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事实婚姻的法律规定
什么叫事实婚姻关系
1、法律分析:事实婚姻是一种婚姻关系存在的方式,广义指男女双方在主观上具有永久生活的目的,在客观上具有未经结婚登记机关登记,未领取结婚证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事实。
2、登记结婚后婚姻有效;未补办结婚登记的,该事实婚姻无效,可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什么叫事实婚姻所谓的事实婚姻是什么?法律目前并不会承认事实婚姻,也就是说这种婚姻是不受法律所保护的。
3、事实婚姻就是指男女双方未按法律规定进行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所形成婚姻。
4、所谓“事实婚姻” ,是指男女双方即使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法律也会承认他们的婚姻关系,与合法的正式婚姻没有任何区别。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只有双方在1 9 9 4年2月1日之前就已经开始同居关系的,才会被认定为构成事实婚姻。
在什么情况下认定为事实婚姻
1、具体情况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男女双方未进行“合法”结婚登记,但双方的行为符合夫妻关系,比如有互相扶持照料生活的生活习惯,有共同债务、产权和存款,有共同生育或抚养子女等。
2、法律分析:符合下列条件的认定构成事实婚姻:当事人具有婚姻的目的和共同生活的形式;男女双方具有公开的夫妻身份;当事人未履行结婚登记手续。
3、事实婚姻的认定条件是: 当事人是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男女; 当事人具有缔结婚姻的目的和共同生活的形式; 对外以夫妻身份共同生活的等。
4、法律分析: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认定为事实婚姻。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事实婚姻,法律上承认吗?
1、我国目前还是承认事实婚姻的。但是,对这个问题,必须有正确的理解,并非我国承认事实婚姻的效力就等于公民结婚不需要登记。我国只承认1994年2月1日以前的事实婚姻的效力。
2、法律分析:目前我国是不承认事实婚姻效力的。事实婚姻是一种婚姻关系存在的方式,广义指男女双方在主观上具有永久生活的目的,在客观上具有未经结婚登记机关登记,未领取结婚证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事实。
3、所以,《婚姻登记管理条例》颁布实施生效以后开始的同居关系,就只是非法同居而已,不是什么事实婚姻,法律上不予承认。此外法律上承认的,只有重婚罪里面“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违法犯罪的事实婚姻。
4、法律主观:民法典不承认事实婚姻。事实婚姻,是没有配偶的男女,未在结婚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便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两性结合。
关于事实婚姻的法律规定
具体包括:双方均达到法定婚龄(男二十二,女二十);双方自愿结婚;双方均无配偶且不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法律主观:不承认事实婚姻。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有关父母子女的规定。
刑法上事实婚姻的认定
法律主观:我国 婚姻法 规定,1994年2月1日以前形成的 事实婚姻 ,法律予以承认,之后的“事实婚姻”,法律一律不承认,且不予保护。 但是,父母对于子女的 抚养权 利和义务,是不论婚生与非婚生的。
第事实婚姻的认定:时间要求。男女双方必须是在1994年2月1日(不含2月1日当天)之前就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在该日期之后,男女双方必须办理结婚登记,才能确立夫妻关系。
事实婚姻的认定时间的界定为1994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