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几次可以离婚(起诉几次可以离婚成功)
起诉几次可以离婚
法律分析:起诉离婚一般两次可以判离婚,如果能举证证明夫妻感情破裂,一次也可以离婚;若第一次被判决不准离婚,半年后再起诉,第二次基本上都会判决离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起诉离婚一般几次可以判离婚
法律主观:
起诉离婚判离与起诉几次没有关系,只要法院认定双方感情破裂就会判决离婚。所以即使是 第一次起诉 ,只要能证明双方感情破裂法院就会判决离婚,反之不能证明感情破裂的,起诉多次法院也不会判决离婚。
法律客观: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婚姻法》将于2020年12月31号失效)。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起诉几次才能把婚离掉
法律分析:起诉离婚没有次数要求。只要感情确已破裂,法院就可以判决离婚。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如果夫妻一方有离婚需求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离婚起诉几次能离
如果双方确实可以证明感情已经破裂,法院也可能一次就判离。夫妻感情在很多情况下并不是不能换回,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都会对夫妻双方进行调解,如果确实调解不成,并且当事人二次提出离婚诉讼的,法院一般就会判离了。符合条件的,起诉二次基本上法院会判离。
1、如果能举证证明夫妻感情破裂,一次也可以离婚;若第一次被判决离婚,半年后再起诉,第二次基本上都会判决离婚。
2、一审在六个月内结案,二审在三个月内结案,离婚案件一般会短一些,一审两三个月结案了也是正常的。
3、可以委托别人起诉,也可以全权委托律师代理,但开庭时委托人必须出庭(特殊情况除外)。
一、起诉流程
1、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当事人是公民的,应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当事人是单位的,应写明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起诉书正文应写明请求事项和起诉事实、理由,尾部须署名或盖公章。
2、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原告向法院起诉应提交下列材料:
(1)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护照、港澳同胞回乡证、结婚证等证据的原件和复印件;企业单位作为原告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
(2)证明原告诉讼主张的证据。如合同、协议、债权文书(借条、欠条等)、收发货凭证、往来信函等。
3、当事人向法院提交书证,应填写一式两份证据清单,详细列明提交证据的名称、页数。证据经法院承办人核对后,由承办人在证据清单上 签字盖章,一份交当事人,一份备案。
4、立案庭在当事人履行必须的手续和交齐有关证据材料之后,在七天内,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办理立案手续;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依法裁定不予受理。
5、当事人应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七天内预交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如确有困难,可在预交期内向本院提出减、缓、免交的书面申请,逾期不交或者书面申请缓、减、免交未获批准而仍不预交的,本院将裁定按自动撤诉处理。
6、立案手续后,案件由法院排期开庭,当事人应服从法院的各项工作安排,并于结案后到财务室结算诉讼费用,多退少补。
二、起诉应提交的材料
1、起诉状,也称起诉书,是向法院提起诉讼必务的,用以说明案件情况及我方主张的法律文书。(具体写作,请参阅本人编写的《民事起诉状的基本格式及写作要领》一文。
需要提交:起诉状正本1份,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即有几个对方当事人就提交几份,然后再加上给法院的1份。)
2、证明当事人身份的材料。
需要提交:身份证的复印件1份,没有身份证的,也可以提交临时身份证复印件和户口本复印件。
如果有对方的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也可以一并提交。如果确实没有,有对方的姓名和住址的,在起诉状中写明即可。
3、证明自己诉讼请求的基本证据。
需要提交:证据的复印件各1份,按具体案件不同而不同。例如:离婚案件要提供结婚证复印件、债务案件要提供借条、欠条复印件等。原件一般在法院开庭审理时再提交。
4、授权委托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起诉离婚一般几次可以离婚成功?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 起诉离婚 一般几次可以 离婚 成功要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一)、如果一方坚持离婚,另外一方坚持不离婚,起诉2次基本能离婚。 第一次起诉离婚被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半年后可再次起诉。如原告坚持,则人民法院应该判决离婚。 一般需要上诉判决下来后的6个月之后才能再次起诉,但新情况、新理由的除外。 (二)、 诉讼离婚 程序三步骤(程序) 诉讼 离婚程序 分下面三步: 诉讼离婚分为三个阶段:起诉、审理、判决。 一、起诉 离婚案件的起诉,是指婚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与对方婚姻关系的请求。起诉一方当事人就是原告,被诉的一方当事人就是被告, 诉讼 开始后,当事人依法享有诉讼权利,承担诉讼义务。 依据我国 民事诉讼法 的规定,民事案件的起诉必须符合四个条件。离婚案件也属于民事案件,因此起诉也必须符合民事诉讼法的条件并具有自己的特色: ① 原告必须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个人; ② 有明确的被告; ③ 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④属于受诉人民法院 管辖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 离婚诉讼 适用一般地域管辖。即要求离婚的一方,必须向被告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被告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则向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 只有具备以上四个条件的离婚案件,人民法院才能受理。 离婚案件起诉时,起诉者应向人民法院提交诉状和副本。诉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① 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工作单位及现住址; ② 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 ③ 证据 和证据来源、 证人 姓名和住址。 人民法院决定受理案件,诉讼离婚程序也随即开始。 二、审理 审理,是指人民法院接到起诉后,开始诉讼程序,到做出判决前所作的一切调查工作的总和。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审理分为审理前的准备、调解、 开庭审理 三个阶段: 1、审理前的准备。人民法院在收到离婚诉讼后,经审查,符合 立案 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并在立案后的5日内将诉讼状副本送达给被告,被告在收到诉讼状副本的15日内应提出 答辩状 ;审判人员审阅诉讼材料,进行调查研究,收集证据;人民法院应当更换不符合起诉或应诉条件的当事人,通知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参加诉讼;根据当事人诉讼请求依法进行 诉讼保全 或先行给付。 2、调解。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后,首先应对当事人进行调解,使当事人消除分歧,互相谅解,从而达成离婚或和好的协议。达成和好协议的,人民法院将协议记录存卷,一般不发给调解书;达成 离婚协议 的,人民法院应制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并加盖人民法院印章。调解书具有与 判决书 同等的法律效力。 3、开庭审理。人民法院调解不成的,即进行开庭审理。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开庭日期。开庭审理前,由书记员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审判员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是否回避;之后,开始法庭调查,询问当事人和当事人陈述;告知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询问证人,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询问鉴定人,宣读鉴定结论;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勘验笔录。尔后,开始法庭辩论,原告及其诉讼 代理 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双方互相辩论。 三、判决 根据庭审情况,应当再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后,即行宣判。人民法院宣判一律公开进行。当庭宣判的,应当十日内进行送达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即发判决书。 离婚案件的 一审 程序结束。如果当事人对判决不服,可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进行 二审 诉讼程序。 第一次起诉离婚被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半年后可再次起诉。如原告坚持,则人民法院应该判决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