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赠与的法律依据(赠与撤销的四个要件)
法律法规对赠与的规定
法律法规对赠与的规定是:
1、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规定: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根据本条规定,赠予需要受赠人作出接受赠予的意思表示,若受赠人不作表示,则认为是拒绝接受赠予。
2、该法第六百五十八条规定: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根据本条规定,赠予人在将财产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予。动产的为交付,不动产的需变更登记。但是经过公证的赠予以及具有公益性质、道德性质的不可撤销。在此类赠与中,赠予人不履行义务的,受赠人可以请求履行。同时在此类不可撤销的赠与中,应当交付的赠与财产因赠与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毁损、灭失的,赠与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该法第六百六十一条规定: 赠与可以附义务。
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即作出赠予之时,赠予人可以要求受赠人履行一定行为才可接受,此种义务需符合公序良俗。受赠人若要接受此种赠予,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当然,除公证和具有公益性质的赠予不可撤销外,普通赠予在符合一定条件时也可撤销,具体为该法第六百六十三条规定: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1)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2)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3)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那么,如果在赠予关系中,赠予人经济条件突变,该怎么办呢?
4、根据该法第六百六十六条规定:
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
由上可知,法律法规对赠与的规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赠与合同的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第六百六十四条
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
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
赠与合同无效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赠与合同无效的条件有:
1、赠与人与受赠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
2、赠与的财产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3、赠与合同违背公序良俗;
4、赠与人的意思表示不真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四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五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赠与合同可以约定不得撤销吗
法律分析:赠与合同不可以约定不得撤销赠与的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一旦在赠与合同中约定赠与人不得撤销赠与,限制赠与人的撤销权,显然违背法律的本意,会因违法而被法院认定为无效。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九条
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条
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一条
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赠与合同可以随时撤销吗
赠与合同不可以随时撤销。赠与合同的撤销一般可分为两种,即任意撤销和法定撤销。而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则是指赠与合同成立后,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赠与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思不再为赠与行为。法律规定赠与的任意撤销,源于赠与的无偿行为。尤其是有的赠与合同的订立,是因一时情感因素而欠考虑,如果绝对不允许赠与人撤销,则对赠与人太过苛刻,也有失公允。
赠与合同的生效要件有哪些
1、所赠财物必须是属于赠与人自己所有的合法财物;
2、必须是赠与人自身意志的真实表示;
3、受赠人愿意接受赠与的真实意思表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二条
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不承担责任。附义务的赠与,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在附义务的限度内承担与出卖人相同的责任。
赠与人故意不告知瑕疵或者保证无瑕疵,造成受赠人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