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侵占公司财产罪立案标准(员工侵占公司财产罪立案标准200元)
侵占公司财产罪立案标准和量刑
法律主观:
侵占财产罪的立案标准为: 1、行为人通过正当、善意、合法的手段,持有他人的财物; 2、行为人将他人的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拒不交还的; 3、侵占的数额达到2万元以上的。
法律客观:
《刑法》第271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侵占公司财产罪立案标准
侵占公司财物一般构成职务侵占罪,本罪的立案标准为:行为的主体是公司、企业、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必须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窃取、骗取、侵占本单位财物;必须是本单位财物,不仅包括财物,而且还包括财产性利益;行为人主观上具有故意,同时具有非法占有目的。自己占有,抑或交给第三人占有,不影响非法占有的认定。本罪的立案追诉标准为6万元。
司法机关认为构成职务侵占罪需要以下关键证据:
1、身份证据,用来证明行为人是公司、企业的人员,具体包括劳动合同,用工单,社保缴纳资料等;
2、作案行为是利用了职务便利;
3、侵占的财务是属于公司财务,并且数额达到较大。
职务侵占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1、客体要件,本罪的犯罪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产所有权;侵犯的对象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物,包括动产和不动产所谓“动产”,不仅指已在公司、企业、其他单位占有、管理之下的钱财(包括人民币、外币、有价证券等),而且也包括本单位有权占有而未占有的财物,如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拥有的债权。就财物的形态而言,犯罪对象包括有形物和无形物,如厂房、电力、煤气、天然气、工业产权等等;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占本单位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包括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财物的目的。即行为人妄图在经济上取得对本单位财物的占有、收益、处分的权利。至于是否已经取得或行使了这些权利,并不影响犯罪的构成。
职务侵占罪与贪污罪的区别是:
1、主体要件不同。
本罪的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无论是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还是国有公司、企业、中外合资、中外合作、集体性质企业、外商独资企业、私营企业等中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一切职工都可成为本罪的主体,贪污罪的主体则只限于国家工作人员和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
2、犯罪行为不同。
本罪是利用职务的便利,侵占本单位财物的行为。而贪污罪是指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盗窃、骗取公共财物的行为。
3、犯罪对象不同。
本罪的对象必须是自己职权范围内或者是工作范围内经营的本单位的财物。它既可能是公共财物,也可能是私有财物。而贪污罪则只能是公共财物。
4、情节要件的要求不同。
本罪的构成必须是侵占公司、企业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数额较小的不构成犯罪。但法律对贪污罪没有规定数额的限制。当然如果犯罪数额较小,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贪污行为不应认为是犯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一条
【职务侵占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贪污罪】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侵占资金罪立案标准
侵占公司资金罪的立案标准是5000元以上。
1、5000元至1万元以上会被以职务侵占罪定罪量刑;
2、原则是上,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在5000元至1万元以上的应予追诉;
3、这里的数额,应当以累计金额计算;
4、侵占1万元以上的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10万元以上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职务侵占罪客观量刑标准:
1、利用自己主管、分管、经手、决定或处理以及经办一定事项等的权力;
2、依靠、凭借自己的权力去指挥、影响下属或利用其他人员的与职务、岗位有关的权限;
3、依靠、凭借权限、地位控制、左右其他人员,或者利用对己有所求人员的权限,如单位领导利用调拨、处置单位财产的权力;
4、出纳利用经手、管理钱财的权利;
5、一般职工利用单位暂时将财物,如房屋等交给自己使用、保管的权利等;
6、必须有侵占的行为。本单位财物,是指单位依法占有的全部财产,包括本单位以自己名义拥有或虽不以自己名义拥有但为本单位占有的一切物权、无形财物权和债权。
综上所述,侵占公司资金罪的立案标准在5000元以上。侵占行为是否构成犯罪与数额有直接关系,5000元至1万元以上将以侵占罪定罪量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职务侵占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贪污罪】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侵占公司财产罪立案标准
具有相应身份的人员侵占公司财产将涉嫌构成职务侵占罪或贪污罪,根据我国刑法规定,职务侵占罪是指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或数额巨大的行为。其立案追诉的起点就是侵占公司财产数额较大,也就是必须达到数额较大的程度,至于数额较大的起点,可以确定职务侵占六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三条 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故意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进行虚假理赔,骗取保险金归自己所有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国有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和国有保险公司委派到非国有保险公司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九)职务侵占罪
1.构成职务侵占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达到数额较大起点的,可以在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达到数额巨大起点的,可以在五年至六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职务侵占数额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侵占公司财产罪立案标准和量刑
5000以上就可定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在5000元至1万元以上的应予追诉。这里的数额,应当以累计金额计算。侵占立案标准的数额:数额在5000至20000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较大;数额在100000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巨大的情形。
一、侵占公司财产罪量刑标准:
1、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2、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3、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故意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进行虚假理赔,骗取保险金归自己所有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职务侵占罪中侵占的含义如何理解:
