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合同有什么纠纷(民间借贷纠纷律师)

在线问法 时间: 2023.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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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违约纠纷:借款人未按照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和金额进行还款,或者出借人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提供借款,导致借款纠纷,部分借条上仅注明借款金额、借款人姓名和借款日期,而没有写明借款期限、借款用途、借款利息等,具有一定的盲目性、不规范性容易引发纠纷,3、无因管理纠纷:出借人在没有合同约定的情况下,向借款人提供了借款,但借款人未能按时归还,导致纠纷,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九条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视为合同成立:(一)以现金支付的,自借款人收到借款时。

民间借贷合同纠纷的类型有哪些

法律分析:民间借贷合同纠纷的类型主要有以下三种:第一,民间借贷合同的形式不规范,手续简单引发纠纷;第二,高利贷充斥民间容易引起纠纷;第三,民间借贷合同法律法规不完善引发纠纷。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九条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视为合同成立:

(一)以现金支付的,自借款人收到借款时;

(二)以银行转账、网上电子汇款等形式支付的,自资金到达借款人账户时;

(三)以票据交付的,自借款人依法取得票据权利时;

(四)出借人将特定资金账户支配权授权给借款人的,自借款人取得对该账户实际支配权时;

(五)出借人以与借款人约定的其他方式提供借款并实际履行完成时。

第十三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一)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的;

(二)以向其他营利法人借贷、向本单位职工集资,或者以向公众非法吸收存款等方式取得的资金转贷的;

(三)未依法取得放贷资格的出借人,以营利为目的向社会不特定对象提供借款的;

(四)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六)违背公序良俗的。

民间借贷会发生哪些合同纠纷

会发生下列纠纷:

1、借贷合同的形式不规范、手续简单引发的纠纷。部分借条上仅注明借款金额、借款人姓名和借款日期,而没有写明借款期限、借款用途、借款利息等,具有一定的盲目性、不规范性容易引发纠纷。

2、高利贷引发的纠纷。

3、套路贷引发的纠纷。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民间借贷会发生合同纠纷有哪些

法律分析:民间借贷中会发生下列纠纷:未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借贷合同的引发的纠纷;担保方式不明确引发的纠纷;借款目的、用途不明确引发的纠纷;以及利息过高的纠纷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六十九条 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第六百七十条 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第六百七十一条 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

借钱属于什么纠纷案件

借钱属于民事纠纷案件。

是指出借人和借款人之间因借款产生的权利和义务关系所引起的纠纷。借款纠纷主要涉及借款金额、还款期限、利息和违约金等方面的约定和履行。在法律上,借款纠纷可以分为以下类型:

1、合同纠纷:借款人和出借人之间签订的借款合同中的条款存在争议,或者其中一方违反了合同条款,导致借款纠纷;

2、违约纠纷:借款人未按照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和金额进行还款,或者出借人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提供借款,导致借款纠纷;

3、无因管理纠纷:出借人在没有合同约定的情况下,向借款人提供了借款,但借款人未能按时归还,导致纠纷;

4、不当得利纠纷:出借人在提供借款的过程中,获得了不当的利益,导致借款纠纷。

民间借贷纠纷的判决如下:

1、法院一般会判决债务人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判决生效后,被告应该在履行期内向原告支付相应款项,否则一旦原告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直接在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扣划款项、拍卖、变卖不动产、动产等可供执行的财产;

2、单纯的民间借贷,属民事行为,一般不会因此而构成刑事犯罪,也就不会坐牢。但是如果债权人向法院起诉,债务人有能力而拒不执行的情况下,就会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但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人民法院应会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1)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又高利转贷给借款人,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

(2)以向其他企业借贷或者向本单位职工集资取得的资金又转贷给借款人牟利,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

(3)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

(4)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

(5)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的。

综上所述,在处理借款纠纷时,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保护自己的权利和利益。同时,也应当尊重对方的权利和利益,通过合法的途径解决纠纷,避免因为不当的行为而造成的损失和影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十五条

