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追诉时效(民事诉讼追诉时效期限怎么算)
民事纠纷追诉期限与追诉时效
民事纠纷追诉期限与追诉时效为三年,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对于追诉期限的起算方法有以下几种:
1、一般情况下追诉期限的起算时间是从犯罪之日起计算,即从犯罪行为完成或停止之日起计算。
2、犯罪行为处于连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就是说,犯罪分子连续实施同一罪名的犯罪犯罪分子在一定时期,以一个故意连续实施数个独立的犯罪行为,追诉期限从其最后一个犯罪行为实施完毕时开始计算。
3、犯罪行为处于继续状态犯罪分子实施的同一犯罪行为在一定时间内处于接连不断的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4、在追诉期限内又犯罪的,前一犯罪的追诉期限从后罪的犯罪行为完成或停止之日起计算。这里对前罪和后罪是什么犯罪没有限定,无论重罪还是轻罪,前后两罪是否同一罪名,只要再犯新罪,前罪开始计算的追诉期限就中断,而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
综上所述:不管是民事案件或者是刑事案件,都是有追诉期限的,因此需要在追诉期限以内进行起诉,如果过了追诉期限还是没有起诉的话啊,那么这样很难得到司法机关的处罚了,因为根据规定过了追诉期限的话,将不再进行立案处理,即使已经立案了也会进行撤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民法典关于追诉时效的规定
法律主观:
一、民法典关于 诉讼时效 的规定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的规定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 民事权利 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 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二、 除斥期间 跟诉讼时效的区别
1 、适用对象不同:诉讼时效适用于请求权;除斥期间适用于形成权。
2 、法律效力不同:诉讼时效的法律效力表现为胜诉权之丧失,权利本身并不消灭;除斥期间的法律效力表现为形成权的消灭。
3 、价值取向不同:设置诉讼时效的价值在于促使权利人及时行使权利,加速财产的流转,消灭原有法律关系;设置除斥期间的价值在于消除当事人关系中的不确定、不稳定因素,维护交易安全,维护原有法律关系。
4 、期间和计算不同:诉讼时效一般长于除斥期间,而且诉讼时效可能中止、中断甚至延长;而除斥期间固定不变。
5 、适用的主动性不同:法官不能迳行适用诉讼时效,只在义务人主张时效利益时,法官才能适用;但是法官可以依职权主动适用除斥期间。
三、诉讼时效的成立要件
诉讼时效要件是指适用诉讼时效的要件。
1 、须有请求权的存在。诉讼时效是对请求权的限制,没有请求权,也就无从适用诉讼时效。
2 、须有怠于行使权利的事实。诉讼时效是对权利人的督促,实际上也是对义务人的保护,如果权利人怠于行使权利经过一定的期间,又没有其他事由致使诉讼时效中断或中止,则诉讼时效产生法律效果。
3 、怠于行使权利的事实持续存在,致使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届满有时又称为诉讼时效结束、诉讼时效完成。诉讼时效届满,权利人的胜诉权自动消灭。如果有使诉讼时效中断、中止的事实,诉讼时效还可以 " 拉长 " ,即中断时重新计算,中止时,将中止时间段剔除后继续计算。民事普通诉讼时效为三年,特殊诉讼时效优先于普通诉讼时效适用,最长诉讼时效为二十年。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 》第八十七条规定,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①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 有期徒刑 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5年。 ②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10年。 ③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15年。 ④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 死刑 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20年。 如果20年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后,仍然可以追诉。 上述我国刑法所规定的追诉时效期限,是根据犯罪的法定最高刑确定的,这是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在追诉时效期限上的具体体现。因为犯罪的法定最高刑根基于其社会危害性程度,一种犯罪的社会危害性可能达到的最高程度越高,法律所规定的最高刑就越高。
民事案件追诉期多长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法律主观:
一、民事案件追诉期间多长
我国《民法典》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二、民事案件诉讼时效怎么计算
期间包括法定期间和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间。期间以时、日、月、年计算。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计算在期间内。期间届满的最后一日是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间届满的日期。期间不包括在途时间,诉讼文书在期满前交邮的,不算过期。
一般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但是规定的时效期间,起算点又是如何计算的呢
