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诈骗罪的主体可以是单位吗(贷款诈骗罪的犯罪主体可以是单位吗)
贷款诈骗罪有单位犯罪吗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贷款诈骗罪可以有单位犯罪,即公司或其他组织可以作为犯罪主体被追究刑事责任。
贷款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欺骗、隐瞒等手段,骗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贷款诈骗罪可以有个人和单位两种犯罪主体。其中,对于单位犯罪的情况,通常指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等组织作为犯罪主体实施了贷款诈骗罪。单位犯罪的追究需要同时符合以下几个条件:一是单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二是单位的员工在工作岗位上实施犯罪行为;三是单位对员工犯罪行为具有管理、指导、监督等职能;四是单位员工的犯罪行为与单位的职务、业务有关。只有同时符合这些条件,才能追究单位的刑事责任。需要特别提醒的是,对于贷款诈骗罪的单位犯罪,对犯罪所得财产的追缴和没收也要比个人犯罪更加严格。因此,企业和其他组织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打造健康的经营环境和道德风尚,避免因为员工的犯罪行为而给企业本身带来不良影响。
如果个人和单位同时涉嫌贷款诈骗罪,双方的刑事责任如何确定?如果个人和单位同时涉嫌贷款诈骗罪,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分别追究个人和单位的刑事责任。对于个人的处罚通常是拘役、有期徒刑等刑罚,对于单位则可能面临罚款、吊销执照等行政处罚。此外,在实践中,如果犯罪行为主体存在明显的分工、层级关系等情况,法院还可以进行分罚,即对于个人和单位分别判处刑罚,但一般情况下,法院会将责任主要归责于实施犯罪行为的个人。
贷款诈骗罪可以有单位犯罪,即公司或其他组织可以作为犯罪主体被追究刑事责任。对于单位的犯罪行为,需要同时满足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员工实施犯罪行为、单位对员工具有管理、指导、监督职能以及员工犯罪行为与单位的职务、业务相关这些条件。企业和其他组织应当加强内部管理,营造健康的经营环境和道德风尚,避免因员工的犯罪行为给企业自身带来不良影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的;
(二)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的;
(三)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的;
(四)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者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的;
(五)以其他方法诈骗贷款的。
单位为什么不构成贷款诈骗罪
法律主观:
单位不能构成 贷款诈骗罪 。对于单位十分明显地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利用签订、履行借款合同诈骗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符合《刑法》第224条规定的合同 诈骗罪构成要件 的,应当以合同 诈骗罪定罪 处罚。《全国法院审理金融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规定:单位不能构成贷款诈骗罪。根据刑法第三十条和第一百九十三条的规定,单位不构成贷款诈骗罪。对于单位实施的贷款诈骗行为,不能以贷款诈骗罪定罪处罚,也不能以贷款诈骗罪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直接责任人 员的刑事责任。但是,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单位十分明显地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签订、履行借款合同诈骗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符合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的合同诈骗罪构成要件的,应当以合同诈骗罪定罪处罚。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 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的; (二)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的; (三)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的; (四)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者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的; (五)以其他方法诈骗贷款的。
单位能否构成贷款诈骗罪
贷款诈骗不属于单位犯罪。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单位不能成为本罪的主体。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与诈骗贷款的犯罪分子串通并为之提供诈骗贷款帮助的,应以贷款诈骗罪的共犯论处。
一、贷款诈骗罪单位犯罪吗?
