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提出离婚吃亏在哪里(女方提出离婚男方不同意怎样处理)
女方提出离婚吃亏在哪些地方
首先一对夫妻离婚,对于离婚这个要求是女方提出的,除了离婚双方自己知道什么原因外,其他人又有谁知道很清楚呢。女方提出离婚的都是期望要离的,男方可能利用女方这一心态,在分割财产等方面要求多分,女方急着离婚同意男方要求的也不在少数。那么女方提出离婚吃亏在哪些地方呢? 对婚姻有问题的朋友也可以进行相关的
一、女方提出离婚吃亏在哪
其实在法律上对于是哪一方提出离婚的是没有什么差别的,没错的一方该分的财产不会少,有错的一方分得的财产不会多,法律是公平的。那么为什么有人说,女方提出离婚吃亏呢?其实,这种说法的立足点不在法律层次,更多的是在社会舆论方面。
法律是公平的会照顾无过错方,但若女方急着要离婚的,对于男方要多分财产的要求选择同意,那么,这属于离婚双方的私人达成的协议,若女方不同意男方要求提起诉讼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依据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女方拿不出实质性的有力的证据,而南方不同意离婚的,法院是不会判离的。因此女方提出离婚的在分割财产这一块可能会吃点亏。
离婚其实都是女方提出的,许多男人爱面子不会主动提出离婚,同时对于大多数女性来说,离婚后要去面对新的生活,对于心态以及生理方面都是极大的考验,尤其是若男方有以上第二点的情形时,女方离婚后的生活是比男方难的,对于有孩子的夫妻,孩子由女方抚养的情况,女方会更艰辛。
二、女方离婚起诉书
女方离婚起诉书要怎么写?女方离婚起诉书是指女方提起离婚时拟写的离婚起诉书,女方为原告方,男方为被告方。
原告:×××,女,,××年××月××日生,住××市××区××路××号××房,电话:......
被告:×××,男,,××年××月××日生,住××市××区××路××号××房,电话:......
1、诉讼请求
1.1、判决原告与被告离婚;
1.2、婚生儿子×××由原告抚养,被告一次性支付抚养费万元给原告;
1.3、××市××区××路××号××房所有权归原告所有,其他财产依法分割。
2、事实和理由
原告于××年×月经人介绍与被告认识,见过一面后,在父亲之令以及媒妁之言的撮合下,于同年××月××日到××镇人民政府领取结婚证。××年××月××日生下儿子×××。
由于婚前双方缺乏了解感情基础薄弱,双方学识以及生活环境和生活习惯不同,尤其是被告有非常严重的大男子主义以及性格暴躁,对原告经常采取恶言恶语的方式。婚后不到二年,被告更是寻找借口在外租房另居长年不归家。自此以后我与被告便过上牛郎织女式的分居生活。结婚这么多年以来我们没有正常的夫妻生活,我没有体会到夫妻之间的互相照顾,也没有体会到夫妻之间的关爱和家庭的幸福。其实我所希望的只是家庭的一点点温暖。但是累了只有自己默默承受;苦了无人知晓;病了自己照顾自己;受了委屈没人可以倾诉和理解。照料儿子都是我一个人独力承受。为此原告根据《婚姻法》和《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向你院提起诉讼,请你院依法判决。
此致
××市××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
××年××月××日
女方提出离婚吃亏在哪?
