造股权转让合同,由乙伪造甲之签名,将股权转让给丙,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值得注意的是,行为人和相对人之间必须具有意思联络、共同恶意,方构成恶意串通。如果只有一方具有损害他人权益的主观恶意,另一方不知情或者虽然知情但并无主观恶意的,不构成恶意串通。比如,甲先将房屋卖给乙,签了合同但尚未过户,后又将房屋高价卖给丙,并完成过户;即使丙知道甲存在一房二卖行为,但丙出高价买房主观上并无不妥,不构成恶意串通。

四、除了《民法典》总则篇规定的无效行为,还有从合同或者特殊条款、特殊合同无效的规定。

《民法典》

第三百八十八条 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第四百九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格式条款无效:

(一)具有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法第五百零六条规定的无效情形;

(二)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

(三)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

第五百零五条 当事人超越经营范围订立的合同的效力,应当依照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编的有关规定确定,不得仅以超越经营范围确认合同无效。

第五百零六条 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第六百八十二条 保证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保证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保证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保证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第七百零五条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第七百三十七条 当事人以虚构租赁物方式订立的融资租赁合同无效。

第八百五十条 非法垄断技术或者侵害他人技术成果的技术合同无效。

第一千零七条 禁止以任何形式买卖人体细胞、人体组织、人体器官、遗体。

违反前款规定的买卖行为无效。

五、现行有效司法解释、法律关于合同无效的具体规定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矿业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0修正)

第五条 未取得矿产资源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签订合同将矿产资源交由他人勘查开采的,人民法院应依法认定合同无效。

第十二条 当事人请求确认矿业权租赁、承包合同自依法成立之日起生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矿业权租赁、承包合同约定矿业权人仅收取租金、承包费,放弃矿山管理,不履行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修复等法定义务,不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认定合同无效。

第十八条 当事人约定在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敏感区和脆弱区等区域内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者损害环境公共利益的,人民法院应依法认定合同无效。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2020修正)

第十三条 承包方未经发包方同意,转让其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让合同无效。但发包方无法定理由不同意或者拖延表态的除外。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2020修正)

第十三条 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的当事人一方具备房地产开发经营资质的,应当认定合同有效。

当事人双方均不具备房地产开发经营资质的,应当认定合同无效。但起诉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取得房地产开发经营资质或者已依法合作成立具有房地产开发经营资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应当认定合同有效。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0修正)

第二条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

第七条买受人以出卖人与第三人恶意串通,另行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将房屋交付使用,导致其无法取得房屋为由,请求确认出卖人与第三人订立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的,应予支持。

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0修正)

第二条 出租人就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房屋,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有效。

第三条 出租人就未经批准或者未按照批准内容建设的临时建筑,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有效。

租赁期限超过临时建筑的使用期限,超过部分无效。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经主管部门批准延长使用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延长使用期限内的租赁期间有效。

6、《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修正)

第十三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一)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的;

(二)以向其他营利法人借贷、向本单位职工集资,或者以向公众非法吸收存款等方式取得的资金转贷的;

(三)未依法取得放贷资格的出借人,以营利为目的向社会不特定对象提供借款的;

(四)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六)违背公序良俗的。

7、《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2020修正)

第二条 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作为出让方与受让方订立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应当认定无效。

本解释实施前,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作为出让方与受让方订立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起诉前经市、县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追认的,可以认定合同有效。

8、《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2020修正)

第一条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认定无效:

(一)承包人未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

(二)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

(三)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

承包人因转包、违法分包建设工程与他人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应当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及第七百九十一条第二款、第三款的规定,认定无效。

第二条 招标人和中标人另行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范围、建设工期、工程质量、工程价款等实质性内容,与中标合同不一致,一方当事人请求按照中标合同确定权利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招标人和中标人在中标合同之外就明显高于市场价格购买承建房产、无偿建设住房配套设施、让利、向建设单位捐赠财物等另行签订合同,变相降低工程价款,一方当事人以该合同背离中标合同实质性内容为由请求确认无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三条 当事人以发包人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规划审批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发包人在起诉前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规划审批手续的除外。

发包人能够办理审批手续而未办理,并以未办理审批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9、《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期货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修正)

第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期货经纪合同无效:

(一)没有从事期货经纪业务的主体资格而从事期货经纪业务的;

(二)不具备从事期货交易主体资格的客户从事期货交易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

10、《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存单纠纷案件的若干规定》(2020修正)

第八条对存单质押的认定和处理

存单可以质押。存单持有人以伪造、变造的虚假存单质押的,质押合同无效。接受虚假存单质押的当事人如以该存单质押为由起诉金融机构,要求兑付存款优先受偿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并告知其可另案起诉出质人。

存单持有人以金融机构开具的、未有实际存款或与实际存款不符的存单进行质押,以骗取或占用他人财产的,该质押关系无效。接受存单质押的人起诉的,

股权质押无效的情形分类

法律分析:股权质押无效的情形分类有:1.主合同无效;2.质押合同无效;3.未记载合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三十八条 质押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出质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第四百三十七条 出质人可以请求质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及时行使质权;质权人不行使的,出质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质押财产。出质人请求质权人及时行使质权,因质权人怠于行使权利造成出质人损害的,由质权人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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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28 15:35

质押合同无效的情形有什么呢(会导致合同无效的情形包括什么)

法律规定,质押物在质押期间,非经债权人同意质押就抵押物价值已设置部分再行抵押的,其行为无效,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 ...
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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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证件是假的买房合同可以判无效吗