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第二百二十一条

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一)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

(二)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

申请书应当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

常见的民间借贷纠纷有哪些

1、借款时不写借条

因为是熟人之间的借款,且借款的数额一般都不会很大,所以个人之间的借款通常都不会签订专门的借款合同。且熟人之间借款时相互之间关系非常要好,要求对方出具借条似乎会破坏朋友之间的感情,也会让人产生不信任对方的错觉。所以在借款时很多情况下借款人并未向出借人出具借条,这样就会给出借人收回借款造成法律上的障碍。

在借款人不能按时偿还借款时,或者双方关系恶化、破裂后借款人拒绝偿还借款的情况下,借款人只能通过诉讼途径索要,但往往因为没有借条,不能提供当时借款的证据而败诉。司法实践中代理律师也常常会指导当事人在协商还款过程中通过录音的形式获取证据,但因为我国民事诉讼证据规则的要求是录音资料证据必须和其他证据结合,才能认定案件的事实,单一的录音证据往往不会被法院采纳,所以借款人经常会陷入“告状无门”的境地。

2、房产抵押形同虚设

借款的人为了取得别人的信任,能够顺利获得他人的借款,往往会提出以自己的房产作为抵押并将房产证交给出借人。这样从表面上看,似乎出借人得到了有力的保障,收回借款应该没有问题。但实际上,以房产证作抵押在法律上没有任何效力,出借人的借款同样不能得到任何保障。

我国法律规定,以房产作为抵押的,双方必须到房地产管理机构办理抵押登记,债权人拿到抵押证或者管理部门在房产证上盖章确认,并注明担保的数额、抵押的期限后该抵押始产生法律效力。在借款人到期不能偿还借款时,出借人就可申请法院以抵押的房产变卖、拍卖的价款优先偿还借款。

如果双方只是达成口头一致,或者签订了书面的抵押合同,但并没有办理房产的抵押登记手续,抵押是无效的,出借人并不能通过抵押的房产优先收回借款。在没有办理抵押登记的情况下,出借人所持有的房产证也不能起到约束借款人偿还借款的作用。所以,在他人提出借款并以房产抵押担保时,就应当明确要求对方进行房产抵押登记,以便将来能够顺利收回借款。

3、分次还款借条没有销毁

向他人借款时,出具借条是正常的、合理的。但因为私人之间的借款一般没有签订借款合同,双方只是口头约定还款的时间,借条上也常常只注明借款的数额,并不会写明还款的期限。所以借款往往不会一次性偿还,而是在出借人的多次催要下分批偿还。

在借款人偿还借款时,往往会因为出借人没有将借条带在身边,不能立即收回借条,也不能在借条上加注还款的情况。这样在借条没有销毁或收回的情况下,会给借款人埋下不可预知的隐患和风险,实践中出现过多起出借人在得到还款后,再次拿借条索要借款的情况。

4、借条非借款人本人书写纠纷

向他人借款时,根据出借人的要求,借款人会出具亲笔书写的借条,或者在他人已经写好的借据上亲笔签名、盖章、摁手印等,表明借款事实。但有时也会发生借条上借款人的签名并非本人亲笔书写的情况,这种情况多出现在双方是非常要好的朋友或亲戚的场合,例如在农村,部分人不会自己书写自己姓名的情况下,这种情况也常有发生。

从法律上讲,如果借条上的借款人姓名并非借款人亲笔书写,借条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在借款人拒绝偿还借款时,即使出借人拿出借条作为证据,法院在确认并非借款人亲笔签名的情况下,也无法认定双方之间借款的事实。

5、诉讼时效纠纷

自然人之间借款时,一般会口头约定还款的期限,在出具借条时,有时会将还款期限写明,有时则不会写明具体的还款期限。借款到期后,出借人要及时催要借款,但在很多情况下,借款人都无法按照双方的约定按时一次性归还借款,在这过程中出借人可能会多次催要,远远超过两年的时间。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借款的诉讼时效为两年。自借条上写明的归还日期,或者前一次催要之日开始计算,超过两年的,即丧失了胜诉权,债权便不会得到法律上的保护。出借人通常是以口头或电话方式催要,一般都不会注意保留曾催要使诉讼时效中断的证据,这样在提起诉讼要求对方还款时,往往会因为借款已经超过诉讼而得不到偿还。