“谁先提出离婚谁吃亏”一直以来都有这样的说法,但是男女吃亏的点有些许的不同。女方提出离婚吃亏在哪?女方 离婚起诉书怎么写? 情感在修复婚姻关系,维系长期情感关系案例有丰富的实战经验,在线预约婚姻家庭咨询师,领取一次免费的婚姻问题咨询。
一、女方提出离婚吃亏在哪
1、总之女方很多情况下都显得比较被动,终于离了然后呢?不管现在世界多么的多元,对于“离婚女人”这样的标签,始终都是用有色眼镜看的,有孩子的,不管女方要不要孩子,大部分也都会过的难一些,反观男性,甚至会有“离婚的男人是块宝”这种说法,然后,孩子的问题,男方即便带着孩子也比女方要更好发展下一段感情或者婚姻。
2、夫妻感情不和谐,绝对不是一朝一夕的事,而是日积月累导致的结果。提出离婚,可能是长期矛盾积累的结果。如果他先提出离婚,你内心也觉得婚姻关系无法维系,一般在毫无思想准备下的人在突然面临离婚时,要经历震惊、愤怒、伤心、平静四个阶段。如果你没有做好充分思想准备,冷静地要求他给予你一段时间考虑和反思,审视这段婚姻在你的角度是否应该继续。
3、你先提出离婚,通常你希望早日离婚的心态一般会比他强烈一些,他可能就会抓住你急于离婚的心态,以坚决不离为手段,迫使你在财产方面或其它方面让步。
如果你不让步,他就坚决不同意离婚,这样,法院也不好在第一次起诉时判离,你最终离婚的时间就会拖后,给你造成心态压力。为了早日解除婚姻关系,早些摆脱,你可能就不得不在财产方面或其它方面考虑让步,以达到“拿钱买时间”的目的,从而早些离婚。
4、孩子的抚养问题,因为孩子需要在一个充满温暖并且有一定经济实力的家庭里成长。在离婚的过程中,法院更愿意去将孩子判给能够支付起其经济、生活费用的一方,而事实上男人的实力毕竟要比女人强很多,所以女方提出离婚吃亏在抚养权上面也是非常正常的。
二、新婚姻法女方提出离婚
依据法律规则,假如夫妻感情确已决裂,无法再持续共同生存下去,夫妻任何一方都有权提出分手。分手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夫妻双方协议处置。假如协议不成,可诉至法院由法院讯断。
可见,法院处置分手案件,是以感情能否决裂为标准,不是说假如你提出分手要求,假如法院满意了你的诉讼恳求,你就该当在财产上退让,即少判给你一些财产,这是不对的明白。
但是,以上是从法律角度上来讲,从实践角度来说,“谁先提出分手谁吃亏”还是有肯定道理的。
三、女方离婚起诉书范本
原告: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址,联系方法。
被告: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址,联系方法。
诉讼请求
1、判决原、被告离婚;
2、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3、婚生女xx由原告抚养。
4、案件受理费由双方承担。
事实和理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08条的规定特提起诉讼,请依法判决。
此致
xx人民法院
具状人:签名盖章
年月日
女方提出离婚吃亏在哪
女方提出离婚没有吃亏一说财产分配以及子女抚养的问题不会因为谁先提出离婚就对其不利。离婚有协议离婚以及诉讼离婚两种方式。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协议离婚应当领取结婚证。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女方提出离婚没有吃亏一说财产分配以及子女抚养的问题不会因为谁先提出离婚就对其不利。离婚有协议离婚以及诉讼离婚两种方式。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协议离婚应当领取结婚证。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女方提出离婚吃亏在哪
法律分析:
实际上,无论是哪一方提出离婚都不存在吃亏这样的说法。因此,女方单方面提出离婚,并不会吃亏。这主要是因为我国民法典规定了婚姻自由政策。这里所说的婚姻自由,既包括结婚自由,又包括了离婚自由。如果双方感情确实已经破裂,也可以自愿解除婚姻关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女方提出离婚吃亏在哪
女方提出离婚吃亏在哪
任何方提出离婚都谈不上吃亏的问题。只是女方在提出离婚时,另一方可能就会抓住女方急于离婚的心理,以坚决不离为手段,迫使女方在财产方面或其它方面让步。为了早日解除婚姻关系,早些摆脱,可能就不得不在财产方面或其它方面考虑让步,以达到“拿钱买时间”的目的,从而早些离婚。所以女方如果提出离婚,就要运用法律的方法来维护自己的权利以及财产。
《民法典》设立三十日的离婚冷静期,更好维护家庭关系稳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间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对方提出离婚该怎么办
有时候,夫妻间因为一些矛盾,在气头上的时候会说出要离婚的,如果真的闹上法院了,该怎么处理呢?其实,离婚毕竟是两个人的事,更确切的说是一个家庭的事情,如果夫妻感情没有破裂,那么法院通常是不会判离婚的。
