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备注栏能够写什么(发票备注栏写什么内容)

在线问法 时间: 2023.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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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税务机关为跨县(市、区)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建筑服务的小规模纳税人(不包括其他个人)代开增值税发票时,在发票备注栏中自动打印‘YD’字样,3.税务机关为纳税人代开建筑服务发票时,应在发票的备注栏注明建筑服务发生地县(市、区)名称及项目名称,提供建筑服务开具发票必须备注,备注栏填写:建筑服务发生地县 (市、区)名称、项目名称,发票备注栏中必有的信息:1、税务局代开专票:必须要有增值税纳税人的名称和纳税人识别号。

发票备注栏的内容应该怎么填写?哪些是必须要有的信息?

发票应该是会计接触最多的除了账本凭证外最多的东西了,这时候很多新会计人是不懂的,哪些需要填写,哪些是不需要填写的,特别是发票中的备注栏方面,我们今天就来说说发票备注栏的内容要怎么填,哪些是必有的信息。

发票备注栏中必有的信息:

1、税务局代开专票:必须要有增值税纳税人的名称和纳税人识别号;

2、差额征税且不得全额开具发票的:填写“差额征税”字样;

3、建筑和不动产相关的:

(1)建筑服务:建筑服务发生地(县、市、区)名称以及项目的名称;

(2)销售和出租不动产:不动产的详细地址;

(3)为跨(县、市、区)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建筑服务的小规模纳税人(不包括其他个人,代开发票):“YD”字样;

(4)代开销售或者是出租不动产的发票:纳税人名称和识别号,不动产的详细地址;核定征收的,注明计税价格,实际成交含税金额。

4、保险行业:

(1)保险机构代收车船税开具发票:车船税税款信息:保险单号、税款所属期(详细至月)、代收车船税金额、滞纳金金额、金额合计;

(2)保险企业为个人保险代理人汇总代开发票:注明“个人保险代理人汇总代开”字样;

5、运输行业:

(1)货物运输服务:起运地、到达地、车种车牌号、运输货物信息、受托代征的印花税款信息,如果信息太多可另外附清单;

(2)互联网物流平台企业使用自有系统,按3%的征收率代开专票:纳税人名称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6、预付卡

(1)单用途卡,销售方向售卡方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注明“收到预付卡结算款”字样;

(2)多用途卡,特约商户向支付机构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注明“收到预付卡结算款”字样;

7、出口业务

国内生产企业向代办退税的综合服务企业开具专票:注明“代办退税专用”字样。

发票备注栏必须写内容的发票有哪些

法律分析:

运输服务开具发票必须备注,备注栏填写:应将起运地、到达地、车种车号、运输货物信息等内容填写在发票备注栏中,如内容较多可另附清单;提供建筑服务开具发票必须备注,备注栏填写:建筑服务发生地县 (市、区)名称、项目名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

第五条 票据当事人可以委托其代理人在票据上签章,并应当在票据上表明其代理关系。

没有代理权而以代理人名义在票据上签章的,应当由签章人承担票据责任;代理人超越代理权限的,应当就其超越权限的部分承担票据责任。

第六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票据上签章的,其签章无效,但是不影响其他签章的效力。

第七条 票据上的签章,为签名、盖章或者签名加盖章。

法人和其他使用票据的单位在票据上的签章,为该法人或者该单位的盖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的代理人的签章。

在票据上的签名,应当为该当事人的本名。

第八条 票据金额以中文大写和数码同时记载,二者必须一致,二者不一致的,票据无效。

第九条 票据上的记载事项必须符合本法的规定。

票据金额、日期、收款人名称不得更改,更改的票据无效。

对票据上的其他记载事项,原记载人可以更改,更改时应当由原记载人签章证明。

第十条 票据的签发、取得和转让,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具有真实的交易关系和债权债务关系。

票据的取得,必须给付对价,即应当给付票据双方当事人认可的相对应的代价。

增值税发票备注栏规定是什么?

