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拆迁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在中国,很多城市都在进行城市更新和拆迁工作,而在拆迁过程中,家庭财产分割常常是一个麻烦的问题。其中,有些家庭会拿到一份拆迁补偿款,而一些家庭还会拿到一套新房子。但是,如果一方人凭借父母的名义拆迁了老家,这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本文将从法律角度出发,为您解答这个问题。
原因:为什么拆迁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规定,婚姻中的家庭财产包括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与个人所有的财产。夫妻共同所得、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增值的非个人财产,以及一方方便婚姻生活所负担的个人财产等都可以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在拆迁过程中,如果一方人以父母拥有的名义领取了拆迁补偿款、新的房屋等财产,但是实际上是夫妻双方买房装修等用途,这样产生的财产就应该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问题解决方式:如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是由夫妻协商或者诉讼解决的。如果通过协商,首先需要确定有哪些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有分歧,可以选择请律师或者公证处协助协商。最后,协商好的财产分配方案需要写成协议,并由夫妻双方进行签字确认。
而如果通过诉讼解决,需要将财产分割作为诉讼请求之一进行诉讼,并提供相关证据。如果判决财产应当分割,则需要根据法院判决完成财产分割。
引用案例分析
案例一:李先生和妻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屋被拆迁了,但是登记在妻子名下。家庭财产无配套证据,因此在财产分割时,法院判定该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平分给夫妻双方。
案例二:张女士家在拆迁前已经购买了一套新房,但是因为个人名下存款不足,她让父母替她购买。拆迁后新房名义上归张女士父母所有,但是实际上是夫妻生活所需的房子。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因为家庭财产无配套证据,法院判定新房为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平分给夫妻双方。
律师讲解
“在拆迁过程中,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最重要的是要有配套证据。”律师李先生表示,“举个例子,在购买房屋时,如果是由夫妻双方一起交款,建议将款项分别从双方账户中划出并且将合同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
“如果在家庭生活中,夫妻双方共同投入了精力和金钱进行买房装修等生活所需,那么即使房屋名义上在一方或者双方父母名下,也应当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李律师建议,“毕竟配套证据的缺失会造成财产归属无法判定的麻烦情况发生。”
总结
在拆迁过程中,一方人出于各种原因以父母拥有的名义领取的新房、拆迁补偿款等财产应当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并需要进行财产分割。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诉讼解决,但是需要有配套的财产证据。因此在生活中,建议夫妻双方在购房、装修等方面进行归档,保留相关证据,以避免产生财产归属争议的情况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