如果夫妻感情已经破裂,对方提出离婚我们该怎么办呢?其实,不管是对方提出离婚还是自己提出的离婚,如果双方生活在一起成了煎熬的话,离婚选择的途径都是一样的,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子女的抚养等问题达成一致协议即可。
离婚协议书怎么写
第一部分:主体信息。离婚男女双方身份证上的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码,住址、电话。
第二部分:离婚的合法性及离婚原因描述。这一部分主要写双方的认识时间,结婚时间,登记机关,离婚的主要原因,双方签署离婚协议的基础条件等。
第三部分:协议书的重要内容
(一)表明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一般表述为:“男女(或甲乙)双方自愿解除婚姻关系”。
(二)抚养问题。主要是针对有未成年子女的抚养问题来说,一般应写明子女的姓名加身份号码,由谁来抚养?抚养费多少?怎么支付抚养费?支付抚养费的时间等。
(三)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
1、不动产。处分不动产要写明不动产坐落的位置以及房产证件编号。
一般表述为:“登记在男(女)方名下的位于XXX的房地产所有权归男(女)方所有,如果有按揭贷款的情况,需要写明剩余贷款由谁负责偿还。
2、动产。对于动产的处分,如机动车需要写明机动车的牌照,发动机号等信息。对存款需要写明银行卡号、开户行、存款数额以及分配情况。
3、其他财产。如电视机、洗衣机等,需要写明具体情况,如什么牌子的,什么型号的等。
(四)夫妻共同债务处理
夫妻因共同生活生产或经营由一方或双方借贷债务,离婚时的处理意见。
1、如无共同债务。可表述为:“夫妻双方无共同债务或婚前个人债务各自偿还”。
2、若有共同债务。可表述为:“某某债务由某某承担或某年某月某日发生的债务由某某承担或双方共同负债XX元由双方各自承担一半”。
(五)隐匿转移等财产处理
双方确认除上述列明的财产外,没有其他财产,如果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匿、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自动放弃该权利。
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六)经济帮助权
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的帮助。短暂解决一方的生活问题。
(七)精神损害赔偿
鉴于一方提起离婚符合《婚姻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自愿向另一方赔偿精神赔偿金多少元。
(八)违约责任的约定
双方确认如任何一方不按照上述协议约定执
女方提出离婚吃亏在哪
女方提出离婚吃亏如下:
1、任何方提出离婚都谈不上吃亏的问题;
2、只是女方在提出离婚时,另一方可能就会抓住女方急于离婚的心理,以坚决不离为手段,迫使女方在财产方面或其它方面让步。为了早日解除婚姻关系,早些摆脱,可能就不得不在财产方面或其它方面考虑让步,以达到拿钱买时间的目的,从而早些离婚。所以女方如果提出离婚,就要运用法律的方法来维护自己的权利以及财产。
离婚的方法如下:
1、协议离婚的,双方就子女、财产、债务达成协议,自愿向一方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
2、诉讼离婚的,想离婚的一方应当准备离婚诉状、结婚证,证明夫妻关系破裂的证据应当向对方住所地法院提起诉讼。
诉讼离婚的流程:
1、到人民法院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一般是到立案大厅,由立案大厅进行审查,对于符合立案条件,给予立案。如果双方不在同地居住的,则按原告就被告的原则,要到男方的所在地提出诉讼。提出离婚诉讼申请时,须提供以下证件:请求判定离婚的起诉书;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
2、经立案大厅审查符合立案条件,准予立案后,由立案庭发出立案通知书,凭立案通知书缴纳诉讼费,法院正式受理案件;
3、法院的立案庭受理案件后,将案件移送民事庭,由民事庭进行审理;
4、民事庭受案后,向另一方发出传票,要求其在某个时间到庭应诉。同时,法院也通知到庭参诉;
5、双方到庭后,由法院进行调解。调解的结果如下:
(1)经调解后双方愿意维持婚姻的,则由你撤回起诉,婚姻继续有效;
(2)经调解后,对方同意当事人的离婚请求的,并且对子女及财产问题作出处理的,则由当事人回起诉,由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离婚;
(3)经调解后,当事人仍坚持要求离婚而对伐不同意的,或双方同意但对子女及财产问题的处理存有争议的。则由法院进行审理判决;
6、法院通过开庭审理,作出准予离婚或不准予离婚的判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