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起诉需要什么材料(借款起诉需要什么材料能受理)
欠钱不还怎么起诉需要什么资料
法律分析:一般情况下,欠钱不还起诉的,要以下资料:1、借款协议或借据;2、借贷关系有担保人的,有关担保的证据;3、借贷双方交付、收到钱款的凭证;4、债务人借款用途的证明;5、债务人应当支付利息的证明;6、付款付息凭证;7、无利息约定,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偿付逾期利息,或不定期无息借款经催告不还,债权人要求偿付催告后,到期不还或经催告不还的证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借款起诉需要什么材料
法律分析:起诉借款人需要以下这些材料:
1.起诉状正本一份,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起诉状副本。
2.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的材料。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如身份证等有效证明材料;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代为起诉的,还应提交授权委托书。
3.证明原告诉讼请求的主要证据。
4.提供起诉人准确送达地址及对方当事人准确送达地址和联系方式。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起诉对方不还钱需要什么资料
起诉对方不还钱需要什么资料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以下是对其进行的分析:借钱不还起诉对方需要的资料包括起诉状、当事人的身份信息、借贷纠纷的证据等。借钱不还的起诉方法是携带相关材料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交,法院受理后会在规定时间内审理。
借钱不还起诉对方需要以下资料:
1.起诉书;
2.身份信息证明;
3.借贷纠纷的证据:如借条、欠条、借贷合同、还款承诺书等;
4.请求诉前财产保全或者财产保全的,提供可财产保全财物的存放地点、数量价值,银行存款开户行、账户。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规定,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起诉至法院欠钱不还怎么办
如果起诉结束后,欠债的人仍拒绝还债,债权人可以凭法院判决书在法院执行庭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采取措施查询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以查明被执行人是否有隐瞒的财产情况,实在没有钱的,需要中止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四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第二百二十六条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第二百二十九条被执行人或者被执行的财产在外地的,可以委托当地人民法院代为执行。受委托人民法院收到委托函件后,必须在十五日内开始执行,不得拒绝。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结果及时函复委托人民法院;在三十日内如果还未执行完毕,也应当将执行情况函告委托人民法院。
受委托人民法院自收到委托函件之日起十五日内不执行的,委托人民法院可以请求受委托人民法院的上级人民法院指令受委托人民法院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