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借款起诉需要哪些材料(个人借款起诉需要什么材料)
起诉欠债人需要什么资料
起诉欠债人需要以下资料:
1、起诉状,诉状应当写明原、被告身份,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
2、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证明,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证明资料;
3、债务关系存在的证据,如:欠条、借款合同等;
4、诉讼请求金额的计算依据,如:诉讼请求中关于要求计付本金及利息数额的计算清单;
5、已偿还借款的证据。
起诉的流程:
1、调查取证:当事人应当调查取证,收集与案件有关的证据,包括书证、物证、证人证言等;
2、起草诉状:当事人应当按照法律规定,起草符合法律要求的诉状,明确自己的请求和诉讼事实、理由等,并附上相关证据;
3、递交诉状:当事人应当将起诉状递交至被告住所地或者事发地人民法院,同时交纳诉讼费用。法院应当在收到起诉状之日起五日内向起诉人发出受理通知书;
4、被告答辩:被告在收到起诉状后应当在法定期限内进行答辩,说明自己的意见和观点,并附上相关证据;
5、开庭审理:庭前准备工作完成后,法院将安排开庭审理。在庭审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可以进行辩论,法院可以询问当事人或者证人,查阅证据等;
6、审判裁决:庭审结束后,法院将根据调查取证情况、当事人的陈述和已有证据等作出判决或者裁定。判决或者裁定一经宣告,即具有法律效力。
综上所述,起诉是一种法律诉讼行为,需要当事人依据法律规定进行。当事人在起诉前需要仔细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诉讼程序,提前准备好证据和事实依据,并保证自己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借钱不还起诉对方需要哪些资料
法律主观:
生活中总有借钱纠纷的发生,朋友借钱一般也是出于个人关系才主动开口的,若因为资金不足无法偿还债务的,可以双方协商解决。若债务人故意不还钱的,则需要起诉解决了。一、借钱不还起诉需要什么资料(一)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其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由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清单、社团法人登记证等3、当事人名称在诉争的法律关系发生后曾有变更的,应提交变更登记资料。(二)证明借款关系存在的证据,借款合同、借款协议、借条、欠条、还款承诺书等。(三)证明已偿还借款的证据,收条或各次还本付息的付款凭证。(四)诉讼请求金额的计算依据,提供诉讼请求中关于要求计付本金及利息数额的计算清单,包括本金余额的计算清单、利息金额的计算清单等。二、借钱不还起诉多久可以拿到钱1、如果当事人胜诉,债务人应当履行判决,当事人能拿到钱。如果确实存在借钱不还的情况,债务人应该向法院履行判决。不履行判决的,债权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如果判决下来了,那么应在判决生效后2年内向法院提起强制执行,让法院直接查对方财不进行执行,如果对方就不执行,在一般地区,可以由法警拘留对方当事人,一般是一年一次,一次15日。2、如果当事人争执不下的,可以申请调解,如果调解成功,当事人也能拿到钱,一般数额会低于或等于借款数额。如果调解失败,则继续诉讼。3、如果不存在借钱不还的情形,或者证据不足的,债权人败诉的,不能拿到钱。不一定债权人起诉就能胜诉,还需要有足够的证据证明有债权存在,并且债务人存在不履行债务的情况。这时候就需要足够的证据,比如借条、证人证言,录音等证据。如果债务人没有钱履行债务的,可以待债务人有钱后再要求其履行债务。法律咨询:网友:借钱不还起诉诉讼费如何缴纳?律师:诉讼费先由原告在起诉时预交,待案件审结后根据案件情况再确定诉讼费的承担问题。如果是被告败诉,就由被告承担全部诉讼费;如果是双方各有胜负,诉讼费由双方分担或是由法院确定如何分担。借钱不还起诉时需要准备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和证明借款关系存在的证据等,准备好材料后就可以向法院起诉了,同时需要缴纳案件受理费。
法律客观:
