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条”与“欠条”在法律上有什么区别
欠条和借条有什么区别在法律上
法律主观:
欠条和借条在法律上的区别有产生的原因不同,一般欠条由买卖和租赁等产生,借条由借贷产生,欠条是个人或单位在欠款、欠物时写给有关单位或个人的凭证性应用文,借条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借条与欠条的法律区别
法律分析:一、形成原因不同,借款因借贷而产生,欠款因买卖等原因产生。
二、借条证明借款关系,欠条证明欠款关系。
三、诉讼时效不同。约定了还款期的借条和欠条,时效是一样的,没有约定还款期的借条和欠条,则是有区别的。没约定还款期的借条,诉讼时效从借款人主张权利的次日开始计算,而没约定还款期的欠条,诉讼时效从欠条出具次日开始计算。
四、举证难度不一样。向法院起诉后,借条持有人陈述借款的事实经过即可。欠条持有人必须向法官陈述欠条形成的事实,对方对此事实进行否认欠条持有人进一步证明存在欠条形成事实。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借条与欠条的区别?
借条和欠条的区别:
一、产生的原因不同。借条主要是因借款而产生的;而欠条产生的原因是多种多样的,任何能以金钱为给付内容的债都能产生欠条。
二、性质不同。借条反映的是当事人之间借款合同关系,借条本身是借款合同的凭证,每一个借条背后都是一个借款合同;而欠条则是当事人之间的一个结算结果,反映的是当事人之间单纯的债权债务关系。
三、诉讼时效不同。对于注明了还款期限的借条和欠条,诉讼时效均从其注明的还款期限之日起两年。没有注明还款期限时,两者的诉讼时效是有区别的:对于没有注明还款期限的借条,出借人可以随时向借款人要求还款,诉讼时效从权利人主张权利之时开始计算,时间为两年。权利人再次主张权利的,诉讼时效中断。
但是如果出借人在借款人出具借条的20年内不主张权利,则丧失胜诉权;没有注明还款期限的欠条,出借人也可以随时要求返还,诉讼时效从权利人主张权利之日起2年,同样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但是从出具欠条之日起,两年内不主张权利的,丧失胜诉权。
四、证明力不同。举证时,借条持有人一般只需向法官简单的陈述借款的事实经过即可;欠条持有人必须向法官陈述欠条形成的事实。如果对方否认,欠条持有人必须进一步举证证明欠条形成的事实,否则法院很可能不予支持其诉求。
借条跟欠条在法律上有什么区别是什么
法律分析:借条、欠条,两者都是某种手续、凭证,都是证据,这点是相同之处,只不过一个是证明借款关系,另一个是证明欠款关系。
从反映债权债务关系的角度讲,两者是共通的。也就是说借款肯定是欠款,而欠款则不一定是借款了,也有其他原因造成欠款。
借条和欠条除了都可反映某种债权债务的关系和事实外,两者无论从外在的表现形式、体现的内涵大小,还是形成的原因来看又肯定是有所不同的,只不过不能简单的比较其证据效力的大小,并进而得出效力孰大孰小的结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一百一十八条 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