6、借款利息纠纷

我国《合同法》第211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所以对于民间借款,只有双方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或者在借条上注明利息的计算方法的,借款人通过诉讼途径要求归还借款并主张利息时,才能得到法律的保护;如果双方仅是口头的约定,而没有将利息的相关约定明确在合同或借条上,就不能要求借款人支付利息。

民间借贷的诉讼时效

1、从诉讼时效的角度看,如果借条注明了还款日期,那么诉讼时效就从还款日期的次日起计算两年。

2、如果没有注明还款日期,则表明该合同系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合同,债权人有权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但须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在此情形下,确定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点,实际上存在以下几种类型:

债权人催告当时债务人就表示立即履行,实际上却未履行的,诉讼时效应自催告次日起计算。债权人何时催告并没有时间上的限制。

如果当事人协商一致,确定了一个明确的履行期限,实际上,双方当事人变更了合同内容,将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变成了履行期限明确的债务,那么,债务人于该期限届满未履行债务的,诉讼时效自该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计算。

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一次权利,债务人明确表示拒绝履行,并有否定债权存在的意思表示,那么,诉讼时效应从该拒绝之日的次日起计算,而不论债权人是否规定有宽限期限及该期限是否届满。

在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履行债务,债务人未明确拒绝的情况下,双方约定有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在该期限届满时,无论债务人是否明确拒绝履行债务,只要在客观上债务人不履行,诉讼时效应自该宽限期届满的次日起计算。

民间借贷纠纷案中如何举证

一、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

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其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

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由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清单、社团法人登记证等。

3、当事人名称在诉争的法律关系发生后曾有变更的,应提交变更登记资料。

二、证明借款关系存在的证据

借款合同、借款协议、借条、欠条、还款承诺书等。

三、证明已偿还借款的证据

收条或各次还本付息的付款凭证。

四、诉讼请求金额的计算依据

提供诉讼请求中关于要求计付本金及利息数额的计算清单,包括本金余额的计算清单、利息金额的计算清单等。

民间借贷纠纷打官司详细流程

一、原告起诉的条件

当你下定决心起诉后,起诉还需要符合相应的条件,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起诉的基本条件包括四个: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必须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以上四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如果债权人的起诉不符合上述四个条件,法院不会受理。对此,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新借贷规定》)第二条的规定,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二、起诉前要对纠纷进行法律分析并确定原告和被告

民间借贷纠纷为典型的合同纠纷,其基本的法律关系为民间借贷+担保,因此债权人在起诉前要对相应法律关系进行梳理并对相应合同法律效力进行判断,并根据具体的分析确定案件的原告和被告。就这个问题,民间借贷的债权人一般是原告,这个容易确定,比较难确定的是被告。实践中我们需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向债权人借款的,如果该借款用于借款人夫妻的共同生活,也有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可能,实践中如果自然借款人来向我们借款,即便只有一方,在起诉时也尽量把其配偶作为共同被告起诉,不要遗漏被告;

2、在存在担保的情况下,建议除对借款人起诉外,也将相应保证人、抵押人、质押人作为共同被告起诉,不要遗漏被告。

三、确定管辖法院

原告与被告确定之后,还需要确定向哪一家法院起诉?案件在哪个法院审理是个很关键的问题。

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第23条),民间借贷纠纷作为合同纠纷也适用该规定。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条规定,法人的住所地是指法人的主要营业地或者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对于合同履行地的确定,按照最新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第十八条的规定,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最新借贷规定》第三条对此作出如下规定:“借贷双方就合同履行地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事后未达成补充协议,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的,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据此,关于合同履行地的确定,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约定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也即出借人所在地法院也有管辖权。