借钱不还起诉有用吗有用,判决有利于定纷止争固定权利义务,执行有利于实现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网友问:有位朋友向我借款30多万元,有借条,但是他由于生意失利一直不还,现在依靠自己找他也找不到,包括他的直系亲属也都失去联系,请问这种情况下最好的最有效的办法是什么?都是我太讲义气太相信朋友才让自己的血汗钱让别人在外享受,希望各位帮忙出出主意。借钱不还可以向法院起诉:1、可以通过向法院起诉要求还款,法院会依法做出判决;2、胜诉之后,如果对方拒绝履行的,胜诉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3、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后,会依法查询债务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4、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其采取或者通知有关单位协助采取限制出境,在征信系统记录、通过媒体公布不履行义务信息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对方如果不按照判决履行,还可以起算每日万分之一点七五的加倍利息。申请执行后,法院会采取多种强制执行手段,比如查询银行存款情况、限制其高消费、将被执行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司法拘留等;5、有能力而拒不执行的情况下,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6、法律依据:《刑法》(1997修订)第三百一十三条【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借钱不还向法院起诉是有用滴。如果债务人拒不履行还可以申请强制执行,追回欠款,如果还是不执行的话,那他就要是上信用黑名单了,会被限制奢侈消费,也就是说不还钱他更亏。
怎样起诉欠款人需要什么材料?
起诉欠款人,需要当事人去对方所在地的法院立案办手续,带上民事诉讼状及对方欠款的证据,包括借条、欠条或者借款合同等。法院受理后预交一笔诉讼费用,等开庭后,双方到场辩护,如法院判决后对方依然不还钱,这样当事人还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一、怎样起诉欠款人需要什么材料?
欠款起诉的需要的材料包括:借据、收据、欠条、付款凭证等证据,以及向法院起诉时提交的起诉状、身份证明材料。法院受理的,等待法院开庭审理判决,之后等到债务人履行,如果债务人不履行的,由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欠款起诉程序:
1、准备欠款起诉状、证据材料(欠条等)。
2、到被告住所地的法院提起诉讼,同时将欠条的复印件以及身份证复印件交给法院
3、法院收到欠款起诉书后经过审查,符合条件的就给予立案,然后就是开庭审
4、法院审理后作出一审判决,如果对方不上诉,判决在15日后生效。
5、如果对方不履行还款义务,你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二、追讨欠款如何申请强制执行?
1、申请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2、法院受理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15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3、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
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强制执行。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有可能隐匿、转移财产的,执行员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4、采取强制措施
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执行员应当出示证件。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情况制作笔录,由在场的有关人员签名或者盖章。执行法院可以通过以下强制执行的措施: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强制被申请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单据等措施。
综上所述,对方欠钱不还数额较大,多次催要都无效的话,当事人可以考虑走诉讼程序,将对方告上法院。办手续的时候带上起诉欠款诉讼状、对方欠钱的证据、身份证等材料,立案后法院根据情况确定开庭时间,出庭后原告应当举证对方欠钱不还的事实。
起诉欠钱的人需要准备什么资料?