不属于。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单位不能成为本罪的主体。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与诈骗贷款的犯罪分子串通并为之提供诈骗贷款帮助的,应以贷款诈骗罪的共犯论处。
贷款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或者以其他方法,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行为。
二、贷款诈骗罪的界限
1、“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是区别罪与非罪界限的重要标准。在认定诈骗贷款罪时,不能简单地认为,只要贷款到期不能偿还,就以诈骗贷款罪论处。实际生活中、贷款不能按期偿还的情况时有发生,其原因也很复杂,如有的因为经营不善或者市场行情的变动,使营利计划无法实现不能按时偿还贷款。这种情况中,行为人虽然主观有过错,但其没有非法占有贷款的目的,故不能以本罪认定。有的是本人对自己的偿还能力估计过高,以致不能按时还贷,这种情形行为人主观上虽然具有过失,但其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也不应以本罪论处。只有那些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欺骗的方法取得贷款的行为,才构成贷款诈骗罪。
2、要把贷款诈骗与借贷纠纷区别开来。有些借贷人在获得贷款后长期拖欠不还,甚至在申请贷款时就有夸大履约能力、编造谎言等情节,而到期又未能偿还。这种借贷纠纷,十分容易与贷款诈骗相混淆,区分二者的界限应当把握以下四点:
(1)若发生了到期不还的结果,还要看行为人在申请贷款时,履行能力不足的事实是否已经存在,行为人对此是否清楚。如无法履约这一点并不十分了解,即使到期不还,也不应认定为诈骗贷款罪而应以借贷纠纷处理。
(2)要看行为人获得贷款后,是否积极将贷款用于借贷合同所规定的用途。尽管到期后行为人无法偿还,但如果贷款确实被用于所规定的项目,一般也说明行为人主观上没有诈骗贷款的故意,不应以本罪处理。
(3)要看行为人于贷款到期后是否积极偿还。如果行为仅仅口头上承认还款,而实际上没有积极筹款准备归还的行为,也不能证明行为人没有诈骗的故意,不赖账,不一定就没有诈骗的故意。
(4)将上述因素综合起来考察,通过多方做客观行为全面考察行为人主观心态,从而得出是否有非法占有贷款的目的,这对于正确区分贷款诈骗与借贷纠纷的界限具有重要意义。
随着时间的推移,我们国家的公民的消费水平也在不断的提高,那么在进行消费时也可能会进行贷款,那么在进行贷款时也是需要当事人提交相关的材料,如果贷款人没有按照规定的时间偿还贷款金额,也是会造成贷款逾期,严重者甚至会影响到公民的征信记录。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贷款诈骗罪依据什么进行认定
法律主观:
法律客观:
认定 (一)本罪与非罪的界限 l、“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是区别罪与非罪界限的重要标准。在认定诈骗贷款罪时,不能简单地认为,只要贷款到期不能偿还,就以诈骗贷款罪论处。实际生活中、贷款不能按期偿还的情况时有发生,其原因也很复杂,如有的因为经营不善或者市场行情的变动,使营利计划无法实现不能按时偿还贷款。这种情况中,行为人虽然主观有过错,但其没有非法占有贷款的目的,故不能以本罪认定。有的是本人对自己的偿还能力估计过高,以致不能按时还贷,这种情形行为人主观上虽然具有过失,但其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也不应以本罪论处。只有那些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欺骗的方法取得贷款的行为,才构成贷款诈骗罪。 2、要把贷款诈骗与借贷纠纷区别开来。有些借贷人在获得贷款后长期拖欠不还,甚至在申请贷款时就有夸大履约能力、编造谎言等情节,而到期又未能偿还。这种借贷纠纷,十分容易与贷款诈骗相混淆,区分二者的界限应当把握以下四点: (1)若发生了到期不还的结果,还要看行为人在申请贷款时,履行能力不足的事实是否已经存在,行为人对此是否清楚。如无法履约这一点并不十分了解,即使到期不还,也不应认定为诈骗贷款罪而应以借贷纠纷处理。 (2)要看行为人获得贷款后,是否积极将贷款用于借贷合同所规定的用途。尽管到期后行为人无法偿还,但如果贷款确实被用于所规定的项目,一般也说明行为人主观上没有诈骗贷款的故意,不应以本罪处理。 (3)要看行为人于贷款到期后是否积极偿还。如果行为仅仅口头上承认还款,而实际上没有积极筹款准备归还的行为,也不能证明行为人没有诈骗的故意,不赖帐,不一定就没有诈骗的故意。 (4)将上述因素综合起来考察,通过多方做客观行为全面考察行为人主观心态,从而得出是否有非法占有贷款的目的,这对于正确区分贷款诈骗与借贷纠纷的界限具有重要意义。 (二)本罪与诈骗罪的界限 1、犯罪对象不同。本罪的对象仅是指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贷款,受害人是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而诈骗罪的对象既包括货币,亦包括财物,对象不仅指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其范围比贷款诈骗罪广泛得多。 2、发生的领域不同。本罪发生在金融领域进行贷款的过程中;而诈骗罪的领域范围则极为广泛,可以涉及任何领域,自然也包括金融领域在内。 3、侵害的客体不同。本罪不仅会对国家、公众贷款的所有权造成侵害,同时亦侵害了国家有关金融信贷的管理制度,其属于复杂客体;而诈骗罪的客体则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 4,客观行为的表现方式不完全相同。两者行为的本质特征虽然都是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但本罪所使用的方法却是围绕骗取贷款进行的,所使用的具体方法都是与贷款所需的文件、文件有关,如虚构引进资金、项目;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等等就是如此;而诈骗罪的行为方式更多样化,有时仅凭其三寸不烂之舌便可达到骗取他人财物的目的。 5、犯罪的起点额不同。本罪的认定为犯罪的起点数额一般是l万元;而诈骗罪的起点数额一般是在3000元左右。
诈骗罪只能由自然人构成吗
诈骗罪由自然人构成应根据不同的诈骗类型而决定:
1、犯罪主体只能由自然人构成的犯罪有:合同诈骗罪 、贷款诈骗罪、信用卡诈骗罪;
2、单位可以构成集资诈骗罪、票据诈骗罪、金融凭证诈骗罪、信用证诈骗罪、保险诈骗罪等金融诈骗罪。所以,单位也可以构成诈骗罪的主体。