我国法律对假户口本买房有明确规定, 户口簿是国家机关所印发的证件,使用伪造的户口簿属于使用伪造的国家机关证件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可根据情节给予罚款、拘留的行政处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 ...
2023-12-05 15:55

担保合同无效的情形即处理办法是什么(担保合同无效的情形及处理办法)

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三分之一”的规定,无效担保合同担保人的法律责任应按如下情形处理:(1)主合同无效致使担保无效时担保人的责任,无论主合同的无效应归责于债权人还是债务人,还是双方都有过错,也 ...
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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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消灭的情形包括什么

合同消灭的情况包括合同义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合同解除、合同义务相互抵销、一方当事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一方当事人免除对方的义务、合同权利义务同归于一人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 ...
2023-11-01 15:25

如何判定租赁合同无效(合同不公平签字了咋办)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违背公序良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第一百五十三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法律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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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无效可得利益要不要赔偿

合同无效可得利益不要赔偿。根据法律规定,合同被确认无效后,有过错的一方当事人应当赔偿另一方当事人因此所受到的损失,所赔偿的损失仅限于信赖利益,即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不包括可得利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 ...
2023-12-19 14:28

赠与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赠与合同无效的情形)

赠与合同无效的法定情形法律主观:一、赠与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 民事法律行为 无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民 ...
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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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无效方可以起诉确认合同无效吗

合同无效方可以起诉确认合同无效。根据法律规定,与无效合同有利害关系的合同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确认合同无效,被确认为无效的合同自始不具有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五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 ...
2023-12-19 14:44

什么情形下合同违约金是无效的呢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所谓恶意串通,是指当事人为实现一种目的,串通一气,共同实施订方合同的民事行为,造成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的利益损害的违法行为,3、双方当事人串通实施的行为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的利益,当事人双 ...
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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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无效后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行不行

合同无效后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行。根据法律规定,合同不生效、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有关结算、清理条款的效力,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条款属于结算、清理条款,所以在合同被确认为无效后仍然可以适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 ...
2023-11-10 15:44

建设工程劳务分包合同无效,建设工程劳务分包合同无效的情形

4、法律依据:《建筑法》第六十七条,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的,或者违反本法规定进行分包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3、法律分析:建筑施工劳务分包合同无效主要有三种 ...
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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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什么时候有效什么时候无效

合同在符合合同当事人都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合同意思表示真实、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不违背公序良俗等条件时有效,在不符合上述条件时无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 ...
2023-11-13 15:46

合同解除的情形有哪些(合同解除的情形有哪些)

根据(合同法)第94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包括,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用人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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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解协议没有履行,原合同有效还是无效呢

和解协议没有履行,原合同有效,和解协议是否履行并不会影响原合同的法律效力。根据法律规定,合同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之后,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和解协议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 ...
2023-12-19 14:36

赠与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赠与合同无效的情形)

赠与合同无效的法定情形法律主观:一、赠与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 民事法律行为 无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民 ...
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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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无效自始无效的规定都有哪些

合同无效自始无效的规定主要有合同被确认为无效之后,自始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并且自始不具有法律效力。合同无效后,当事人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并且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 ...
2023-12-12 15:07

买卖合同中必须包括争议解决方式(买卖合同中必须包括争议解决问题)

买卖合同中必须包括争议解决方式买卖合同订立后,在履行过程中,如果出现纠纷的,当事人可以选择协商、调解、仲裁或者诉讼的方式,来解决争议,以下详细介绍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有哪些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有哪些1合同纠纷有哪些解决方式对于合同纠纷,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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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无效缔约过失最高法观点是什么

合同无效缔约过失最高法观点是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合同缔结过程中,缔约人故意或者过失地违反依据诚实信用原则所应负的先合同义务,致使另一方的信赖利益受损,而应承担的民事责任。其构成要件是缔约一方违反先合同义务、客观上造成另一方信赖利益损 ...
2023-12-12 14:51

合同无效诉讼有效期(合同无效诉讼有效期几年)

《民法通则》第六十一条规定“民事行为被确认为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当事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返还给受损失的一方,根据《民法通则》五十八条规定“无效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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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人之危合同无效吗

乘人之危的合同无效,但要求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行使撤销权。乘人之危的合同是指行为人利用他人的危难处境或紧迫需要,为牟取不正当利益,迫使对方违背自己的真实意愿而订立的合同,受侵害方可以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该合同,合同被撤销的,自始无 ...
2023-12-12 15:07

合同订立的原则有哪些(合同无效的五种情形)

合同法是以合同为基础的民事法律,其基本原则是指规定合同法律关系时所遵循的基本原则和基本法律制度,主要包括:1.自愿原则:合同的签订和履行应当基于自愿原则,即合同必须是双方自愿、平等签订的,不得通过欺诈、胁迫等手段进行签订,签订合同应 ...
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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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无效婚姻的情形主要是包括哪些?

一、我国无效婚姻的情形主要是包括哪些? 我国无效婚姻的情形主要是包括: (一)重婚。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结婚的行为。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之间建立的婚姻关系无效,近亲属之间结婚,属于无效婚姻。 (三) ...
2023-09-20 12:02

欺诈合同的撤销期限(民法典规定了7种无效合同)

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1、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第一百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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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保险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债权转让是商业交易中常见的行为之一,在转让前需要慎重考虑禁止或限制转让的约定、债务人的同意、受让人的合法性等因素,避免转让被认定为无效,综上所述,债权转让的无效情形主要包括合同禁止或限制转让、未经债务人同意债权转让、恶意串通转让、 ...
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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