一般情况下,欠钱不还起诉的,要以下资料:1、借款协议或借据;2、借贷关系有担保人的,有关担保的证据;3、借贷双方交付、收到钱款的凭证;4、债务人借款用途的证明;5、债务人应当支付利息的证明;6、付款付息凭证;7、无利息约定,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偿付逾期利息,或不定期无息借款经催告不还,债权人要求偿付催告后,到期不还或经催告不还的证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起诉不还钱的人需要什么材料
欠款不还,起诉时需要提供的证据有:当事人是公民的,应查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联系电话;当事人是单位的,应写明单位名称、地址、联系电话、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证明民事法律关系据以发生、变更、消灭等事实的证据:如合同、协议、债权文书(借条、欠条等)、收发货凭证、往来信函等。确定债权债务数额的证据,比如出借金额,已还款数额等。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明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护照、港澳同胞回乡证、结婚证等证据的原件和复印件;企业单位作为原告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等材料的复印件;事业单位应提交事业法人代码证;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作为原告的,还须提供其金融许可证。
一、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
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其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
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由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清单、社团法人登记证等
3、当事人名称在诉争的法律关系发生后曾有变更的,应提交变更登记资料。
二、证明借款关系存在的证据借款合同、借款协议、借条、欠条、还款承诺书等。
三、证明已偿还借款的证据收条或各次还本付息的付款凭证。
四、诉讼请求金额的计算依据提供诉讼请求中关于要求计付本金及利息数额的计算清单,包括本金余额的计算清单、利息金额的计算清单等。
五、民间借贷的举证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对民间借贷行为的举证责任进行了规定:
1、出借人起诉时应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2、若仅仅根据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起诉要求归还债款的,债务人称已经偿还了借款,则应该提供相应还钱的证据证明。
4、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原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经审查现有证据无法确认借贷行为、借贷金额、支付方式等案件主要事实。
借钱不还起诉时效是多久
1、对于定期还款的民间借贷,诉讼时效为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逾期则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保护的权利。
2、对于定期还款的民间借贷,债务人在约定期限届满后未履行债务而出具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款条,应当认定诉讼时效中断,从收到欠款条的第二天开始重新计算诉讼时效(2年)。
3、对于不定期还款的民间借贷,也就是没有写明还款日期的民间借贷,不受诉讼时效规定的限制,但是受最长20年保护期的限制。
4、对于不定期的民间借贷,如果借款人明确表示拒绝还款的(当然由借款人举证证明其已经明确表示不予还款),则从借款人明确表示拒绝还款之日起适用2年的诉讼时效期间。
5、对于超过诉讼时效期间的民间借贷,当事人双方就原债务达成还款协议,或者借款人在催款通知单上签章,就视为对原债务的重新确认,该债权债务关系应受法律保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四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起诉欠钱不还的人需要什么材料
一、起诉欠钱不还的,一般需要的材料包括以下这些:借据、收据、欠条、付款凭证等证据,以及向人民法院起诉时需要递交的起诉状、身份证明材料。例如:身份证、户口本。人民法院受理后,等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判决。判决书生效后,等债务人履行义务。债务人不履行的,可以让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其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出借款项时保留借款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很有必要);
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正副本或由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清单、工商登记档案,社团法人登记证等;组织机构代码证等;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等;
3、当事人名称在诉争的法律关系发生后曾有变更的,应及时提交变更后的登记资料。
4、如列夫妻另一方为共同被告,还应提交夫妻婚姻关系证明(结婚证等)。
5、有担保人的应提供担保人的身份证明材料,担保人是法人的,应提供法人的主体登记资料、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及其住址。
6、最好制作证据清单,证据清单上应载明证据的名称,证明内容、原件or复印件、页码,方便案件审理;