1.备注栏内注明纳税人名称和纳税人识别号;

2.税务机关为跨县(市、区)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建筑服务的小规模纳税人(不包括其他个人)代开增值税发票时,在发票备注栏中自动打印‘YD’字样;

3.税务机关为纳税人代开建筑服务发票时,应在发票的备注栏注明建筑服务发生地县(市、区)名称及项目名称;

4.税务机关为个人保险代理人汇总代开增值税发票时

应在备注栏内注明“个人保险代理人汇总代开”字样;

5.税务机关为出售或出租不动产代开发票时,备注栏填写销售或出租不动产纳税人的名称、纳税人识别号(或者组织机构代码)、不动产的详细地址;按照核定计税价格征税的,“金额”栏填写不含税计税价格,备注栏注明“核定计税价格,实际成交含税金额×××元”;

6.差额征税代开发票

通过系统中差额征税开票功能,录入含税销售额(或含税评估额)和扣除额,系统自动计算税额和金额,备注栏自动打印“差额征税”字样;

7.税务机关在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以及为其他个人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备注栏上

拓展资料:

发票是指经济活动中,由出售方向购买方签发的文本,内容包括向购买者提供产品或服务的名称、质量、协议价格。除了预付款以外,发票必须具备的要素是根据议定条件由购买方向出售方付款,必须包含日期和数量,是会计账务的重要凭证。中国会计制度规定有效的购买产品或服务的发票称为税务发票。政府部门收费、征款的凭证各个时期和不同收费征款项目称呼不一样,但多被统称为行政事业收费收款收据。为内部审计及核数,每一张发票都必须有独一无二的流水账号码,防止发票重复或跳号

发票备注栏填写要求

法律主观:

关于发票的政策,今年出的特别多,税务局关于发票备注栏又出新规。生产企业代办退税的出口货物,应向综服企业开具备注栏内注明“代办退税专用”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一、发票备注栏怎么填写【自行开具】情形一:运输服务开具发票必须备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停止使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9号)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货物运输服务,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开具发票时应将起运地、到达地、车种车号以及运输货物信息等内容填写在发票备注栏中,如内容较多可另附清单。其中铁路运输企业受托代征的印花税款信息,可填写在发票备注栏中。情形二:铁路运输企业受托代征的印花税款信息必须备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9号规定,铁路运输企业受托代征的印花税款信息,可填写在发票备注栏中。情形三:提供建筑劳务开具发票必须备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规定,提供建筑服务,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应在发票的备注栏注明建筑服务发生地县(市、区)名称及项目名称。其中异地提供建筑服务的小规模纳税人,由税务局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备注栏中的内容除了服务发生地县(市、区)和项目名称,还要打印“YD”字样。情形四:销售或出租不动产发票必须备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23号规定,销售不动产,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应在发票“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栏填写不动产名称及房屋产权证书号码(无房屋产权证书的可不填写),“单位”栏填写面积单位,备注栏注明不动产的详细地址。出租不动产,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应在备注栏注明不动产的详细地址。国税机关为跨县(市、区)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的小规模纳税人(不包括其他个人),代开增值税发票时,还要在发票备注栏中自动打印“YD”字样。情形五:差额开票功能开具的发票必须要有备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以下简称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规定,按照现行政策规定适用差额征税办法缴纳增值税,且不得全额开具增值税发票的(财政部、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通过新系统中差额征税开票功能,录入含税销售额(或含税评估额)和扣除额,系统自动计算税额和不含税金额,备注栏自动打印“差额征税”字样,发票开具不应与其他应税行为混开。比如劳务派遣公司(安保服务同)、经纪代理服务(人力资源外包服务同)选择差额计税,通过差额开票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备注栏要有“差额征税”的字样才是合规的发票。情形六:预付卡业务开票必须备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试点若干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3号)规定,单用途卡销售方与售卡方不是同一个纳税人的,销售方在收到售卡方结算的销售款时,应向售卡方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并在备注栏注明“收到预付卡结算款”,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多用途卡特约商户收到支付机构结算的销售款时,应向支付机构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并在备注栏注明“收到预付卡结算款”,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预付卡业务中,最终销售方收到销售款开具发票时,要在发票备注栏备注“收到预付卡结算款”,且只能开增值税普通发票。情形七:保险公司代收车船税开具发票的必须备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险机构代收车船税开具增值税发票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1号)规定,保险机构作为车船税扣缴义务人,在代收车船税并开具增值税发票时,应在增值税发票备注栏中注明代收车船税税款信息。具体包括:保险单号、税款所属期(详细至月)、代收车船税金额、滞纳金金额、金额合计等。情形八:保险公司代保险代理人汇总开代理费发票必须备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保险代理人税收征管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5号)规定,个人保险代理人为保险公司提供保险代理服务,接受税务机关委托代征税款的保险企业,向个人保险代理人支付佣金费用后,可代个人保险代理人统一向主管国税机关申请汇总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代开发票的国税机关在发票备注栏备注“个人保险代理人汇总代开”字样。情形九:互联网物流平台企业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代开专用发票必须备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互联网物流平台企业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工作的通知》(税总函[2017]579号)规定:三、专用发票的开具货物运输业小规模纳税人在境内提供货物运输服务,需要开具专用发票的,可以按照《货物运输业小规模纳税人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55号发布,以下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就近向国税机关自行申请代开专用发票,也可以委托试点企业按照以下规定代开专用发票:(三)试点企业使用自有专用发票开票系统,按照3%的征收率代开专用发票,并在发票备注栏注明会员的纳税人名称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税务登记证号码或组织机构代码)。情形十:生产企业代办退税的出口货物开具发票必须备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完善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35号)第六条规定,自2017年11月1日起,生产企业代办退税的出口货物,应先按出口货物离岸价和增值税适用税率计算销项税额并按规定申报缴纳增值税,同时向综服企业开具备注栏内注明“代办退税专用”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称代办退税专用发票),作为综服企业代办退税的凭证。出口货物离岸价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结算的,其人民币折合率可以选择销售额发生的当天或者当月1日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代办退税专用发票上的“金额”栏次须按照换算成人民币金额的出口货物离岸价填写。【税务机关代开】1、备注栏内注明纳税人名称和纳税人识别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4〕153号)规定,代开发票岗位应按以下要求填写专用发票的有关项目。“备注”栏内注明增值税纳税人的名称和纳税人识别号。2、税务机关为跨县(市、区)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建筑服务的小规模纳税人(不包括其他个人),代开增值税发票时,在发票备注栏中自动打印‘YD’字样。3、税务机关为纳税人代开建筑服务发票时应在发票的备注栏注明建筑服务发生地县(市、区)名称及项目名称。4、税务机关为个人保险代理人汇总代开增值税发票时,应在备注栏内注明“个人保险代理人汇总代开”字样。5、税务机关为出售或出租不动产代开发票时,备注栏填写销售或出租不动产纳税人的名称、纳税人识别号(或者组织机构代码)、不动产的详细地址;按照核定计税价格征税的,“金额”栏填写不含税计税价格,备注栏注明“核定计税价格,实际成交含税金额×××元”。6、差额征税代开发票,通过系统中差额征税开票功能,录入含税销售额(或含税评估额)和扣除额,系统自动计算税额和金额,备注栏自动打印“差额征税”字样。7、税务机关在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以及为其他个人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备注栏上,加盖税务机关代开发票专用章。依据:税总货便函〔2017〕127号(增值税发票开具指南)二、增值税发票备注栏正确填写方式1、货物运输备注栏填写:起运地、到达地、车种车号、运输货物信息,如内容较多可另附清单。依据:《关于停止使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99号)第一条。2、建筑服务备注栏填写:建筑服务发生地县(市、区)名称、项目名称。依据:《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第四条第三项。3、转让不动产备注栏填写:不动产的详细地址。特别提醒:同时应在发票“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栏填写“不动产名称”及“房屋产权证书号码”(无房屋产权证书的可不填写),“单位”栏填写“面积”单位。依据:《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第四条第四项。4、出租不动产备注栏填写:不动产的详细地址。依据:《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第四条第五项。5、转让或出租土地使用权参照不动产转让和出租填写备注栏信息。6、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单用途卡)若销售方与售卡方不是同一个纳税人,销售方在收到售卡方结算的销售款时,应向售卡方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在备注栏注明“收到预付卡结算款”,且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依据:《关于营改增试点若干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3号)第三条第四项。7、支付机构预付卡(多用途卡)特约商户收到支付机构结算的销售款时,应向支付机构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并在备注栏注明“收到预付卡结算款”,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依据:《关于营改增试点若干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3号)第四条第四项。8、已缴纳营业税补开发票备注栏填写:“根据11号公告补开”或“根据18号公告补开”字样、原地税预缴税款的完税凭证号(或缴款书字轨及编号),以及原营业税收入确认凭证编号。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营改增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1号)第七条、《关于做好补开增值税普通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营改增领导小组办公室2016年5月4日发布)9、保险机构代收车船税备注栏填写:保险单号、税款所属期(详细至月)、代收车船税金额、滞纳金金额、金额合计等。依据:《关于保险机构代收车船税开具增值税发票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1号)现在不同的企业在开具发票的时候内容也不同,当然在最实际的问题上也一定要注意,尤其是在增值税发票备注栏的正确填写方式上也一定要注意。

