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留的房子算是夫妻共同财产吗(父母留下来的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老人留给儿子的房子算婚后财产吗
法律主观:
婚后给父母买房算不算婚后财产要分情况: 1、子女明确表示购的房系赠与其父母,那就要算作父母的共同财产; 2、子女购房的目的是属于只供父母居住,且财产的所有权仍属子女,子女婚后用 夫妻共同财产 购置的,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夫妻在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所得的下列财产,为 夫妻的共同财产 ,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 投资的收益 ;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父母的房能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一、父母的房能算 夫妻共同财产 吗 属于 共同财产 。 继承 或接受赠予所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自 结婚登记 之日起至 离婚登记 或 离婚 判决生效夫妻共同财产的范畴。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 结婚 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一)夫妻双方各自的 工资 、奖金; (二)生产、经营性的收益; (三) 知识产权 的收益: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 (四)继承或接受赠予所得的财产; (五)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的所得额; (六)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七)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 住房补贴 、 住房公积金 ; (八)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 养老保险 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我国的夫妻共同财产具有以下特征: 1.夫妻共同财产的主体,是具有婚姻关系的夫妻,未形成婚姻关系的男女两性,如 未婚同居 、婚外 同居 等,以及无效或被撤销婚姻的男女双方,不能成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主体。 2.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 婚前财产 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自合法婚姻缔结之日起,至夫妻一方死亡或离婚生效之日止。 3.夫妻共同财产的来源,为夫妻双方或一方所得的财产,既包括夫妻通过劳动所得的财产,也包括其他非劳动所得的合法财产,当然,法律直接规定为个人特有财产的和夫妻约定为个人财产的除外。这里讲的“所得”,是指对财产权利的取得,而不要求对财产实际占有,如果一方在婚前获得某项财产如稿费,但并未实际取得,而是在婚后出版社才支付稿费,此时这笔稿费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同理,如果在婚后出版社答应支付一笔稿费,但直到婚姻关系终止前也没有得到这笔稿费,那么这笔稿费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4.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所有权,双方享有同等的权利,承担同等的义务。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特别是夫妻一方对共同财产的处分,除另有约定外,应当取得对方的同意。 5.不能证明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推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最高人民法院1993年11月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 财产分割 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规定:“对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难以确定的,主张权利的一方有责任举证。当事人举不出有力 证据 ,人民法院又无法查实的,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此规定即是这一原则在法律上的体现。国外也有类似的规定,瑞士 民法典 第226条规定:“凡无证据证明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的财物均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6.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当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财产的来源等情况,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7.夫妻一方死亡,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分归另一方所有,其余的财产为死者遗产,按照 继承法 处理。 综上所述,独生子女结婚以后可能会有父母赠与给一方的房产,而这部分房产即使说明了给夫妻中的其中一人,那么是作为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是符合我国中婚姻共同财产的规定的,如果是结婚之间的赠与那么是属于个人财产的。
父母给子女的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父母赠送的房产不一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则应当为夫妻共同财产。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共同财产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父母留下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一、父母留下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1、父母留下的房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分以下情况:
(1)父母留下来的房子,若是在赠与合同或者遗嘱中约定只归属于该方子女的,原则上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若是在赠与合同或者遗嘱中约定赠与双方的,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3)若没有赠与合同或者遗嘱明确表明给与谁的,视为对夫妻双方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夫妻共同财产的特征有哪些
夫妻共同财产的特征如下:
1、夫妻共同财产的主体,是具有婚姻关系的夫妻;
