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居三年起诉离婚一次就能判决吗(分居三年第一次起诉离婚会判离吗)
分居十年起诉离婚能一次性判离吗
分居十年起诉离婚不一定能一次性判离。法院判决离婚的唯一依据是夫妻感情破裂,没有和好的可能性。如果有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破裂,法院经过审理会判决离婚的。如果是因感情不和分居满十年,法院调解无效,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会判决准予离婚,但不是一定会判决离婚。
什么是分居
夫妻异地居住,不一定是法律意义上的“分居”
有的夫妻因为就业、学习等的原因,分居生活,但不一定符合民法典所规定的。民法典认定感情破裂必须是因夫妻感情不和而造成的同居,如国外求学或是工作搬迁,即使分居两个城市或是两个国家,也依然不属于民法典中“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在这种分居事实基础上,还可以提供其他夫妻感情不和的证据,则证明力度加强,可以判决离婚的可能性也更大一些。
分床不分房,法院难认定是分居
多数夫妻感情不和后,由于经济状况的原因或是子女等方面因素,不能分居生活,首先可能是不同床但却在一个房间或是一套房子里共同生活。夫妻常年没有性生活。但如果一方以分居为由提起诉讼离婚时,而另外一方不承认分居事实,法院一般不予采信。
这种案例徐律师遇到很多,一对老夫妻常年性格不合,分室而居近十年,甚至分灶吃饭,但由于仅一方陈述,而没有任何证据证明,另一方否认,法院无法认定分居事实。
证明夫妻分居的常见证据
1、双方签订的夫妻分居书面协议;
2、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书面分居文书,最好是用快件性质邮寄,在备注栏里注明“分居”,并且保留邮寄凭证,从邮寄之日起到提起离婚期间属于夫妻分居时间;
3、一方单方签订的租房合同
4、双方来往的书信,等能证明双方感情不和分居的事实;
5、一方所在地区居委会证明,较一般的证人证言,证明力更好一些。
分居满两年,婚姻关系不会自动解除
经常有人咨询说分居两年后,婚姻关系是不是自动解除了?不用在办理离婚手续?显然很多朋友在这点认识上是错误的。我国没有自动解除婚姻的法律规定,离婚必须办理相应的手续。即使分居满2年,在我国只是判断夫妻感情破裂的一种方式,只要不经过法定的离婚手续,双方的婚姻关系还继续存续,如果此时任何一方与第三方结婚的,即构成重婚罪。
综上所述,分居多长时间都不可以自动解除婚姻。法律规定的离婚方式只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没有自动解除婚姻的说法。如果双方都自愿离婚,即可办理协议离婚;如果双方协议不成,或者一方请求离婚的,可以直接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根据双方情况进行判决。对于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经法院调解无效的,一般会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刘律师请问夫妻分居三年对方不同意离婚起诉一次性能判离吗?
《民法典》规定离婚诉讼能一次判离的情形有因为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如果已经分居两三年了,起诉离婚第一次能判离婚吗?
您好,根据您的描述,我们给到如下的法律分析:
首先,如果双方都同意离婚,只是对于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问题存在争议,那么第一次起诉离婚一般是准予离婚的。
其次,如果双方对是否离婚产生争议,向人民法院起诉后。法院在审理这类案件时,判决离婚的标准一般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
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的判断,往往需要结合双方的实际情况进行分析。根据您描述分居平两三年这一情况,极有可能第一次是判决不准离婚的。
除了您说到的分居两三年这已请款,如果夫妻一方还存在着重婚、与他人同居、家庭暴力和虐待等重大过错的情况,那么法院一般是会判决准予离婚的。
同时,如果第一次起诉被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没有和好,再次分居满一年,第二次起诉是人民法院一般会判决准予离婚。
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帮助。
【相关法条】《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分居三年可以起诉离婚吗
法律主观:
分居 三年了可以 起诉离婚 。夫妻要是以分居来 离婚 的话,则必须是因夫妻感情不和而分居,同时分居时间达到两年或两年以上的,此时才能申请法院判决离婚。 1、到 婚姻登记 机关办理离婚,由登记机关收缴 结婚证 ,颁发 离婚证 ,结婚证或离婚证均是公民个人婚姻状态的法律凭证。 2、由人民法院判决离婚,即通过 诉讼 途径解除当事人的婚姻关系。 《 婚姻法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 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 同居 的; (二)实施 家庭暴力 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 夫妻感情破裂 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法律客观:
《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 离婚诉讼 。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 同居 ; (二)实施 家庭暴力 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次去人民法院起诉离婚,法官一定会判离婚吗?
