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驳回的诉讼请求还能再起诉吗(被驳回的诉讼请求还能再起诉吗,一事不再理)
起诉被驳回还能再起诉吗
关于起诉被驳回后是否还能再起诉的问题,根据中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实践,通常情况下,如果起诉被驳回,不能再就同一事实和理由再次起诉。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应当遵循“一事不再理”的原则。这意味着对于同一事实和理由的案件,法院已经作出判决或者裁定后,当事人不得再次起诉。
其次,如果起诉被驳回,通常是因为原告的诉讼请求没有得到法院的支持。在这种情况下,原告再次起诉相同的事实和理由,很可能会再次被驳回。
但是,如果原告认为自己的诉讼请求有新的证据或者理由支持,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诉或者申请再审。在这种情况下,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审查,如果认为新的证据或者理由充分且合法,可能会裁定再审或者撤销原判决、裁定。
综上所述,起诉被驳回后,通常情况下不能再就同一事实和理由再次起诉。但是如果有新的证据或者理由支持,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诉或者申请再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五)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
(六)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七)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
(八)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
(九)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
(十)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
(十一)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
(十二)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十三)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原告的证据不足,被法院驳回了诉讼,请问原告还能在原先的法院,再次起诉被告吗?请懂法律的朋友帮忙回答
一件案件、一个纠纷,法院只处理一次,不会重复立案审理的,这叫一案不二审(理)。
如果有新的证据的话是可以再申诉的,按照申诉的程序申请再审,改变原来的判决。
如果还是原来的证据,判决已经生效、无法改变了,没法再次起诉。
驳回诉讼请求能上诉吗
法律分析:视情况。如果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在判决书生效前可以上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 裁定适用于下列范围:
(一)不予受理;
(二)对管辖权有异议的;
(三)驳回起诉;
(四)保全和先予执行;
(五)准许或者不准许撤诉;
(六)中止或者终结诉讼;
(七)补正判决书中的笔误;
(八)中止或者终结执行;
(九)撤销或者不予执行仲裁裁决;
(十)不予执行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
(十一)其他需要裁定解决的事项。
对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裁定,可以上诉。
裁定书应当写明裁定结果和作出该裁定的理由。裁定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口头裁定的,记入笔录。
因证据不足被驳回诉讼请求的民事纠纷可以再次起诉吗
这种情况是可以再次起诉的。对于同一事由,不得重复起诉,主要是限制已经有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的案件。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四条 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一)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
(二)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三)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告知原告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
(四)对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五)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申请再审,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
(六)依照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不得起诉的期限内起诉的,不予受理;
(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