另外,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合同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法院管辖。民间借贷的债权人可以根据该规定,在签订民间借贷合同时约定有利于自己的法院作为双方纠纷的管辖法院。比如约定“双方约定因履行本协议而发生的任何争议由本协议履行地人民法院即XX市XX区人民法院管辖”,

债权人在起诉时,还需关注当地法院关于级别管辖的规定,如借贷争议金额过高,有可能需要到中院进行一审,对此,债权人要给予必要的注意。

综上,债权人要根据具体情况决定起诉的法院,有时候可供选择的法院不是唯一的,需要债权人进行抉择。民间借贷的债权人如在签订民间借贷合同时约定有利于自己的法院作为双方纠纷的管辖法院一般会更有利于纠纷的解决。

四、准备起诉材料

债权人向法院起诉的时候,需要按照法律规定及法院的要求提供相应材料,主要包括:

1、起诉状

原告应当向法院提交由本人签名或盖章的起诉状正本一份,并按被告的人数提交副本。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诉讼请求一定要写的明确和具体,不同被告可考虑单独列为一项诉讼请求,利息和违约金、罚息应当列明是暂计算的数额,实现债权的费用单独列为一项诉讼请求。笔者举个例子,比如张三作为出借人将钱借给李四,王五为这笔借款人提供连带保证担保,马六以自己的房屋为这笔借款提供了抵押担保,并办理了抵押登记。如果张三向法院起诉,诉讼请求可以这样写:

诉讼请求:

1、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李四向原告返还本金XXXX元,利息XXX元,违约金XXXX元;(以上利息和违约金按照XXX标准计算,暂计算到2016年1月8日,一直计算到借款人将借款本息还清之日止;

2、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李四承担原告为实现债权所花费的律师费等费用共计元;

3、请求法院判令王五作为连带责任保证人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4、请求法院判令本案原告对被告马六用于抵押的XXXX房屋拥有抵押权,有权以该抵押物折价或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获得的价款在上述诉讼请求范围内优先受偿。

备注:起诉时如果李四已婚可以考虑将李四配偶作为共同被告起诉。

事实和理由部分律师建议不要长篇大论,以开门见山、简明扼要为基本要求,在起诉状中尤其要防止对自己不利的自认。关于事实和理由注意如下要点:

第一,要摆事实,讲明道理,引用有关法律和政策规定,为诉讼请求的合法性提供充足的依据。摆事实,是要把双方当事人的法律关系,发生纠纷的原因、经过和现状,特别是双方争议的焦点,实事求是地写清楚。讲道理,是要进行分析,分清是非曲直,明确责任,并援引有关法律条款和政策规定。

第二,起诉主张事实与请求应保持一致,并针对诉讼请求陈述相关事实。例如:

(1)原告主张与被告就利息未作书面约定,但实际上既有口头约定利息,被告又在一定期间内按期归还利息,但是该主张在诉讼请求中却未有提及;

(2)原告一方面陈述与被告就本案债权办理了抵押权登记,一方面在诉讼请求中却未见要求实现抵押物权的要求;

(3)原告提出为实现债权支出了必要费用,但在事实与理由中未就此进行任何陈述等。

第三,起诉意见中的观点不能相互冲突。例如:原告一方面认为被告向原告借款时根本没有可供归还的财产而存在欺诈,另一方面又认为被告隐匿资产,与其公司人格混同等。这两方面意见明显存在冲突。

2、原告的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当原告是自然人时,需提交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并提供原件查验。当原告为法人或其他组织时,需要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复印件有的法院要求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等文件;

当事人可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如原告委托代理人进行诉讼应当提交符合法院要求的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如原告委托律师出庭参加诉讼,需要与律师事务所办理相应委托手续。

3、证据材料

当事人能否胜诉,提供有效证据至关重要。债权人在起诉时需要按照法院要求提供相应证据,债权人需要按照对方当事人的数量提供证据副本,债权人提交证据最好整理一份规范的证据目录,将证据进行编号,并对证明目的等进行说明。