具体判罪其情况如下:
1、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属于诈骗数额较大,犯罪嫌疑人会被人民法院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
2、诈骗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属于数额巨大,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诈骗五十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诈骗罪的构成要件:
1、客体要件。诈骗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而且是仅限于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财物,针对其他非法利益,例如人身利益不是诈骗罪的客体要件;
2、客观要件。诈骗罪客观要件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欺诈方法具体包括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方法,诈骗罪的欺诈行为必须使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陷入错误认识进而作出财产处分的意思和行为;
3、主体要件。诈骗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只要是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16周岁以上,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可以构成诈骗罪;
4、主观要件。诈骗罪在主观方面一般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行为人须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直接目的。
综上所述,诈骗严重影响到社会经济秩序,同时也涉及到很多人群的合法权益问题,当然我国法律也对诈骗是有相关的规定的,也是为了防止这种诈骗行为的实施,对于涉案的人员来说都会判处一定的徒刑并处罚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贷款诈骗罪量刑标准
法律分析:贷款诈骗罪量刑标准:一般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单位不能成为本罪的主体。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九条 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条 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九十二条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刑法中金融诈骗罪8个之间的区别
1、金融诈骗罪:集资诈骗罪、贷款诈骗罪、票据诈骗罪、金融凭证诈骗罪、信用诈骗罪、信用卡诈骗罪、有价证券诈骗罪、保险诈骗罪。
2、区别:
(1)集资诈骗罪:使用诈骗的方式集资,要求是有非法占有的犯罪目的。其犯罪客体是复杂客体,国家正常的金融管理秩序和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吴英案)。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包括自然人和单位。有死刑
(2)贷款诈骗罪:具体非法占有的目的,诈骗的对象特定:银行或金融机构,骗的是贷款。客体是国家正常的贷款管理秩序和金融机构对所借出资金的所有权。犯罪主体仅限于自然人。
(3)票据诈骗罪: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金融票据进行诈骗。犯罪客体国家正常的金融管理秩序和公私财物的所有权。
(4)金融凭证诈骗罪: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金融凭证进行诈骗。犯罪客体是国家正常的金融凭证管理秩序和公私财物的所有权。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包括自然人和单位。
(5)信用证诈骗罪:非法占有为目的,进行信用证诈骗活动。犯罪客体国家正常的信用证管理秩序和公私财物的所有权。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包括自然人和单位。
(6)信用卡诈骗罪:非法占有为目的,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犯罪主体是自然人。
(7)有价证券诈骗罪:非法占有为目的,使有伪造、变造的有价证券进行诈骗。犯罪主体是自然人。
(8)保险诈骗罪:故意虚构保险标的,或是对已发生的保险事故编造虚假的原因或夸大损失程度,或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或故意制造保险事故,进行保险诈骗活动。是故意犯罪,并且犯罪主体是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包括自然人和单位。
3、这八个罪中,主要区别都是从诈骗方式来区分的。其中,集资诈骗罪有死刑。贷款诈骗罪、信用卡诈骗罪和有价证券诈骗罪,这3个罪是单位不能犯,犯罪主体只能是自然人。当然还有所谓的犯罪客体不一样。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金融诈骗
刑法中金融诈骗罪8个之间的区别
单位不构成贷款诈骗罪吗
1、单位是不构成贷款诈骗罪的,因为贷款诈骗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单位不能成为本罪的主体。刑法规定贷款诈骗罪的主体是自然人。
2、【法律依据】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条规定,贷款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或者以其他方法,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行为。贷款诈骗罪属于金融犯罪的一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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