1、职务侵占罪的非法占有,是指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财物的目的。
2、“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体现的是占有,非法占有目的,只要求行为人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的意图即可,并不要求其必须具备完全实现所有权的全部权能的意图。在定义中明确这一点,有利于区分占有与所有的关系。
3、排除他人占有比排除他人所有更具合理性。行为人不仅要有通过自己犯罪行为占有他人财物的意图,还要具备通过犯罪嫌疑人使得他人丧失对财物控制的意图,这里他人丧失的只是对财物的控制、支配权,其对财物的所有权并非必然丧失。
4、他人财物是指他人占有的财物。应注意的是,所谓他人占有的财物不仅包括他人拥有所有权的财物,还包括他人占有但不一定拥有所有权的财物,同样可以成为非法占有的对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侵占公司财产罪立案标准和量刑
侵占公司财产立案标准和量刑是根据所触犯的犯罪以及侵占数额来确定的。如果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触犯职务侵占罪,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1、达到数额较大起点的,在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达到数额巨大起点的,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3、达到数额特别巨大起点的,在十年至十一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的除外。
非利用职务便利的,触犯侵占罪。侵占罪的立案标准是一万元以上。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侵占罪侵占数额十万元以上,属于数额巨大的起点标准。
职务侵占罪四个构成要件分别是:客体要件,客观要件,主体要件,主观要件。
1、客体要件
本罪的犯罪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产所有权。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占本单位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具体而言,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1)必须是利用自己的职务上的便利。
(2)必须有侵占的行为。
(3)必须达到数额较大的程度
3、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包括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财物的目的。
即行为人妄图在经济上取得对本单位财物的占有、收益、处分的权利。至于是否已经取得或行使了这些权利,并不影响犯罪的构成。
犯罪行为的既遂或未遂方面,关键是看犯罪结果是否发生。侵犯财性犯罪的结果,应当以是否给刑法所保护的财产法益造成损害为标志。区分职务侵占既遂或未遂的标准就是看财产所有权是否受到侵犯,财产的所有权是否转移到他人身上。换一句话说就是只要单位丧失了对财物的控制,就应当认定为该罪的既遂,而不应当考虑犯罪人员是否控制了该财物。
因而简而言之就是,要认定侵占罪未遂,必须认定被侵犯的财产的所有权是否发生了转移,公司、企业等是否丧失了对财产的控制。如果没有发生转移,公司、企业没有丧失控制那么就是职务侵占未遂,如果发生了转移,公司、企业失去了对财产的控制那么就是既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北京市公安局关于八种侵犯财产犯罪数额认定标准的通知》
5、侵占罪,数额较大为一万元以上;数额巨大为十万元以上。
《关于印发《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的通知
第七十六条〔职务侵占案(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一款)〕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试行)》
(十四)职务侵占罪
1.构成职务侵占罪的,根据下列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达到数额较大起点的,在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达到数额巨大起点的,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3)达到数额特别巨大起点的,在十年至十一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的除外。
侵占公司财产罪立案标准和量刑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的职务侵占罪中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的数额起点,按照本解释关于受贿罪、贪污罪相对应的数额标准规定的二倍、五倍执行。也就是说,侵占公司财产罪立案标准为公司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在6万元以上不满40万以上。
《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侵占公司财产罪立案标准和量刑
根据法律规定,职务侵占罪的立案数额标准依照贪污、受贿罪立案数额标准的2倍、5倍来确定,即职务侵占数额达到了6万元的,就应该予以立案追诉。职务侵占数额达到6万元以上不足100万元的处以5年以下有期徒刑;职务侵占数额达到100万元以上的处以5年以上有期徒刑。
一、职务侵占6万以下不立案怎么办
职务侵占金额不到六万元的,不构成犯罪,但行为人应当退还侵占的财物,拒绝退还的,可通过民事诉讼解决,公司有规章制度的,还可以按照公司规定处理。
职务侵占罪中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的数额起点,按照关于受贿罪、贪污罪相对应的数额标准规定的二倍、五倍执行。
故对于前期已经被立案追诉的职务犯罪案件,若金额尚未达到6万元的追诉标准,律师可以及时提出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作出无罪判决的意见。
二、职务侵占2万怎么处理
职务侵占罪的立案标准是六万。利用职务侵占两万元的,数额未达到六万元的立案标准,因此,不会受到刑事处罚;对达不到职务侵占罪追诉标准的职务侵占行为,也不会予以治安管理处罚。
具体而言,法律规定职务侵占罪中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的数额起点,按照相关司法解释关于受贿罪、贪污罪相对应的数额标准规定的二倍、五倍执行。而司法解释规定,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数额较大”,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因此,职务侵占罪的立案标准已提升至六万元。
三、如何定义职务侵占罪
职务侵占罪是一种特殊主体犯罪,主要是有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构成,其利用自己的职务之便对公司、企业的财产进行非法占有。有关机关在职务侵占罪进行立案侦查,那么这个立案流程是怎样的?
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
职务侵占罪的立案标准1979年刑法未作规定。本罪是从全国人大常委会1995年2月28日颁布实施的《关于惩治违反公司法的犯罪的决定》吸收为刑法具体规定的。1997年刑法第271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所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指行为人利用自己在本单位所具有职务所产生的方便条件。对于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实践中一般表现为侵吞、盗窃、骗取等非法手段。构成本罪,必须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在5000元至1万元以上的应予追诉。这里的数额,应当累计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