对于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证据认定,法院会从各证据与案件事实的关联程度、各证据之间的联系等方面进行综合审查判断。对于存在借贷关系及借贷内容等事实,出借人应承担举证责任。

民间借贷纠纷有哪些

民间借贷合同的纠纷通常包括:

1、利息约定不明引发的纠纷;

2、还款期限不明引发的纠纷;

3、没有借据引发的纠纷;

4、主体不合法引发的纠纷,如企业之间的借款合同无效。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民间借贷合同纠纷有哪些借贷合同属于违法的

法律分析:1、借贷进行非法活动。

2、非法金融业务活动。

3、非金融企业以合法借贷掩盖的非法金融活动。

4、企业之间的借贷合同。

5、明为联营实为借贷的合同

6、违背真实意图的借贷关系。

法律依据:《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一条 本规定所称的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因发放贷款等相关金融业务引发的纠纷,不适用本规定。

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第二十四条 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自然人之间借贷对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除自然人之间借贷的外,借贷双方对借贷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民间借贷合同的内容,并根据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报价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

第二十五条 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民间借贷属于什么纠纷类型

法律分析:民间借贷是自然人之间建立的财产关系,属于民事纠纷范畴。属于《人民事案件案由规定》里面的借款合同纠纷。应当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向拥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民事案件案由规定》第一百零三条 借款合同纠纷

(1)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2)同业拆借纠纷

(3)民间借贷纠纷

(4)小额借款合同纠纷

(5)金融不良债权转让合同纠纷

(6)金融不良债权追偿纠纷

民间借贷纠纷与合同纠纷的区别

民间借贷纠纷和合同纠纷的区别包括借款是否支付产生的后果不同、借款交付的确切数额以及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受到的限制不同等。对于借款的交付来说,借款合同仅凭合同约定就认定借款数额,民间借贷则以实际支付为准。

一、民间借贷纠纷和合同纠纷的区别是什么?

民间借贷纠纷和合同纠纷的区别具体如下:

民间借贷纠纷和合同纠纷的区别主要为在以下方面受到的限制不同:

1、强调借款的交付

借款合同一般签订即生效,接下来的问题是合同履行的问题,如果履行不能,则追究违约责任;而民间借贷强调借款的交付,如果没有交付,则认为没有借贷事实。

2、强调借款交付的确切数额

不同于借款合同仅凭合同约定就认定借款数额,民间借贷以实际交付为准。

3、限制当事人的意思自治

《民法典》强调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在不违反国家禁止性规定的前提下,允许当事人意思自治;但民间借贷案件则限制当事人的意思自治,比如约定的利息不允许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四倍,超过部分不予支持。

二、民间借贷纠纷和合同纠纷发生后怎么处理?

1、自行协商解决

借款合同纠纷的当事人可以自行协商解决双方纠纷,如果双方能达成一致意见,那纠纷就解决了,这种方式成本最低,也不容易激化矛盾。

2、人民调解

在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下,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社会公德规范为依据,对民间纠纷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劝说,促使他们互相谅解、平等协商,自愿达成协议,消除纷争的活动。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不收取任何费用。

3、强制执行公证

公证的强制执行效力是法律赋予公证机关的一项特殊职能,是国家强制力在公证活动中的体现,是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债务人自愿接受强制执行承诺的。对以给付为内容的债权文书进行公证,如果债务人不履行义务,债权人可以不经过诉讼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而实现债权。

民间借贷纠纷、合同纠纷等都是比较常见的纠纷类型,在纠纷发生之后,当事人不必去区分纠纷类型是什么,就可以与对方协商确定处理纠纷的方案。即使对于协商不能处理想要起诉,只要收集相关证明满足起诉条件、以及其他有利于自己的证据即可,也无需确定发生的纠纷具属于什么类型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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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10 16:14

民间借贷合同有什么纠纷(民间借贷纠纷律师)

