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占地补偿最新标准(农村占地补偿最新标准电话查询)
农村征地苗木赔偿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辽宁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以及《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征地补偿标准。
1、征收耕地补偿标准
旱田平均每亩补偿1.3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2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3万元。
2、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
旱田平均每亩补偿1.76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2.64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4.4万元。
3、征收林地及其他农用地平均每亩补偿0.64万元。
4、征收工矿建设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体建设用地平均每亩补偿0.72万元。
5、征收空闲地、荒山、荒地、荒滩、荒沟和未利用地平均每亩补偿0.16万元。
扩展资料;
征地补偿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对农民集体所有建设土地或棚户区实行征收或征用,并按照被征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2010年7月13日,国土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拆迁补偿既要考虑被拆迁的房屋,还要考虑被征收的宅基地。
在2012年11月28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讨论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草案)》,对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收补偿制度作了修改。会议决定将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但至2012年11月29日具体修改条款还未知。
新补偿标准
第三章 补偿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十八条 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第二十条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房屋征收评估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
第二十一条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第二十二条 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第二十三条 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二十四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第二十七条 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第二十八条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征地补偿
新农村建设征地补偿政策是如何规定的
随着新农村建设的不断加快,农村土地被征用是常见的事,但是对于农民来说土地是最直接的经济来源,如果土地被征用意味着家庭收入的减少,因此必须要获得相应的补偿,那么新农村建设征地补偿政策是如何规定的呢?
通常来说农村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附着物补偿费和青苗补偿费构成。
土地补偿费: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
安置补助费:用地单位对被征地单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劳动力而支付的补偿费用。
附着物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青苗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目前按照新农村建设的相关政策,开展新农村建设对于农村宅基地进行了征收的农民朋友可以选择获得征地补偿或者是通过土地置换新农村房屋等方式来解决,对于新农村建设原有农村宅基地能否在进行盖房等问题,国家没有明确的规定,一切都需要以农民自愿为基础才行,同时对于拆迁安置不得低于拆迁之前的水平。
当然如果农民不愿意入住新农村,可以重新申请宅基地修建房屋,如果已经入住了新农村的,原有农村宅基地是不能够建设房屋的,这一点大家要知晓,因为你已经获得宅基地拆迁的相关补贴,原有宅基地则会被集体收回。
还有一些农民在新农村建设时原有的宅基地没有被征收,而自己在新农村也购买了房屋,或者由于家庭贫困、危房改造等情况享受补贴入住到新农村,这时原有的宅基地还是属于农民自己所有,但是不能够在重新建设房屋,可以选择宅基地复耕、宅基地有偿退出等方式享受补贴。
可以看出国家对于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土地征用的补偿规定是比较全面且细致的,一切以农民利益为重,在不影响正常生活水平的前提下,为农民提供多种补偿方案,这对于促进新农村建设,提升农民生活水平都起到了极其重要的作用。
农村房屋拆补偿的标准及补偿方式有哪些
摘要:农村房屋拆补偿是指拆迁人对被拆除房屋的所有人,依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给予的补偿,由房屋补偿费、周转补偿费、奖励性补偿费组成;补偿方式分为货币补偿、产权调换、农民自建三种;补偿标准分为农村补偿和国家用地补偿。政府需要事先告知征地情况,再通过确定调查结果,组织听证,签订赔偿协议,公开批准事项,支付赔偿款一系列程序完成征地。下面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农村房屋拆补偿的相关知识。农村房屋拆补偿有哪些
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
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
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
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
4、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由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构计算公式为:房屋拆迁补偿价=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
农村房屋拆补偿方式
1、货币补偿
货币补偿金额包括被拆迁集体土地住宅房屋补偿价和宅基地土地所有权区位补偿价,被拆迁人在同一拆迁范围内有多处集体土地住宅房屋的,应区分房屋结构、等级分别计算合并补偿。
2、产权调换
被拆迁人的安置面积按照以下标准核定:被拆除房屋的批准建筑面积低于(25-30)平方米/人的,按人均(25-30)平方米核定;在(25~60)平方米/人之间的,按批准的建筑面积核定;超过60平方米/人的,按人均60平方米核定。其中,2人以下(含2人)的户,按2人核定;已婚并达到法定育龄夫妇尚未生育子女的按3人核定。被拆迁人在同一拆迁范围内有多处集体土地住宅房屋的,应合并计算房屋建筑面积。
3、农民自建
农民自建应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和村镇规划,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建设。下面分两种情况讨论:
(1)本村集体经济组织尚有宅基地此时可以安排宅基地给被拆迁人自建住宅或由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建设住宅,如由被拆迁人自建,拆迁人对被拆迁人按照被拆迁集体土地住宅房屋补偿价给予补偿,对集体经济组织按照宅基地土地所有权区位补偿价给予补偿;如由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建设住宅,拆迁人给予村集体经济组织补偿,由村集体经济组织将建成的安置房分配给被拆迁人。
(2)本村集体经济组织尚有农用地这种情况下,可转为非农建设用地供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建设安置住宅的,由拆迁人依法办理集体土地征收、农用地转建设用地等手续和支付相关费用,对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被拆迁集体土地住宅房屋补偿价给予补偿。
农村房屋拆补偿的标准有哪些
1、标准分为农村集体和国有土地二类:
(1)农村补偿标准,依据我国土地法及土地法实施条例确定。可向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咨询。
(2)国有土地的标准,参照当地国土部门公布的不同地类地价确定。
