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营养费赔偿标准2023(车祸营养费赔偿标准2023年最新)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2023
法律主观:
河北省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1、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2、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一般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 3、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一般按二十年计算。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五条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
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江苏营养费赔偿标准2023年
法律主观:
营养费的赔偿标准为一天20-50元,具体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伤情显著轻微,不需住院治疗的,一般不赔偿营养费。受害程度达轻伤以上者,赔偿营养费,赔偿期限从受害之日起到伤情基本痊愈之日止。
法律客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 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2023河南省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河南车祸事故赔偿包括: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20年;医疗费赔偿金=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直接财产损失费=受损坏的财产的直接损失(需鉴定)等。
1、医疗费
以实际支出为准,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后续治疗费可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2、误工费
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3、护理费
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4、营养费
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5、住院伙食补助费 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6、交通费
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7、住宿费
合理范围内以实际支出为限。
8、残疾/死亡赔偿金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9、残疾辅助器具费
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
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10、丧葬费
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11、被扶养人生活费
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
12、精神损害赔偿金
依据伤残程度,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确定。
13、财产损失
以实际损失为准。
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及计算公式:
1、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
2、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20年
3、丧葬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4、被扶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人均年消费性支出×抚养年限
5、住院伙食补助费=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
6、医疗费赔偿金=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
7、误工费=受害人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8、护理费=医疗当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
9、残疾辅助器具费=适用普通器具的合理费用
10、交通费=实际发生的合理费用
11、住宿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时间
12、营养费=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13、直接财产损失费=受损坏的财产的直接损失(需鉴定)
14、精神损害费=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原则上以构成伤残为基础)
河南省2022年度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相关数据如下:
全年全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6811元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7095元
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7533元
全省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8391元
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3178元
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4073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交通事故营养费的赔偿标准2023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规定,营养费的计算的前提条件是:在医院的出院诊断证明书上有“出院后需加强营养”的说明。此外,营养费的赔偿标准,也可以按照当地居民平均生活费标准的40%-60%的比例计算,不超过医疗费的20%。
一、交通事故营养费的赔偿标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规定,营养费的计算的前提条件是:在医院的出院诊断证明书上有“出院后需加强营养”的说明。
计算方式:
营养费赔偿金额=根据医疗机构的建议酌情花费的数额。此外,营养费的赔偿标准,也可以按照当地居民平均生活费标准的40%-60%的比例计算,不超过医疗费的20%。
常见的需要增加营养的情况:
(1)外伤或手术时出血较多者(一般要400毫升以上);
(2)年老体弱受伤较重者;
(3)消化系统功能障碍者,如胃肠部分或全切除、肝脏破裂或部分切除、胰腺破裂或部分或全部切除等;
(4)其它原因致消化吸收功能障碍者;
(5)不能正常进食,需要鼻饲者,如休克、植物人、昏迷;
(6)较大面积烧伤者。
二、医疗机构出具的意见,在判断真实性时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营养意见出具的医疗机构是哪个等级。一般情况下,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及专科医院出具的,可信度较高,因为这些医院医疗技术水平高、比较注重信誉及形象。
(2)营养意见出具的载体是什么。最佳载体是医院的伤、病情鉴定表。一般情况下,医院对病情鉴定表表管理较严,有相对严格的程序和条件规定,需具备较高资历和职称的医务人员才有资格出具。其他载体如出院医嘱、病情证明书、门诊病历,一般医务人员均可出具,医疗机构对之监督很少,可信度低。
(3)医疗机构是否对其出具的意见进行了确认。不仅要加盖医院公章,医疗机构还要在意见上对医务人员的职称和鉴定内容进行确认,以增强意见的真实性,减少了人为因素干扰。伤、病情鉴定表一般均具有以上内容,因此,其可信度最高。
(4)医疗机构出具意见的内容,主要是根据受害人的伤情及伤残的具体情况,结合病历资料进行综合分析。如果还不能确定,可以对该项进行司法鉴定。
交通事故赔偿中的营养费应当属于人身损害赔偿的范围。对营养费的确定依据,一是受害人的伤残情况,二是参考医疗机构的意见。鉴于我国目前大部分地区经济不发达,生活水平不高,加之营养费的标准不如其他的赔偿项目标准具体,相对比较抽象的实际情况,营养费的给付一般不宜过高。
营养费赔偿标准2023
2023营养费赔偿标准如下:
1、营养费的认定需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来确定:伤情明显轻微,不需住院治疗的,一样平常不赔偿营养费。受害程度达轻伤以上者,赔偿营养费,赔偿期限从受害之日起到伤情基本痊愈之日止。
2、营养费的认定必须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医疗机构的意见,其内容应包括是否必要额外增长营养,必要增强营养的期限等。医疗机构的意见作为参考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的前提条件,医疗机构的营养意见应当是以辅助治疗的必要为前提的,假如医疗机构没有出具营养意见,可以推定为不必要辅助治疗的营养,不应对营养费进行赔偿。
3、营养费的计算公式:营养费赔偿金额=根据医疗机构的建议酌情花费的数额。
此外,营养费的赔偿标准,也可以按照当地居民平均生活费标准的40%-60%的比例计算。
工伤赔偿标准是:
1、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
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2、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
完全不能自理: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
3、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月支付伤残津贴: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
4、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月支付伤残津贴: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
5、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
6、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认定为工伤的情形有以下几种: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