2、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婚前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3、夫妻共同财产的来源,为夫妻双方或一方所得的财产,既包括夫妻通过劳动所得的财产,也包括其他非劳动所得的合法财产,法律直接规定为个人特有财产的和夫妻约定为个人财产的除外;
4、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所有权,双方享有同等的权利,承担同等的义务。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女方从父母继承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法律主观:
女方继承的财产不一定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遗产中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的,并且中不是遗嘱中确定归一方所有的,遗产是属于夫妻共同的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财产分割一般对外是无效的,双方签订的协议只能对协议当事人有效,对外不具有对抗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1.坚持男女平等原则:在分割共同财产时,双方应有平等的权利,不能因为一方经济收入较低、没有经济收入而少分或部分给他(她)财产。,2.坚持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的原则。,3.照顾无过错一方的原则:一方因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和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但有过错,不代表就会“净身出户”。,4.公平原则:离婚时应清算夫妻的经济利益。,5.尊重当事人意愿,财产约定先于法定的原则:公民有权处分自己的财产,可以多种形式处理双方财产问题。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父母婚前买的房子婚后算共同财产吗
婚前父母的房子结婚之后不是夫妻共同财产,除非父母在婚后将房屋赠送给夫妻双方。如果父母在子女结婚之后将房屋赠送给子女个人,那该房屋也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一、婚前买的房子写了两个人的名字是否算共同财产
婚前买的房子写了两个人的名字算共同财产。
只要房产证登记了两个人的名字那么房产就属于双方共有了,那么离婚时夫妻双方都有权要求分割该房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形如下:
1、婚前一方全款买房,产权登记在准夫妻双方的名下;
2、婚前一方由父母全款买房,产权登记在准夫妻双方额名下;
3、婚前一方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
4、婚前准夫妻双方一起全款买房,产权登记在准夫妻双方的名下;
5、婚前由其中一方先付首付,婚后双方再共同还贷,产权登记在首付方的名下;
6、婚前一方由父母进行贷款买房,产权登记其中在一方父母的名下,婚后由夫妻双方共同还款。若是在婚前由一方父母全款买房,产权登记在买房一方父母的名下,那么产权肯定归一方父母,跟夫妻双方是没有任何关系的。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相关法律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二、是不是所有的房产证,只有老婆的名字才能有他的财产
1,不管婚前婚后,如果由父母出资买的房,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则认定为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婚前买的房子,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进行分配。
3,婚前买的房子,婚后房子的升值部分与配偶无关。
4,婚前买的房子,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如果夫妻双方共同还贷,离婚时应考虑对方还贷部分进行补偿。
5,男方婚前买了房,婚后他擅自将房子卖掉,如果他的妻子想追回该房屋,法院不予支持。
6,婚后夫妻以共同财产参与购买一方父母房改房时,离婚后该房子属于一方个人财产,不参与财产分割。
综上可知,在离婚的时候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通常情况下都是均等的进行分割,但可以适当的照顾女方。如果是因为夫妻一方过错而导致离婚的话,那么可以对过错方适当的少分或不分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婚姻期间一方继承其父母的房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期间一方继承其父母的房产,这样的房产并不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而属于继承的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夫妻之间也应该把自己的财产进行公证,尤其是对于女方在面临父母去世以后,女方家里面没有兄弟姐妹,就只能把房子的分配权交给女方。但是女方和丈夫在婚姻存续期间,分到了娘家的财产就只能归属于女方。而且在财产信息方面,女方也应该直接带着丈夫一起去做财产公证,这样即使日后彼此离婚了,也不会对女方父母留下的房子造成任何的影响。
其实在生活中大多数女方父母在离世了以后,都会想要把自己的房子留给女儿,为的是让女人能有一个安身之地。如果女儿在婚姻当中过得非常的幸福,就不用担心女儿会被丈夫赶出家门,但如果女儿过得不幸福,即使在父母走了以后,也不用担心女儿没有地方去。就可以直接去到父母给孩子留的房子里面居住,这样对女儿会有很大的保障。
而作为女方的父母在给女人留财产的时候,也可以直接立下遗嘱,表明这样的一份房子只归属于女儿和女婿没有任何的关系。虽然说对于男性而言会觉得老丈人和丈母娘这样的做法容易伤害夫妻之间的感情,但是父母往往都是有先见之明。为了从长远的角度考虑问题,才会有这样的做法,男性也应该理解老丈人和丈母娘的行为。
在感情当中,只要夫妻之间感情能够好好的相处,任何一个父母不希望自己的女儿会离婚,也只不过是为了先提防着女婿而已。有一些女婿确实会总是想到女方的家庭财产究竟有多少,这样等到女方父母离世以后,所有的财产就都归属于女方。为了防止年轻人离婚时,男方轻而易举的分得了女方的财产,立遗嘱做财产公证都是很有必要的。
父母留下的房产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遗嘱中明确属于一方所有的,则属于这一方的个人财产。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父母留下的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父母留下的房子不是夫妻共同财产。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才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所以必须是立遗嘱并且明确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才不算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夫妻双方或者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劳动收入和其他合法收入、受赠的财产、继承的财产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