第一次去人民法院起诉离婚,法官不一定会判离婚的。
法院判决准予离婚的条件是什么?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果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一方坚持离婚的,可以判决准予离婚。
可见,法院是否判决离婚的条件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只要达到了这一条件,就可以判离,反过来说,如果法院经过审理认为夫妻感情没有完全破裂,还有和好可能的,法院将判决不准予离婚或者驳回原告的离婚诉请。
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实际上并没有客观标准,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感情问题是两个人的事,正所谓鞋子合不合脚,脚才最有发言权。一般来说,都起诉到法院了,应该已经到了矛盾不可调和的程度,可以认定夫妻感情破裂了。
但是法律上并不是这么规定的,并不是说一方认为夫妻感情破裂就破裂,还需要由法院居中认定。
我国《民法典》和最高法的司法解释,对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作了原则性规定并列举了一些情形,在实践中,由裁判人员酌情认定,其中比较常见的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包括:一方起诉离婚法院判决不准予离婚后,双方感情未得到改善又继续分居满一年;一方重婚、婚内与他人同居或者实施家庭暴力情节严重的,等等。
维系婚姻关系从根本上靠改善夫妻感情
法院判决离婚的条件是夫妻感情是否完全破裂,而该条件并没有客观标准,实践中一般由法官根据案情酌情认定,有一些原则性规定,但并不是绝对的。
不过,如果一方已经下定决心一定要离婚的话,一般来说是肯定离得了的,只是时间问题。如果第一次起诉不判离,根据民事诉讼法原告过半年以后可以再次起诉,按照民法典,如果第一次起诉不离婚,双方分居满一年,应当判决准予离婚。在实践中,绝大部分离婚案件,起诉二次都可以判决离婚,极端个别的起诉三次或者四次也会离得掉,不可能一次次起诉都不判离。
因此,那些想靠玩失踪或者应诉答辩不同意离婚,最多只是拖拖时间而已,如果想挽回婚姻,最根本的还是要改善夫妻感情,只有另一方彻底放弃了离婚的念头,才可有维持婚姻家庭的稳定,否则,离婚只是时间的问题。
分居三年,起诉离婚,一次性可以离掉吗
分居三年,起诉离婚,如果原告有证据,法院可以认定夫妻感情破裂,法院可以一次性判决离婚。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 力或虐 待、遗 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 习屡 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夫妻二人分居三年,在法律上是默认分手了吗?
夫妻分居三年是不会自动判离婚的。法定离婚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协议离婚,一种是诉讼离婚。诉讼离婚时,法院会结合夫妻分居满两年的实际情况,来判定夫妻感情是否破裂。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那么法院会准予离婚。因此,夫妻分居三年,是不会自动离婚的,还需要履行法定程序,才可以解除合法婚姻关系。
我国离婚方式只有两种,诉讼离婚和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
分居三年,可以作为感情破裂、判决离婚的条件/原因,但是不会自动离婚。
相关的法律法规做一个简单整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1、离婚不是必须先分居,分居两年也不能自动离婚。
常有人认为分居两年就能自动离婚,也有人说离婚必须先分居,这两个说法都是错的。在我国离婚没有自动离婚一说,要么到民政办理离婚登记,要么到法院起诉才能离婚。
当然,离婚也不是必须先分居两年,看到这概念可能是国外或港台剧看多了。
2、是否存在分居行为,分居时间的长短由主张离婚一方来举证。
经常碰到这样的情况:起诉离婚的一方说我们已经分居几年了,另一方不承认。法院问原告“有什么证据?”原告说“我说的都是实话,不信您调查去!”法官可没空去调查,法律上谁主张谁举证。
3、必须是因感情不和分居两年才是让法院判决离婚的条件。
即使能证明分居两年、三年也不一定让法院判决离婚。比如夫妻二人因工作原因分居两地,然后一方起诉离婚,法院并不会因此直接判决离婚。
因为婚姻法上认定分居两年构成感情破裂中的分居行为,必须是因感情不和造成的分居才行。如果是因工作问题或其他原因分居不算。
也就是说主张离婚的一方不单要证明有分居两年的事实,还要证明双方确实是因感情问题分居的,否则仍达不到法律上判决离婚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