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是否必须用书面合同(买卖合同电子版)
房屋买卖合同只能书面吗
法律主观:
房屋买卖合同必须要求是书面的。法律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是口头的,也可以是书面的。但是法律明确规定了,房屋买卖合同应当订立书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法律客观: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第十六条
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买受人应当订立书面商品房买卖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明确以下主要内容:
(一)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商品房基本状况;
(三)商品房的销售方式;
(四)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
(五)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
(六)装饰、设备标准承诺;
(七)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关权益、责任;
(八)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
(九)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
(十)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宜;
(十一)解决争议的方法;
(十二)违约责任;
(十三)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没有书面的买卖合同能主张存在买卖合同关系吗
法律主观:
一、 买卖合同 用书面合同吗
买卖合同不一定是书面的,因此买卖合同是非要式合同。
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特殊情况下,买卖合同需要是书面形式,比如,房屋买卖协议应当签订书面合同,一方面是房屋价值比较大,为了保障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书面合同更为妥帖。另一方面。在房产产权转让的过程中,需要携带买卖协议去产权中心办理过户手续。所以一般情况下房屋买卖合同是要签订书面协议的。
二、买卖合同的法律特征
1.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财产所有权的合同
买卖,以转移财产所有权为目的。出卖人不仅需将标的物交付于买受人,并且需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给买受人。买受人订立合同的根本目的在于取得标的物的所有权。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是买卖合同的主要法律性质,这使它区别于 租赁合同 、借用合同。
2. 买卖合同是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出卖人转移标的物以取得价款为目的,买受人须向出卖人支付价款方能取得标的物的所有权,支付价款是转移所有权的对待给付,买卖合同这一特征区别于其他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合同如 赠与合同 、互易合同。
3. 买卖合同是双务、有偿合同
双务合同是指依据合同的规定,双方当事人都享有一定的权利承担一定的义务的合同。在买卖合同中,买卖双方都既享有权利,又承担义务,双方的权利义务相互对应。出卖人负有交付标的物并转移所有权的义务,买受人同时也负有向出卖人支付价金的义务,一方的义务正是另一方的权利。因此,买卖合同是双务合同。
4. 买卖合同是诺成性合同
诺成性合同是相对于实践性合同而言的。诺成性合同是指当事人对合同的标的、数量、质量、履行期限等主要内容协商一致即告成立的合同,又称 “不要物合同”。凡除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外,还必须实际交付标的物才能成立的合同,为实践性合同,又称“要物合同”。
5. 买卖合同为不要式合同
买卖合同是不要式合同。买卖合同采用何种形式,一般可由双方当事人自己决定。可以采取书面形式,也可以采取口头形式。但在法律有明确规定或当事人有明确约定的情况下,买卖合同应当采用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的形式。
三、买卖合同违约的赔偿标准
1 、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 30% 为标准适当减少 ; 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
2 、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
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3 、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1) 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 ;
(2) 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 90 日 ;
(3) 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 90 日。
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综上所述,买卖合同属于非要式合同,所以不一定需要书面形式,也可以是口头形式。
法律客观:
《民法典》
第五百九十五条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买卖合同必须书面吗
一、买卖合同必须要书面合同吗
买卖合同不一定是书面的。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根据我国《城市房地产土地管理法》规定,房屋买卖协议应当签订书面合同,一方面是房屋价值比较大,为了保障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书面合同更为妥帖。另一方面。在房产产权转让的过程中,需要携带买卖协议去产权中心办理过户手续。所以一般情况下房屋买卖合同是要签订书面协议的。
二、相关法律规定
《民法典》第469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一般来讲,该类财产的价值大,而且属于难以寻求其他物代替的特定物,在发生纠纷时,如果缺少证据,将很难说清楚。因此《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40条明确规定房地产转让,应当签订书面转让合同,这是国家以法律的形式对不动产转让合同予以干预,要求房屋买卖合同应当采取的法定形式。同时,《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指出,房屋交易行为的完成,是以买卖双方持书面购房合同到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过户手续,拿到过户后的房产证为依据。如果违反《管理规定》转让房地产的,转让无效。因此口头购房协议不具法律效力。其次,来看定金协议,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定金是一种担保形式,反映在买卖合同中,买方不履行合同,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卖方不履行合同则应双倍返还定金。《民法典》对定金的成立规定了两点:一是定金协议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二是定金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这属强制性的规定,当事人必须遵守。这两点是定金协议成立的必备条件,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则另当别论。
三、买卖合同的特征
(1)出卖人将所出卖的房屋所有权转移给买受人,买受人支付相应的价款;
(2)房屋买卖合同是诺成、双务、有偿合同;
(3)房屋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不动产,其所有权转移必须办理登记手续;
(4)房屋买卖合同属于法律规定的要式法律行为。
综上所述,在双方有意愿签订合同时不一定需要书面的形式,也可以是口头的形式,所以我们需要了解清楚。以上就是为您带来关于买卖合同必须要书面合同吗的详细解答,若大家还有疑问想了解更多有关方面的内容的话欢迎咨询的律师。
房屋买卖合同必须是书面的吗
法律分析:不一定。只不过签订书面的协议合同有利于交易的进行和避免不必要的纠纷。1.房屋买卖合同是法定的要式合同,即根据法律规定房屋买卖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2.书面形式主要是起到固定证据,规范交易的作用,应尽量采用书面形式。3.没有书面形式不影响合同的成立。4. 房屋买卖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只是管理上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强制性规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房屋买卖合同必须是书面的么
房屋买卖合同必须是书面的么:答案是必须要求。房屋买卖合同必须是书面的么:答案是必须要求。房屋买卖合同必须要求是书面的。法律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是口头的,也可以是书面的。但是法律明确规定了,房屋买卖合同应当订立书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房屋买卖合同必须是书面的,并写明买卖双方和房屋的基本信息;房屋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交付使用条件和日期;办理产权登记的有关事宜;质量标准承诺;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责任;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解决争议的方法;违约责任等。
引用法规:《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买受人应当订立书面商品房买卖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明确以下主要内容:
(一)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商品房基本状况;
(三)商品房的销售方式;
(四)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
(五)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
(六)装饰、设备标准承诺;
(七)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关权益、责任;
(八)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
(九)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
(十)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宜;
(十一)解决争议的方法;
(十二)违约责任;
(十三)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房屋买卖合同必须书面形式吗
法律分析:房屋买卖合同必须书面形式。一方面是房屋价值比较大,为了保障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书面合同更为妥帖。另一方面,在房产产权转让的过程中,需要携带买卖协议去产权中心办理过户手续。所以,房屋买卖合同必须书面形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四十一条 房地产转让,应当签订书面转让合同,合同中应当载明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