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审公诉案件该如何确定管辖法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审公诉案件的管辖法院应当由有关当事人住所地或者合同约定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因此,要确定第一审公诉案件的管辖法院,必须先查明有关当事人的住所地或者合同约定地,然后根据该住所地或者合同约定地所处县市的行政区划来决定。如果有关当事人住所地或者合同约定地属于不止一个县市的行政区划,则应当由最近的县市人民法院管辖。
管辖法院如何确定
管辖可以按照不同标准作多种分类,其中最重要、最常用的是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按照案件级别管辖的规定确定诉讼受理的法院。按照地域管辖的规定确定诉讼受理的法院。按照特殊地域管辖的规定确定诉讼受理的法院。
一般地域管辖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确定管辖法院的标准是:对于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 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法院管辖。
如何确定案件的级别管辖
1、刑事案件级别管辖的确定方式是: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但是依照本法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除外。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和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
2、法律主观:级别管辖的规定是: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中级人民法院管辖重大涉外案件、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最高人民法院管辖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3、划分方式是: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但是依照本法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除外。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法律其他规定。
刑诉法关于管辖的规定
法律主观:刑事诉讼法 案件 管辖的规定 :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
法律主观:刑诉法管辖权的内容有: 立案管辖,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各自直接受理刑事案件的职权范围; 审判管辖,是指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刑事案件的职权范围,分为级别管辖、地区管辖和专门管辖。
法律主观:以刑诉为例,说明管辖。 属人管辖。具有一国国籍的人,该国法院就对其有管辖权; 属地管辖。发生在该国境内的案件,法院就有管辖权; 保护管辖。
刑事诉讼法第19条规定:“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但是依照本法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除外。
法律主观:法律规定,刑事案件有公安机关进行侦查,检察院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的犯罪有检察院立案侦查,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一般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当事人对一审案件的地域管辖和级别管辖
1、地域管辖是在级别管辖的基础上划分的,只有在级别管辖明确的前提下,才能确定地域管辖;而要最终确定某一案件的管辖法院,则必须在确定了级别管辖之后,再通过地域管辖来进一步具体落实受诉法院。
2、级别管辖的一般标准是:一般案件由基层法院管辖,特殊案件分别由中、高、最高人民法院管辖。对于级别管辖,着重所应把握的是分别归中级、高级以及最高法院管辖的特殊案件。除此之外的行政案件均归基层法院管辖。
3、(1) 国内协议管辖: ① 只适用于合同纠纷案件; ② 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 民事诉讼法 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确定管辖法院对于提起第一审公诉案件来说是至关重要的,因为它将决定案件的审理地点和案件的诉讼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审公诉案件应当由原告住所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此外,如果原告或者被告有多个住所,则应当由最近的人民法院管辖。此外,如果原告或者被告不明其住所,则应当由原告住所地最近的人民法院管辖。另外,如果原告或者被告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则应当由有关合同当事人住所地最近的人民法院管辖。总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对于第一审公诉案件来说:根据原、被告住所地、最近的人民法院、合同当事人住所地可以准确考量出应当由哪个法院来办理相应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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