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男方不给户口本怎么迁走户口(离婚了户口还在男方家拆迁有份吗)
离婚男方不给户口本怎么迁走户口
法律主观:
离婚要迁户口男方不给户口本的办法:当事人可以向户籍登记地公安机关说明相关情况,请求出具户籍证明材料,并据此办理迁入、迁出手续,当事人还可以直接提起诉讼,要求对方交付户口簿,然后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法律客观:
《户口管理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离婚了 男方不给户口本 怎么迁户口
法律分析:离婚后,一方想迁户,如果对方不给户口本,可用以下方式解决:1、当事人可以在确认户口本确在对方的情况下向法院提起诉讼。因户口本为双方共有并且共用,男方不愿拿出来即可告对方侵权。2、向户籍管理部门申请遗失补办。3、可以在户口本上改为非亲属关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离婚男方不给户口本怎么迁户口
法律分析:离婚男方不给户口本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户口簿是共用的,男方不给可告对方侵权或者向户籍管理部门申请遗失补办,在户籍部门补发后,完成户口迁移手续,具体流程如下:1、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迁入申请;2、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开具户籍证明;2、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结婚证等)前往迁入地的市级公安局户政科申请迁入,领取准迁证;3、持《准迁证》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并开具迁移证;4、持迁移证、身份证去迁入地派出所入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离婚了迁户口对方不给户口本怎么办
离婚后,一方想迁户,如果对方不给户口本,可用以下方式解决:
1、当事人可以在确认户口本确在对方的情况下向法院提起诉讼。因户口本为双方共有并且共用,男方不愿拿出来即可告对方侵权。
2、向户籍管理部门申请遗失补办。
3、可以在户口本上改为非亲属关系。若男方不提供户口本,可以到户籍派出所另行办理自己的户口本或者户籍证明,但需要你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或者离婚判决书。
离婚后迁户口对方不给户口本的办法:一般情况下,由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若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前往户籍登记地公安机关,申请开具户籍证明,也可以直接起诉。待能够确认其身份后,再按照法定程序办理户籍迁移。
其户主或家庭成员一方因家庭内部矛盾不愿将本户居民户口簿交与其他家庭成员使用、以至于该家庭成员无法办理个人相关事务,且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说服无效的,公安派出所可凭该家庭成员的书面申请以及相关证明,为其制发仅含首页和其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的居民户口簿,并在常住人口登记表和人口信息系统中注明相关情况。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属于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未办理落户手续的,户口迁出地或另一方当事人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办理婚姻登记。
以上为处理方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离婚后如果男方不同意户口迁走怎么办
法律分析:离婚了男方不给迁户口的,有2个处理步骤。分别是:1、确认户口本是在男方的情况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为户口本是双方共有且共用,男方不愿拿出的,就可告对方侵权;2、向户籍管理部门申请遗失补办。因户口本老是没法拿到,因此可确认其已遗失,在户籍部门补发时把户口顺便迁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离婚迁户口男方不给户口本怎样把户口迁走
法律分析:离婚后,一方想迁户,如果对方不给户口本,可用以下方式解决:1、当事人可以在确认户口本确在对方的情况下向法院提起诉讼。因户口本为双方共有并且共用,男方不愿拿出来即可告对方侵权。2、向户籍管理部门申请遗失补办。3、可以在户口本上改为非亲属关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第四条 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离婚后男方不给户口本怎么办
男方不愿意拿出户口本而导致户口无法迁移,对此可用两种方法解决
1、确认户口本确在男方的情况下向法院提起诉讼。因户口本为双方共有并且共用,男方不愿拿出来即可告对方侵权
2、向户籍管理部门申请遗失补办。因户口本老是没法拿到,因此可确认其已遗失,在户籍部门补发时将户口顺便迁出。
一、离婚后男方不给户口本
男方不愿意拿出户口本而导致户口无法迁移,对此可用两种方法解决:
1、确认户口本确在男方的情况下向法院提起诉讼。因户口本为双方共有并且共用,男方不愿拿出来即可告对方侵权;
2、向户籍管理部门申请遗失补办。因户口本老是没法拿到,因此可确认其已遗失,在户籍部门补发时将户口顺便迁出。
二、离婚户口迁移手续
1、到目前户籍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开具迁出证明。《户口登记条例》第10条第1款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2、办理迁入手续。《户口登记条例》第13条第1款规定: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3日以内,农村在10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户口登记条例》第10条第1款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户口登记条例》第13条第1款规定: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3日以内,农村在10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3、不同省区对户口迁移手续问题还作出了更加具体的规定,如果不明白如何办理户口迁移手续,亦可到当地的公安户口登记机关进行咨询。
三、离婚后户口分户
1、因婚姻变化、家庭成员变化、住房结构变化需分户的,凭新家庭的成员名单和房管部门出具的房屋产权证明或单位分房证明。
2、属结婚或离婚分户的,凭《结婚证》或离婚证明(未成年人子女与父母之间、单元房中分开居住、借住、租赁、搭建临时房等,不得分户),经派出所外勤民警审核同意后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分户手续。
四、离婚后孩子户口
1、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归谁,孩子的户口就跟谁走。
2、如果小孩未满18周岁,需要父母代为办理户口的迁移。
3、如果孩子年满18周岁,可由他自己去办理户口的迁移。
4、年满18周岁,可单独立户,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派出所申请办理即可。
我在上文为您整理了离婚后男方不给户口本,女方可以怎么办的相关知识,女方可以去法院起诉男方侵权或者直接到相关的部门进行户口本的遗失申办。
双方离婚了想把户口迁走,男方不给户口本怎么办
法律分析:离婚对方不给户口本的,当事人可以在确认户口本确在对方的情况下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向户籍管理部门申请遗失补办。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一、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二、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三、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离婚后户口还在男方家,不给户口本怎么处理
法律主观:
, 有几种办法。 一、第一种是回原籍:拿着原籍派出所同意签发的户口准迁表去户籍部门办理准迁证(需要有原籍单位或者村委同意接收的证明和 离婚协议书 ),然后在现在户籍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第二种是现籍分户:户口和前夫分开,单户.虽然还是一个户口地址,但是户口在法律意义上是分开了。 当事人想转移户籍,需要先到落户地区户籍派出所提交当事人身份证,户口本,婚姻情况证明,等证件材料申请办理落户手续,在取得落户地区户籍派出所审核通过之后,会给当事人开具准予迁入的准迁证。 然后当事人凭准迁证和上述证件材料,回到当事人目前户籍派出所说明情况,申请办理户籍迁出手续,如果户籍派出所同意当事人迁出户籍,会注销当事人的户籍,当事人拿到户籍资料,再回到落户地区派出所办理上户口手续。 如果当事人在离婚后,选择再婚登记的时候,无法出示户口本,可以到户籍管理部门开具户籍证明后,在办理 结婚登记手续 。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