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工承揽合同纠纷管辖法律依据(加工承揽合同纠纷管辖地)
承揽合同纠纷的法律规定
法律主观:
承揽合同的法律规定:依据我国现行《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承揽合同是一方完成工作任务、交付工作成果,另一方支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合同的主体是承揽人和定作人,承揽的内容包括加工、定作、修理等工作。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七十条
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七十一条
承揽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承揽的标的、数量、质量、报酬,承揽方式,材料的提供,履行期限,验收标准和方法等条款。
承揽合同的管辖权
法律主观:
承揽合同的管辖权属于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但如果当事人在加工承揽合同中约定由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的,其约定的法院具有管辖权。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 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 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
承揽合同纠纷可以在原告所在地法院起诉吗
一、承揽合同可以在原告法院立案吗
如果原告法院为加工行为地法院,可以立案。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因合同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条同时规定:“加工承揽合同,以加工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但合同中对履行地有约定的除外。”
二、承揽合同有哪些特征
1、承揽合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并交付工作成果为标的。在承揽合同中,承揽人必须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一定的工作,但定作人的目的不是工作过程,而是工作的成果,这是与单纯的提供劳务的合同不同之处。承揽合同所完成的工作成果可以是体力劳动成果,也可以是脑力劳动成果;既可以是物,也可以是其他财产。
2、点承揽合同的标的物具有特定性。承揽合同是为了满足定作人的特殊要求而订立的,因而定作人对工作质量、数量、规格、形状等的要求使承揽标的物特定化,区别于市场上其他同类物品,满足定作人的特殊需要。
3、承揽人工作具有独立性。承揽人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劳力等完成工作任务,不受定作人的指挥管理,独立承担完成合同约定的质量、数量、期限等责任,在交付工作成果之前,对标的物意外灭失或工作条件意外恶化风险所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故承揽人对完成工作有独立性,这种独立性受到限制时,其承受意外风险的责任亦可相应减免。
4、承揽合同具有一定人身性质。承揽人一般必须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劳力等完成工作并对工作成果完全承担风险。承揽人不得擅自将承揽的工作交给第三人完成,且对完成工作过程中遭受的意外风险负责。承揽合同具有多种多样的具体形式。按照民法典的规定,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因而也就有相应各种=类型的合同。
三、承揽合同的法律性质
1、承揽合同是诺成、不要式合同。承揽合同的成立仅需双方就主要条款达成合意即可,合意的表现不拘形式,书面、口头均可。订立合同后,如需交付标的物,该交付行为也不是使合同成立的行为,而是履行合同的行为,是定作人履行已经成立的合同义务的行为。
2、承揽合同是双务、有偿合同。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在承揽合同中,承揽人负有完成工作并支付工作成果的义务,而定作人则负有支付报酬的义务,因两者的义务是相互的、对流的,所以承揽合同是双务合同;承揽合同中双方均为价性给付,一方要获得对方的给付,必须向对方为相应给付,故承揽合同又是有偿合同。
3、承揽合同一般是固有继续性合同。继续性合同是与一时性合同相对应的概念,二者之间,以时间因素在合同履行中所处的地位为区分标准。继续性合同是指合同内容非一次性给付可完结,而是继续地实现的合同,其基本特色在于时间因素在合同履行上居于重要地位,总给付的内容取决于为给付时间的长短。承揽合同一般都不能即时履行,因为承揽人的工作常常需要持续一段时间,此点与雇佣合同、劳动合同、合伙合同、租赁合同、借用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一样,属于固有的继续性合同。
从上文我们得知,
如果原告法院为加工行为地法院,可以立案。
以上就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承揽合同可以在原告法院立案吗的相关法律规定。如果您还有不懂的问题,可以咨询律师,他们会给您专业的建议。
加工承揽合同法律规定
加工承揽合同,指的是承揽方按照定作方的要求完成一定工作,并将工作成果交付定作方,定作方接受工作成果支付约定报酬的协议。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整理了加工承揽合同法律规定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加工承揽合同法律规定
《民法典》第七百七十条至第七百八十七条是对加工承揽合同作出的规定。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这些法律规定了承揽人的权利和义务、承揽工作内容、承揽合同责任承担、解除合同条件等内容。
二、加工承揽合同包括哪些内容
加工承揽合同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加工承揽合同当事人的基本信息;
2.承揽的标的、数量、质量、报酬等;
3.承揽方式;
4.材料的提供;
5.履行期限及其验收标准和方法;
6.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等。
三、签订加工承揽合同需要注意什么
订立加工承揽合同要注意对方履行合同的能力,是否具备签订合同的主体资格。并且应当具体准确地写明定作物的名称或项目,不能模糊使人产生歧义。订立加工承揽合同时应规定原材料的质量标准,承揽人须按合同规定选用原材料,违约责任以及争议解决方式的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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