2、违约纠纷:借款人未按照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和金额进行还款,或者出借人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提供借款,导致借款纠纷,部分借条上仅注明借款金额、借款人姓名和借款日期,而没有写明借款期限、借款用途、借款利息等,具有一定的盲目性、不规 ...
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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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纠纷,被告不出庭如何处理呢

民间借贷纠纷的案件如果被告不出庭的,被告没有正当理由拒不出庭的,人民法院可以作出缺席判决,但是如果是必须出庭的被告不出庭的,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对必须到 ...
2023-11-08 15:52

民间借贷开庭原告要注意什么(民间借贷纠纷开庭原告需要注意什么)

民间借贷开庭原告怎么陈述法律主观:民间借贷案件开庭,原告需要陈述本人的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并出示相关证据,与法院和被告就证据进行调查和辩论,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经济审判方式改革问题的若干规定》二十一、当事人对自己的主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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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约定履行地与实际履行地不一样

合同纠纷约定履行地与实际履行地不一样,应当按照合同的实际履行地确定管辖法院。根据法律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其中合同履行地是指约定履行地或实际履行地,当约定的合同履行地和实际的合同履行地 ...
2023-11-24 15:23

民间借贷属于合同纠纷吗(民间借贷属于借款合同纠纷吗)

民间借贷也是借款人向出借人借款,按照约定返还到期欠款并支付一定金额的利息,民间借贷的利率不得超过法律规定的范围,否则超过部分不受法律保护,借款人可以不支付,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九条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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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上保险合同产生纠纷向法院起诉的诉讼时效是多长时间呢

海上保险合同产生纠纷的诉讼时效为两年。根据法律规定,海上保险合同向保险人要求保险赔偿的请求权,时效期间为二年,自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在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时效中止。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 ...
2023-11-13 15:56

民间借贷合同属于什么合同(民间借贷合同怎么写才有效)

借款合同属于什么法律关系,借款合同特点借款合同属于民事法律关系,借贷双方在订立合同下约定的民事债务债权,产生相应的权利和义务,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九条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具有下列情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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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甲方是否需要签字

合同甲方需要签字。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所以合同的成立需要甲乙双方当事人签名、盖章或按手印,只有一方当事人签字、盖章或按手印的,合同无法成立、生效。 法律依据: 《中 ...
2023-12-29 14:41

民间借贷纠纷被告不出庭会怎么样(民间借贷纠纷被告不出庭会坐牢吗)

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四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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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可以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吗

合同纠纷可以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 法律依据: 《民事诉 ...
2023-11-14 15:47

民间借贷纠纷立案后一般多久开庭(民间借贷5种情况不用还)

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民间借贷纠纷多久开庭法律主观:民间借贷纠纷 起诉后的开庭时间没有明确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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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双方违约,法院怎么判决

合同纠纷双方违约,法院会判决合同双方各自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合同当事人都违反合同约定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当事人一方违约造成对方损失,对方对损失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少一定的损失赔偿额。 法律依据: 《中华 ...
2023-11-28 15:35

民间借贷律师费可以要求被告承担(民间借贷纠纷律师一般律师费多少)

第五条律师事务所依法提供下列法律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一)代理民事诉讼案件,2.根据法律规定,在民间借贷纠纷中,如债权人诉请债务人承担律师费,在借款合同中则要有明确的约定,否则难以得到法院的支持,民间借贷律师费谁承担法律主观:双方当事人在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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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纠纷扣车子应该怎样处理

债务纠纷扣押车子的情况当事人可以报警处理,行为人私自扣押他人车辆的行为是侵权行为,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债权人要实现自己的债权,可以通过协商、调解或者诉讼等方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七条 损害发生后, ...
2023-12-29 14:25

民间借贷属于什么纠纷(民间借贷纠纷律师)

民间借贷也是借款合同的一种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民间借贷纠纷中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为三年,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第二条 出借人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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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合同纠纷诉讼时效

建筑合同纠纷诉讼时效为三年。根据法律规定,合同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自合同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 ...
2023-12-19 14:36