法律客观:

《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第十一条 专用发票应按下列要求开具: (一)项目齐全,与实际交易相符; (二)字迹清楚,不得压线、错格; (三)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财务专用章或者发票专用章; (四)按照增值税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开具。对不符合上列要求的专用发票,购买方有权拒收。

发票备注栏必须写内容的发票有哪些

发票备注栏必须写内容的发票有:

1、运输服务开具发票必须备注,备注栏填写应将起运地、到达地、车种车号、运输货物信息等内容填写在发票备注栏中,如内容较多可另附清单;

2、提供建筑服务开具发票必须备注,备注栏填写建筑服务发生地县名称、项目名称;

3、转让或出租不动产发票必须备注,备注栏填写不动产的详细地址;

4、预付卡业务开票必须备注;

5、保险公司代收车船税开具发票的必须备注,备注栏填写保险单号、税款所属期、代收车船税金额、滞纳金金额、金额合计等;

6、土地增值税发票扣除业务,备注栏填写建筑服务发生地县名称及项目名称

7、个人代保险代理人汇总开代理费发票必须备注,备注栏填写”个人保险代理人汇总代开“字样。

发票是指一切单位和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所开具和收取的业务凭证,是会计核算的原始依据,也是审计机关、税务机关执法检查的重要依据。收据才是收付款凭证,发票只能证明业务发生了,不能证明款项是否收付。

发票内容一般包括票头、字轨号码、联次及用途、客户名称、银行开户账号、商品名称或经营项目、计量单位、数量、单价、金额,以及大小写金额、经手人、单位印章、开票日期等。实行增值税的单位所使用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还应有税种、税率、税额等内容。

《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第十一条 专用发票应按下列要求开具:

(一)项目齐全,与实际交易相符;

(二)字迹清楚,不得压线、错格;

(三)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财务专用章或者发票专用章;

(四)按照增值税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开具。

对不符合上列要求的专用发票,购买方有权拒收。

发票的备注栏有哪些规定

法律主观:

发票备注栏必须写内容的发票:转让或出租不动产发票;预付卡业务开票;运输服务开具发票;提供建筑服务开具发票注;保险公司代收车船税开具发票;土地增值税发票扣除业务;个人代保险代理人汇总开代理费发票。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二十二条

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

(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增值税发票备注栏可以写哪些内容?

法律主观:

发票备注栏必须写内容的发票,具体如下:

1、运输服务开具发票;

2、提供建筑服务开具发票注;

3、转让或出租不动产发票;

4、预付卡业务开票;

5、保险公司代收车船税开具发票;

6、土地增值税发票扣除业务;

7、个人代保险代理人汇总开代理费发票。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二十二条

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

(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发票的备注栏有哪些规定

一、发票的备注栏规定

1.运输服务开具发票必须备注。备注栏填写:应将起运地、到达地、车种车号、运输货物信息等内容填写在发票备注栏中,如内容较多可另附清单。

2.提供建筑服务开具发票必须备注。备注栏填写:建筑服务发生地县(市、区)名称、项目名称。

3.转让或出租不动产发票必须备注。备注栏填写:不动产的详细地址。

4.预付卡业务开票必须备注。

5.保险公司代收车船税开具发票的必须备注。备注栏填写:保险单号、税款所期(详细至月)、代收车船税金额、滞纳金金额、金额合计等。

备注栏内注明纳税人名称和纳税人识别号;税务机关为跨县(市、区)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建筑服务的小规模纳税人(不包括其他个人)代开增值税发票时在发票备注栏中自动打印‘YD’字样;税务机关为纳税人代开建筑服务发票时应在发票的备注栏注明建筑服务发生地县(市、区)名称及项目名称。

二、发票要怎样开具

发票是由收款方向付款方出具的付款凭证,收款人开具发票时,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三、开具发票有哪些注意事项

(1)销货方在整本发票使用前,要认真检查有无缺页、错号、发票联无发票监制章或印制不清楚等现象,如发现问题应报送税务机关处理。

(2)整本发票开始使用后,应做到按号码顺序填写,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复写、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填开的发票不得涂改、挖补、撕毁。