7、借款合同、收据、还款计划书、还款承诺书等债权凭证;
8、应提供银行转账记录、微信转账、支付宝转账等交付借款的凭证;
9、如果没有借款合同等书证的,应提供形成债权债务关系的时间、地点、金额的其他证据,并提供无利害关系的证人证言或证据线索。
10、有担保人的,应提供担保合同等证明担保事实存在的证据。
11、有抵押的,应提供抵押合同;抵押登记手续及相关权利凭证
12、提供诉讼请求中要求支付的本金及利息数额的计算清单,载明起算日及截止日期及利息计算标准等,以免法官发问时手忙脚乱答不出来。
13、应提供诉讼保全申请书;
14、被申请人(被告)名下财产线索信息(银行账号,公司股权查册表、房产信息查册表、车辆信息查册表等);
15、申请人应提供等额财产为诉讼保全提供担保(如果申请人无相应财产提供担保,也可以花一些钱找本地保险公司或担保公司出具保函)。
16、 还款催收通知书、催收短信、催收电话录音等;
17、 债务人出具的还款计划或者还款承诺书等。
以上就是起诉时,作为原告应该要准备的一些证据材料,不过要注意,如果遇到的案件比较复杂,涉及金额比较大的,可以委托专业律师协助取证和诉讼,从而最大程度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同时给大家几个小提示,如果对方的非善意欠债的,又没有借条的,那么应对的方法就是取证,做好起诉准备,而取证可以从以下几个方法入手:
1、短信——证实借款事实借钱后,几次口头催款无果,就可以这种文字的方式,让对方承认了借钱的事实。然后把对方的回复短信保存起来。
2、录音录像
3、证人证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六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民间借贷起诉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民间借贷起诉需要准备的材料:
1、身份信息证明:当事人的身份信息复印件,被告身份信息的可以提供,没有也可以;
2、起诉书:原、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3、借贷纠纷的证据:借条、欠条、借贷合同、还款承诺书等。
4、民间借贷纠纷的,有接待协议的带上协议原件,并复印三份提交法院。没有协议的,有收据或者欠条的,带上原件,并复印三份提交法院。还有其他你觉得和案件相关的都可以提交。不足的也没事,当庭提交也可以的。
民间借贷的债务人出走、下落不明,法院是缺席判决还是中止诉讼取决于是否“借贷关系明确”。对于“借贷关系明确”的,法院将缺席判决;对于借贷关系不明确,事实难以查清的,将中止诉讼。因此,出借人要保留有借款合同、借贷凭证等“借贷关系明确”的证据材料,否则一旦借款人失踪,案件将无限期“中止诉讼”。债权人起诉时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借贷纠纷案件,法院受理后公告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限届满,债务人仍不应诉,对于借贷关系明确的,经审理后可缺席判决;对于借贷关系无法查明的,裁定中止诉讼。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起诉欠钱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一、债权人作为原告起诉,要写起诉状,起诉状中要写明被告姓名等身份信息,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欠款的证据。其中起诉的主要流程:准备诉讼材料,起诉时,可以写好起诉状、带上身份证、相关证据,去法院立案庭提起诉讼,等待法院安排开庭审理并判决,最后申请执行。
二、债务纠纷应向法院提供以下证据。
1、身份证明;
2、证明债务存在的证明(合同、收据、借据、欠据、协议、信件、电报等);
3、债务人偿还欠款及利息的证据;
4、利息计算方法、起止时间、依据;
5、担保或者抵押的证明材料、债务转让的证明材料;
6、请求诉前财产保全或者财产保全的,提供可财产保全财物的存放地点、数量价值,银行存款开户行、账户;
7、能证明案件全部或者部分事实的证明材料。
三、欠款起诉需要以下材料:
1、起诉状,诉状应当写明原、被告身份,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
2、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证明,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证明资料;
3、债务关系存在的证据,如:欠条、借款合同、借条、合同等;
4、诉讼请求金额的计算依据,如:诉讼请求中关于要求计付本金及利息数额的计算清单;
5、已偿还借款的证据,如:收条、付款凭证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个人借款不还如何起诉
一、一般情况,起诉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1)起诉状正本一份,并按被告的人数提交副本
(2)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明(包括原告、被告和第三人等)
(3)本院具有管辖权的证据
(4)其他证据。
二、民间借贷纠纷需要提交的证据:
(1)借款协议或借据
(2)借贷关系有担保人的,有关担保的证据
(3)借贷双方交付、收到钱款的凭证
(4)债务人借款用途的证明
(5)债务人应当支付利息的证明
(6)无利息约定,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偿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无息借款经催告不还,债权人要求偿付催告后利息的,应有到期不还或经催告不还的证据
(7)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应有证明债权凭证真实性及清偿债务的相关证据
(8)付款付息凭证。刑法规定,拒不执行人民法院生效的法律文书罪,将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这个判刑前提是借钱不还,然后被借人首先要到法院去起诉,由人民法院判决后,如果当事人拒不还钱,就可以到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但在执行期间,被借人需要提供被执行人有财产而不还钱的证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