法律规定主要有以下几种计算方法:
1、有约定履行期限的债权请求权,从期限届满之日的第二天开始起算。
2、没有履行期限的债权请求权,从债权人主张权利时起算;债权人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的,则从该期限届满之日的第二天开始起算。
3、附条件的债权请求权,从条件成就时开始计算。
4、附期限的债权请求权,从期限到达时开始计算。
5、请求他人不作为的债权请求权,应当自义务人违反不作为义务时起算。
6、因侵权行为而发生的赔偿请求权,从受害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或损害发生时起计算,损害事实发生时,受害人知道的从损害时起算;损害事实发生后,受害人才知道的,从知道时起算;在人身损害赔偿中,侵害当时即发现受伤的,从侵害当日起算;侵害当时未曾发现的,事后经检查确诊并证明是由该侵害引起的,从伤势确诊之日起算。
在交易中,是否约定过交易的履行期限,对于无还款日期的欠条的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是大不相同的。
1、若约定过交易的履行期限,当履行期限届满后,债务人未履行义务而出具了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条,即诉讼时效期间应从债权人收到债务人所写欠款条之日的第二天开始重新计算。
2、若未约定过交易的履行期限,在交易时未支付价款而向债权人出具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款条,即诉讼时效期间应从债权人主张权利时起算。
三、民事案件诉讼时效过了怎么办
民事诉讼时效过了,权利人同样可以提起诉讼维权,但如果对方当事人以已过诉讼时效提起抗辩,权利人将丧失胜诉权。
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人民法院审理民事诉讼案件过程中,发现案件诉讼请求已经超过诉讼时效,但当事人没有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的,不能够主动向当事人释明,指导或引导当事人提出诉讼时效抗辩,更不能直接援引诉讼时效制度,以超过诉讼时效为由,判决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规定,当事人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人民法院不应对诉讼时效问题进行释明及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进行裁判。
一般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民事案件追诉期多长
一般情况下民事案件追诉期是三年,即民事诉讼的追诉期。
1、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 但是, 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3、民事诉讼追诉期即民法上的诉讼时效。对于民事纠纷,当事人虽然可以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但提起诉讼的时间是特定的一段时间,超过这个时间,当事人将失去庭审中的胜诉权。
民事诉讼时效的效力:
1、权利人不丧失起诉权,(程序胜诉权),权利人起诉的,法院应当受理;
2、法院在审理中不得主动援用诉讼时效期间经过的理由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3、法院查明诉讼时效确已经过的,应判决(而非裁定)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非驳回起诉);
4、虽已超过时效,但当事人自愿履行的,权利人仍可以接受,因为实体权利本身并未消灭,当事人履行后又反悔的,不予支持。
综上所述,不同的案子诉讼时效期间是不一样的。一般是三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民法典追诉时效期限
法律主观:
追诉时效也即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行使权利。若在法定的 诉讼时效期间 届满之后,权利人行使请求权的,除债务人不行使 诉讼时效抗辩 权外,人民法院就不再予以保护。因此,权利人应当在诉讼时效内及时行使自己的权利维护自身的利益。 不同的民事纠纷民事诉讼追诉时效期间也不相同。 (1)普通3年诉讼时效。自权利人知道或应该知道权利受侵害之日起算。(《民法总则》(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第188条) ( 2)1年诉讼时效。身体收到伤害要求赔偿的、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延付或拒付租金的、寄存财物被丢失或毁损的。(《民法通则》(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第136条) ( 3)3年诉讼时效。因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提起诉讼的。(《环境保护法》第42条) ( 4)4年诉讼时效。因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 和技术进出口合同提出诉讼或仲裁的。(《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第129条) ( 5)最长诉讼时效。从权利受侵害之日起20年。(《民法通则》(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第137条)
法律客观:
根据《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当事人违反法律规定,约定延长或者缩短 诉讼时效期间 、预先放弃诉讼时效利益的,人民法院不予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