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了离婚证还可以起诉吗(领了离婚证还可以起诉吗现在)
领了离婚证还可以去起诉吗
法律分析:可以的。如果是在离婚后对方不履行离婚协议的约定支付抚养费,或财产分割等内容,当事人可以凭离婚协议依法起诉对方维权。当事人如果在离婚后还有未分割的共有财产等事由,也可以在离婚后起诉对方维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已经领了离婚证还可以起诉吗
法律分析:领了离婚证,在一些情形下还可以起诉。比如在签订了离婚协议后,对方对于财产部分反悔或者离婚后发现之前对方之前有转移婚内财产的行为,都可以起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领取离婚证后可以要求提出财产分割诉讼吗
领取离婚证后能提出财产分割诉讼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离婚时,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处理,如果双方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三条
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
已经领了离婚证,还可以重新起诉分割财产吗?
已经领了离婚证,还可以重新起诉分割财产。但是,要符合法律的规定,人民法院才会重新进行分割财产。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只有当夫妻一方有隐瞒、损坏、转移、变卖夫妻共有财产的时候,可以向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再次分割财产。
法律分析
离婚夫妻的一方,发现了一方有隐瞒、转移属于夫妻共有财产等行为或者是发现了还有未处理的夫妻共有财产,都是能向人民法院申请要求重新分割财产的,法院也是会予以支持。但是,如果发现夫妻另一方有上诉行为请求再次分割是有时效规定的,该诉讼时效为没有转移财产的一方发现的当天开始算起,三年期间没有起诉,就是自动默认为放弃分割夫妻共有财产了。法律规定的属于夫妻共有财产的类型有以下四种:一、夫妻双方的劳动报酬、奖金和工资;二、投资、经营所获取的相关利益;三、因知识产权所获得的收入;四、继承、受别人赠与的财产,但是合同规定指定给一方的除外。以上四种,必须是在夫妻双方在婚姻登记机关取得结婚证,在婚姻存续期间获得的财产才是属于夫妻共有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第八十三条 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
第八十四条 当事人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日起计算。
民政局拿了离婚证还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吗?
民政局拿了离婚证不可以再向法院起诉离婚,民政局办理离婚属于登记离婚,依法发生法律效力,领取之时即表明双方婚姻关系已经结束。若是还存在财产、抚养权等纠纷,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一条规定: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拿了离婚证,还可以起诉要赔偿和孩子抚养权吗
您好,完全是可以的。
在法律上我们可以进行离婚后财产纠纷诉讼和抚养权变更诉讼,这都可以帮助您在离婚后主张您应有的权益。
另外我们需要提醒您,如果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在离婚方面需要专业的帮助,可以联系我们。
民政局拿了离婚证还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吗
到民政局领了离婚证,意味着婚姻关系已解除,不可以向法院起诉了。
除非民政局非法判离的,一方或双方不服,对财产分割事实发生变化的,可以重新向法院起诉,由法院重新审理离婚案。
法院判离和民政离婚的不同之处
目前我国公民办理离婚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双方协议离婚,由民政局发给《离婚证》;一种是法院判决离婚或者调解离婚,由法院送达离婚判决书或者调解书,不再发给《离婚证》;法院离婚判决书或者调解书是证明婚姻关系已经不存在的有力证据,无论是民政局或者是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均是起到一个证明夫妻关系存续或者解除的证明而已。凭判决书就可以办理再婚手续了。 离婚证,是男女双方合法解除夫妻关系的法律文书,领取离婚证之时,就是夫妻关系终止之日,从那一刻起夫妻关系已经在法律上是不存在了。
那么在民政局离婚与到法院调解离婚有什么区别呢?具体总结如下:
一、当事人双方离婚的时间不同
一般来讲,民政局协议离婚优点是比较方便,只要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提供有关证件和资料以及照片等即可随时领取离婚证。而在法院达成调解协议则程序较繁琐,需先立案后再调解,我国目前大部分地区人民法院已经把此类案件列为速裁庭,一周即可处理结案。如适用简易程序案件,办理所需时间相对较长。一般是十五天至三十天,时间最快的也有当天办理的。
二、当事人双方离婚的费用不同
一般情况民政局协议离婚经济,一般是人民币二十元,而人民法院调解离婚,无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当然各个地区人民法院费用不一样,一般是人民币260元外加其他费用;涉及财产分割的,20万元以下的不再收费用,超过部分,需按照财产标的收费。因此,如果夫妻共同财产有价值几十万元的房产,所缴的诉讼费也相对较高。
三、当事人双方离婚的证件资料要求不同
民政局协议离婚只要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写一个离婚协议、提供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和照片等,即可随时领离婚证;人民法院则要起诉书、协议书、结婚证、身份证或者户口簿即可。如果夫妻双方有一样资料或者证件不具备,民政局就不会给办理离婚登记。退一步来讲,只有到法院去离婚比较方便。
四、从夫妻双方的自愿性来看,有所不同。
民政局协议离婚所具备的离婚条件之一就是:夫妻双方必须完全同意,没有任何商量的余地。只要有任何一方不同意,则在民政局无法办理离婚登记。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不要求夫妻双方必须同意。
五、从协议的履行方面来看,强制执行的效力不同。
民政局协议离婚所备案的离婚协议书虽然有效,但是不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当一方不履行协议内容时,另一方必须向法院另行起诉解决,而协议书中所约定的内容,并不是百分之百得到法律的支持。一旦产生纠纷,仍需法院判决,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 说白了,民政局只管把夫妻关系解除,其他问题全部靠你们自己的诚信度来解决。
如果是通过人民法院达成的调解协议离婚,有法院下达的调解书,具有可强制执行的效力。任何一方不履行法院的调解协议,对方即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通过查封、冻结、甚至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使对方必须遵守协议,更有保障。
六、从协议内容来看,留下后患不同。
从协议内容来看,民政局对于离婚协议的内容基本不审查,由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就可以。
因此,协议书中涉及对财产、子女、债权债务的处分,往往是根据当事人对法律的认识,措词不规范,考虑不周全,极易产生纠纷,留下隐患。
而法院协议离婚,经过律师、法官的层层把关,调解书的每一条款都会逐条进行审查,合法、严谨,并确保今后可供强制执行,没有隐患,更彻底的解决问题。
基本上,民政协议离婚的优点是省时省钱,但一旦产生纠纷,仍需再次诉讼。而法院调解离婚虽成本较高,但优点是有强制执行依据,没有再次纠纷的可能性,一次性根本解决问题。在我们办理的案件中,有三成比例的案件是来自离婚后纠纷,原因多是一方反口,不遵守协议,不履行义务;或是离婚协议本身制定时就有缺陷,如约定不明双方有争议,只得再次提起诉讼。
因此,如果当事人不是必须立即办理离婚,对必要的经济支出有能力承受,有共同财产需要分割、有子女需要约定抚养及探视权,符合以上情形的,律师建议应当在法院协议离婚,对双方权利、义务都是一种保障,这一点对保护妇女儿童等弱势群体更为重要。
领了离婚证还可以起诉分财产吗?
法律分析:已经离婚可以起诉请求财产分割。离婚后,如果一方发现另一方在离婚时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行为,可以再次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财产。但是,诉讼时效为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两年。另外,离婚时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得到处理的情形下,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分割。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