借款合同与民间借贷区别(借款合同和民间借贷纠纷的区别)

不同于借款合同仅凭合同约定就认定借款数额,民间借贷以实际交付为准,不同于借款合同仅凭合同约定就认定借款数额,民间借贷以实际交付为准,民间借贷与借款合同纠纷的区别法律分析:民间借贷与一般借款存在以下几点差别:1、强调借款的交付,而民间借 ...
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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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纠纷是什么性质的案件

借款合同纠纷是金融借款纠纷或民间借贷纠纷性质的案件,通过确定提供资金的主体来区分其性质。借款合同纠纷是双方当事人就借款合同中的内容或不履行借款合同中的约定而产生的争议或者是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
2023-11-13 16:16

民间借贷请律师怎么收费(民间借贷请律师怎么收费风险代理)

(二)涉及财产关系的诉讼代理费除按不涉及财产关系确定收费基本标准执行,还应按不高于下列比例另行收费(累进制)争议财产标的1万元(含)以下:1万元—10万元(含)10万元—50万元(含)50万元—100万元(含)100万元—500万元(含)500万元—1000万元(含)1000万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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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证据不足会怎样呢

合同纠纷证据不足很可能在诉讼中承担不利后果。在诉讼中,证据是认定案情的根据,当事人的诉讼主张或者相应抗辩都需要有足够的证据加以支持。当事人在没有充分证据的情况下,其诉讼主张很难得到法院的支持,也会增加败诉的可能性。 法律依据: 《民 ...
2023-11-10 15:54

民间借贷合同属于诺成合同(民间借贷合同属于诺成合同吗)

诺成合同是指以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为成立要件的合同,但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属于实践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如果借款合同中的一方不是法律规定的自然人,就属于诺成合同,借款合同属于诺成合同吗法律分析:借款合同属于诺成合同,同时也是实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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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能不约定信息吗

民间借贷可以不约定利息,如果是自然人之间的借贷,不约定利息或者利息约定不明的,则视为没有利息,出借人主张利息,法院不会予以支持,如果当事人要约定利息,则应当注意法律的限制规定。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 ...
2023-11-13 15:26

法律对于民间借贷年利率是如何规定的

民间借贷年利率不得超过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如果超过了,则超过部分的利息不受法律保护,借款人可以不予支付,但合理范围内的利息需要偿还。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 出借人 ...
2023-11-02 15:17

民间借贷律师事务所收费标准(民间借贷纠纷律师费收费标准)

(四)企业改制、投资并购、公司上市、参与破产程序(担任破产管理人的按最高人民法院规定收取费用)、股权转让、债券发行、建设项目招投标、PPP项目等专项法律服务,按照所涉及的标的额分段按比例累加收费:1、500万元以下部分为5%—4%,律师协会关于律 ...
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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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是起诉公司还是起诉签订人

合同纠纷起诉公司,但要求公司是合同的相对人。当合同对象是公司时,签订合同的人一般只是代表公司对外签订合同,其合同产生的法律后果由公司承担,因此合同相对人一般为公司,在发生纠纷时应起诉公司。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
2023-12-07 17:16

民间借贷和借款合同的区别(民间借贷和合同纠纷的区别)

借条多用于民间借贷,根据民间借贷习惯,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后,在即时履行的情况下,贷款义务方向对方支付借款,则对方立即向贷款方出示(成立)借据,2、借条与借款合同“持有”文书的法律意义不同借款合同一般一式两份,双方当事人各持一份,3、借条与借款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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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时效期间要如何认定

民间借贷的时效期间如果是指诉讼时效,则其认定应当是在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损害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诉讼时效是三年,但是权利损害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也不再保护,有特殊情况的,可以申请延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 ...
2023-11-08 15:52

民间借贷审理要点及裁判标准(民间借贷纠纷审理要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 保 证人 为借款人提供 连带责任保证 ,出借人仅起诉借款人的,人民法院可以不追加保证人为共同被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出借人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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