2、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撤销的,以及建制虽然不撤销,但不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问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它的具体计算是(被拆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基价+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
3、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不撤销的,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村或居民点范围内申请宅基地新建住房,并获得相应的货币补偿,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十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被拆迁人使用新宅基地所需的费用,由建设单位支付给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
农村征地的程序是什么
1、告知征地情况
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以书面形式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告知后,凡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拟征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2、确认征地调查结果
国土资源部门会同交通、林业部门,对拟征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进行调查,调查结果应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各市动迁办公室共同确认。
3、组织征地听证
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国土资源部门应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对拟征土地的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当事人申请听证的,应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规定的程序和有关要求组织听证。
4、签订征地补偿协议
国土资源部门要按照本方案制定的补偿标准,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个人签订征地补偿协议,并将协议作为征地报件必备件附征地卷一同上报。
5、公开征地批准事项
经依法批准征收的土地,除涉及国家保密规定等特殊情况外,省国土资源厅通过媒体向社会公示征地批准事项。县(市)国土资源部门应按照《征用土地公告办法》规定,在被征地所在村、组公告征地批准事项。
6、支付征地补偿安置费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经市、县政府批准后应按法律规定的时限向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按时支付征地补偿安置费用。当地国土资源部门要协同农业、民政等有关部门对被征地集体组织内部征地补偿安置费用的分配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农村房屋土地拆迁,一般都是从村委会获取信息,关于拆迁的标准和程序,村民未必会很了解。以上有关农村房屋拆补偿的标准,农村征地的程序的内容可以帮助房屋被拆迁的村民了解相关知识。但是,在现实生活中,面对房屋拆迁的一系列事项,最好寻求律师的帮助,否则自己的合法权益很难得到有效保护。
农村征地拆迁按人口补偿还是面积?补偿怎么领?补多少?一文解读
近两年,国家针对三农方面有着一系列的大动作,其中农村的经济发展自然是首要任务之一,因此会涉及到不少的征地拆迁工作。
就在前不久,国家发改委印发的《2022年新型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发展重点任务》也表明要积极促进城乡融合发展,推动乡村振兴成果。
像目前四川、湖北等地都相继发布了一批征收土地公告,不仅是为了加快任务进程,同时也是为了有效解决农村“空心化”等问题。
当然,公告都发了,补偿问题就成为了大家收藏的重点。
农村征地拆迁是按人口补偿还是面积?
这个具体得因情况而异,而且根据土地性质的不同,补偿标准也是不一样的。
一般情况下,按人口补偿的情况,通常都是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而对于国有土地,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有关规定,所涉及到的补偿则一般与面积有关。
不过具体怎么补,除了法律有关规定外,还会受到地方政策影响,因此按人口补偿或者按面积补偿的情况都会存在,一般在当地的征地拆迁补偿方案中都会有详细说明。
但多数情况还是按面积进行补偿,而按照《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目前与人口有关补偿的只有耕地配置补助费及安置补助等等。
2022农村征地拆迁补偿标准
无论怎么补,按照规定,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这五项法定补偿项目是一个都不能少的。
具体补偿标准如下:
1、湖北省宜昌市
2022年6月9日-15日,宜昌市点军区人民政府发布2则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拆迁名单包括有范家湖村、巴王店村、石堰村、偏岩村等。
补偿标准按照《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湖北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鄂政发〔2019〕22号)的规定执行。
2、湖南省湘潭市
2022年5月23日,据湘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征收土地公告可知,湘潭市2022年最新拆迁村名单包括有仙女村、新泉村、冯家村、桂花村等。
征地补偿标准按照《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湖南省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湘政发〔2021〕3号)文件规定执行;安置补偿标准按照《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的通知》(湘政办发〔2016〕80号)和潭政发〔2020〕9号执行。
3、四川省绵阳市
2022年5月25日,绵阳市游仙区最新拆迁村名单公布,包括有石垭村5、6组,长明村2组等。
补偿标准按照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0.5倍进行补偿,其中土地补偿费计30%,安置补偿费计70%。
备注:具体的补偿标准,建议大家以当地公布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为准。
湖南省征地补偿标准,单位:元/亩农村征地拆迁补偿怎么领?先拿补偿还是先搬迁?
在进行农村征地拆迁的过程中,都是有一套严格的法定流程的,大致可以概括为:发布征地公告→办理征收补偿登记→签订征收补偿协议→拟定和公布补偿方案→举行听证会(如对补偿有异议,要在这一环节及时申请听证)→上报备案→发放补偿,开始征地。
详细内容同样建议以地方政策要求为准。
另外,很多地方都是先拆后补偿,其实这是不合法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明文规定说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
因此,一定要确保自身先拿到补偿后,再进行搬迁,从而更好地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
非农户口能获得征地拆迁补偿吗?
非农户口一般是没有征地拆迁补偿的。
但要明确的是,宅基地和房屋是分开的,房屋我们是拥有继承权和使用权的,不会因为将农村户口迁出而改变权益。
因此,当房子被面临拆迁的时候,非农户口也是可以获得房屋拆迁补偿款。
另外,以下五类人在面临农村土地征收补偿时,只要符合条件的同样也可以领到相应的补偿:
1、户口在家庭中的女儿,不管女儿是否出嫁。
2、刚出生的孩子且已经取得了本地的户口。
3、因上学将户口迁到外地的学生。
4、常年在外服兵役,但户口依然在本地的青年。
5、补偿人员意外离世的可由亲人代领。
总的来说,近些年来农村建设发展很快,甚至有些的还成为了示范级村庄。
而乡村建设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任务,这一点从5月23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中也做出了明确的精神指示。
也正是如此,很多地区目前都开始了征地建设,并且及时的公布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而作为征地拆迁补偿的实际参与者,大家还是应该熟知其法律流程,避免自身权益受到损害。
最后,对此2022年最新的征地拆迁补偿政策,大家还有什么想要了解的,欢迎在评论区留言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