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诉后起诉的证据原件退回吗
法院撤诉后证据退能拿出来么?
一般来说,法院撤诉后,原告所提供的证据退还给原告。这些证据包括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等各种形式的证据材料。如果原告需要再次提起诉讼,可以继续使用这些证据。但是,如果证据包含了依法应当封存、扣押或销毁的物品,如毒品、赃物等,这些物品可能需要继续封存、扣押或销毁。此外,如果经依法认定的证据在刑事、行政等程序中被没收的,则可能不会退回原告,而会被相应主管部门继续保管、利用或销毁。
证据原件提交法院后会返还吗
一般不会返还。
依据我国法律规定,诉讼中提交的证据一般需要原件,原件的证明力更强一些。如需自己保存证据原件、原物或者提供原件、原物确有困难并经人民法院准许出示复制件或者复制品的,可以提供经人民法院核对无异的复制件或者复制品。
法院收到当事人提交的证据材料,应当出具收据,写明证据名称、页数、份数、原件或者复印件以及收到时间等,并由经办人员签名或者盖章。判决后法院要归档,证据原件要附卷存档,一般情况下不会退还当事人。
但当事人在诉讼中提交的证据材料,如证书、权属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在今后仍需继续使用的,人民法院退还给当事人。
如果就尚未收回的2万元再起诉,可依法向法院复制前一案件的卷宗材料(包括那张欠条在内),该材料上通常会加盖法院档案章,可以作为新案证据使用。
不同的证据,需要区别对待。
一般来说,民事案件的当事人不能请求法院退回证据原件。具体情况如下:
1、当事人到法院起诉,应当提供证据原件,法院判决后,原件由法院保存,向当事人出具判决书或者调解书。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以判决书、调解书为准。
2、法院收取证据原件后,必须妥善保管并归档保存,法院留卷是证据原件不得将原件交由当事人。如果当事人确有需要,可以至法院调取复印件,由法院加盖验证章。
二、但是,有些民事案件的证据,比如当事人持有的房产证、其他证件等,法院是不能收取的,应该在核对无异之后返还给当事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七十条 书证应当提交原件。物证应当提交原物。提交原件或者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交复制品、照片、副本、节录本。提交外文书证,必须附有中文译本。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十一条 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证据,应当提供原件或者原物。如需自己保存证据原件、原物或者提供原件、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供经人民法院核对无异的复制件或者复制品。
立案时交过所有证据材料复印件,开庭当天法院让带所有原件,庭内调解后撤诉了能要回开庭时的材料吗?
根据常规程序,在立案时提交的证据材料是需要复印件和原件一起交给法院保管的。在开庭当天,法院可能会要求当事人带上原件,以便进行更详细的审查和调解。
如果在庭内调解后,当事人决定撤诉,那么原件通常会归还给当事人。但这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例如证据材料是否涉及机密信息、是否需要交由专门机构保管等,都可能影响是否能够要回原件。因此,建议当事人在庭前向法院提出该要求,以便尽早了解法院的处理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