(3)开具发票要按照规定的时限、逐栏填写,并加盖单位财务印章或者发票专用章。未经税务机关批准,不得拆本使用发票,不得自行扩大专业发票使用范围。

(4)填开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在发生经营业务,确认营业收入时开具发票,未发生业务一律不准开具发票。

(5)销货方应在规定的使用范围内开具发票,不准买卖、转借、转让和代理开具。

(6)销货方使用电子计算机开具发票,须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并使用税务机关统一监制的机外发票,开具后的存根联要按照顺序号装订成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二十二条 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

(1)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2)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3)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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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不还钱,债权人不能扣留他的财产,债权人私自扣留其财产的行为是侵权行为,如果债权人要实现自己的债权应当采取合理合法的方式,如协商、调解、仲裁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七条 损害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协商 ...
2023-11-21 15:39

专利许可合同包括哪些内容(专利的许可方式包括哪些)

(2)乙方实施专利超越合同约定的范围,或者未经甲方许可擅自与他人订立再转让许可合同,应当返还非法所得,支付数额为____的违约金,十、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未交专利年费而导致专利权失效,应向乙方支付数额为___的 违约金,五、乙方的主要义 ...
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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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分子能够申请法律援助吗

犯罪分子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刑事诉讼中有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聘请律师的;公诉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等情形的 ...
2023-11-15 15:27

写借条的内容

写借条应当包含的内容有:借款人与出借人的法定全名,借款的具体金额,还款的方式和还款的具体期限,当事人约定的借款利率以及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等。当事人签订借条应当是其真实意思表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 ...
2023-12-08 15:02

民法典中的物权都包括什么内容

用益物权虽由所有权派生,但它是一项独立的物权,当事人依法取得用益物权后对所有人的不动产或动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依法转让该用益物权的权利,物权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用益物权 ...
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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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首能够降低一个档次量刑吗

自首可能会降低一个档次的量刑,具体需要根据犯罪情节的严重程度判断,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 ...
2023-11-15 15:38

艾滋病人犯罪是否能够羁押

艾滋病人犯罪能够羁押。艾滋病人的羁押措施通常与普通犯罪嫌疑人没有区别。但是患急性传染病的和患有其他严重疾病,在羁押中可能有生命危险或生活不能自理的嫌疑人不予收押,但罪大恶极不羁押对社会有危险性的除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看 ...
2023-12-19 14:11

有资产不履行债务能够强制执行吗

第二百四十四条 法院合法采取执行措施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 法院有权采取执行措施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 ...
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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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撤销后约定管辖内容是有效的吗

合同撤销后约定管辖内容是有效的。根据法律规定,被撤销后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但其撤销并不影响合同中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所以合同被撤销后,约定管辖的条款有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五条 无效的或 ...
2023-11-10 15:54

工伤赔偿包括哪些内容(工伤赔偿费用一览表)

工伤有哪些赔付项目法律分析:工伤的赔付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和食宿费、康复治疗费用、辅助器具费用、停工留薪、护理费、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2、造成伤残的赔偿: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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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局最后一天可以领发票吗

可以,1,如题所指事项,一般应予结合当地税务机关的公告或通知而定。2,通常情况下,税务机关会在月度末工作日进行票据盘点,因而停止在当天办理对外的发票领购工作并发布相关通知。3,随着办事效率的不断提升及工作改善,现在大多税务机关业已取 ...
2023-11-16 16:33

民间借贷是否能够约定高额利息

法律客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  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根据最高法《关于审理民 ...
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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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七条的内容是什么

《民法典》中第一千零五十七条的内容是:夫妻双方都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一方不得对另一方加以限制或者干涉。是关于夫妻关系的法律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七条 夫妻双方都有参加生产、工作、 ...
2023-11-21 15:39

专利许可合同包括哪些内容(专利的许可方式包括哪些)

(2)乙方实施专利超越合同约定的范围,或者未经甲方许可擅自与他人订立再转让许可合同,应当返还非法所得,支付数额为____的违约金,十、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未交专利年费而导致专利权失效,应向乙方支付数额为___的 违约金,五、乙方的主要义 ...
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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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债不还最新立法的内容

欠债不还的最新立法的内容有: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一条 贷款人 ...
2023-12-05 15:34

合同中延期付款违约金内容约定是怎样的

一、建筑工程合同违约金的规定《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如《工矿产品购销合同条例》第35条第5项规定,逾期交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 ...
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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