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位析产之诉条件(代位析产之诉条件最高法案例)
债权人能否代位提起析产诉讼
法律主观:
债权人可以提起代位权诉讼,如果出现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导致债权人的到期债权无法实现的情况,则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 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
析产之诉
法律分析:代位析产之诉是指在法院强制执行过程中,债务人除与第三人共有的财产以外没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而债务人以及相应共有人怠于对该共有财产进行分割,损害到债权人的利益,债权人有权以自己名义向法院提起对该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的一种诉讼。 但由于该类诉讼的管辖法院我国还未通过法律、司法解释进行明确规定,导致申请执行人无法确定管辖法院。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十四条 被执行人将其财产出卖给第三人,第三人已经支付部分价款并实际占有该财产,但根据合同约定被执行人保留所有权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第三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向人民法院交付全部余款后,裁定解除查封、扣押、冻结。
房屋析产需要什么条件
法律主观:
房屋析产需要的条件是: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双方或多方签署合法有效的析产协议。房屋析产一般发生于离婚、分家、继承等民事关系上,办理析产手续时应当提交相应的证件材料。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
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子女能与父母提起分家析产之诉吗
可以的。
(分家析产程序适用任何家庭财产分割有异议的情况,不仅仅适用离婚诉讼。)
分家析产协商不成可到人民法院起诉解决,起诉时一般应提交如下证据:
(1)主体资格的证据。
A、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或公安机关、街道办事处、村委会等有关部门出具的有关身份的证明。
B、当事人为无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或精神病人的还应提交监护人的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户口本。
(2)家庭共有财产共有人的证据。
家庭成员共同创造、共同所得形成家庭共有财产的证据,如共同投资购置家庭财产、将个人收入交归家庭、共同继承、共同接受赠与或遗赠等证据。
(3)家庭共有财产的证据。
A、房屋:应提交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或购房合同、交款发票或出资证明等。
B、存款:应提交存单、银行账号等。
C、股票、股份、出资额:应提交股东代码、资金账户、出资证明、工商登记资料等等。
D、车辆:应提交行驶证或购车合同等。
E、债权债务:应提交借据或其他权利义务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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